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民」和「民眾」有什麼區別
人民:
「人民」一詞古已有之。在中國古籍中,人民一般泛指人生,如《管子·七法》:「人民鳥獸草木之生物」;也指平民、庶民、百姓,如《周禮·官記·大司徒》:「掌建邦之生地之圖,輿其人民之數」。在古希臘、古羅馬,柏拉圖、亞里士多德、M.T.西塞羅等人的著作中也使用過人民的概念,但它是指奴隸主和自由民,不包括占人口大多數的奴隸。近代以後,「人民」的概念被廣泛使用,但往往與公民、國民等詞混用,泛指社會的全體成員。馬克思主義誕生後,人民這一概念才有了科學的和確定的含義。歷史唯物主義認為人民是一個歷史的、政治的范疇,其主體始終是從事物質資料生產的廣大勞動群眾,但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歷史時期,人民這個概念有不同的內容。如中國的抗日戰爭時期,一切抗日的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都屬於人民;解放戰爭時期一切反對帝國主義、地主階級、官僚資產階級的階級、階層或社會集團都屬於人民;在社會主義時期,人民的范圍更加廣泛,不僅包括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而且包括一切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
民眾有三個意思:
1.人民,群眾。《公羊傳·昭公二十五年》:「 季氏得民眾久矣。」《史記·龜策列傳》:「諸侯賓服,民眾殷喜。」《英烈傳》第三五回:「今蘇湖一帶地方,民眾肥饒。」 孫中山 《遺囑》:「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斗。」 2.人民眾多。《穀梁傳·隱公七年》:「民眾城小則益城。」 3.民眾鎮,中國廣東省中山市下轄的一個鎮。
2. 人民公民民眾百姓的區別
公民和人民的區別:
1、公民指具有某一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公民意識與臣民意識等相對,指一個國家的民眾對社會和國家治理的參與意識。
公民政治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它包括以下的內容:公民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參與國家管理的權利;政治參與的基本條件是知情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2、人民主要是指"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
根據毛澤東思想,現階段人民是指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
3. 中山市民眾區在哪裡
民眾鎮位於廣東省中山市東北部,珠江出海口西岸,地處大沙田地區,毗鄰廣州南沙區和中山市火炬開發區。全鎮國土面積125.42平方公里,2013年末常住人口10.97萬人,戶籍人口7.8萬人,轄3個社區和16個行政村。
民眾鎮曾獲評為廣東省農業科技創新專業鎮、省衛生鎮、省教育強鎮、省旅遊特色鎮、省生態示範鎮、省新農村建設科技示範鎮試點和全國環境優美鄉鎮。2013年,全鎮實現地區生產總值46.1億元。
4. 群眾、大眾、公眾、民眾之間有何區別與聯系
群眾是政治范疇內的概念,會相對於幹部、黨員、團員等而言。
大眾是偏向於傳播的概念,對立與小眾,是在某一方面有最大數量的社會成員認同的那一部分。
公眾是社會學意義,是指一般的社會成員,在某一語境下的會排除特殊人群。
民眾同群眾。
5. 廣大民眾是什麼意思
解答如下:
廣大民眾:是指所有的人民群眾的意思。
1、廣大:指寬闊而弘大。廣大可做動詞,可做形容詞。廣義表示事物的一種屬性,狹義表示範圍大。
2、民眾:意思是,1人民,群眾。2人民眾多。民眾是人民概念中一個子概念,集體名詞。
6. 民眾什麼楚
民眾民眾是怎麼處嚴重處是一種民眾的事,大夥一起趕到這種處,所以呢,我們要感化感謝大家,感謝大家的幫助和相處。
7. 基層民眾的概念是什麼什麼是基層民眾
我國根據現行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在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居民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即城市居民委員會和農村村民委員會。其成員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若幹人組成,由居民選舉產生。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根據需要設立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委員會,主要任務是辦理本居住地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節民間糾紛,協助有關部門維護社會治安,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向政府反映居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提出要求。
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不是一級政權組織,其工作在區縣或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進行。
8. 「民眾」和「老百姓」的區別
這樣說吧──
「老百姓」一詞是封建時代,庶民對自己所在階層群體的稱呼,而在官方記載的正規白紙黑字的古書文獻中,從來沒有在「百姓」前面還加個「老」字的。稱自己是「老百姓」其實是小民在官老爺面前表現訴求時的一點精神補償。也正因為如此,封建社會長期以往的官與民的對立、階層等級的明確劃分,「老百姓」成了封建官吏口中烏合之眾的代名詞。相對於人民大眾來說,「老百姓」這個詞是一種卑微的叫法。
老百姓是相對於統治階層以外的人民。「老百姓」這一自稱本身就已經放棄了自己的一部分權力,默認了自己是被管束、被統治的對象,而且這個代詞在很多時候是被動的施予對象,這種稱謂中已經忽略了最基本的國家公民的權力,統治者高高在上,老百姓屬於小民,這是中國幾千年來的封建制度帶給我們的一種奴性。當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時往往忍氣吞聲,一方面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另一方面把希望寄託於極少數較為開明的統治者,擊鼓鳴冤,所以「老百姓」是「衙門」政治下的產物。
老百姓,是一個沒有具體清晰面孔卻又被不斷命名的群體,我們幾乎看不到完整的面貌;因為它們在歷史上整體的沉默與消失了幾千年,在統治者眼中,老百姓永遠不過是奴隸,他們不是生存者,而是生產者;他們不是言說者,而是沉默者。 這個歷史的語境隱含著一個逝去時代的無數歷史悲劇,嚴格的說屬於特定時代條件下的歷史詞語了。
「民眾」,無疑是現代社會對人民大眾這一廣泛群體最好的稱呼,它突出了個體的權利意識。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媒體里很少聽到「老百姓」這個叫法,只有極個別的民意代表偶爾才這么說,電視主持人都稱「民眾……」而大陸的一些主持人和一些記者,在做新聞的時候為了顯示出一種貼切群眾的親和力,樂滋滋的說:「我們老百姓……」
如今的社會追求平等,什麼時候我們的政府和媒體將「老百姓」這一習慣的稱謂,統一改成「民眾」,那麼說明我們國家的社會觀念文化進步了。「民眾」才能讓公民有一個揚眉吐氣的起步、有「主人翁意識」的起步、有被尊重的感覺,而不總處於「衙門」下的被蓋印為弱勢群體的階層了。
所以,我們還是不要樂滋滋地自稱「老百姓」,思考一下自己擁有的權力,「老百姓」這個看似溫情脈脈的稱謂加深了我們本應剔除的奴性,中國終究要向真正的公民社會邁進。
9. 民眾的意思
民眾
mínzhòng
注釋:民,泛指人、百姓;眾,表示許多。
釋義:泛指人民大眾。
10. 民眾的法律定義是什麼
指具有一個國家的國籍,根據該國的法律規范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自然人。從其產生來看,公民作為一個法律概念,是和民主政治緊密相連的。在歷史上,最早的具有制度性的民主政治,出現在古希臘的雅典和古羅馬的城邦時期。在這個奴隸制時期,在民主政治的雛形的基礎上,出現了「公民」的稱呼,也叫「市民」。古羅馬曾經頒布過「市民法」,也就是公民法,用以調整羅馬市民之間的關系。歐洲封建制時期,奴隸制的民主共和形式消失了,公民的概念也就不再使用。西方資產階級革命勝利以後,公民的概念被重新提出,各國憲法普遍地使用了公民的概念。從其性質上來看,公民具有自然屬性和法律屬性兩個方面。公民的自然屬性反映出公民首先是基於自然生理規律出生和存在的生命體。公民的法律屬性是指公民作為一個法律概念,以一個國家的成員的身份,參與社會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應由國家法律加以規定。
1.公民是指具有一國國籍並依據該國憲法和法律享有權利和義務的自然人。
2.我國憲法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我國的公民
3.國籍是指一個人屬於某個國家的公民的資格,是一種法律上的身份。其取得與喪失是以該國法律的規定為依據的。
確定國籍原則有三種:出生地主義;血統主義;出生地加血統主義相結合。
我國國籍法採取出生地主義和血統主義相結合的原則。
4.有人認為有政治權利的人才是公民,沒有政治權利的人就不是公民,是不正確的。
5.公民與人民的區別
公民也稱國民,與人民的區別:
公民是一個法律概念,凡具有我國籍的人都是我國的公民。
人民是一個政治概念,它相對敵人而言,凡擁護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的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都是人民的范圍,是以階級內容劃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