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在二級市場交易需要達到什麼條件
按《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向社會大眾公開發行,公司需要滿足的條件:
1.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5000萬。
2.公司經營在三年以上且連續三年盈利。
3.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本法實施後新組建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一千元以上的股東要達到一千人以上。
5.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需達到公司股份的25%以上。
6.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的,向社會發行的比例為15%以上。
7.公司在連續經營三年中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報告無虛假記載。
8.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2. 個人通過二級市場買賣最多可以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多少股份這個有限制嗎
理論上是沒有限制,如果你願意拿幾億來買股票,恐怕不行。一般持有該公司5%以上時,再買入或賣出時,必須發出公告。
3. 請問在二級市場購買股票可不可以獲得公司分紅
首先在證交所的流通市場就是二級市場
然後,只要在股權登記日持有股票,就可以享受分紅,分紅是以股權登記日的股東為準的。
4. 哪條規定大股東二級市場賣的股票賣不用公告
就要看控股股東及其大股東手上所持的股票是屬於哪一種性質了,如果他們持有的股票可以在二級市場上買賣,那就是流通股,如果不可以,那就是非流通股。我前面講了,現在,經過股改之後,大部分企業的股票實現了全流通,也就是說,大部分企業的股票,不管是控股股東,大股東,還是只有一股的小股東,他們所持有股票均已經可以在市場中買賣了,已經是流通股了。
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分為流通股與非流通股,顧名思義,流通股就是可以在二級市場上進行買賣的股份,非流通股就是一些特別的機構(可以包括控股股東)對他們所持的股份承諾不在二級市場上進行買賣的股份,但是,當他們的承諾期到期之後,他們的股票就可以在二級市場中進行買賣了,也就是全流通。現在的上市公司中,大部分公司已經實現了全流通,還有部分公司,特別是新上市的公司,由於還在承諾期內,因此,部分股份限制在市場中流通,就是非流通股份。
公司分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在中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後有些才分為流通和非流通股。一個公司的股份加起來必須是百分之一百。公司不持有自己的股份,股東才持有股份。
5. 從二級市場購入股票賣出如何交稅,涉及哪些稅種,稅率及依據是什麼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從二級市場購入股票,應按金融服務—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以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
6. 在二級市場買賣股票超過2%,需不需要公告(請提供法律依據)
深交所:投資者買賣股票達到一定比例須公告
信息披露義務並不是上市公司、大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專有義務,投資者買賣股票達到一定比例,也要依法履行相關義務,否則就會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
買賣股票達到一定比例應暫停交易並公告
持股比例是投資者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的重要指標。《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均規定: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二級市場購買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時應當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之後投資者繼續買賣上市公司股份的,持股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應當繼續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
一、當投資者買入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必須暫停買入行為,並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在上述報告、公告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否則即構成嚴重違規行為。
案例1: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於2008年10月15日買入A公司股份574萬股,由於之前其已持有A公司1689萬股,占公司總股本4.987%,從而合計持有2263萬股,占公司總股本6.68%,投資者未按規定履行公告義務。
案例2:G公司案例中某商廈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動人合計增持G公司A股819萬股、B股30.5萬股,合計佔G公司總股本的5.09%,投資者未按規定履行公告義務。
上述兩個案例均屬於投資者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未能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還繼續買入公司股票,其行為違反了《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已受到監管部門的相關處罰。
二、持股比例已達5%以上的投資者,股份每增加或減少5%均應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在報告期及報告後兩日內不得再行買賣。
增持上市公司的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同,需履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也不相同,當持股比例為5%-20%(含5%)之間,需編制並公告「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當持股比例為20%-30%(含20%)之間,需編制並公告「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當持股比例達到30%後如需繼續增持的,除獲得證監會的豁免外,應提出全面「要約」,編制並委託上市公司公告收購報告書,履行要約收購義務。原來持股30%以上的股東若計劃在12個月內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過2%,則應在首次增持、增持1%、2%三個時點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此外,股東無論是通過競價交易系統還是大宗交易系統進行減持,均應遵守有關規定。
案例1:X公司控股股東ZH公司持有上市公司6520萬股股票,占公司總股本22.24%,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期間該股東通過大宗交易系統出售股份累計達1652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63%,投資者未按規定履行公告義務。
案例2:中核鈦白(002145)第二大股東北京嘉利九龍商城有限公司於2008年8月20日賣出中核鈦白1742萬股,佔中核鈦白股份總額的9.1684%,投資者未按規定履行公告義務。
上述兩個案例中股東均是在持股比例減少達到5%時未及時報告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且在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情況下繼續出售公司股份,其行為違反了《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已受到監管部門的相關處罰。
需要提醒的是,還有一個與股權分置改革相關的減持股份達到1%的披露要求,即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二級市場減持股份數量每達到1%時需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持股比例在5%以上股東買賣時間有限制
一般普通投資者買賣公司股票行為不受限制,但一旦成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的股東後,就可以認定其行為能對上市公司實施一定影響,因此其買賣該公司股票行為在時間上將受到一定製約。
《證券法》第47條規定:持有上市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東,將持有該公司的股份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買入,這些投資收益歸公司所有。即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對該公司股票買和賣行為必須間隔在6個月以上,否則該股東不能享有其買賣行為所產生的利益,同時,也構成違反《證券法》的行為,將會受到交易所的紀律處分和證監會的行政處罰。
案例1:Y公司的控股股東某市城市建設投資公司持有公司82.45%股份,2008年3月11日其在減持公司無限售流通股股份323101股後,又以16.657元/股買入公司股票20,000股,城投公司的上述行為構成《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短線交易,最後,該公司獲得的差價收益40,460元屬上市公司所有。
此外,證監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中規定上市公司股東任何30天內通過二級市場出售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不得超過1%,否則應當通過大宗交易進行。
案例2:2008年4月29日宏達股份(證券代碼:600331)的股東四川平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綿陽市益多園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通過二級市場分別減持了751.36萬股和696.23萬股,減持數量占該宏達股份總股本比例1.46%和1.35%,違反了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結果上述兩個股東受到監管部門的相關處罰。
最後,我們再一次提醒投資者,如果你在將來的投資中有可能達到上述限制時,一定要遵守信息披露的法規,及時報告、公告,並不得在上述期間再行買賣,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深交所投資者教育中心)
7. 二級市場股票交易稅買賣雙方都要交稅嗎
股票交易要多的費用有印花稅和傭金.傭金是你開戶時與券商商定的比率 ,印花稅是股票一買一賣只交一回的稅金.
8. 在二級市場上買的股票能進行掛牌大宗交易嗎有什麼條款規定
可以,規則如下:
大宗交易針對的是一筆數額較大的證券買賣。我國現行有關交易制度規則,如果證券單筆買賣申報達到一定數額的,證券交易所可以採用大宗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先後於2002年推出了大宗交易制度,並於2003年作了進一步的修改。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時對大宗交易規則進行了重新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
按照規定,證券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額。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規定有所不同。
其中上交所規定:
1、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 上海)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萬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5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萬元港幣;
2、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數量在300萬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4、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企業債、公司債的現券和回購大宗交易單筆最低限額在原來基礎上降低至:交易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參考《關於開展大宗債券雙邊報價業務及調整大宗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
5、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0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上海證券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30-11:30、13:00-15:30。但如果在交易日15:00前處於停牌狀態的證券,則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報。每個交易日的15:00-15:30,交易所對大宗交易買賣雙方的成交申報進行確認。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方和賣方在當日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確定。該證券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成交價。買賣雙方達成一致後,並由證券交易所確認後方可成交。2013年10月18日起增加16:00至17:00的大宗交易時段,在該時段內可接受大宗交易的成交申報,所達成交易於次一交易日進入清算交收程序
深交所規定:
1、A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0 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0 萬元人民幣;
2、B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 萬元港幣;
3、基金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200 萬份,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 200 萬元人民幣;
4、債券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 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50 萬元人民幣;
5、債券質押式回購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 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 50 萬元人民幣;
6、多隻 A 股合計單向買入或賣出的交易金額不低於 500 萬元人民幣,且其中單只 A 股的交易數量不低於 20 萬股;
7、多隻基金合計單向買入或賣出的交易金額不低於 500 萬元人民幣,且其中單只基金的交易數量不低於 100萬份;
8、多隻債券合計單向買入或賣出的交易金額不低於 100 萬元人民幣,且其中單只債券的交易數量不低於 2 千張。
深交所大宗交易採用協議大宗交易和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方式。協議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雙方互為指定交易對手方,協商確定交易價格及數量的交易方式。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是指證券交易收盤後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以證券當日收盤價或證券當日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格對大宗交易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交易方式。採用協議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30。採用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 15:05 至 15:30。當天全天停牌的證券,深交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報。
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協議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在該證券當日漲跌幅限制價格範圍內確定。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協議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在前收盤價的上下 30%之間確定。
9. 股市中的一、二級市場如何交易
股票市場可以分為一級市場(發行市場)和二級市場(交易市場)
在一級市場,是企業進行股票發行的,以企業,券商、和申購股票的機構或個人投資者為主要參與對象的市場。這個市場是直接由企業將股份拋進市場的途徑,所以又可以稱為批發市場。
一級市場有以下幾個主要特點:(1)、發行市場是一個抽象市場,其買賣活動並非局限在一個固定的場所,(2)、發行是一次性的行為,其價格由發行公司決定,並經過有關部門核准。投資人以同一價格購買股票。
我們在證券公司交易的股票是在交易所成交的,是屬於二級市場。簡單來說,二級市場就是交易市場,只能不斷將手中持有的股票轉讓,而沒有權力將股票注銷。
二級市場的主要功能在於有效地集中和分配資金:(1)促進短期閑散資金轉化為長期建設資金;(2)調節資金供求,引導資金流向,溝通儲蓄與投資的融通渠道;(3)二級市場的股價變動能反映出整個社會的經濟情況,有助於抽調勞動生產率和新興產業的興起
10. 關於二級市場出售公司股票
在中國股市單筆買賣成交最高上限是1萬手,也就是一百萬股,所以不一定非要規定是幾百手還是幾千手.目前對大宗交易的,證監會還有提供一個大宗交易平台,所以也可以通過大宗交易平出售,當然在這個平台交易是很難用二級市場的價格成交,正常都會比二級市場的價格低很多.
在二級市場上的買賣股票不只是散戶,還有基金,社保,信託,QIFF,大中戶等各種資金在裡面,買賣成交後其成交量會在軟體上顯示出來,但由於軟體有一定的滯後期,所以在軟體上顯示出來的一般都是好幾筆的買賣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