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是多少年
無形資產攤銷年限:
一般情況下,無形資產攤銷一般不低於10年;特殊情況下,(1)對經過主管稅務機關核準的軟體類無形資產,最短可為2年:(2)有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使用年限的,按規定或約定年限進行攤銷。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准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1)無形資產攤銷年限擴展閱讀
按照使用年限,將無形資產分為期限型無形資產和無期限型無形資產兩大類。所謂期限型無形資產,即隨該項無形資產的使用,其使用壽命會越來越短,最終在一定的使用年限之後,它將不再屬於該企業的一項資產。
這個使用期限正如現行會計制度的規定。如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所謂無期限型的無形資產,主要是指那些沒有法律規定、合同規定、或公認的使用年限的無形資產。
而這里的無期限是一個相對概念,而非絕對的。它是指企業在良好的運行期間的無期限,如果企業面臨倒閉,該項相對意義上的無期限型無形資產也隨之消失了。如企業的商譽。對於期限型無形資產,隨著使用,它會像固定資產等有形資產一樣,價值越來越低,因此也能稱為價值遞耗類無形資產;
而對於無期限型無形資產,隨著使用,它會發揮越來越大的效用,而不是價值遞耗,因此該類無形資產也能稱為價值遞增類無形資產。之所以這樣分類是因為時間期限是一個客觀的標准,只要有時間限制,它就是期限型無形資產,
否則,為無期限型,一目瞭然。相比先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將無形資產分為可辨認與不可辨認兩大類的分類標准而言更客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無形資產攤銷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② 關於無形資產攤銷年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六十七條 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准予扣除。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
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按10年攤銷,攤銷時:
借:相關科目--無形資產攤銷費
貸:無形資產
(2)無形資產攤銷年限擴展閱讀:
無形資產攤銷是對無形資產原價在其有效期限內攤銷的方法。無形資產攤銷一般採用直線法,攤銷時直接計入「無形資產」科目的借方,無需另設攤銷科目。無形資產原價減去無形資產的余額即為無形資產的累計攤銷數 額。為了提供企業無形資產計提攤銷額的有關數據,企業更換舊帳時,要註明每項無形資產的原價。
按照使用年限,將無形資產分為期限型無形資產和無期限型無形資產兩大類。所謂期限型無形資產,即隨該項無形資產的使用,其使用壽命會越來越短,最終在一定的使用年限之後,它將不再屬於該企業的一項資產。
這個使用期限正如現行會計制度的規定。如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所謂無期限型的無形資產,主要是指那些沒有法律規定、合同規定、或公認的使用年限的無形資產。而這里的無期限是一個相對概念,而非絕對的。
它是指企業在良好的運行期間的無期限,如果企業面臨倒閉,該項相對意義上的無期限型無形資產也隨之消失了。如企業的商譽。對於期限型無形資產,隨著使用,它會像固定資產等有形資產一樣,價值越來越低,因此也能稱為價值遞耗類無形資產;而對於無期限型無形資產,隨著使用,它會發揮越來越大的效用,而不是價值遞耗,因此該類無形資產也能稱為價值遞增類無形資產。
之所以這樣分類是因為時間期限是一個客觀的標准,只要有時間限制,它就是期限型無形資產,否則,為無期限型,一目瞭然。相比先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將無形資產分為可辨認與不可辨認兩大類的分類標准而言更客觀。
資產是指由企業過去經營交易或各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資產指任何公司、機構和個人擁有的任何具有商業或交換價值的東西。
資產的分類很多,如流動資產、固定資產、有形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等。
③ 無形資產攤銷年限是多少年
無形資產攤銷年限不應小於1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六十七條規定:「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准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
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第七條規定:「企業外購的軟體,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含)。」
(3)無形資產攤銷年限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有對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的明文規定,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④ 無形資產如何確定攤銷年限
⑤ 無形資產攤銷年限
無形資產攤銷仍然按照會計年度五年計算,賣出去時根據賬面金額計算營業外支出還是收入
⑥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是多少
無形資產應當採取直線法攤銷。受讓或投資的無形資產,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分別規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與合同或企業申請書中規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則攤銷;法律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的受益年限攤銷;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攤銷期限不得少於10年。
⑦ 無形資產攤銷年限
確定了無形資產的法律保護年限及預計使用年限.應該以哪個作為攤銷年限?----應該以法律保護年限作為攤銷年限。
稅法第六十七條規定 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准予扣除。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
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准予扣除。
⑧ 無形資產攤銷年限有何規定
無形資產攤銷年限:
一般情況下,無形資產攤銷一般不低於10年;特殊情況下,(1)對經過主管稅務機關核準的軟體類無形資產,最短可為2年:(2)有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使用年限的,按規定或約定年限進行攤銷。
【政策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准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第一條第五款規定:企事業單位購進軟體,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准,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