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秋芬(季建業情人)的丈夫是誰誰
原中石化揚州分公司總經理助理蔣平
⑵ 金秋芬的違紀違法
2014年6月,金秋芬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7月30日,揚州召開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會上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決定免去金秋芬市環保局局長職務。 季建業被雙規後,多名情婦被曝光。揚州市環保局局長金秋芬也被曝為季建業情婦之一。
2014年8月7日,金秋芬涉嫌貪污、受賄犯罪問題的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審查查明,1998年至2014年間,被告人金秋芬在擔任揚州市郊區雙橋鄉黨委書記,原維揚區區委常委、副區長,揚州市環保局局長、黨組書記及局長、黨組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索取或收受賄賂並為他人謀利;利用擔任揚州市環保局局長、黨組書記的職務便利,以虛報開支等手段,侵吞公共財物。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
2015年1月9日,揚金秋芬涉嫌受賄、貪污罪一案在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進行審理。根據檢察機關指控,金秋芬涉嫌收受他人錢物合計113萬余元,同時利用擔任揚州市環保局局長 、黨組書記的職務便利,以虛報開支等手段貪污公共財物合計價值人民幣9萬余元。法院表示,將在准確認定事實、證據基礎上認真合議,擇日進行宣判。
2015年6月19日,江蘇省揚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金秋芬受賄、貪污案在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認定被告人金秋芬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93.6909萬元,並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物合計價值人民幣92833元,其行為構成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2萬元;受賄贓物贓款予以追繳、沒收,貪污贓款發還被害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