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醫療衛生縣鄉一體化改革
一體化改革是在堅持政府主導、統籌規劃,堅持改革創新、三醫聯動,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堅持預防為主、中西醫並重的基礎上,整合縣域醫療衛生資源,組建醫療集團;
建立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衛生機構職責清晰、分工協作、有序競爭的一體化管理新格局和分級診療新秩序,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為群眾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1)醫療衛生改革擴展閱讀
從24個示範縣改革情況看,一體化改革取得了五個方面初步的成效:
一、是實現了醫療與公衛、衛生與計生、醫療與養老「三融合」。集團設立公共衛生管理中心,把過去分離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有機融合。村計生專干60%以上參與簽約服務團隊,計生專干工作內容有效充實,衛計以簽約服務為紐帶,實現高度融合。
二、是實現了簽約服務、分級診療、健康扶貧「三促進」。促進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有效落地,城鄉居民簽約率達50%左右,重點人群達66 %。鄉村醫生技術有了上級支撐、待遇有了集團保證,服務更有積極性。
三、是實現了基層服務量、服務能力、群眾滿意度「三提升」。基層醫療服務量提升,縣域內就診率平均80%以上,按照國家要求,到2020年縣域內就診率平均90%以上,這個目標會如期實現。年門急診人次和住院人次分別增長8%和6%。
四、是實現了次均費用、自付比例、看病成本「三下降」。縣級醫院門急診患者次均費用同比下降5%,自付比例同比下降6%,家門口就醫,群眾看病的間接成本明顯下降。
五、是實現了「五轉變」。縣委書記、縣長由宏觀領導向醫改「施工隊長」轉變,醫療行為由粗放式醫療服務向節約型健康管理轉變,健康管理由醫衛分散式服務向整體式、全生命周期管理轉變,衛生人才流動由向上「虹吸」向人才下沉、服務基層的方向轉變,群眾看病習慣由直接往上跑找專家向先找家庭醫生問個明白轉變。
⑵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主要內容
公共衛生服務體系
醫療保障體系
葯品供應保障體系
⑶ 為什麼要推行醫療衛生改革
醫葯衛生事業關系億萬人民的健康,關系千家萬戶的幸福,是重大民生問題。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加快醫葯衛生事業發展,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葯衛生需求,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健康素質,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大任務。
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醫葯衛生事業取得了顯著成就,覆蓋城鄉的醫葯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斷增強,醫療保障覆蓋人口逐步擴大,衛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明顯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標處於發展中國家前列。尤其是抗擊非典取得重大勝利以來,各級政府投入加大,公共衛生、農村醫療衛生和城市社區衛生發展加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取得突破性進展,為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礎。同時,也應該看到,當前我國醫葯衛生事業發展水平與人民群眾健康需求及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要求不適應的矛盾還比較突出。城鄉和區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不平衡,資源配置不合理,公共衛生和農村、社區醫療衛生工作比較薄弱,醫療保障制度不健全,葯品生產流通秩序不規范,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完善,政府衛生投入不足,醫葯費用上漲過快,個人負擔過重,對此,人民群眾反映強烈。
從現在到2020年,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醫葯衛生工作任務繁重。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眾對改善醫葯衛生服務將會有更高的要求。工業化、城鎮化、人口老齡化、疾病譜變化和生態環境變化等,都給醫葯衛生工作帶來一系列新的嚴峻挑戰。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是加快醫葯衛生事業發展的戰略選擇,是實現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重要途徑,是廣大人民群眾的迫切願望。
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是一項涉及面廣、難度大的社會系統工程。我國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鄉、區域差距大,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決定了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是一項十分復雜艱巨的任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需要在明確方向和框架的基礎上,經過長期艱苦努力和堅持不懈的探索,才能逐步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醫葯衛生體制。因此,對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既要堅定決心、抓緊推進,又要精心組織、穩步實施,確保改革順利進行,達到預期目標。
⑷ 醫療體制改革的改革措施
深化醫改以來,各地不斷加大探索力度,深入推進醫改各項工作。這些探索符合醫改方向,成效明顯,具有普遍的指導和推廣意義。 為解決基層人才短缺問題,使大醫院醫生能下到基層,各地探索了上下聯動、緊密一體化等多種形式。
廣東省深圳市完善政府主導下的「院辦院管」社區健康服務中心管理體制,建立以責任醫師為主體的全科服務團隊,完善技術人員多崗位服務制度。社康中心可直接獲得主辦醫院的人才和技術支撐,居民可就近享受大醫院退休老中醫、知名專家提供的醫療衛生服務。
湖南省湘鄉市推行衛生人才「縣管鄉用」。擇優招聘醫學院校本科生和執業醫師到鄉鎮衛生院工作。招聘人員編制由市衛生局代管,基本工資以及養老、醫療、生育保險等單位繳納部分由市財政予以保障。招聘人員享受所在鄉鎮衛生院的績效獎金和福利。聘任期五年,期滿後,經本人申請,市衛生局考核合格,可安排到城區醫療衛生機構工作。
天津市在二三級醫院建立涉及18個學科的143個全科醫生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凡在二級以下醫療機構從事臨床工作的應屆畢業生均須參加兩年的全科醫生培訓。
江蘇省鎮江市建立社區醫師免費進修培訓制度、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和上級醫院醫師到社區坐診制度,派出內兒科醫生到所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全日制診療服務。 支付方式改革對控制醫葯費用、規范醫療行為、推進綜合改革等具有重要意義。各地探索了幾種不同的支付模式。
寧夏回族自治區在鹽池、海原等縣市實施「創新支付制度,提高衛生效益」項目,實施門診、住院經費包干預付制。包干經費按季度預撥70%給醫療衛生機構,剩餘30%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兌現。
河南省宜陽縣按照「一個病種,三套路徑」的思路實施新農合綜合支付制度改革:A組針對普通症狀病人,B組針對有較嚴重的合並症等病人,C組針對病情嚴重且復雜的病人。A組和B組實行定價收費,定額支付;C組按實際費用結算,並按比例進行控制。
湖南省推行「限費醫療」,對參合農民在鄉鎮衛生院的門診、住院費用設置一定限額。醫療費用在限額內的,參合農民按實付費;超過限額的,參合農民按限額付費,超出部分由新農合全額報銷。如藍山縣實行的「10+100」模式,參合農民在縣內鄉鎮衛生院就醫,門診只需自付10元,住院只需自付100—150元,其餘費用由新農合基金全額報銷。目前正在探索將「限費醫療」模式拓展至縣級公立醫院。 公立醫院取消以葯補醫後,各地探索建立了多渠道補償方式,並推行綜合改革。
價格平移法:北京市友誼醫院、朝陽醫院分別於2012年7月1日、9月1日啟動「醫葯分開」改革。12月1日,同仁醫院、天壇醫院、積水潭醫院也正式啟動。在取消葯品加成、掛號費和診療費的同時,按照醫師職級確定患者在門診的醫事服務費。北京醫保基金對「醫事服務費」給予定額報銷,每人次40元。
財政補償法:陝西省在政府投入和醫療服務收費調整到位的基礎上,取消葯品加成政策,實行零差率銷售。對縣級醫院由此減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取消多少,補償多少」的原則,由省、市、縣三級政府按比例給予足額補助。
綜合補償法:安徽省實行縣級醫院全部葯品零差率銷售,由此減少的費用通過增加政府補助(25%)和收取診查費(75%)來彌補;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在總量平衡的基礎上通過調整手術費、護理費和床位費來彌補。
浙江省取消縣級醫院葯品加成政策,同步建立「五環聯動」機制,即調整醫療服務收費、改革醫保支付制度、完善財政投入政策、加強醫療服務行為管理、建立醫院內部管理機制。
廣東省深圳市對67家公立醫院實施「1+6」 綜合改革。「1」即取消全部公立醫院葯品加成;「6」即改革公立醫療機構補償機制,改革醫療費用支付制度,改革葯品流通競爭制度,改革葯品耗材采購制度,強化公立醫院商業賄賂防控,加強公立醫院行為監管。 在基層完善招采合一、雙信封制、集中支付等采購政策的基礎上,配合公立醫院改革,加快推進葯品招標采購機制改革。
安徽省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的原則,採用「量價掛鉤、招采合一」的招標采購辦法,統一制定縣級醫院葯品集中招標采購目錄和基本用葯目錄,實行全省統一網上集中招標采購。縣級醫院基本用葯目錄從國家基本葯物(含省增補葯品)目錄和省新農合葯品目錄、城鎮醫保葯品目錄中遴選產生,共1048種。
河南省對基本葯物和醫用耗材均實行統一招標采購,從標前、標中到標後均採取透明操作,及時公開相關信息;採取定量評價和定性評價相結合,以綜合評價為主的原則,充分考慮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使用差異,滿足不同人群的使用需求;規范操作制度,確保招標公正公開。 探索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是深化醫改的重要任務。各地探索了很多的做法。
福建省推進一般醫用耗材集中招標采購,降低采購成本和采購價格;擴大單病種付費的病種種類和試點范圍,在一半以上的縣(市、區)開展新農合總額預付制、按人頭付費試點,有效遏制了醫葯費用過快上漲趨勢。
浙江省從2010年起,連續三年提出門診和住院均次費用零增長的要求,並納入年度醫改責任目標予以落實。通過行政性控費措施的實施,促進醫院主動控費機制、醫保控費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各地進行了積極探索,推行鄉村一體化管理,解決鄉村醫生的養老保障問題,穩固農村衛生服務體系「網底」。
江蘇省逐步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新補充人員或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統一管理,建立鄉鎮衛生院人員派駐村衛生室輪崗工作制度,將鄉村醫生納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范圍,財政給予一定支持。
雲南省玉溪市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完善保障機制。對按年齡政策辦理退出手續的鄉村醫生按月發放退養補助,退養補助根據連續工齡分3檔發放。將鄉村醫生培訓經費按農業人口人均0.5元的標准納入區縣財政年度經費預算。
青海省對村醫實行專項補助,標准為每人每年8000元。對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或中專以上學歷的村醫,每人每年再增加1000元補助。目前,全省所有鄉村醫生都按不同標准檔次參加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或其他養老保險。
⑸ 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重點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
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2012〕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
《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2年是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以下簡稱醫改)承前啟後的關鍵一年,也是全面實施「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的開局之年。為明確任務目標,落實工作責任,鞏固擴大醫改成果,持續深入推進醫改,現提出2012年醫改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2〕11號)精神,以建設符合我國國情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核心,堅持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保持醫改基本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著力在加快健全全民醫保體系、鞏固完善基本葯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三個方面取得重點突破,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保持醫改良好勢頭,為實現「十二五」階段性改革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任務
(一)加快健全全民醫保體系。
1.鞏固擴大基本醫保覆蓋面。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三項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重點做好農民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以及學生、學齡前兒童和新生兒參保管理工作。繼續推進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等困難群體參保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2.繼續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
(1)政府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補助標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個人繳費水平相應提高,人均籌資達到300元左右。(財政部、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范圍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倍以上、當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國農民年人均純收入的8倍以上,且均不低於6萬元。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分別達到70%以上和75%左右,逐步縮小與實際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之間的差距,門診統籌支付比例進一步提高。探索通過個人賬戶調整等方式逐步建立職工醫保門診統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3.改革醫保支付制度。
(1)積極推行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總額預付等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蓋統籌區域內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加強付費總額控制,建立醫療保險對統籌區域內醫療費用增長的制約機制,制定醫療保險基金支出總體控制目標並分解到定點醫療機構,與付費標准相掛鉤。積極推動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的談判機制和購買服務的付費機制,通過談判確定服務范圍、支付方式、支付標准和服務質量要求。結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對個人負擔的控制辦法。逐步將醫療機構總費用和次均(病種)醫療費用增長控制和個人負擔控制情況,以及醫療服務質量列入醫保評價體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2)完善差別支付機制,支付比例進一步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鼓勵使用中醫葯服務,引導群眾首診到基層。將符合條件的私人診所等非公立醫療機構和零售葯店納入醫保定點范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3)加強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完善監控管理機制,逐步建立醫保對醫療服務的實時監控系統,逐步將醫保對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延伸到對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建立聯合反欺詐機制,加大對騙保欺詐行為的處罰力度,並及時公開相關信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4.進一步加大醫療救助力度。
(1)加大救助資金投入,築牢醫療保障底線。救助范圍從低保家庭成員、五保戶擴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難群體,資助其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或新農合。提高救助水平,取消醫療救助起付線,穩步提高封頂線,對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住院自負醫療費用救助比例進一步提高。(民政部、財政部負責)
(2)研究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通過政府出資、社會捐贈等多渠道籌資建立基金,解決無費用負擔能力和無主病人發生的應急醫療救治費用。抓緊制定基金管理辦法。(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5.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機制。
(1)研究制定重特大疾病保障辦法,積極探索利用基本醫保基金購買商業大病保險或建立補充保險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實解決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貧的問題。做好基本醫保、醫療救助、商業保險等的銜接。(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保監會、民政部負責)
(2)全面推開尿毒症、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葯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等8類大病保障,將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齶裂等12類大病納入保障和救助試點范圍。(衛生部、民政部、財政部負責)
6.提高基本醫保經辦管理水平。
(1)積極推廣醫保就醫「一卡通」,方便參保人員就醫。基本實現參保人員統籌區域內和省內醫療費用異地即時結算,加快推進以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為重點的跨省醫療費用異地即時結算。穩步推進職工醫保制度內跨區域轉移接續,加強各項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銜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2)加強醫保基金收支管理,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基金堅持當年收支平衡原則,結余過多的結合實際重點提高高額醫療費用支付水平,使基金既不沉澱過多,也不出現透支;職工醫保結余過多的地方要採取有效辦法把結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3)探索整合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管理職能和經辦資源,完善基本醫保管理和經辦運行機制。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城鄉統籌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負責)
(4)在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監管的前提下,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保監會負責)
7.大力發展商業健康保險。
完善商業健康保險產業政策,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發展基本醫保之外的健康保險產品,滿足多樣化的健康需求。鼓勵企業、個人參加商業健康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制定落實稅收等相關優惠政策。(發展改革委、保監會、財政部負責)
(二)鞏固完善基本葯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
8.鞏固完善基本葯物制度。
(1)擴大基本葯物制度實施范圍。鞏固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葯物制度的成果,落實基本葯物全部配備使用和醫保支付政策。有序推進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葯物制度,同步落實對鄉村醫生的各項補助和支持政策。對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各地政府可結合實際,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將其納入基本葯物制度實施范圍。鼓勵公立醫院和其他醫療機構優先使用基本葯物。(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規范基本葯物采購機制。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建立和規范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葯物采購機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56號),堅持招采合一、量價掛鉤、雙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監控等政策。完善基本葯物質量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對基本葯物中的獨家品種、經多次集中采購價格基本穩定且市場供應充足的基本葯物試行國家統一定價。探索建立短缺葯品監測機制,對用量小、臨床必需的緊缺品種可採取招標定點生產等方式確保供應。建立省級基本葯物集中采購使用管理信息系統,落實集中付款和供應配送政策,提高及時配送率。(發展改革委、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食品葯品監管局負責)
(3)完善國家基本葯物目錄。認真總結各地基本葯物使用情況,研究調整優化國家基本葯物目錄,更好地適應群眾基本用葯需求。逐步規范基本葯物劑型、規格和包裝。規范地方增補基本葯物,增補葯品嚴格執行基本葯物制度相關政策。(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醫葯局、食品葯品監管局負責)
(4)加強基本葯物質量監管。繼續提高基本葯物質量標准,對基本葯物實行全品種覆蓋抽驗和電子監管,提高對基本葯物從生產到使用全過程監管能力。(食品葯品監管局負責)
9.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
(1)建立完善穩定長效的多渠道補償機制,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常運轉。中央財政建立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全面實施後對地方的經常性補助機制,並納入預算安排。地方政府要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項補助以及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納入財政預算並及時足額落實到位,實行先預撥後結算。全面落實一般診療費及醫保支付政策。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經費。(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深化編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合理確定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總量,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功能定位和發展需要實行動態調整。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法人自主權,全面實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重點選聘好院長並建立任期目標責任制。(中央編辦、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3)完善績效分配機制。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收入分配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乾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在平穩實施績效工資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比例,合理拉開收入差距。要按時足額發放績效工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支結余部分可按規定用於改善福利待遇,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4)加快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認真細致做好債務核實和鎖定工作,多渠道籌集並落實化債資金,按時完成債務剝離和債務化解工作,堅決制止發生新債。(財政部、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負責)
10.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
(1)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繼續加大支持鄉鎮衛生院標准化建設的力度。(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2)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建立涵蓋基本葯物供應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醫療服務、績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統一技術信息標准,實現與基本醫保等信息互聯互通,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規范化水平。(發展改革委、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3)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推進全科醫生制度建設,開展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繼續為中西部鄉鎮衛生院和基層部隊招收5000名以上定向免費醫學生,安排1.5萬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崗人員進行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實施2萬名全科醫生特設崗位項目,完善落實鼓勵全科醫生長期在基層服務的政策,力爭實現每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醫生。支持100個左右全科醫生臨床培訓基地建設。中央財政繼續支持中西部地區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在崗培訓,重點開展具有全科醫學特點、促進基本葯物使用等針對性和實用性強的培訓項目,共培訓62萬人次。(衛生部、總後勤部衛生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負責)
(4)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全科醫生執業方式和服務模式改革試點,推行全科醫生(團隊)與居民建立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中醫葯等適宜技術和服務。建立健全分級診療、雙向轉診制度,積極推進基層首診負責制試點。(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醫葯局負責)
11.築牢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底。
(1)採取公建民營、政府補助等多種方式,對村衛生室的房屋建設、設備購置給予扶持。將村衛生室納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和管理范圍。落實鄉村醫生的多渠道補償、養老政策。(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加強鄉村醫生培訓和後備力量建設。對在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每年免費培訓不少於兩次,累計培訓時間不低於兩周。採取本地人員定向培養等多種方式充實鄉村醫生隊伍,確保每個村衛生室都有鄉村醫生。(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3)加強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對鄉村醫生和村衛生室的行業管理,重點強化服務行為監管。積極推進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一體化管理。(衛生部、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三)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以縣級醫院為重點,統籌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補償機制、人事分配、葯品供應、價格機制等綜合改革,選擇在300個左右縣(市)開展縣級醫院綜合改革試點,鼓勵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具體模式。拓展深化城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
12.加快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1)改革補償機制。採取調整醫葯價格、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和落實政府辦醫責任等綜合措施和聯動政策,破除「以葯補醫」機制。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葯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醫院由此減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虧損通過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予以補償。調整後的醫療技術服務收費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增加的政府投入由中央財政給予一定補助,地方財政要按實際情況調整支出結構,切實加大投入。(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調整醫葯價格。取消葯品加成政策。提高診療費、手術費、護理費等醫療技術服務價格。降低大型設備檢查價格,政府投資購置的公立醫院大型設備按扣除折舊後的成本制定檢查價格。(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完善縣級公立醫院葯品網上集中采購,積極推進葯品帶量采購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壓縮中間環節和費用,著力降低虛高價格。(衛生部、監察部負責)
(3)發揮醫保的補償和監管作用。同步推進總額預付、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等復合支付方式,通過購買服務對醫療機構給予及時合理補償,引導醫療機構主動控製成本、規范診療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嚴格考核基本醫保葯品目錄使用率及自費葯品控制率等指標,控制或降低群眾個人負擔。(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分別負責)
(4)落實政府辦醫責任。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公共衛生服務、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貼等投入政策。(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合理確定公立醫院(含國有企業醫院)數量和布局,嚴格控制建設標准、規模和設備配備。禁止公立醫院舉債建設。(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資委負責)
(5)加快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按照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要求,落實縣級公立醫院經營管理和用人自主權。探索建立理事會等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公立醫院功能定位、發展規劃、重大投資等權力由政府辦醫主體或理事會行使。(衛生部、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負責)
建立完善院長負責制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繼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進公立醫院醫務人員養老等社會保障服務社會化。(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6)完善醫院內部分配激勵機制。健全以服務質量、數量和患者滿意度為核心的內部分配機制,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提高人員經費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例,提高醫務人員待遇。院長及醫院管理層薪酬由政府辦醫主體或授權理事會確定。嚴禁將醫務人員個人收入與醫院的葯品和檢查收入掛鉤。(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
13.拓展深化城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圍繞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葯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以破除「以葯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以改革補償機制和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為抓手,深化體制機制創新,提高服務質量和運行效率,盡快形成改革的基本路子。研究探索採取設立專門管理機構等多種形式確定政府辦醫機構,履行政府舉辦公立醫院的職能。根據改革需要,在績效工資分配、定價、葯品采購等方面給予試點地區一定自主權。(衛生部、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國資委負責)
14.大力發展非公立醫療機構。
(1)各地要盡快出台鼓勵社會資本舉辦發展醫療機構的實施細則,細化並落實鼓勵社會資本辦醫的各項政策,支持舉辦發展一批非公立醫療機構。衛生等有關部門要限期清理修改相關政策文件。進一步開放醫療服務市場,放寬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准入范圍,積極引進有實力的企業、境外優質醫療資源、社會慈善力量、基金會、商業保險機構等舉辦醫療機構,對舉辦發展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給予優先支持。擴大境外資本獨資舉辦醫療機構試點范圍。鼓勵具有資質的人員(包括港、澳、台地區)依法開辦診所。進一步改善執業環境,落實價格、稅收、醫保定點、土地、重點學科建設、職稱評定等方面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可對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予以補助。積極發展醫療服務業,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向高水平、規模化的大型醫療集團和康復醫療機構發展。(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衛生部、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鼓勵公立醫院資源豐富的地區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包括國有企業所辦醫院在內的部分公立醫院改制重組。鼓勵社會資本對部分公立醫院進行多種形式的公益性支持。(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資委負責)
15.全面開展便民惠民服務。
(1)以病人為中心、以服務為導向,簡化掛號、就診、檢查、收費、取葯等醫療服務流程,積極推進區域統一預約掛號平台建設,普遍實行預約診療,開展「先診療、後結算」,改善就醫環境,明顯縮短病人等候時間,方便群眾就醫。大力推廣優質護理,倡導志願者服務。(衛生部負責)
(2)大力推行臨床路徑,加強質量控制。開展單病種質量控制,規范醫療行為。繼續開展抗菌葯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以電子病歷和醫院管理為核心,推進公立醫院信息化建設。醫療機構檢驗對社會開放,檢查設備和技術人員應當符合法定要求或具備法定資格,實現檢查結果互認。(衛生部負責)
16.提升縣級醫院服務能力。
加強縣級醫院以人才、技術、重點專科為核心的能力建設,每個縣重點辦好1-2所縣級醫院(含縣中醫院),提高縣域內就診率,降低縣外轉出率。啟動實施縣級醫院設立特設崗位,引進急需高層次人才。鞏固深化城市醫院對口支援縣級醫院的長期合作幫扶機制,安排6000名縣級醫院骨幹人員到三級醫院進修學習,發展面向農村及邊遠地區的遠程診療系統。(衛生部、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
(四)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
17.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
(1)繼續做好10類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著力提高服務質量、居民知曉率和滿意度。城鄉居民健康檔案規范化電子建檔率達到60%以上,高血壓、糖尿病患者規范化管理人數分別達到6500萬、1800萬。將排查發現的所有重性精神病患者納入管理范圍。加強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工作。提高流動人口以及農村留守兒童和老人公共衛生服務可及性。加強健康促進與教育,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導科學就醫和安全合理用葯。(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2)繼續實施重大公共衛生項目,做好傳染病、慢性病、職業病、重性精神病、重大地方病等嚴重危害群眾健康的疾病防治。完善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路,繼續支持農村院前急救體系和縣級衛生監督機構建設,加強重大疾病防控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18.推進醫療資源結構優化和布局調整。
(1)制定區域衛生規劃,明確省、市、縣衛生資源配置標准,新增醫療衛生資源優先考慮社會資本。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達到4張的,原則上不再擴大公立醫院規模。(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2)加強醫療服務體系薄弱環節建設,支持醫療機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加強省級兒童專科醫院和市、縣級綜合醫院兒科建設。啟動邊遠地區地市級綜合醫院建設。加強醫療衛生信息技術標准化建設,促進信息技術與管理、診療規范和日常監管有效融合。(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19.創新衛生人才培養使用制度。
(1)加大護士、養老護理員、葯師、兒科醫師,以及精神衛生、院前急救、衛生應急、衛生監督、醫院和醫保管理人員等緊缺人才和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出台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加快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衛生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
(2)推進醫師多點執業。各地要出台醫師多點執業實施細則,鼓勵具備行醫資格的人員申請多個地點執業,完善執業醫師注冊、備案、考核、評價、監管政策,建立醫師管理檔案。建立健全醫療執業保險和醫療糾紛處理機制。(衛生部負責)
20.推進葯品生產流通領域改革。
(1)改革葯品價格形成機制,選取臨床使用量較大的葯品,依據主導企業成本,參考葯品集中采購價格和零售葯店銷售價等市場交易價格制定最高零售指導價格。完善進口葯品、高值醫用耗材的價格管理。(發展改革委負責)
(2)完善醫葯產業發展政策,規范生產流通秩序。推動醫葯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醫葯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發展葯品現代物流和連鎖經營,提高農村和邊遠地區葯品配送能力。促進葯品生產、流通企業跨地區、跨所有制的收購兼並和聯合重組。鼓勵零售葯店發展,並按規定配備執業葯師。(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食品葯品監管局負責)
(3)完善葯品質量標准,提高仿製葯質量水平。實施新修訂的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修訂並發布實施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定期發布葯品質量公告。嚴厲查處制售假葯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掛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證照,以及買賣稅票、發布虛假葯品廣告等違法違規活動。(食品葯品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目標責任制。
(二)強化財力保障措施。
(三)強化績效考核。
(四)強化宣傳引導。
⑹ 醫療改革的具體內容
指導思想: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葯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強化政府責任和投入,完善國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體系,加強監督管理,創新體制機制,鼓勵社會參與,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
衛生制度,不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進社會和諧。
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堅持立足國情,建立有中國特色的醫葯衛生體制;堅持公平效率統一,實行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相結合;堅持統籌兼顧,把完善制度與解決突出問題結合起來。
總體目標: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四大體系: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醫療保障體系、葯品供應保障體系四位一體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五大重點:加快推進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建立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⑺ 當前醫療衛生改革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掛號制度需改革。
2、預約就診制度。
3、醫保制度需要改革。
4、醫院自費亂收費問題急需改革。
5、醫師自身素質提高問題。
6、醫葯采購、監管、定價等問題嚴重要改革。
⑻ 衛生系統到底會怎樣改革
一是要鞏固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今後三年的工作重點是鞏固覆蓋面,提高保障水平,加強管理,方便群眾。要圍繞幾個方面狠抓落實:第一,鞏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成果,將覆蓋率保持在90%以上。第二,逐步提高籌資水平,明年各級政府的補助達到人均120元,並適當提高農民個人繳費標准。第三,逐步將保障范圍向門診統籌延伸,調整起付線、封頂線和報銷比例,進一步減輕參合農民的費用負擔。同時,逐步提高統籌層次,逐步改革支付方式,改善服務,加強資金監管。
二是建立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國家基本葯物制度是保障群眾基本用葯的重大制度創新,要使這項制度盡快取得實效,各級衛生部門將和政府有關部門通力協作,著力做好幾項工作:第一,按照國家發布的《國家基本葯物目錄(2009版)》,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保證所有基本葯物的生產供應和質量安全。第二,以省為單位,對國家基本葯物實行規范的公開招標采購,降低采購價格。第三,建立向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直接配送基本葯物的機制。第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國家制定的基本葯物零售指導價格,確定本地區包含配送費用在內的基本葯物統一采購價格。同時,推進基本葯物合理使用,將基本葯物及時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體系葯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於非基本葯物。
三是加強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通過三年努力,進一步健全體系,提升能力,改善質量,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質。第一,按照國家確定的縣、鄉、村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建設規劃和標准,抓好建設項目,確保工程質量。第二,落實好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任務,通過免費定向培養、代償學費和助學貸款以及公費招聘執業醫師等措施,充實城鄉基層醫療衛生隊伍;通過城市大醫院的對口支援、縱向指導、在職培訓等方式,提高基層尤其是中西部地區基層醫療衛生人員的業務技術水平。要特別重視穩定和加強鄉村醫生隊伍,解決好對他們的補助和養老保障等待遇。同時,在落實政府投入政策的同時,推進管理和運行機制改革。積極轉變服務模式,貼近人民群眾的需要。加強績效考核,改善服務,提高效率。
四是逐步實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是增進居民健康,實現衛生公平的重大舉措。從今年開始,全面推進幾項工作:第一,確保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免費向城鄉居民提供。初步確定今明兩年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有9類21項,各地要按照有關文件精神抓緊落實。第二,進一步增加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在繼續實施結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國家免疫規劃、農村婦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衛生項目的基礎上,從今年開始,確定新增並加快實施「為8-15歲人群接種乙肝疫苗」、「燃煤污染型氟中毒防治工作」、「為農村育齡婦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費補服葉酸」、「建設無害化衛生廁所」、「為貧困白內障患者開展復明手術」、「為農村婦女進行乳腺癌和宮頸癌早期篩查」等項目。第三,進一步加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建設,提高防治重大疾病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
五是積極穩妥地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近期,衛生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的試點方案,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選擇試點地區和單位,在政府領導和相關部門配合下,盡快啟動試點工作。並著重抓好幾 (0)個環節:第一,合理調整公立醫院布局和規模,落實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第二,改革管理體制。探索在大部門體制下,建立權威、統一、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探索建立以醫院管理委員會為核心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第三,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全面落實政府投入政策,逐步改革以葯補醫機制,扭轉趨利行為。第四,改革運行機制,全面推行人員聘用、崗位管理、績效工資制度,有效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同時,改善內部管理,加強監管,優化結構,推進縣級醫院標准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