㈠ 窗口期 董监高亲属可以买卖股票吗
发起人是公司设立的时候忽悠别人来参与公司投资的人,怎么能把别人忽悠来了自己这么快就跑了呢?所以一年内不让他们转让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一般都会申请上市交易,如果允许公开发行前的这些股东一上市就可以卖掉自己的股票,那很多人都会在上市后马上在股票市场套现跑了(这也就是股票市场上说的“大小非解禁”中的“小非”)。董监高手中持有股票才能充分激励他们好好干活让公司多赚钱,这样他手中的股票也越值钱,如果允许董监高随便就把手中的股票卖掉那对其他股东来说就太不公平了,因为董监高往往有内幕信息。
㈡ 银行高管家属可以炒股票吗
银行高管家属可以炒股票
而且上市公司高管也是可以炒股的,但是他们炒股有一定的限制,他们可以炒除了自家公司以外的其他股票。
原因是:
1.他们持有本公司股票。
2.他们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市场前景、技术实力等核心机密,比较了解。
3.公司只有按照有关规定披露公司的有关信息,其他资料上市公司的高管肯定知道,但是没有规定披露,形成信息不对称,普通股民知道信息肯定比较他们晚,因此为了保护普通投资者,必须禁止上市公司的高管买卖自家股票,哪怕是几十股、几百股,发现证监部门就可以处罚他们。
㈢ 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及其亲属可否买卖本公司股票
可以买卖,但高管及其配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有些关键时候不能买 ,买入之后6个月内不能卖。卖出后6个月内不能买。
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 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 个交易日内;(4)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除上述期间外,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买卖本公司的股票,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遵守《证券法》的规定,在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同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还须履行申报和公告的义务。
㈣ 和上市公司老板什么关系的亲属不能买公司股票
一般指直系亲属,包括当事人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和子女。
据《证券法》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在证券交易中,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买卖股票。法律禁止炒股的个人主要有以下几类:
1、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2、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3、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4)高管亲属违规买卖股票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第三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第六条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㈤ 2、 上市公司董、监事、高管,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获得的收益如何处理
根据《证劵法》第47条:
因上市公司董、监事和高管,对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6个月内进行买卖交易的,其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追回;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㈥ 要上市公司的高管家属购买上市公司的母公司股票是否合法
这个是合法的,只要是在这个股本范围内都是可以打
㈦ 股票000507的高管违法买卖股票具体情况
2008-05-17粤富华(000507)副总裁李际滨买卖股票被证监会调查
继ST中农党总支书记黄金鉴因“涉嫌违法买卖公司股票”被立案调查后,粤富华副总裁李际滨成为第二名被以此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高管。
粤富华今天刊登公告说,公司于5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公司副总裁李际滨因“涉嫌违法买卖股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立案调查。记者从深圳证券交易所了解到,李际滨并未上报过自己买卖粤富华股份的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高管持股变动信息中,也没有李际滨持股变动情况,粤富华只有董事黄志华、董事闫前、监事吴乾新、监事庄爱娜四人在最近半年多的时间里持股发生过变动。粤富华2007年报显示,李际滨也没有持有粤富华股份。
虽然李际滨买卖粤富华股份的情况目前还不知道,但它肯定会随着中国证监会的调查而水落石出。在此之前的1月份,ST中农党总支书记黄金鉴因“涉嫌违法买卖公司股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李际滨成为第二名因涉嫌非法买卖股票而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高管。在黄金鉴涉嫌非法买卖股票事件中,他持股变动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上市公司高管持股变动信息中得到了体现。
2007年以来,虽然监管部门三令五申遏制股市违规违法行为,但铤而走险的上市公司高管却屡禁不止。除了黄金鉴、李际滨外,其余上市公司违规买卖股票后基本都是将收益上交所在上市公司而轻松过关。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违规高管正在受到进一步的制约。今年1月14日,中央纪检委全体会议通过的全会公报中说,“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㈧ 高管家属买卖股票证监会怎么发现
会的,现在监管手段很多,运用大数据兼顾,会发现的,望采纳,谢谢!
㈨ 上市公司高管亲属买卖股票不披露怎么办
信息披露违规,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轻者警告处分,追缴非法得利,重者移交司法机关,锒铛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