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某金融企业从事股票买卖业务,2009年4月购入A股票,购入价为50万元,支付相关费用和税金1.3万
现在好像都只收单项印花税了。而且现在印花税才万分之一。也就是5万才1元的税.50万才只要交50元的印花税。其他都是证券公司自己乱加的手续费,可以要求他们立刻减少,否则就撤资,去其他地方做
『贰』 非金融企业从事有价证券买卖如何处理
【问题】
1、《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八)款规定,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如果是非金融企业从事有价证券买卖,其买入价也是按上述规定计算吗?为什么要减去红利收入?
2、财税[2003]16号第(十八)款规定,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但是,也有文件没有规定“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这项内容,只规定可以减去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请问如何处理?
【解答】
1、《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
(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八)款规定,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理财产品持有期间的红利收入不缴纳营业税,但转让环节作为成本扣除。
财税[2003]16号文件中对买入价的确定方法,明确为“金融企业”,但实际处理中,其他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八)款规定,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根据上述规定,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均可以作为计税营业额的减除项目。
『叁』 金融企业从事股票买卖业务支付的手续费可以计算进项税吗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
『肆』 关于某企业发生下列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的分录怎么做
1 12月2日购入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0000
投资收益 1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0100
2 12月31日期末计价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000(4000*6-2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00
3对于股票股利应于除权日在备查账簿中登记,不需要作会计处理
4 3月31日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6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00 (20000*1/2)
—公允价值变动 2000 (4000*1/2)
投资收益 4000
同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到投资收益里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0
贷:投资收益 2000
5 2010年6月30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8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800
『伍』 某金融企业从事债券买卖业务,8月购入A债券购入价50万元,B债券购入价80万元,共支付相关税费1.3万元
金融商品买卖业务的营业额=卖出价- 买入价,不包括税费。
可以合并计算。营业税是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不是所得税,所得税才是亏损不用交税。
『陆』 某金融企业从事股票买卖业务
(57-50)×5%=0.35万元
某金融企业从事股票买卖业务计算营业外不能扣除手续费。
『柒』 某金融企业从事股票买卖业务
(57-50)×5%=0.35万元
某金融企业从事股票买卖业务计算营业外不能扣除手续费。
『捌』 一道财务会计题
2010年3月21日将股票出售一半,收到款项16000元存入证券公司投资款账户内
你在2010年6月30日,你还有多少股股票,大声的告诉我。
『玖』 一道营业税的题目 某金融机构第一季度业务收支情况如下 (1)贷款利息收入200万,其中含向其他银行
(1)其中含向其他银行贷款利息收入10万,属于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不征营业税。
(200-10)*5%=9.5万
(2)股票买卖,卖出价-买进价为计税依据。
(100-90)*5%=0.5万
(3)出纳长款收入0.5万免征营业税。
(18+3)*5%=1.05万元
(4)投资基金取得手续费890万,全额征税
890*5%=44.5
第一季度应纳的营业税=9.5+0.5+1.05+44.5=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