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怎麼樣
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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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濟南市中區法院和中級法院區別
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屬於市設區級法院,與縣法院同屬基層法院,而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是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的上級法院。
我國法院設最高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設區的市(地級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區縣級基層人民法院四級。審理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
Ⅲ 濟南的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告能在風險信息網上查看到嗎
進入查詢界面,分別填寫當事人姓名或名稱、身份證號碼或組織機構代碼和執行法院范圍
Ⅳ 請問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網址是多
網頁鏈接
我的答案不違法,不違規。
這是濟南中級法院立案庭地址電話。
還有網上鏈接。
Ⅳ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地址跟電話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地址:濟南市小緯二路53號 6058320
Ⅵ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在哪個區
市中區
Ⅶ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春節後什麼時間上班
3日、星期一,正常上班了。
Ⅷ 濟南市 中級人民法院 電話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電話:0531-89257000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監督電話:0531-89257991
掃黑除惡線索舉報電話:12368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投訴舉報信箱:[email protected]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經二路1號
郵編:250001
(8)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擴展閱讀: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范圍: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濟南、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煙台、臨沂、淄博、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濟寧、威海、泰安、濱州、日照、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德州、聊城、棗庄、菏澤、萊蕪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國內民商事案件;
4、濟南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依照專門管轄規定,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青島海事法院管轄第一審海事糾紛和海商糾紛案件,不受爭議金額限制。
Ⅸ 濟南中級人民法院原民事五庭副廳長宋海東免職原因 有誰知道 詳細的 高分奉上
濟南中級法院強奸正義公然枉法
誰 在 違 法
2009年8月25日深夜,濟寧市 委、市政 府,為搶占民營企業經營場所舉辦成就展,指使武警、法院、公安、綜合執法局等部門400餘名
「執法」人員,在一沒有任何法律文書,二沒有行政裁決的情況下,對濟寧藍天服飾有限公司一家合法企業,公然實施了非法入室搶劫、故意傷害他人和非法拘禁的違法犯罪行為。
民營企業一夜之間徹底消失,價值600餘萬元的商品,被非法搶劫一空不知下落,價值146萬余元的固定資產絕大數被當場砸毀。「執法」人員非法闖入後,對26名女工拳打腳踢,吼叫聲和女人的慘叫聲撕心裂肺(有視頻和照片為證),血流濟寧藍天服飾商場。受傷女工被「執法」者打傷後又被關押起來,失去人身自由,7人因看守家園被行政拘留。是濟寧市 委、市政 府製造了這起《「8.25」非法強遷群體流血事件》。
顛倒是非假新聞出自山東大眾網
2009年12月5日,山東大眾網刊登了標題是《濟寧藍天服飾公司拒絕搬離租賃場所被依法處置》的文章,以下稱《假新聞》。《假新聞》把一個受到非法侵害被打成重傷的受害者說成「抗法者」,「被依法處置」。把一個被非法搶奪的合法企業說成「違法」。他們還把肆無忌憚殘害無辜百姓的濟寧市 委、市政 府說成是「執法」。他們這樣混淆黑白的目的,只在於掩蓋那些陽光下罪惡的血案。
濟南歷下法院枉法辦案
為此受害人把《假新聞》製造者,山東大眾網告上了法院。2010年3月3日歷下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標題為:《濟寧藍天服飾公司拒絕搬離租賃場所被依法處置》侵權造假一案。庭審期間被告山東大眾網的代理人,出據驚人證言(有全程錄音和庭審筆錄做證)《假新聞》竟是來自《山東省網路文化辦公室》。一個省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門,不知是什麼「魔力」的指使,他們竟然公開造假害人,並指使其所管轄的山東大眾網非法傳播。
庭審中,被告山東大眾網,承認自己刊登了《假新聞》,也承認了自己沒有進行過采訪。同時他們始終沒有拿出任何原告有違法行為的證據。誓問;沒有違法,哪來的「被依法處置」?
這是一起證據確鑿,事實清楚的案件,濟南歷下法院卻歪曲事實枉法判案。他們這樣做的理由很簡單,案件中造假害人的罪魁禍首,是他們的主師爺《山東省網路文化辦公室》是省政機關呀!!!!
濟南市中級法院再次枉法
2010年7月7日我們上訴至濟南中級法院,並申請追加造假的罪魁禍首《山東省網路文化辦公室》為共同被告。二審期間,被告山東大眾網,不但沒有出具任何原告違法犯罪的證據,而且推翻了自己一審中記錄在案的陳詞,失口否認了自己一審中指證的《假新聞》是來自《山東省網路文化辦公室》的證詞。山東大眾網一家省級媒體,竟然卑鄙無恥出爾反爾。
山東大眾網,夥同《山東省網路文化辦公室》狼狽為奸,製造假新聞陷害無辜的目的是,為了掩蓋濟寧市
委市政
府的違法犯罪行為。
這本是一起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陷害無辜的名譽侵權案。濟南市中級法院為保護他的主子《山東省網路文化辦公室》,便顛倒是非,混淆黑白,枉法辦案,成了雙手沾滿人民群眾鮮血的劊子手。一起血案的受害者,就這樣被濟南中級法院,認定為 「被依法處置」。罪犯成了「英雄」,受害人無處伸冤。
濟南市中級法院的宋海東、趙軍蒙、吳彥沛及院長,你們如此膽大妄為的公開枉法,試問;你們的黨性哪裡去了?你的人性又在哪裡?有一天當你們的家人,在大街上被那些流氓官員給「玷污了」的時候,你要告訴你的家人這就是《被依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