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基金經理讓親戚購買自己基金公司購買的股票是否違法
是違法的。
在基金行業里,所謂的「老鼠倉」是指基金從業人員在使用公有資金拉升某隻股票之前,先用個人資金在低位買入該股票,待用公有資金將股價拉升到高位後,其率先賣出個人倉位進而獲利的行為。而參與基金投資的機構和普通「基民」的資金則可能因此有被套牢的危險,這顯然會對基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害。
為防控該類事件的發生,我國新《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今年年初,證監會基金部也專門下發文件,意在通過加強對基金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證券投資的監管力度,進而杜絕「老鼠倉」事件的發生。文件要求各基金公司要加強對各自督察長的考核。基金經理在任職申請中將被要求上報直系親屬的身份證號和證券賬戶,針對這些賬戶,管理層會同證券交易所、中登公司嚴密監控。同時在對管理部門的通知中則要求,基金公司須在近期上報有關投資管理人員個人利益沖突的管理制度,要求加強對投資管理人員直系親屬投資等可能導致個人利益沖突行為的管理。
B. 上市公司的股東的家屬購買了該公司的股票會有什麼後果
沒有不良影響。前提上還要不是以下被禁止的人員
1、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2、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專業機構和人員,在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3、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
4、未成年人未經法定監護人的同意或允許者。
以上人員從事了股票交易會受到資金處罰或者是禁業的處理,如果違反了刑法或者行政法,也會受到相關法律的制裁。
C. 某證券公司的業務人員王某,以其親戚的名義買賣股票是否合法
該買賣股票的行為是不合法的。《證券法》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內,不得隨意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D. 在單位負責單位股票的買賣人員,自己的親屬也持有和公司同一隻股票,這樣是否違反證券法
我是做操盤手的。你說得對,我們的家屬可以因此而得到一些利益。這沒什麼吧,就象鐵路家屬坐火車不花錢一個道理。哪個行業沒有這種現象呢。
不過,我們上班時間內,是不可以與外界通訊聯絡的。有時候領導忽然下命令讓把某骨票拋掉,我是沒辦法通知家屬的。領導不讓在上班時間和外面聯絡,倒不是擔心家屬(家屬能有幾個錢啊),而是擔心把秘密泄露給別的機構。
領導忽然讓買,忽然讓拋,家屬不能及時知道。所以也不象你想的那樣,能有多大好處。比如拋骨票吧,領導讓大量拋,導致跌停,下班後回家告訴家屬也晚了。
E. 公司董事長家人買賣公司股票被查出是利空嗎
利空。
一樓的朋友想法有點一廂情願。
事實上,絕大多數的案例中,都是沖著內幕消息進行的短期交易。「肯定好才買啊」沒錯,但這是有時效性的,他們多是利用內幕,知悉了什麼利好才在利好出來前介入。出來了,利好出盡是利空,閃人無疑問。
而且一點。既然他掌握的買賣點優於其他該股的投資者,則其他人從該股的漲跌中一部分的盈利空間被內幕交易人員擠占。另一方面也是該公司內控不嚴的體現,還有很多本該屬於廣大股東的利潤被內部人侵吞。
其次。這還說明該公司的高管啊董事啊智力有限。為什麼那麼多人搞內幕交易沒被人查出就你被人查出。智力有限的人治理下的公司前途有限。
F. 經濟法講公司董事長的直系親屬不能買賣公司的股票
甲證券公司的行為是違法違規的,包銷餘下的股票有三個月的限售期。。。。不然會對二級市場造成沖擊。。。
G. 格力電器董事及親屬多次違規交易是真的嗎
日前,格力電器因自家董事及其家屬涉嫌違規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公司發布公告稱,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公司董事徐自發遭到證監會的立案調查。值得注意的是,這不是徐自發第一次違規。此前徐自發就曾因短線交易而被廣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雖然監管部門尚未披露此次格力董事被立案調查的具體原因,但業界猜測紛紛。據悉梳理發現,除徐自發而外,及其配偶、子女也曾幾次操作格力電器股票。而也有業內人士質疑,徐自發及其配偶違反了定期報告前30日、業績預告快報公告前10日內不得買賣公司股票的規定,或是此次證監會立案調查的主因。
業內律師認為,此次監管部門介入調查後,若發現上述質疑屬實,則董事徐自發可能還構成內幕交易。
實際上,徐自發曾已因違規操作自家股票而被監管部門提醒。根據格力電器此前公告,徐自發曾在2017年7月26日因短線交易而被廣東證監局警示。據了解,在2016年11月24日,徐自發買入格力電器股票約58萬股,成交均價為26.39元,成交金額1518.22萬元,但此後賣出套現1340.76萬元。
H. 和上市公司老闆什麼關系的親屬不能買公司股票
一般指直系親屬,包括當事人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和子女。
據《證券法》規定,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在證券交易中,禁止法人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買賣股票。法律禁止炒股的個人主要有以下幾類:
1、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2、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專業機構和人員,在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3、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
(8)親屬違規買賣公司股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證券發行和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適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證券衍生品種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的原則規定。
第三條 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證券發行、交易活動的當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應當遵守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第六條 證券業和銀行業、信託業、保險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與銀行、信託、保險業務機構分別設立。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I. 股東家屬誤操作買賣股票對股價有啥影響
你就要看你手持多少股了,如果持股小,對整個股價基本沒什麼影響,如果你持股多的話,可能會造成估計大幅度下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