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劵从业人员能用父母的账户炒股吗
不可以。
证券法第43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职期间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证券人员的父母属于“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同样属于违法。
2. 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自己不炒股,用父母的账号炒股,违法吗
证券从业人员不能用自己父母的账户炒股。不得以获取投机利益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证券买卖活动。证券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获取投机利益从事证券买卖活动,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规定,而且会侵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助长证券市场投机风气,可能会引发证券行情不正常的波动。
不得向客户提供证券价格上涨或下跌的肯定性意见。证券行情变幻莫测,证券业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有关价格变化的肯定性意见,一旦因预测失误给客户带来损失,很可能引起法律纠纷,在影响客户利益的同时,也影响从业人员和证券行业的声誉。
不得为达到排除竞争的目的,不正当地运用自己在交易中的优越地位限制某一客户的业务活动。为在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而在交易中利用特殊或优越条件限制某客户的业务活动。
这种做法有违“三公”原则。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不论是大客户还是小客户,也不论是竞争伙伴还是竞争对手。
3. 请问证券业从业人员直系亲属可以买卖股票吗
新华社报道,《基金从业人员亲属股票投资报备管理的指导意见》官方政策尚在征求意见,其规定中有“交易时需申报”一项,即业内人士建议,在基金公司交易管理系统嵌入从业人员直系亲属账户监测系统,把违规或违规嫌疑的买单屏蔽。
另据财新网报道,《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基金从业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从事股票投资之前需要向基金公司上报,同时还需要在指定的证券公司开户。而此前的有关规定则只要求从业人员亲属应及时向公司报备其账户和买卖情况,并不得有利害冲突。
根据《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要求从业人员在其亲属买卖股票及衍生品前向公司申报,经过公司审查批准后可在批准日当天进行买卖。”
知情人士表示,“制定这条规则的就是为了防止从业人员自身向其亲属传递信息,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另据《证券时报》今日报道,尽管该意见还没有正式颁布,基金公司和员工亲属“对策”已有不少。为了避免麻烦,深圳一基金公司口头统一规定,员工直系亲属的账户“最好销掉”。
除了“公司行为”外,从业人员家属的“个体”对策还包括:只用账户打新来规避风险、退守“亲属账户”、用更隐秘的方式炒股等。
4. 在单位负责单位股票的买卖人员,自己的亲属也持有和公司同一只股票,这样是否违反证券法
我是做操盘手的。你说得对,我们的家属可以因此而得到一些利益。这没什么吧,就象铁路家属坐火车不花钱一个道理。哪个行业没有这种现象呢。
不过,我们上班时间内,是不可以与外界通讯联络的。有时候领导忽然下命令让把某骨票抛掉,我是没办法通知家属的。领导不让在上班时间和外面联络,倒不是担心家属(家属能有几个钱啊),而是担心把秘密泄露给别的机构。
领导忽然让买,忽然让抛,家属不能及时知道。所以也不象你想的那样,能有多大好处。比如抛骨票吧,领导让大量抛,导致跌停,下班后回家告诉家属也晚了。
5. 新证券法对投资者买卖st股票有什么限制
新证劵法规定购买st股票需要开通风险警示板。
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 缩写,意即“特别处理”。该政策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由于“特别处理”,在简称前冠以“ST”,因此这类股票称为ST股。
6. 新证券法出台后还能在别人的电脑上买卖股票吗
新证券法出台后,肯定是可以用别人的电脑交易自己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