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權激勵計劃中,到期可以購買的股票到底是想誰買公司控股股東...
要分情況的。
採取定向增發的方式,就是向激勵對象發行新股,不涉及二級市場存量;
採取回購的方式,就是上市公司向大股東或從二級市場回購股份,再拿這部分股份賣給激勵對象,這個回購行為應從《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持有自己的股票不得超過1年時間。
Ⅱ 中小企業 高層股權激勵獲得的股票,在其離開企業後是否必須賣給公司
這個觀點不正確。
如果是已經上市的中小企業公司股權激勵得到的股票,可以在離職6個月後,通過股票市場出售或繼續持有;如果是沒有上市的中小企業,股票持有者即可繼續持有該股票,也可通過自由協商的方法,將股票轉讓給任何法人或自然人,除非在獲得股權激勵的股票之前,該公司有具體的其他約定。
如果您還是不太明白,請登錄巨潮網查看股權激勵有關的法律法規。
Ⅲ 股權激勵第一年到期,什麼時候解鎖可以賣股
股權激勵是一種通過經營者獲得公司股權形式給予企業經營者一定的經濟權利,使他們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的一種激勵方法。每滿一年,員工可行使 1/4 的期權總額。
在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得低於2年。禁售期滿,根據股權激勵計劃和業績目標完成情況確定激勵對象可解鎖(轉讓、出售)的股票數量。解鎖期不得低於3年,在解鎖期內原則上採取勻速解鎖辦法。
Ⅳ 股權激勵前不能買公司股票
一般股權激勵實施前是不放股份的,開始實施後公司內部先進行認購
Ⅳ 股權激勵對象在行權前能買賣公司股票嗎
可以。
只要上市公司員工沒有利用信息進行內幕交易就行。
Ⅵ 股權激勵人員可以購買本公司的股票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五條規定:「 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未公開的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應屬內幕信息。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對內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告前6 個月內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情況進行自查,說明是否存在內幕交易行為。知悉內幕信息而買賣本公司股票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不屬於內幕交易的情形除外。泄露內幕信息而導致內幕交易發生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某人知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草案而買賣本公司股票或者泄露內部信息的都不可以成為股權激勵對象,而且有可能構成內幕交易而受到法律懲罰。如果他不是內幕信息知情人,可以買賣本公司股票,同時仍可以成為股權激勵對象。
股權激勵計劃實施後,某人僅是公司的中層管理者,有權買賣本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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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限制性激勵股票期間當事人能在二級市場買賣股票嗎
核查的范圍與程序
1、核查對象為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
2、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均填報了《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
3、本公司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對象在激勵計劃首次公開披露前6個月(即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10月29日<以下簡稱「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查詢確認,並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
二、核查對象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情況說明
1、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8年11月8日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在自查期間,本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形。
2、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8年11月8日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在自查期間,共13名激勵對象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其餘激勵對象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形。前述13名激勵對象在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具體情況詳見附件。
經公司核查,前述13名激勵對象於自查期間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於上市公司公開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對二級市場的交易情況自行獨立判斷而進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間買賣上市公司股票時,除上市公司公開披露的信息外,並未獲知上市公司籌劃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內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的情形。
Ⅷ 股權激勵前能購買公司股票嗎
可以的,一般情況下股權激勵會對股價刺激,可以玩玩短線。
Ⅸ 股權激勵的股票多久可以賣出
一般時限不得少於12個月,即一年之後股權激勵的股票才可以出售,其解禁具體時間以上市公司的公告為准。
同時,每次解禁的比例不得超過激勵對象獲限售性股票總額的50%,這意味著全部賣出限售股時間不得少於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