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什麼大家只罵香港阿珍,不罵珠海罵人女導游
可能香港的比珠海的丑吧(話笑),找旅行團的總會出這樣的問題,再在都流行自由行好多年了,幹嘛還要跟團呢,不明白
『貳』 如何看待香港導游阿珍罵大陸遊客購物不夠多
文化及價值觀的差異。
不同的社會中,人們對事物的看法不同。例如香港有給小費的習慣,因為香港人都知道,小費是給服務者的辛苦費。但是大陸沒有這個習慣,因為大陸人覺得所付的費用已經包括了所有的費用。所以雙方互不理解。一個需要用意識或者認知來維持的行業,其服務的對象如果沒有相同的認知,那麼這個行業就應該檢討自己的經營方式了。沒有游戲規則,也就不能怪別人不執行規則了(潛規則不算數,因為沒有共同的認知)。我很同情阿珍。
『叄』 關於香港女導游阿珍的事件,可以反映出什麼對這件事要怎麼分析
第一是導游無底薪,拿提成的機制不對
你帶的客人消費越多,你拿的錢就越多。這從客觀上激勵了強迫購物的行為。社會上有很多類似於這樣的無底薪拿提成的機制,可以發揮開來說。
要是改成客人越滿意導游拿的錢就越多,這種激勵機制是不是更有利於消費者呢?
第二是旅遊市場不透明,旅行社和遊客雙方信息不對稱。
旅遊一般是一次性行為,你不會重復去香港旅遊,所以就沒有「我這次覺得這個團很差,下次就不跟這個團」的可能,缺乏有效的市場評價,導致差團能繼續存在。要是有一個公允的評級機構或平台,就能彌補這一缺陷。
第三是旅遊市場消費機制不完善,沒有一個詳細、標準的協議規范
這種團的協議,並沒有寫明不去購物,大家看到團費很低,就貪便宜,去了才發現還有消費標准。如果在協議里寫清楚,純玩團是多少錢,消費團是多少錢要消費多少在哪消費,就不會發生這種誤會。購物團其實並沒有錯(有人去香港就是奔購物去的),錯就錯在不明確告知遊客。從經濟學的理論來說,只要一切東西都有明確的價格,就能達到帕累托最優,也就是實現社會效益最大
其實以上這些都是表層原因,你肯定會問,既然這樣這樣,旅行社怎麼不改進呢?其實這是中國人剛進入市場經濟,思想還不夠成熟,給你一份又長有詳細的合同,你肯定懶得看,最吸引你的還是「超低價」這樣的字眼,結果被騙了,人家超低價是有原因的。當然思想成熟需要一個過程,在這之前就需要一個強有力的行業自律聯盟,來規范旅遊市場行為和秩序,避免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發生
我都是手寫的,很辛苦,給最佳吧
『肆』 香港導游阿珍祖籍是哪裡人
阿珍又補充,湖北家鄉的70多歲老父年初中風,原先想請假返鄉探望,但要幫手帶團,心情不佳,加上遊客激怒,才忍不住謾罵,認為事件雙方都有錯,「講錯話是我的錯,但一個巴掌拍不響,兩個巴掌才會響。」有指她連罵數分鍾十分流暢,阿珍只說:「當你受到刺激時,平時不會講不會做,也在控制不了的心情下做了。
難道是湖北人嗎?
『伍』 香港導游阿珍事件違反了什麼法律
我覺得就算是低價團,有購物項目,那麼到了購物地點,是否購物,購買何物,也應該有遊客自己決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我想人們對她更多的不滿還是辱罵遊客。
民法通則也規定了人格權。
『陸』 你對香港女導游阿珍斥責內地遊客一事怎麼看
恩啊。我先來解答一下你的問題吧,可能不是很完善,但是希望能幫到你,都是我的親身體驗。
我是一個在香港土生土長的地道香港人,香港大部分的旅遊團都是有分購物團和凈玩團的。當然拉。他不會寫張單張說或跟你說明那是什麼團。但是多數團費高一點都是凈玩團,因為團費低的話,他們還帶你去玩還包吃包住,那不就很虧?所以很多旅行社都會出現一個情況,帶顧客去買東西,無論是不是逼著他們買,他們都是會有提成的,遊客買得多,導游就賺得多,然後就再分一點給公司。
我家人身邊有兩三個朋友都是做導游的,但是他們就告訴我,阿珍的事情是個別的,因為畢竟那是冒牌的,真正的導游有考上正規的牌的素質是絕對不會那麼差,最多就是婉轉一點的叫你們買東西啊,因為你們買的多,他們也有提成賺一點點。
絕大多數都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所以每次到香港遊玩的時候,你可以在內地選擇一下知明度比較高的旅行社,因為那些旅行社是不敢用冒牌導游的,呵呵,要玩得開心就當然要捨得花多點錢啊,報一個純玩團就Ok拉。那就絕對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拉。
『柒』 香港導游強迫購物事件的事件緣由
該片段由一名不滿香港女導游強迫購物的旅客所拍,片段中導游以「沒飯吃」、「沒酒店住」等恐嚇性話語要挾和辱罵不購物的旅客,更怒斥:「我給你吃給你住,但是你們不付出,你這輩子不還,下輩子還是要還出來!」。港女導游阿珍用普通話辱罵旅客在珠寶店只購物1.3萬元,丟了她的臉。她說,每位旅客千元左右的團費,連機票都難抵消,更何況在港的住宿和飲食。隨後,阿珍稱稍後會到手錶店購物1.5小時,並警告團員若不購物,便沒飯吃、沒酒店住。
據悉,該團是24人的內地旅行團,實際出發地未明,只知他們從內地乘飛機到廣州,並於3月25日來港,每名旅客兩日行程出團小費收50元,當日旅行團團費每人$610多元 ,而女導游阿珍在旅遊車上多番謾罵旅客不購物,旅客則鴉雀無聲。
有內地旅客把強迫購物的情況拍攝下來,並把全長逾7分鍾的片段上載互聯網,內地廣東衛視、安徽衛視、貴州衛視及遼寧衛視等多家電視台紛紛轉載有關消息。有關片段至少已在內地10多個省市電視台播出,CCTV也報道了相關新聞信息。
香港旅遊事務專員和旅遊業議會與7月16號召開記者會。相關旅行社表示,永不錄用這名女導游。香港旅遊業議會表示,針對該事件,將向理事會提出設立轉介投訴機制,即使無人投訴也會調查。另外,本月底會與深圳旅遊局簽署協議,下月起派專人監察旅行社違規行為。
『捌』 香港導游阿珍怎麼罵遊客
這是全文,但雙方都有值得檢討的地方,在某程度上,對白中提到的是對的;這只是資訊流通問題。
」「不消費就待在家裡別出門,出門就是要消費把錢花光才開心嘛!」導游乙。
(出門就一定要把錢花光,每天一出門就破產也太慘了吧!)
「人家(另一團隊)九萬七, 我們只有一萬三!樹要皮人要臉嘛!
你們孩子都很大了! 何必呢?」導游甲。
(你不知道養兒不防老,孩子大了!也要自己留養老金以免淪落街頭啊!)
再不然就是乾脆恐嚇,「現在是你們欠著我的,不是我欠你們的,我給你吃、
給你住, 現在是你們不付出你們不付出,你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要還出來!
(那你一次罵整團成員,下輩子換整團成員來罵你好了!
現在是你欠大家!不是大家欠你!)」
『玖』 香港導游阿珍後續
ls真垃圾``
人格尊嚴神聖不可侵犯`!!`
這是幾百年前文藝復興的主題
買不起東西就要活被人罵??
內地訪港旅行團被強迫購物的「丑聞」接連發生,一段記錄香港女導游惡言威嚇旅客購物的短片,昨日在全國多個省市的電視台熱播,令香港旅業「醜事」傳千里。該片段由一名不滿香港女導游強迫購物的旅客所拍,片段中導游以「沒飯吃」、「沒酒店住」等恐嚇性話語要挾和辱罵不購物的旅客,更怒斥:「我給你吃給你住,但是你們不付出,你這輩子不還,下輩子還是要還出來!」有關片段至少已在內地十多個省市電視台廣播。
香港金凱國際旅行社副總經理崔錦銘當天下午承認,這起事件中受到影響的旅行團確由其旅行社負責。事件中的違規女導游是該旅行社在旅遊旺季臨時增聘的導游。他說,對這起影響香港旅遊業聲譽和形象的事件深表遺憾,已決定永不錄用這名導游,並誠懇邀請這批受影響的遊客來香港免費旅遊。
無論是導游還是遊客都應該有最起碼的尊嚴
即使消費者的無聊去到酒樓不點菜老闆也沒資格對其進行辱罵``法律沒有給你這樣的權利```酒店之前也沒有規定
報團之前沒給旅行社錢嗎??
旅行社有規定不許不買東西??
即使真的有這樣的規定``要是沒有遵守就可以罵???
即使在樣貧福差距極大的情況下法律也保證了每個窮人的人格尊嚴權
本人認為之所以有這樣的結果
主觀主要原因是香港人本身對內地遊客的敵視心理..在香港拜金主義的極端表現
客觀原因是香港與內地的經濟發展差異引起
但是本人認為即便在任何情況下人格尊嚴也應該得到基本保障``即使無法保證也要進最大的努力去爭取``這也是社會不斷發展的原動力之一
「乞兒團刁民」???「歪風」???
不買東西就叫刁民??捍衛尊嚴就叫歪風??
遊客掏錢給旅行社叫做「讓旅遊業置於水深火熱之中」???
『拾』 因為遊客購物少而罵遊客的香港導游阿珍值得同情還是不同情。為什麼
不值得同情,看她對旅客的態度多麼囂張,誰不知道買東西可以給導游提成,提成不成就惱羞成怒,責罵旅客,實在不是作為一個人應有的道德品質。
旅行社的旅費標價再低,也絕不會虧錢,只是少賺點,因為旅客買不買東西是隨機難以保證的,如果虧錢組團把希望給予旅客購物,豈不是像賭博一樣,如果你是老闆也不會做這么傻的事。
所以證明,旅社是有錢賺的,導游也是有底薪的,阿珍唯一氣憤的是,無法賺到更多的錢,而旅客本來就沒有義務購物啊,她沒有從正常的邏輯思考問題,僅僅糾結於自己的利益得失,這是人性的自私,人性的劣根性的完全體現。
有此得,這個人是個沒道德的自私的貪財的人,不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