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投資者如何買賣港股通股票使用哪種貨幣一手的股數是多少
符合開戶條件到具有許可權的券商營業部開通即可。
2014年4月1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聯合公告》,決定原則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交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結算)開展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以下簡稱滬港通)。
滬港通,即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指兩地投資者委託上交所會員或者聯交所參與者,通過上交所或者聯交所在對方所在地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買賣規定范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股票。滬港通包括滬股通和港股通兩部分。
滬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聯交所參與者,通過聯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上交所進行申報,買賣規定范圍內的上交所上市股票。
港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上交所會員,通過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聯交所進行申報,買賣規定范圍內的聯交所上市股票。
中國結算、香港結算相互成為對方的結算參與人,為滬港通提供相應的結算服務。
上海證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
第一條 為規范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會員對委託其參與港股通交易的投資者進行適當性管理,適用本指引。
第三條 投資者應當根據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條件及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參與港股通交易。
投資者應當遵循買者自負原則,不得以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條件為由拒絕承擔港股通交易及交收責任。
第四條 會員應當根據《試點辦法》、本指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制定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關工作制度,包括標准、程序、方法以及執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保障措施等內容,並報送本所。
第五條 個人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應當符合《試點辦法》和本指引規定的投資者適當性條件。
會員與個人投資者簽署港股通交易委託協議前,應當對個人投資者是否符合投資者適當性條件進行核查,對個人投資者的資產狀況、知識水平、風險承受能力和誠信狀況等進行綜合評估。
❷ 投資港股需要什麼資格
購買港股需要哪些條件? 一、通過滬港通,深港通買港股的條件 目前國內大部分券商都支持滬港通,深港通業務,A股投資者可以通過券商開通,不過開通滬港通,深港通買港股的條件是,不論機構還是個人,股票賬戶余額必須要有50萬元以上資金才可以辦理,有些券商還要求本人到場參加培訓學習。 二、通過傳統券商買港股的條件 港股開戶可以到香港本地券商或國內券商的香港分部辦理,需本人攜身份證和住址證明到香港辦理。或者是通過有香港分公司的國內券商,例如南方證券(香港)、國泰君安(香港)、招商證券(香港)等在內地的代辦處,提供身份證和居住證明即可直接在內地辦理開戶,但是要本人到券商營業部現場辦理。 三、通過互聯網券商買港股的條件 無需現場辦理,只需本人身份證和注冊信息,就可在線辦理開戶。 相比傳統券商,互聯網券商開戶便捷、成交迅速、傭金較低、交易軟體友好,對於港股新手來說推薦此種方式辦理開戶。比較有名的互聯網券商有老虎證券、美豹金融等。 購買港股有什麼注意事項? 一、參與港股通是有一定資格限制的。在試點初期,參與港股通的內地投資者僅限於機構投資者及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余額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的個人投資者。投資者需在簽署風險揭示書的前提下與相關券商簽訂港股通委託協議。港股通交易適用目前上交所關於指定交易的相關規定,實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 二、港股通股票有一定的范圍限制。港股通股票包括恆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恆生綜合中型股指數成份股以及不在前述指數成份股內但有股票同時在上交所和香港聯交所上市的發行人的H股。但下列股票則不納入港股通股票: 1.上交所上市A股為風險警示板股票的A+H股上市公司的相應H股; 2.同時有股票在上交所以外的內地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發行人的股票; 3.在聯交所以港幣以外貨幣報價交易的股票。首批港股通股票包括長江實業、中電控股等268隻。 三、港股通業務試點期間存在額度限制。港股通總額度為2500億元人民幣,每日額度為105億元人民幣。交易期間,上交所網站每分鍾更新當日額度余額顯示信息。總額度余額少於一個每日額度的,自下一港股通交易日起停止接受買入申報;在香港聯交所開市前階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新增的買單申報將面臨失敗的風險;在聯交所持續交易時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當日投資者將面臨不能通過港股通進行買入交易的風險。 四、港股通交易日與A股交易日可能不一致。根據規定,只有滬港兩地均為交易日且能夠滿足結算安排的交易日才為港股通交易日,具體以上交所網站公布的日期為准。由於兩地市場交易日存在差異,因此,會出現港股交易而港股通不交易的情況。
❸ 如何買滬港通股票
滬港通准入條件:
1、擁有滬市人民幣普通A股賬戶或機構投資者和資金賬戶余額合計≥50萬的個人投資者(保證金余額+股票市值)。(境外人士可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不含護照)開立A股賬戶。其中至證券端開立證券賬戶時,還需出示公安機構出具的住宿登記證明(帶公安機關公章)。
2、 擁有銀行卡,並與證券公司簽約第三方存管。
3、 至證券簽署風險揭示書、誠信聲明和委託協議等辦理滬港通業務。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做任何建議。股票投資是隨市場變化波動的,漲或跌都是有可能的。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應答時間:2021-03-1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❹ 港股通賣出後怎麼買滬股
滬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香港經紀商,經由香港聯合交易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規定范圍內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是一種股票,它的范圍是香港聯合交易所恆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恆生綜合中型股指數的成分股和同時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的A+H股公司股票。雙方可根據試點情況對投資標的范圍進行調整。試點初期,香港證監會要求參與港股通的境內投資者僅限於機構投資者。
1、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到券商處(詢問你周圍炒股的朋友,看看他們在哪開的戶;還有就是撥打114查詢券商的營業部電話)填寫開戶資料,開設上海A股股東賬戶+深圳A股股東賬戶,同時辦理資金賬戶(開戶費90元)。
2、辦好股東賬戶和資金賬戶以後隨帶本人身份證件和股東賬戶資料在農業銀行.建設銀行或工商銀行開設一個銀行帳戶(存摺,卡都可以;以前有帳戶的不需另外開設),在銀行服務台填寫一份銀證轉帳業務資料到窗口辦理銀證轉帳業務。
3、開戶手續和銀證轉帳業務全部辦好之後,只要把炒股票的錢存進該銀行帳號就可以了,讓銀行工作人員直接把錢轉進證券賬戶或者可以通過櫃台,電話委託或網上銀行等。這樣就可以買賣股票了。
❺ 港股通的股票賣出後,可以直接買a股么
港股通的股票賣出後,不可以直接買a股的。
因為當日賣出港股通的股票,到賬的是人民幣。所以在港股賬戶上可以買港股通的港股,但不能即刻買A股,只有等到香港清算中心清算後,於次日才可以用來買A股。
經由香港聯合交易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規定范圍內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港股通買賣股票教程擴展閱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聯合公告:
證監會與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管委員會發布聯合公告,表示滬股通總額度為3000億人民幣(6.,-0.0013,-0.02%),每日額度為130億人民幣,港股通總額度為2500億人民幣,每日額度為105億人民幣,滬港通正式啟動需要6個月准備時間。
試點初期,滬股通的股票范圍是上證180與上證380的成分股,以及上交所上市的A+H股。港股通的股票范圍是恆生綜合大盤股指數、恆生綜合中型股指數的成分股以及同時在滬港上市的A+H股。
❻ 怎樣開戶買港股通股票
符合開戶條件到具有許可權的券商營業部開通即可。
2014年4月1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聯合公告》,決定原則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交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結算)開展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以下簡稱滬港通)。
滬港通,即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指兩地投資者委託上交所會員或者聯交所參與者,通過上交所或者聯交所在對方所在地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買賣規定范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股票。滬港通包括滬股通和港股通兩部分。
滬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聯交所參與者,通過聯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上交所進行申報,買賣規定范圍內的上交所上市股票。
港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上交所會員,通過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聯交所進行申報,買賣規定范圍內的聯交所上市股票。
中國結算、香港結算相互成為對方的結算參與人,為滬港通提供相應的結算服務。
上海證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
第一條 為規范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會員對委託其參與港股通交易的投資者進行適當性管理,適用本指引。
第三條 投資者應當根據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條件及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參與港股通交易。
投資者應當遵循買者自負原則,不得以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條件為由拒絕承擔港股通交易及交收責任。
第四條 會員應當根據《試點辦法》、本指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制定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關工作制度,包括標准、程序、方法以及執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保障措施等內容,並報送本所。
第五條 個人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應當符合《試點辦法》和本指引規定的投資者適當性條件。
會員與個人投資者簽署港股通交易委託協議前,應當對個人投資者是否符合投資者適當性條件進行核查,對個人投資者的資產狀況、知識水平、風險承受能力和誠信狀況等進行綜合評估。
投資者應當配合提供有關評估的證明材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六條 會員對個人投資者資產狀況進行評估時,應當確認以該投資者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其中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第七條 會員應當評估個人投資者是否了解港股通交易的業務規則與流程,以及是否充分知曉港股通投資風險。
第八條 會員應當通過評估問卷等方式,對個人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評估,並向個人投資者明確告知評估結果、留存評估記錄。
第九條 會員接受個人投資者港股通交易委託,應當確認其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也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業務規則等規定的禁止或限制從事港股通交易的情形。
會員接受機構投資者港股通交易委託,應當確認其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業務規則等規定的禁止或限制從事港股通交易的情形。
第十條 會員應當向投資者充分告知參與港股通交易的主要風險,提示其審慎參與港股通交易,並要求其簽署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風險揭示書應當包括本所規定的必備條款。
第十一條 會員應當妥善保存投資者提供的證明文件及相關材料、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材料以及風險揭示書等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應當動態跟蹤和持續了解個人投資者交易情況,至少每兩年進行一次風險承受能力的後續評估,並對評估結果予以記錄留存。
第十三條 會員應當建立港股通投資者教育工作制度,根據投資者的不同需求和特點,對港股通業務投資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內容作出具體安排。
第十四條 會員應當通過公司網站及營業部現場投資者教育專欄等方式,向投資者全面介紹香港證券市場法律法規、市場特點和港股通相關業務規則,充分揭示港股通交易風險,並提示投資者關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發布的與港股通投資相關的市場通知、風險提示等重要信息。
第十五條 會員應當為投資者提供合理的投訴渠道,告知投資者投訴的方法和程序,妥善處理糾紛,引導其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第十六條 會員應當督促投資者遵守與港股通交易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本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業務規則,切實加強對港股通投資者交易、結算行為的合法合規管理。
第十七條 本所可以對會員落實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要求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會員應當予以配合,根據要求如實提供投資者開戶材料、資金賬戶情況等資料,不得隱瞞、阻礙或拒絕。
第十八條 本指引由本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