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的買賣價格
呵呵,你真有心。
第一個問題,可以假如你真有2000快錢,股票的現價是10元的話,你是買不到200股的,也就是100股。因為,這其中有手續費之類的。
第二個問題,不必擔心這個的,假如現價是10元,你就是掛在五元也不會按五元成交的,有可能會以10.01或者10.00再者就是9.99元成交的。
另外你說委託下單是20元,那是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你的最高委託價是11元。明白了嗎。
㈡ 買賣股票的價格應該怎麼給出
你掛的時間早,就優先成交也
你賣出時,價格掛的低,優先成交也
你買入時,價格掛的高,優先成交也
交易時,①到⑤的價格,系統優先程序,摻雜很多人為因素很復雜,很難理解,了解了上面的足矣。。。
㈢ 股票買賣價格如何確定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我們給予如下解答:
股票的價格是根據買賣雙方的委託來撮合的,委託會根據價格優先,同等價格時間優先的順序進行排序,只有當買賣價格達成一致才會成交,就像B想以10元賣1000股,c想以9元賣500股,D想以9買2000股,這時只會成交500股以9元成交。最新的成交價就是當前股價。
最後說的C以2元賣出,暫不說漲跌停製度,如果確實股票跌到這個位置並以這個價錢成交,這個會成為成交價,當然目前的漲跌停板制度下當日股票的漲跌幅不可能那麼大。
如仍有疑問,歡迎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企業知道平台提問。
㈣ 買股票,價格怎麼定
股票交易一般根據買賣雙方報價,系統撮合,遵守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當買入一方與賣出一方的報價一致時成交。買入一方的報價波幅不能超過前一交易日收盤價的10%。
投資者可以通過限價委託和市價成交來確定買入價格。
1、限價委託
投資者根據股票走勢圖、政策消息等其它因素,確定一個買入價格,當股票價格達到投資者設置的價格時,以限價委託的價格,作為買入價,自動成交。
2、市價成交
登錄交易軟體,在交易欄目點買入,輸入買入量,即可成交,此時的買入價為股票當時的市場價格。
3、對方最優價格
對方最優價格即按照五檔明顯中的賣一成交價格成交,此時的股票買入價為賣一的委託價格。
4、本方最優價格
本方最優價格即按照五檔明顯中的買一成交價格成交。此時的股票買入價為買一的委託價格。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
㈤ 買賣股票時的買入賣出價是怎麼定的
買賣股票時的買入賣出價是由市場上買入賣出的委託決定的,也就是由供求決定的.
股票軟體上的買入價、賣出價只是一種「喊價」,是買賣意向,股票軟體上的買入價、賣出價俗稱「掛單」,即掛在那裡等待別人來買或來賣。例如,「買入價是7.69」是指有人願意出7.69的價格向市場上的其他人買股票,「賣出價是7.72」是指有人願意出7.72的價格向市場上的其他人賣股票,如果有人願意在他們限定的價格賣出或買進,就產生了「成交價」。
比如有個老太去菜場買青菜,菜場里有的攤頭報「2.00」,有的攤頭報「2.10」,有的攤頭報「1.90」,這就是「賣出價」,而老太很省,只想出「1.50」,這就是「買入價」...逛了好一陣績錠貫瓜卟蓋詭睡韓精,1.50的青菜沒有買著...最後,老太終於還是在喊價為「1.90」的攤頭買了青菜,這就是「成交價」。
㈥ 股票報價方式
(股票報價方式)深圳市價委託的類型有五種,分別為:對手方最優價格、本方最優價格、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即時成交剩餘撤銷(FAK)、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FOK)。各類型的具體介紹如下:
(股票報價方式)對手方最優市價委託
指客戶無須指定委託價格,當委託申報指令進入交易主機時,交易主機以當時集中申報簿有效競價范圍內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指定價格的委託類型。
A、「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無需輸入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中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隊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與當時對手方隊列中價格最優的申報成交;「價格最優的申報」是指集中申報簿中買方「買一」隊列或賣方「賣一」隊列。
B、沒有完全成交的「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將以限價形式保存在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本方隊列中,其指定價格為委託已成交部分的成交價,也就是委託申報進入交易主機當時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
C、如果當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沒有有效對手盤,交易主機直接對「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作撤單處理。
(股票報價方式)本方最優價格委託
是指客戶無須指定委託價格,當委託申報指令進入交易主機時,交易主機以當時集中申報簿有效競價范圍內本方隊列最優價格為其指定價格的委託類型。
A、「本方最優價格委託」無需輸入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中集中申報簿的本方隊列存在有效申報,則以當時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指定價格以限價形式保存在交易主機的集中申報簿中;
B、如果當時集中申報簿本方隊列中沒有有效申報,交易主機對「本方最優價格委託」作撤銷處理。
(股票報價方式)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
是指無需指定委託價格,委託進入交易主機時能立即成交部分即予以撮合,未成交部分立即自動撤銷的委託方式,一筆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成交。
A、「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無需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隊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按對手方申報隊列順序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進行逐筆配對;
B、「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可以與不同價格的對手方委託撮合成交,直至無有效對手盤(即在漲跌幅限制范圍內或在最後一筆成交價為基礎的有效競價范圍內交易主機中現有的對手方隊列中無委託);
C、若「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成交後有剩餘的委託(包括部分成交、未有成交的情形),交易主機立即對剩餘部分作撤單處理。
(股票報價方式)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是為了避免市場價格波動過大而對「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的改良。其與「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方式的區別就在於「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直至無有效對手盤,而「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只能與一定范圍內的對手方隊列成交。
A、「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無需指定價格,如果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隊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按對手方申報隊列順序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進行逐筆配對;
B、「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只允許與有效競價范圍內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的申報隊列撮合成交;
C、若「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成交後有剩餘的委託(包括部分成交、未有成交的情形),交易主機立即對剩餘部分作撤單處理。
(股票報價方式)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
是指無需指定委託價格,委託進入交易主機時能立即全部成交即予以撮合,否則委託全部撤銷的委託方式,該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成交。
A、「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無需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隊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按對手方申報隊列順序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進行逐筆配對,直至「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全部成交完畢為至;
B、「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可以與數筆不同價格的對手方委託撮合,如果其無法一次性全部成交,交易主機對「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作撤單處理。
㈦ 賣股票的報價方式
最佳的方法就是用手機炒股,用手機免費下載同花順或者大智慧,可以看股票,也可以填入你對應的券商和營業部,可以交易,這樣,一點兒也不會錯過行情的每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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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買股票買賣成交價格常識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先按價格排隊,買的人掛的價格越高,越容易買到,賣的人價格掛的額越低,越容易賣掉。價格相同,按報價時間排隊,排前面的人先成交。
㈨ 股票的報價方式有幾種
股票就兩種報價方式,一種是集合競價,一種是連續競價。
一、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以我國競價交易制度為例,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
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若仍有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條件,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二、連續競價
連續競價,即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1、最高買入申報和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成交;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3、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為成交價。
(9)股票的買賣價格報價擴展閱讀
注意要點
1、所有在集合競價成交的委託,無論委託價格高低,其成交價均為開盤價,所有高於開盤價的買入委託和低於開盤價的賣出委託均可成交,與開盤價相同的部分委託也可成交。
2、滬深兩地股票的開盤價是由集合競價產生的,如果集合競價未能找出符合上述3個條件的成交價格,則開盤價將在其後進行的連續競價中產生,連續競價的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如果某隻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於上午停牌,則下午於1點起直接進入連續競價,其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
3、滬深兩市每日集合競價時間為上午9時15到25分,在9時15分到20分這段時間內交易所有隻接受申報,不進行撮合,但可以撤單。而9時20分到25分則不可以撤單。9時25至30分之間的5分鍾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做處理,9時25分由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9時30分開始進入連續競價階段。
4、配股、債券(包括國債、企業債等),只有在正常交易時間進行連續競價。可轉換債券上市首日的開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之後的交易與債券相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集合競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連續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