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提供股票買賣點,收起費用合法嗎
現在私下的代炒股票的人很多,基本是私下協議簽好,簽一份合約,完全委託合約,和風險承擔合約,有點像證券交易開戶的時候的合約,
如果你真的很行,不需要為很多人提供炒股思路,找一些
大資金用戶
私下協議。千萬不要公開。不然一旦有糾紛,倒霉的肯定是你。
② 有人給我推介股票,說盈利分成
其實這樣是非常不合理的,你這么想,按照他這樣每天盈利5%的盈利率。他完全可以去銀行貸款,貸款一年才多少利息,他幾天就給賺回來了。
按照這樣的賺法,穩定下來1塊錢一年可以賺一萬七千多。
他自己可以賺的錢為什麼要給你呢?對吧。
股市風險很大,一定要謹慎,況且最近行情不好,賺不到什麼錢的。
③ 個人在盤中給股民提供股票買賣盈利後分成犯法嗎
不犯法。
你們雙方有協議的,按協議辦理;沒有協議的可以協商;協商無果的,可以走法律程序。
④ 本人想建個群 提示股票的買賣點 收取固定報酬或按盈利提成 這樣合法嗎 有沒有相關的文件規定詳細點
這個是不合法的,zf說你合法就合法。都是它們說了算。不過能幫助到大家到是很好,就是你的提示沒有啥保障的啊!不能隨便說買賣點把握什麼的,估計你是做中線的吧!
⑤ 我提供炒股票買賣點,每月收起費用合法嗎
1.做股票有風險。
2.賺一點,就可以了,不要太貪婪。
3.這個是只能是私下合作。
4.一切以安全和誠信為前提。
⑥ 有人提供股票買賣點,保證收益8% 他要 收益的 30% 這個是真的么
為什麼不自己學習炒股技術啊,靠自己賺錢吧。
勝利者股票培訓中心不錯,針對全國各地的股民,開通網路教學平台,視頻語音教室方便大家足不出戶就可以上課學習的。網路搜一下去看看就知道了,看書只能了解一些理論知識,自己學比較耗時間和精力,容易走彎路,效果也沒那麼理想的。專業的股票培訓中心有專業的老師,合理安排課程,強化訓練,對自己將來在股市投資有很大幫助的。勝利者股票培訓中心的學員是終身可以跟著老師操作股票的,可以找我了解更多。
⑦ 跟我提供股票買賣點,賺了之後分成,算是合法的嗎就是我算不算犯法呢跟我提供股票的是個人,不是機構
我可以肯定地告訴你,這種作法是合法的。
按照行規,提供買賣點消息給你的人,你要支付所得的10%給對方。
要是你支付的過少或者過多,都是不合行規的。
記住,是百分之十。別吃虧了。
⑧ 有人提供股票買賣點然後平分利潤是真的嗎
假的 你只考慮一個問題 只要這個人有能力每天穩定獲利2%
拿100萬操作 二三十年就超過巴菲特了 還來賺你這個錢?
如果他沒有這個能力 憑什麼給你提供買賣點?
⑨ 提供信息給股民炒股獲利後四六分成會判什麼罪
涉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第一百八十條【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
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內幕信息、知情人員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
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9)提供股票買賣點分成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七十六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一)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八條禁止國家工作人員、傳播媒介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
禁止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
各種傳播媒介傳播證券市場信息必須真實、客觀,禁止誤導。
第七十九條禁止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下列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
(一)違背客戶的委託為其買賣證券;
(二)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書面確認文件;
(三)挪用客戶所委託買賣的證券或者客戶賬戶上的資金;
(四)未經客戶的委託,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
(五)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六)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七)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欺詐客戶行為給客戶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⑩ 人家提供股票和買賣點,收益對半分是不是騙子啊
如果你能弄明白,賠了以後怎麼辦,就知道是不是騙子了。最簡單的辦法,給兩個人發通知,對同一隻股票一個通知買入,一個通知融券賣出,贏了對半分,總有一個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