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隱私權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侵犯隱私權包括: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並非法公諸於眾。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大公開范圍。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未經他人許可,私自公開他人的秘密。
『貳』 隱私權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權利主體對其隱私的控制權①對隱私信息的控制權。
是指個人對自己的隱私信息享有專有收藏、搜集、傳播的權利。他人未經隱私權人同意,不得擅自搜集、儲存、傳播隱私權人的隱私信息。隱私權人可以將這一權利授權他人去行使,但他人在行使此權利時不能超越隱私權人的授權范圍。否則即構成侵權。
②個人活動自由權。
是指權利主體能夠按照自己的意志從事某種與法律和社會利益不相沖突的活動,這種活動不受他人的干涉、調查或支配。個人活動自由權是隱私權的重要內容之一。只有保護個人的活動自由,才能使公民的人身自由得到完善和保護。我國以前對此不夠重視,以後應加強在這方面的保護。
③私有領域不受侵犯。
是指公民自己的與他人利益無礙的活動范圍不受他人干擾的權利。上面說的個人活動自由權是在主動的意義上對隱私的保護,私有領域不受侵犯是在被動的意義上保護隱私權的,比如不能偷看公民的日記,不能擅自闖入他人卧室,不能在他人住處安裝竊聽器等等。
權利主體對其隱私的利用
權利用權指隱私權人可以支配、利用自己的隱私信息從事各種活動,滿足自身需要。公民利用信息的目的可以是為了滿足經濟上的需要,也可以是為了其它目的。比如公民可以在自傳體小說中披露隱私,也可以接受記者的采訪公布隱私,利用自身形象供繪畫、攝影的需要等等。尤其是名人效應的存在,使名人的隱私更具吸引力,經濟上的價值也大。
公民的隱私突出體現了公民的個性,顯示了公民存在的價值。國家法律應當對公民合理利用隱私進行保護,使公民發揮積極性,在多種活動中充分體現自己的人格。但是如果公民隱私的公布與社會公共利益發生沖突,國家法律可以予以干涉。比如一個公民以前因犯罪被判過刑,其犯罪行為的具體情節是其隱私之一(犯罪行為的概況是通過判決書公開的)。如果該公民把其具體犯罪經過公開,就可能引起社會不良分子的效仿而有違公共利益,在這種情況下有關機關就可以禁止其傳播犯罪情節。
『叄』 什麼是隱私權
隱私是一種基本的人格權。 隱私權是指享有私人生活隱私的個人權利以及受自然人保護的私人信息的秘密,並且不是他人非法侵犯,知曉,收集,利用和披露的。
此外,正確的主體可以決定某人可以干預他或她的私生活,並決定是否向他人披露隱私以及披露的范圍和程度。
(3)隱私權擴展閱讀
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包括: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並非法公諸於眾。
『肆』 什麼是隱私權
隱私權的包含范圍
主體
隱私權的主體應為自然人,隱私權不包括法人。隱私權的目標是保持人的心情舒暢、維護人格尊嚴,而且,隱私權是一種人格權,是存在於權利人自身人格上的權利,亦即以權利人自身的人格利益為標的之權利。人格權最明顯特徵在於其非財產性,企業法人的秘密則是與企業法人的經濟利益相掛鉤,是企業的一種財產。同時,隱私權受到侵犯後,構成一種人格傷害,內心的不安,而企業法人的秘密受到侵犯後會構成企業經濟利益的損失。法人雖然也有秘密,但屬於商業秘密范疇,用《反對不正當競爭法》來保護。[1] 從邏輯上說,死者不應享有隱私權,但法律應對死者生前的隱私權繼續給予保護。其理由是:①死者不是法律意義上的人,不能有任何權利,自然也包括隱私權;②對死者生前隱私的保護,是一種利益,是死者近親屬以及利害關系人的感情和名譽利益。相對於死者而言,利益已沒有意義,但死者生前的隱私與其近親屬以及利害關系人密切關聯,構成近親屬的感情因素或名譽利益的一部分,揭露死者的隱私,很可能使生存的近親屬以及利害關系人遭受精神痛苦,這樣對死者的隱私保護,也就是對生存者名譽的維護。
客體
隱私權的客體是隱私。對隱私的界定,由於民族文化,人們生活習慣的差異,法學界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隱私"一詞來源於美國,即「privacy」從「private」演化而來,意思是指與他人無關的私生活范圍,在美國現行法律體系中,隱私實質是一種范圍非常廣的概念,因而並沒有任何一部立法或其他文件對隱私權作出明確而又具體的定義。1995年10月美國商務部電訊與信息管理局發布的關於隱私與信息高速公路建設的白皮書中認為隱私權至少包括以下九個方面:①關於私有財產的隱私;②關於姓名與形象利益的隱私;③關於自己之事不為他人干涉之隱私;④關於一個組織或事業內部事務的隱私;⑤關於某些場合不便露面的隱私;⑥關於尊重他人不透露其個人信息之隱私;⑦關於性生活及其他私生活之隱私;⑧關於不被他人監之要求的隱私;⑨私人相對於官員的隱私。由此可見,在現行美國法律體系中,隱私已涵蓋了個人及個人生活的幾乎所有環節,同時也將涉及社會生活的所有領域,已成為現代社會保護個人利益之最全面、最有力的「借口」和「手段」。如在美國正規面試求職時,除了明文規定的職業和崗位外,一般按法律規定是不允許詢問求職者的諸如移民身份、個人婚姻、家庭狀況以及身份健康狀況之類所謂「隱私」問題的,以防種種「歧視」發生。因此隱私一般是指僅與特定人的利益或者人身發生聯系且權利人不願為他人所知曉的私人生活和私人信息,隱私不同於我國有關法律中涉及隱私概念,後者指在社會生活中與男女兩性有關的秘密,當然也屬於隱私的部分。[1] 隨著英特網技術的廣泛使用,已經引起了許多個人隱私權問題,它還會在將來發展的過程中對個人自由的許多方面帶來意想不到的問題,而在網路所帶來隱私權問題當中,一個關鍵的問題觀察與思考 隱私就是有關個人數據的權利問題。所謂個人數據,是指用來標識個人基本情況的一組數據資料。具體而言,個人數據主要包括:標識個人基本情況、標識個人生活與工作經歷和社會情況等與網路有關的個人信息,與網路有關的信息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①個人登錄的身份、健康狀況。網路用戶在申請上網開戶、個人主頁、免費郵箱以及申請服務商提供的其他服務(購物、醫療、交友等)時,服務商往往要求用戶登錄姓名、年齡、住址、居民身份證編號、工作單位等身份和健康狀況,服務商有義務和責任保守個人秘密,未經授權不得泄露。如「鳳凰網站」隱私權保護聲明中指出:「本網站將對您所提供的資料進行嚴格的管理及保護,本網站將使用相應的技術,防止您的個人資料丟失、被盜用或遭篡改。」
②個人的信用和財產狀況,包括信用卡、電子消費卡、上網卡、上網帳號和密碼、交易帳號和密碼等。個人在上網、網上消費、交易時,登錄和使用的各種信用卡、帳號均屬個人隱私,不得泄露。
③郵箱電址,郵箱地址同樣是個人隱私,用戶大多數不願將之公開。掌握、搜集用戶的郵箱並將之公開或提供給他人,致使用戶收到大量的廣告郵件、垃圾郵件或遭受攻擊而不能正常使用,使用戶受到干擾,顯然也侵犯了用戶的隱私權。④網路活動蹤跡。個人在網上的活動蹤跡,如IP地址、瀏覽蹤跡、活動內容,均屬個人的隱私。
『伍』 民法上隱私權包含哪些
隱私權是自然人享有的對其個人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有領域進行支配的一種人格權。
在我國現行法律中,並無提及隱私權字眼的明文條款。
根據我國國情及國外有關資料,下列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范疇: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並非法公諸於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大公開范圍。
10、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陸』 人的隱私權具體是什麼
隱私權是公民(自然人)享有的對其個人的、與公共利益相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有領域進行支配的一種人格權。
隱私權有如下特點:1、隱私權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2、隱私權的客體包括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個人領域。3、隱私權的保護范圍受公共利益的限制。當隱私權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時,應當依公共利益的要求進行調整。 隱私權是一種具體的人格權利,其基本內容有以下4項權利:1、隱私隱瞞權。對於無關公共利益的隱私,公民有權隱瞞,他人不得勉強公民言明自己的隱私。2、隱私利用權。公民有權對自己的個人資訊進行積極利用,以滿足自己的精神或物質需要。3、隱私維護權。公民對自己的隱私的不可侵犯性依法予以維護,必要時付諸法律。4、隱私支配權。包括公開部分個人隱私;允許特定人對自己的個人活動或個人領域進行察知;准許他人利用自己的隱私。世界各國對公民隱私權的保護主要是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保護,一種是間接保護。我國法律以往採取間接保護方式,即在民法通則中規定公民的名譽權,隱私權包括其中。但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已經對侵害公民隱私權作出了相關規定,確定此種行為應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表明我國法律正在實現對隱私權保護的間接方式向直接方式的過渡。
『柒』 隱私權的概念和法律規定
一、隱私權的概念
隱私權是一種基本人格權利。
主體
隱私權的主體應為自然人,不包括法人。隱私權的目標是保持人的心情舒暢、維護人格尊嚴,而且,隱私權是一種人格權,是存在於權利人自身人格上的權利,亦即以權利人自身的人格利益為標的之權利。人格權最明顯特徵在於其非財產性,企業法人的秘密則是與企業法人的經濟利益相掛鉤,是企業的一種財產。同時,隱私權受到侵犯後,構成一種人格傷害,內心的不安,而企業法人的秘密受到侵犯後會構成企業經濟利益的損失。法人雖然也有秘密,但屬於商業秘密范疇,用《反對不正當競爭法》來保護。
客體
隱私權的客體是隱私。對隱私的界定,由於民族文化,人們生活習慣的差異,法學界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隱私"一詞來源於美國,即「privacy」從「privata」演化而來,意思是指與他人無關的私生活范圍,在美國現行法律體系中,隱私實質是一種范圍非常廣的概念,因而並沒有任何一部立法或其他文件對隱私權作出明確而又具體的定義。1995年10月美國商務部電訊與信息管理局發布的關於隱私與信息高速公路建設的白皮書中認為隱私權至少包括以下九個方面:
①關於私有財產的隱私;
②關於姓名與形象利益的隱私;
③關於自己之事不為他人干涉之隱私;
④關於一個組織或事業內部事務的隱私;
⑤關於某些場合不便露面的隱私;
⑥關於尊重他人不透露其個人信息之隱私;
⑦關於性生活及其他私生活之隱私;
⑧關於不被他人監之要求的隱私;
⑨私人相對於官員的隱私。
主要種類
個人生活自由權
權利主體按照自己的意志從事或不從事某種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或無害的活動,不受他人干預、破壞或支配。
情報保密權
個人生活情報,包括所有的個人信息和資料。諸如身高、體重、女性三圍、病歷、身體缺陷、健康狀況、生活經歷、財產狀況、婚戀、家庭、社會關系、愛好、信仰、心理特徵等等。權利主體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個人生活情報資料,例如,對公民身體的隱秘部分、日記等不許偷看,未經他人同意不得強制披露其財產狀況、社會關系以及其他不為外界知悉傳播或公開的私事等。
個人通訊秘密權
權利主體有權對個人信件、電報、電話、傳真及談論的內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竊聽或竊取。隱私權制度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是與現代通訊的發達聯系在一起的,信息處理及傳輸技術的飛速發展,使個人通訊的內容可以輕而易舉地被竊聽或竊取,因而,保障個人通訊的安全已成為隱私權的一項重要內容。
個人隱私利用權
權利主體有權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隱私,以從事各種滿足自身需要的活動。如利用個人的生活情報資料撰寫自傳、利用自身形象或形體供繪畫或攝影的需要等。對這些活動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隱私的利用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得有悖於公序良俗,即權利不得濫用。例如利用自己身體的隱私部位製作淫穢物品,即應認定為非法利用隱私,從而構成違法行為。
適用范圍
(1)隱私權的主體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業法人的秘密(實際上即商業秘密)。商業秘密不具有隱私所具有的有公共利益,群體利益無關的本質屬性。
(2)隱私權的客體包括個人活動、個人信息和個人領域。
(3)隱私權的保護范圍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二、隱私權的相關法律法規
憲法
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條 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條 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民法通則
第一百條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140.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以書面、口頭等形式詆毀、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
141.盜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稱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侵犯姓名權、名稱權的行為。
其他法規
侵權責任法
在我國現行法律中,只有[1] 《侵權責任法》[1] 第二條講民事權益范圍中包括了隱私權
根據我國國情及國外有關資料,下列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范疇: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並非法公諸於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大公開范圍。
10、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1]
11、未經他人許可,私自公開他人的秘密。
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三十一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捌』 隱私權包括什麼
隱私權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個人生活自由 權
權利主體按照自己的意志從事或不從事某種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或無害的活動,不受他人干預、破壞或支配。
2、個人生活情報保密權
個人生活情報,包括所有的個人信息和資料。諸如身高、體重、女性三圍、病歷、身體缺陷、健康狀況、生活經歷、財產狀況、婚戀、家庭、社會關系、愛好、信仰、心理特徵等等。權利主體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個人生活情報資料,例如,對公民身體的隱秘部分、日記等不許偷看,未經他人同意不得強制披露其財產狀況、社會關系以及過去和現在的其他不為外界知悉傳播或公開的私事等。
3、個人通訊秘密權
權利主體有權對個人信件、電報、電話、傳真及談論的內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竊聽或竊取。隱私權制度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是與現代通訊的發達聯系在一起的,信息處理及傳輸技術的飛速發展,使個人通訊的內容可以輕而易舉地被竊聽或竊取,因而,保障個人通訊的安全已成為隱私權的一項重要內容。
4、個人隱私利用權
權利主體有權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隱私,以從事各種滿足自身需要的活動。如利用個人的生活情報資料撰寫自傳、利用自身形象或形體供繪畫或攝影的需要等。對這些活動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隱私的利用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得有悖於公序良俗,即權利不得濫用。例如利用自己身體的隱私部位製作淫穢物品,即應認定為非法利用隱私,從而構成違法行為。
(2)隱私權的客體包括個人活動、個人信息和個人領域。
(3)隱私權的保護范圍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根據隱私權的特徵,就目前國內外學者的通說,隱私權有以下四項權利:
(1)隱私隱瞞權。隱私隱瞞權是指權利主體對於自己的隱私進行隱瞞,不為人所知的權利。
(2)隱私利用權。隱私利用權是指自然人對於自己的隱私權積極利用,以滿足自己精神,物質等方面需要的權利。
(3)隱私維護權。隱私維護權是指隱私權主體對於自己的隱私權所享有是維護其不可侵犯性,在受到非法侵犯時可以尋求公力與私力救濟。
(4)隱私支配權。隱私支配權是指公民對自己的隱私有權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支配。
『玖』 隱私權包括哪些
哈哈我們一樣 隱私的含義(P46)
隱私是指公民不願意為人所知或不願意公開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私生活秘密。它包括三個方面內容:私人信息、個人私事、私人空間(P46頁)
22.保護隱私的意義(必要性)(46、47頁)
(1).是人獨立自由的需要(2).是人們對自身安寧和安全的需要(3).是建設以人為 本、崇尚人性與個性的現代社會的需要。
23、隱私權的含義(P48)
隱私權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寧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權利。我國法律保護公 民的隱私權。
24、隱私權的內容(p48-50)
(1)私人生活安寧權(2)個人信息保密權(3)私人通信保密權
25、應該怎麼尊重他人的隱私?(p51-52)
(1)樹立隱私意識
明白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隱私,我們不能幹涉他人的私事 ,不打聽、不傳播別人秘密,矯正不尊重他人隱私的陋習,強化責任與信譽意識 。
(2)需要強化責任與信譽意識,要替親人、朋友保守秘密。
26、侵害隱私權的行為有哪些?(p53)
監視、窺視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記、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計刺探他人的秘密,道聽途說傳播他人的隱私,非法利用他人的個人信息等,都屬於侵害隱私權的行為。
27、保護自己隱私權的方法(p55)
(1)運用法律保護隱私權。
當隱私權受到侵害時,我們應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採取自行與侵權人協商,請求司法保護等方式,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若因此造成較大的精神痛苦,還有權要求精神賠償。
(2)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給自己的隱私上把鎖。法律保護的方式P55侵權人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要求精神賠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