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村信用社倒閉了嗎
㈡ 農村信用社銀行會倒閉嗎
農村信用社銀行達到破產條件就會倒閉。銀行業建立市場化退出和保障機制,既是國際通行慣例,也是我國金融改革的必然選擇。
事實上,銀行破產在國外並不罕見,上世紀30年代大蕭條期間,美國數千家銀行倒閉,上一輪金融危機期間,美國也有數十家銀行倒閉。而我國盡管也有數千家銀行,但銀行破產卻極為罕見。1998年,海南發展銀行受亞洲金融危機沖擊而關閉,在政府幹預下,儲戶在該銀行的儲蓄存款本金及利息由人民銀行指定工商銀行保證支付,未受到損失。
以往銀行全都是政府獨資,政府兜底理所當然。但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化,銀行的股權結構正日趨多元,未來完全由民間資本控股的純民營銀行也將登上舞台。在此情況下,延續計劃經濟時代的思路,以全體納稅人的錢為市場化的銀行業兜底,顯然並不合理。
(2)信用社破產擴展閱讀:
《商業銀行法》
第七十一條商業銀行不能支付到期債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商業銀行被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組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後,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第七十二條商業銀行因解散、被撤銷和被宣告破產而終止。
第九十三條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辦理存款、貸款和結算等業務,適用本法有關規定。
㈢ 農村信用社破產了嗎
最近一直有這樣的謠言,
說信用社會倒閉的,
但是信用社抗風險能力還是很強,
沒有遇到嚴重金融危機不會倒閉,
建議不要相信這個謠言,
如仍有疑問可以追問!
㈣ 聽說農村信用社要倒閉了是不是真的,有誰知道真相呢
不是的;其為進行農村信用社改革,把農村信用社逐步辦成由農民、農村工商戶和各類經濟組織入股。
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改進農村金融服務,關繫到農村信用社的穩定健康發展,事關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的大局。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從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
按照明晰產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支持、地方政府負責的總體要求,加快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和產權制度改革,把農村信用社逐步辦成由農民、農村工商戶和各類經濟組織入股,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農村金融主力軍和聯系農民的金融紐帶作用,更好地支持農村經濟結構調整,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
(4)信用社破產擴展閱讀:
農村信用社改革的相關要求規定:
1、對虧損信用社因執行國家宏觀政策開辦保值儲蓄而多支付保值貼補息給予補貼。具體辦法是,由財政部核定1994—1997年期間虧損信用社實付保值貼補息數額,由國家財政分期予以撥補。
2、從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底,對西部地區試點的信用社一律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其他地區試點的信用社,一律按其應納稅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從2003年1月1日起,對試點地區所有信用社的營業稅按3%的稅率徵收。
㈤ 國家會不會允許信用社破產
理論上商業銀行(含農信社)都有破產清算的情形出現。但也不叫做倒閉。叫做終止和接管;根據《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的利益時,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該銀行實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對被接管的商業銀行採取必要措施,以保護存款人的利益,恢復商業銀行的正常經營能力。被接管的商業銀行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因接管而變化。」
從實際情況來說,國有商業銀行在改革的過程中,都調整了網點布局,裁撤和合並了部分網點。如雲南工行的部分網點撤消後業務由當地農信社接手。建設銀行縣級網點由信用社接收等。就這些被撤消網點而言,確實不存在了,但也不是倒閉,這只是國家銀行在經營戰略上的調整。從我們國家的實際國情而言,國家會永遠保持金融秩序的穩定。農村信用社不會倒閉,即便是有個別的信用社清算終止,但那是經營策略上網點布局調整,存款人的利益也絕不會受任何損失。
㈥ 農村信用社倒閉是真的么
一,隨著我國存款保險制度正式出台,2015年5月1日起實施。意味著我國除了國有政策性銀行外,其他國內銀行都有破產倒閉的風險(包括中國銀行,農業銀行等),特別是農村信用合作社。
二,農村信用合作社破產的主要風險有:
1,農村信用合作社是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村信用合作社相對來說規模較小,不管是從在資產規模,資產質量及資本充足率等指標均不如一般商業性銀行。其抵禦風險的能力比其他商業銀行更弱,所以破產的風險更大。
2,農村信用合作社往往存在股權分散、結構不合理、產權不清晰等情況,導致農村信用合作社存在管理風險,後期重組困難。
3,從2012年開始,全國有30%以上的農村信用社已經存在資不抵債的情況。由於當時農村信用合作社不能破產倒閉,致使一些管理不善、資不抵債、嚴重虧損的農村信用合作社仍在繼續經營,使整個農村信用系統的風險越積越大,破產風險系數越來越高。
三,補充:
1,2010年底,中國銀監會首次批准已停業多年的河北省肅寧縣尚村農信社正式進入破產,
2,2012年已申報債權的債權人和破產管理人的有農業銀行吳橋縣支行、北京銀行綠港國際中心支行等
㈦ 農村信用社會倒閉嗎
農村信用社在經營不善的情況下,會倒閉。但倒閉之前會對其資產進行清算,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後,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一條商業銀行不能支付到期債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商業銀行被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組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後,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7)信用社破產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六十四條商業銀行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的利益時,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該銀行實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對被接管的商業銀行採取必要措施,以保護存款人的利益,恢復商業銀行的正常經營能力。被接管的商業銀行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因接管而變化。
第六十六條接管自接管決定實施之日起開始。自接管開始之日起,由接管組織行使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權力。
㈧ 2020年農村信用社要倒閉嗎
農村信用社是可以破產倒閉的。
一、隨著我國存款保險制度正式出台,2015年5月1日起實施。意味著我國除了國有政策性銀行外,其他國內銀行都有破產倒閉的風險。但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債務承擔責任,規模小導致其抗風險能力差。
二,農村信用合作社破產的主要風險有:
1,農村信用合作社是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村信用合作社相對來說規模較小,不管是從在資產規模,資產質量及資本充足率等指標均不如一般商業性銀行。其抵禦風險的能力比其他商業銀行更弱,所以破產的風險更大。
2,農村信用合作社往往存在股權分散、結構不合理、產權不清晰等情況,導致農村信用合作社存在管理風險,後期重組困難。
3,從2012年開始,全國有30%以上的農村信用社已經存在資不抵債的情況。由於當時農村信用合作社不能破產倒閉,致使一些管理不善、資不抵債、嚴重虧損的農村信用合作社仍在繼續經營,使整個農村信用系統的風險越積越大,破產風險系數越來越高。
㈨ 以前的農村信用社說倒閉就倒閉了
我們之前在老家存的錢,就是存在農村信用合作社裡面的,後來就倒閉了,錢也沒有拿出來,不過慶幸的是,存的錢都用化肥來抵消了,拉了好幾車的化肥,多虧那時存在裡面的錢不多,要是存的多,恐怕化肥都不夠抵。也有好多都沒有拿到錢,都是用別的辦法來抵消的,也有的拿到錢了,只是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了!我現在是不相信農村信用社了!我有錢都存農行或者郵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