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投资者如何买卖港股通股票使用哪种货币一手的股数是多少
符合开户条件到具有权限的券商营业部开通即可。
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联合公告》,决定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沪港通)。
沪港通,即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两地投资者委托上交所会员或者联交所参与者,通过上交所或者联交所在对方所在地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股票。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联交所参与者,通过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交所上市股票。
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上交所会员,通过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股票。
中国结算、香港结算相互成为对方的结算参与人,为沪港通提供相应的结算服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第一条 为规范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会员对委托其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投资者应当根据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条件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港股通交易。
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原则,不得以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为由拒绝承担港股通交易及交收责任。
第四条 会员应当根据《试点办法》、本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关工作制度,包括标准、程序、方法以及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保障措施等内容,并报送本所。
第五条 个人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应当符合《试点办法》和本指引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条件。
会员与个人投资者签署港股通交易委托协议前,应当对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对个人投资者的资产状况、知识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
❷ 投资港股需要什么资格
购买港股需要哪些条件? 一、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港股的条件 目前国内大部分券商都支持沪港通,深港通业务,A股投资者可以通过券商开通,不过开通沪港通,深港通买港股的条件是,不论机构还是个人,股票账户余额必须要有50万元以上资金才可以办理,有些券商还要求本人到场参加培训学习。 二、通过传统券商买港股的条件 港股开户可以到香港本地券商或国内券商的香港分部办理,需本人携身份证和住址证明到香港办理。或者是通过有香港分公司的国内券商,例如南方证券(香港)、国泰君安(香港)、招商证券(香港)等在内地的代办处,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明即可直接在内地办理开户,但是要本人到券商营业部现场办理。 三、通过互联网券商买港股的条件 无需现场办理,只需本人身份证和注册信息,就可在线办理开户。 相比传统券商,互联网券商开户便捷、成交迅速、佣金较低、交易软件友好,对于港股新手来说推荐此种方式办理开户。比较有名的互联网券商有老虎证券、美豹金融等。 购买港股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参与港股通是有一定资格限制的。在试点初期,参与港股通的内地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投资者需在签署风险揭示书的前提下与相关券商签订港股通委托协议。港股通交易适用目前上交所关于指定交易的相关规定,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 二、港股通股票有一定的范围限制。港股通股票包括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成份股以及不在前述指数成份股内但有股票同时在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H股。但下列股票则不纳入港股通股票: 1.上交所上市A股为风险警示板股票的A+H股上市公司的相应H股; 2.同时有股票在上交所以外的内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人的股票; 3.在联交所以港币以外货币报价交易的股票。首批港股通股票包括长江实业、中电控股等268只。 三、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额度限制。港股通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05亿元人民币。交易期间,上交所网站每分钟更新当日额度余额显示信息。总额度余额少于一个每日额度的,自下一港股通交易日起停止接受买入申报;在香港联交所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投资者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四、港股通交易日与A股交易日可能不一致。根据规定,只有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具体以上交所网站公布的日期为准。由于两地市场交易日存在差异,因此,会出现港股交易而港股通不交易的情况。
❸ 如何买沪港通股票
沪港通准入条件:
1、拥有沪市人民币普通A股账户或机构投资者和资金账户余额合计≥50万的个人投资者(保证金余额+股票市值)。(境外人士可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不含护照)开立A股账户。其中至证券端开立证券账户时,还需出示公安机构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带公安机关公章)。
2、 拥有银行卡,并与证券公司签约第三方存管。
3、 至证券签署风险揭示书、诚信声明和委托协议等办理沪港通业务。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建议。股票投资是随市场变化波动的,涨或跌都是有可能的。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您在做任何投资之前,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产品的投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谨慎评估产品后,再自身判断是否参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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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港股通卖出后怎么买沪股
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是一种股票,它的范围是香港联合交易所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分股和同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A+H股公司股票。双方可根据试点情况对投资标的范围进行调整。试点初期,香港证监会要求参与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仅限於机构投资者。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券商处(询问你周围炒股的朋友,看看他们在哪开的户;还有就是拨打114查询券商的营业部电话)填写开户资料,开设上海A股股东账户+深圳A股股东账户,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费90元)。
2、办好股东账户和资金账户以后随带本人身份证件和股东账户资料在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开设一个银行帐户(存折,卡都可以;以前有帐户的不需另外开设),在银行服务台填写一份银证转帐业务资料到窗口办理银证转帐业务。
3、开户手续和银证转帐业务全部办好之后,只要把炒股票的钱存进该银行帐号就可以了,让银行工作人员直接把钱转进证券账户或者可以通过柜台,电话委托或网上银行等。这样就可以买卖股票了。
❺ 港股通的股票卖出后,可以直接买a股么
港股通的股票卖出后,不可以直接买a股的。
因为当日卖出港股通的股票,到账的是人民币。所以在港股账户上可以买港股通的港股,但不能即刻买A股,只有等到香港清算中心清算后,于次日才可以用来买A股。
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港股通买卖股票教程扩展阅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
证监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管委员会发布联合公告,表示沪股通总额度为3000亿人民币(6.,-0.0013,-0.02%),每日额度为130亿人民币,港股通总额度为2500亿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05亿人民币,沪港通正式启动需要6个月准备时间。
试点初期,沪股通的股票范围是上证180与上证380的成分股,以及上交所上市的A+H股。港股通的股票范围是恒生综合大盘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分股以及同时在沪港上市的A+H股。
❻ 怎样开户买港股通股票
符合开户条件到具有权限的券商营业部开通即可。
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联合公告》,决定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沪港通)。
沪港通,即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两地投资者委托上交所会员或者联交所参与者,通过上交所或者联交所在对方所在地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股票。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联交所参与者,通过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交所上市股票。
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上交所会员,通过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股票。
中国结算、香港结算相互成为对方的结算参与人,为沪港通提供相应的结算服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第一条 为规范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会员对委托其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投资者应当根据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条件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港股通交易。
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原则,不得以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为由拒绝承担港股通交易及交收责任。
第四条 会员应当根据《试点办法》、本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关工作制度,包括标准、程序、方法以及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保障措施等内容,并报送本所。
第五条 个人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应当符合《试点办法》和本指引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条件。
会员与个人投资者签署港股通交易委托协议前,应当对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对个人投资者的资产状况、知识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
投资者应当配合提供有关评估的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六条 会员对个人投资者资产状况进行评估时,应当确认以该投资者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其中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第七条 会员应当评估个人投资者是否了解港股通交易的业务规则与流程,以及是否充分知晓港股通投资风险。
第八条 会员应当通过评估问卷等方式,对个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向个人投资者明确告知评估结果、留存评估记录。
第九条 会员接受个人投资者港股通交易委托,应当确认其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也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或限制从事港股通交易的情形。
会员接受机构投资者港股通交易委托,应当确认其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或限制从事港股通交易的情形。
第十条 会员应当向投资者充分告知参与港股通交易的主要风险,提示其审慎参与港股通交易,并要求其签署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应当包括本所规定的必备条款。
第十一条 会员应当妥善保存投资者提供的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材料以及风险揭示书等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应当动态跟踪和持续了解个人投资者交易情况,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风险承受能力的后续评估,并对评估结果予以记录留存。
第十三条 会员应当建立港股通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根据投资者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对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作出具体安排。
第十四条 会员应当通过公司网站及营业部现场投资者教育专栏等方式,向投资者全面介绍香港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市场特点和港股通相关业务规则,充分揭示港股通交易风险,并提示投资者关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的与港股通投资相关的市场通知、风险提示等重要信息。
第十五条 会员应当为投资者提供合理的投诉渠道,告知投资者投诉的方法和程序,妥善处理纠纷,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第十六条 会员应当督促投资者遵守与港股通交易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切实加强对港股通投资者交易、结算行为的合法合规管理。
第十七条 本所可以对会员落实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员应当予以配合,根据要求如实提供投资者开户材料、资金账户情况等资料,不得隐瞒、阻碍或拒绝。
第十八条 本指引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