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貨幣的支付手段與流通手段的區別
貨幣在商品交換中起媒介作用時,發揮流通手段職能。
特點:
①必須使用現實的貨幣,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②作為流通手段的貨幣在交換中轉瞬即逝。
作用:兩重性:
△克服了物物交換的困難,促進商品流通與市場的擴大;
△將交換過程分離為買賣兩個環節,出現買賣脫節、供求失衡的可能性。
貨幣在償還債務或作單方面支付時發揮支付手段職能。
特點:沒有商品(勞務)與之作相向運動,是在信用交易中補足交換過程的獨立環節。
擴展到商品流通以外的各個領域:純粹的貨幣借貸、財政收支、信貸收支、工資和其他勞務收支等。
→使貨幣收支在時間上、數量上不一致;
→改變了一定時期的貨幣流通量。
② 貨幣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區別
一樣的。你買東西付了錢才能拿走,付錢就是支付手段,拿走了就是這東西歸你了,這就從一個人手上到了另一個人手上,這便是流通了。有些東西沒必要太咬文嚼字了,關鍵是看其實際中想表達的意思
③ 貨幣的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區別是什麼
啟航·包仁·暑期強化:第二章第三節7、關於貨幣職能的重點分析:2)流通手段1、貨幣執行流通手段,就是用貨幣來購買商品,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成為商品流通。2、貨幣執行流通手段的特點在於:必須是現實的貨幣。有可以使不足之的貨幣。3、流通手段宰現象表現為現貨交易3)支付手段1、支付手段是隨著商業信用(賒賬買賣)關系的發展而產生的,再現象上表現為先給貨,後付款。2、支付手段的出現,既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也增大了商品經濟中危機產生的可能性。
簡單的說,就是收貨、付錢的時間不一樣。流通手段是作為流通用的,需要在收貨的同時給錢,一般商品買賣中貨幣執行的都是流通手段。支付手段是先拿貨再拿錢,工資(對資方來說),收稅,還有還有,我們在淘寶買東西……個人意見哈,希望批評指正
④ 貨幣的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有什麼區別啊
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區別如下
1、職能不同
流通手段的職能是貨幣作為商品交換的媒介,即購買手段的職能。
支付手段則不同,它是貨幣在商品賒購賒銷過程中的延期支付以及用於清償債務,支付賦稅、租金、工資等職能。
2、特點不同
流通手段主要特點是在商品買賣中,商品的交換和貨幣交換在同一時間內完成,通俗地說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支付手段其主要特點是在商品買賣或租賃等活動中,使用價值或商品使用權的讓渡與價值的讓渡在時間上是分開的——或延期支付,或提前預支。
3、購買的對象不同
作為流通手段的貨幣,購買的主要是實體的商品。
作為支付手段的貨幣,購買的主要是服務。
⑤ 貨幣的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有什麼區別
貨幣的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區別:
1、含義不同。貨幣的支付手段是指貨幣用於清償債務、支付賦稅、租金、工資等的職能。貨幣的流通手段貨幣在商品流通中充當交換媒介藉以實現商品價值的職能。
2、實現方式不同。如果說貨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時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話,貨幣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時,則不然,而是一手交錢,對方並不一手交貨,「貨」——商品或勞務或某種使用權已先於付款發生時付過了。
3、產生的背景不同:流通手段是由貨幣商品交換的屬性產生的;支付手段是隨著賒帳買賣的產生而出現的,在賒銷和賒購中,貨幣被用來支付債務的。
當處在不同形式的價值運動中的時候,貨幣所表現出來的職能也不盡相同。除了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貨幣還具有價值尺度、貯藏手段和世界貨幣等職能。
貨幣作為流通手段,一方面克服了物物交換中搜尋的困難,另一方面也加深了商品經濟的內在矛盾。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使交換分成了買和賣兩個獨立的行為。二者在時間、空間上的脫節包含了危機的可能性。
⑥ 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有什麼區別
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有3點不同:
一、兩者的實質不同:
1、支付手段的實質:指貨幣用於清償債務、支付賦稅、租金、工資等的職能。
2、流通手段的實質:是指貨幣在商品流通中充當交換媒介藉以實現商品價值的職能。作為價值尺度,貨幣證明商品有沒有價值,有多大價值;作為流通手段,貨幣實現這種價值,即W—G或G—W。
二、兩者的作用意義不同:
1、支付手段的作用意義:由於人們對不同形式消費的主觀評價不同,通過交換各取所需可以增加所有人的效用。同樣,人們對處於不同時間的消費主觀評價也有所不同,交換同樣可以增加總效用。此時,消費的具體形式變得不重要,重要的是消費財富的數量。
比如,對正在求學的年輕人,同樣數量的財富現在使用比將來使用更有價值;而對中年以後開始考慮退休的人來說,同樣數量的財富留到將來使用比現在使用更有價值。在企業經營過程中,這種不同時間的財富使用權對不同人具有不同效用的現象更多,在他們之間就可以進行互利的交換。
2、流通手段的意義:克服了物物交換的困難,促進商品流通與市場擴大;將交換過程分離為買賣兩個環節,出現買賣脫節、供求失衡的可能性。買賣,一般指雙方通過實物或者貨幣進行交換以換取自己所需物品,一般會簽訂買賣合同,買賣是人類最早、最基本的交易行為。
一物數賣,自古有之,有物價波動之際,最為常見,而此實際多出於罔顧信用,圖謀私利。供求關系指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商品供給和需求之間的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關系,它是生產和消費之間的關系在市場上的反映。
三、兩者的性質不同:
1、支付手段的性質:支付手段是隨著商品賒賬買賣的產生而出現的。在賒銷賒購中,貨幣被用來支付債務。後來,它又被用來支付地租、利息、稅款、工資等。
2、流通手段的性質:在貨幣執行流通手段這一作用的情況下,商品與商品不再是互相直接交換,而是以貨幣為媒介來進行交換。商品所有者先把自己的商品換成貨幣,然後再用貨幣去交換其他的商品。這種有貨幣作媒介的商品交換,叫做商品流通。
由物物交換過渡到商品流通,意味著商品經濟的內在矛盾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因為,在這種條件下賣與買被分成了兩個獨立的過程,如果出賣了商品的人不立刻去買,就會使另一些人的商品賣不出去。
⑦ 1、怎樣區分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通俗點講。舉例。
一、根據貨幣轉移來區分。
那就是根據貨幣發生轉移的時候有無商品的轉移來確定。如果此時只有貨幣發生轉移,那麼就是在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
如果此時既有貨幣發生轉移,又有商品發生轉移,那麼此時貨幣就是在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
二、根據他們的含義來區分。
貨幣充當媒介的時候為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則是隨著賒賬的產生而出現,被用來償還債務、租金以及工資等等。
三、根據他們的產生背景來區分。
流通手段是在貨幣出現以後,貨幣成了商品交換的媒介;支付手段是隨著賒帳買賣的產生而出現的,在賒銷和賒購中,貨幣被用來支付債務的。
四、根據購買對象來區分。
作為流通手段的時候,購買的是實體的商品;作為支付手段的時候購買的主要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