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馬來西亞反對黨領袖安華怎麼被審判的
馬來西亞反對黨領袖安華2012年雞奸罪嫌宣告無罪的判決結果,今天遭到推翻,使他的政治生涯再次受到威脅。安華指責合議庭法官歪曲司法。
馬來西亞行政首都布特拉加亞(Putrajaya)的上訴法院,今天判定前副首相安華(Anwar Ibrahim)2008年犯下雞奸幕僚罪行後,隨即判處這位反對黨領袖5年有期徒刑,但是在安華提出上訴前,暫不收押。
他的支持者說,今天的判決有政治動機。
馬國上訴法院今天作出有利政府的判決,駁回辯護律師有關DNA證據受到污染的辯詞,推翻無罪原判,指安華2008年與1名男性幕僚肛交。
這項罪行的最高刑罰是長達20年的徒刑與鞭刑。
馬國多數人口為回教徒,肛交被列為非法行為。
安華所聘律師可望將此案上訴最高法院,但是今天的判決結果仍可能影響安華本月參與地方選舉的計畫。
此項選舉可為安華主掌雪蘭莪州(Selangor)政權鋪路,這是馬國最富裕和人口最多的1州。
安華在宣判後嚴辭訓斥合議庭法官。他對法官表示:「這是歪曲司法。我原本以為你們會有一些勇氣。」
這項判決引發法庭一陣騷動,法庭內滿是安華的反對黨同僚和支持者,安華的妻子和三個女兒都哭了。
在法官宣判後,約150名安華的支持者在法庭外示威,高呼反對黨的戰鬥口號「改革」。警察在法院四周嚴密守衛。
如果安華上訴失敗,除了被關外,還會被褫奪國會席次,使他失去領導反對黨的資格。
⑵ 安華集團到底是做什麼的
中國安華(集團)總公司現為中國中信集團公司所屬全資企業,是以礦山資源開發為主,行業涉及貿易、工業、房地產、建築、技術開發等多個領域,集科工貿為一體的跨行業、跨地區的綜合性企業集團。
公司致力於有色金屬、稀貴金屬的勘探開發,現有金礦、鉑礦、銅礦、鈷礦、煤礦、鋰礦、鹽湖等多處礦產資源,遍布十多個省、市、自治區,其中,與吉林省地質調查院合作開發的吉林大橫路銅鈷礦是目前我國發現的唯一一座大型獨立鈷礦山,銅金屬儲量7.4萬噸,鈷金屬量3.2萬噸,是一座鈷儲量大、適宜露天開采、有價金屬品位低的大型鈷銅礦床。公司還通過新疆克孜勒蘇州政府參與了烏拉根鉛鋅礦的合作開發,並已達成初步意向,該礦鉛鋅礦資源量可達上千萬噸,具有尋找超大型鉛鋅礦床的潛力。另外,公司對四川米易地區90餘平方公里范圍內進行鎳礦(鉑鈀)的風險勘探,並在廣西多處申請進行金礦的風險勘探。
公司重視高新技術的開發和運用,與國內多家院校和科研機構建立了聯系,取得了鹽湖鎂鋰硼鉀鈉的綜合利用、穿浪船研製、鋰電池正極材料、鋰動力電池、綜合防偽技術等一批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科研成果,並已得到推廣應用,有多項產品在國內同行業佔有龍頭地位。
公司新近涉入水務、水電能源開發,其中總投資36億元、裝機40萬千瓦的新疆布倫口水利樞紐工程即將動工建設。
中國安華(集團)總公司秉承中信風格,致力於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開發。
⑶ 馬來西亞的歷史人物
敦依斯邁醫生
曾任馬來西亞內政部長,署理主席,於1973年8月突然去世。
敦李孝式
是馬來西亞獨立後的首任財政部長,開國元勛之一。1953年起先後任馬來西亞鐵道部長、交通部長和財政部長,時間長達7年。這是在外國任部長級職務的第一個廣東信宜籍人。 敦·李孝式在1988年6月22日離開了人世,享年87周歲。
敦奧瑪翁毓麟
馬來亞聯合邦獨立後的第一屆政府內閣於一九五七年九月十日召開第一次會議敦奧瑪翁毓麟擔任勞工及社會福利部長,並擔任過不管部長,上下議院議長。
敦善班丹
吉隆坡當年的開埠功臣,國大黨創辦人,五一三後擔任公共工程、郵政及電訊部長等垂重要職務。
參考資料:http://www.1history.cn/index.php
⑷ 安華·依布拉欣的介紹
安華,全名安華·依布拉欣(馬來文:Anwar bin Ibrahim,1947年8月10日-),是馬來西亞前副首相,現任國會下議院反對黨領袖,檳城州峇東埔選區國會議員,人民公正黨顧問。其封銜「拿督斯里」通常會放在他姓名前,即拿督斯里安華·依布拉欣(馬來文:Dato' Seri Anwar bin Ibrahim)。
⑸ 馬來西亞的國家象徵
馬來西亞國旗又被稱為「輝煌條紋」。是馬來西亞的國家主權象徵之一。國旗由十四道紅白相間的橫條所組成,左上角為藍底加上黃色的新月及十四芒星圖案。這道旗幟自1963年9月16日馬來西亞成立時正式開始啟用。
國旗呈橫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2:1。主體部分由14道紅白相間、寬度相等的橫條組成。左上方有一深藍色的長方形,上有一彎黃色新月和一顆14個尖角的黃色星。14道紅白橫條和14角星原代表全國14個州,自新加坡在1965年獨立後代表全國13個州和聯邦直轄區。藍色象徵人民的團結及馬來西亞與英聯邦的關系──英國國旗以藍色為旗底,黃色象徵皇室,紅色象徵勇敢,白色象徵純潔,新月象徵馬來西亞的國教伊斯蘭教。 《我的國家》
歌詞大意:我的祖國,我生長的地方,願她的人民團結堅強,願上帝保佑她安康,願元首和平地統治四方。 馬來西亞實行君主立憲制(君主立憲制又分為二元君主制和議會君主制,馬來西亞屬於議會君主制)。因歷史原因,砂撈越州和沙巴州擁有較大自治權。
馬來西亞的國家元首稱為馬來西亞最高元首,而政府由國會下議院最大黨或聯盟所組成,領袖稱首相。其政治體制是沿襲自英國的西敏寺制度。 馬來西亞注冊政黨有40多個。由14個政黨組成國民陣線聯合執政。2001年5月,沙巴人民正義黨解散,並入巫統。2002年1月,反對黨沙巴團結黨重返國民陣線。
國民陣線(National Front,Barisan National,簡稱BN):執政黨聯盟。1974年4月在馬來亞聯盟黨的基礎上擴大而成,成員黨相對獨立。大選時各黨採用統一的競選標志和宣言,候選人議席內部協商分配。強調發展經濟,協調各政黨利益,建立和平、穩定、繁榮、公正的社會。 國民陣線成員黨列表馬來民族統一機構
又稱巫統(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 馬來西亞華人公會
(Malaysian Chinese Association) 馬來西亞人民進步黨
(The People』s Progressive Party of Malaysia) 沙撈越土著保守統一黨
(Parti Pesaka Bumiputra Bersatu Sarawak) 沙撈越達雅克族黨
(Parti Bangsa Dayak Sarawak) 沙巴自由民主黨
(The Liberal Democratic Party of Sabah) 沙巴民主黨
(Parti Demokratik Sabah) 沙巴進步黨
(The Sabah Progressive Party) 沙巴人民團結黨
(Parti Bersatu Rakyat Sabah) 沙撈越人民聯合黨
(The Sarawak United People』s Party) 馬來西亞印度人國大黨
(Malaysian Indian Congress) 人民運動黨
(又稱民政黨,The People』s Movement Party) 沙撈越國民黨
(The Sarawak National Party) 沙巴團結黨
(Parti Bersatu Sabah) 人民聯盟(Pakatan Rakyat,簡稱PR):是馬來西亞一個政黨聯盟,目前尚未有一個共同的旗幟,其被支持者視為唯一一個能夠與國民陣線抗衡的政治力量。截至2013年5月,民聯在國會下議院222席中擁有89席(執政黨另有二十七席被懷疑是有爭議的),而且在馬來西亞十三州中的吉蘭丹、檳城及雪蘭莪州執政。
主要執政黨
(1)馬來民族統一機構(The 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UMNO):馬來人政黨,簡稱巫統。成立於1946年5月11日。1987年4月因黨爭而分裂,被法庭判為非法組織。1988年2月馬哈蒂爾在原巫統基礎上重組「新巫統」(The New 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1996年,從巫統分裂出去的「四六」精神黨重返新巫統後再次還名為「巫統」。現有黨員280萬。巫統主席和署理主席代表國陣出任政府正、副首相。現任主席納吉布,署理主席丹斯里慕尤丁。
(2)馬來西亞華人公會(Malaysian Chinese Association,MCA):最大的華人政黨,簡稱馬華公會。1949年2月27日成立,原名馬來亞華人公會,馬來西亞成立後改為現名。黨員103萬。現任總會長蔡細歷,署理總會長廖中萊。
(3)馬來西亞印度人國大黨(Malaysian Indian Congress,MIC):1946年8月2日成立,簡稱印度人國大黨。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族政黨,旨在爭取和維護兩族利益。黨員55萬人。主席達圖·帕拉尼威·哥維達薩米,2010年12月6日就任。
主要反對黨
(1)馬來西亞伊斯蘭黨(Parti Islam Malaysia):原稱泛馬伊斯蘭教黨。以馬來穆斯林為主的宗教政黨,主要勢力在北馬。1951年8月23日成立,1973至1977年曾加入國民陣線。1959至1978年和1990年至今在吉蘭丹州執政,1999至2003年在丁加奴州短期執政。1992年8月決定在吉蘭丹州實施伊斯蘭刑事法。黨員80萬。在2008年308大選後與行動黨和公正黨組成民聯(Pakatan Rakyat)。現任主席為哈迪·阿旺(HADI AWANG)。
(2)民主行動黨(Democratic Action Party):以華人為主的多民族政黨。行動黨原是新加坡執政人民行動黨 (People's Action Party) 在馬來西亞聯邦各州的支部,然而在1965年8月9日新加坡被迫退出聯邦獨立以後,人民行動黨留在馬來西亞的各州分部被視為外國政治組織,原有的黨員就在同年10月重新組織了民主行動黨,並在翌年3月18日正式注冊成立,首任黨秘書長為後來出任新加坡第三任總統的蒂凡那。本屆國會最大反對黨。秘書長為檳城州首席部長林冠英。
(3)人民公正黨(People's Justice Party/Party Keadilan Rakyat):1999年4月4日成立,前身是1990年注冊的伊斯蘭教社會聯盟。旨在聯合各政黨和非政府組織力量,抗衡政府,爭取公正。2003年7月,國民公正黨決定與反對黨人民黨合並為人民公正黨。黨主席為原公正黨主席、前副首相拿到斯里安華·依布拉欣夫人旺·阿茲莎(Wan Azizah),署理主席為穆罕默德·阿茲敏·賓·阿里(Mohamed AZMIN BIN ALI),前副首相拿到斯里安華·依布拉欣(ANWAR IBRAHIM)任該黨顧問。在2008年308大選後與回教黨和公正黨組成民聯(Pakatan Rakyat)。 最高元首阿卜杜勒·哈利姆·穆阿扎姆·沙阿(Abl Halim Mu'adzam Shah),1927年11月28日生於吉打州,1955年英國牛津大學伍德翰姆學院畢業。1958年7月14日任吉打州第27任蘇丹(蘇丹為馬來西亞各州最高領袖)。1970年9月至1975年9月任馬第五任最高元首。2011年12月再次出任馬最高元首。
首相兼財政部長是拿督斯里納吉布·敦·拉扎克。馬第二任首相敦拉扎克的長子。1953年7月24日生於彭亨州。獲英國諾丁漢大學經濟學士學位。1976年當選國會下議員,1978年任能源、電訊和郵電部副部長,是馬歷史上最年輕的下議員和副部長。此後歷任彭亨州州務大臣、文化、青年和體育部長、國防部長、教育部長等職。2004年1月起任現職,2004年3月大選後連任。巫統資深領袖,曾連續多次當選巫統副主席,2004年1月起任巫統署理主席。2008年3月大選後連任副首相和國防部長,同年9月改兼任財政部長。2009年4月就任馬第六任首相,2013年5月連任。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曼蘇爾(Datin Seri Rosmah Mansor),育有五名子女。 統治者會議由柔佛、彭亨、雪蘭莪、森美蘭、霹靂、登嘉樓、吉蘭丹、吉打、玻璃市9個州的世襲王室最高領導者和馬六甲、檳城州、沙撈越、沙巴4個州的州元首組成。
統治者議會的職能是在9個州中輪流選舉產生最高元首和副國家元首;審議並頒布國家法律、法規;對全國性的伊斯蘭教問題有最終裁決權;審議涉及馬來族和沙巴、沙拉越土著民族的特權地位等重大問題。未經該會議同意,不得通過有關統治者特權地位的任何法律。首相和各州州務大臣、首席部長協助會議召開。
⑹ 安華·依布拉欣的暴風雨前夕
進入1998年,大馬經濟並沒有好轉,股市及匯市每況愈下,馬哈迪對安華所採用的經濟緊縮政策,也感到不滿。房貸利率以倍數高漲,民怨沸騰。令人們更加相信安華有意促使馬來西亞發生暴亂,藉助人民的力量以推翻馬哈迪的政權,從而取而代之。安華的意圖被馬哈迪先發制人而受挫。
在這期間,最重要的是,與巫統關系密切的企業,也蒙受鉅大的虧損,欠下數十億令吉的債務。其中一些更瀕臨倒閉。
企業界普遍希望,政府放寬銀行貸款利率,使企業得以呼吸。安華與馬哈迪在這方面,顯然有著不同的觀點。他不斷地抬高利率,令商家與人民陷入水深火熱中,外強有機可趁,控制馬來西亞的一切。因此在「安華不能當首相的五十個理由」一書中被指明叛國是有根據的解讀。
此外,在經濟風暴的吹襲下,韓國及泰國都換下了政權,雄霸印尼32年的總統蘇哈托,更因其家族貪污濫權,被人民在五月的暴亂中推翻。這些訊息,都給大馬政壇帶來一定的沖擊。也印證了馬哈迪必須將安華拉下馬以保護全國人民不再受外強另類的殖民。 同年六月的巫統大會,安華與馬哈迪雖然達致互相支持,但是,巫統黨內的斗爭卻到了如火如荼的地步。
在巫統大會上,安華的支持者巫青團長查希哈米迪針對巫統黨內的朋黨主義及裙帶風發炮,此外,查希也指政府不應顧著拯救大公司,也應拯救小型企業及窮人。
這種論點,引起巫統代表的不滿,使到查希成為眾矢之的;馬哈迪更公布在政府私營化下的名單,強力反駁查希的「朋黨論」,使到查希窮於應付。
另一方面,一本詆毀安華的書籍「安華不能當首相的五十個理由」,在被塞入巫統中央代表的公事包內。這本書中指安華涉及性丑聞及叛國,引起各界的關注。
在安華報警後,警方介入調查,並逮捕了該書的作者阿都卡力。不料,爾後竟牽扯出另一段駭人聽聞的事件,警方指有充足證據證明安華涉及性丑聞。
七月,馬哈迪委任前任財政部長敦達因出掌經濟事務,任首相署特別任務部長。至此,許多政治觀察家,都認為此舉將影響安華的地位,不過,安華對此堅決否認。
然而,到了八月,國家銀行正副總裁丹斯里阿末頓及拿督鄺榮柏相繼辭職後,安華辭職的消息也不脛而走。但他再度力斥「謠言」。
⑺ 馬來西亞政治人物安華是誰是華人嗎
拿督斯里安華·依布拉欣(馬來文:Dato' Seri Anwar bin Ibrahim,1947年8月10日-),是馬來西亞前副首相,現任在野黨/反對黨人民公正黨顧問、現任檳州峇東埔區國會議員兼國會反對黨領袖。
安華是馬來人,不是華人~
⑻ 安華事件的事件脈絡
馬來西亞上訴法院上周五推翻了高等法院兩年前的無罪判決,宣判安華雞奸罪名成立,並處以5年有期徒刑,法庭宣判在當事人提出上訴前暫不收押。當地媒體《今日大馬》3月7日消息稱:馬來西亞上訴法庭當天作出有利政府的判決,駁回安華雞奸案有關DNA證據受到污染的辯詞,推翻無罪原判。安華表示提交上訴,但倘若上訴失敗,安華不僅要坐牢,還將被剝奪政治權利,無法繼續擔任反對派領袖。
⑼ 馬來西亞的首相 (達人請進)
東姑阿都拉曼,或阿卜杜勒·拉赫曼 (Tunku Abl Rahman Putra Al-Haj ibni Almarhum Sultan Abl Hamid Shah,1903年2月8日-1990年12月6日) 是馬來西亞的第一任首相。
1954年, 東姑阿都拉曼成為了馬來亞的高任部長。馬來亞在 8月31日,1957年馬來亞獨立時,他成為了馬來亞的第一任首相。他在1970年時辭職,阿都拉薩就成為第二任首相 。1990年因病逝世,享年87歲。
出生日期:1903年2月8日
出生地:馬來亞(今馬來西亞)吉打州阿羅士打
逝世日期:1990年12月6日
逝世地:馬來西亞雪蘭莪州吉隆坡
妻子:第三任妻子諾扎克·巴拉克巴哈
馬來西亞首相
任:第一任首相
首相任期:1957年8月31日 - 1963年9月16日
馬來西亞聯邦首相
任:第一任首相
首相任期:1963年9月16日 - 1970
⑽ 馬來西亞的政治體制是什麼
馬來西亞是君主立憲制國家,實行議會內閣制。君主,即最高元首,是馬來西亞的國家元首,名義上擁有立法、司法和行政的最高權力。
議會是馬來西亞的最高立法機構,但不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在涉及統治者身份、特權和地位,以及馬來語作為國語地位等方面的立法權受到一定限制。
馬來西亞議會由三部分組成,即最高元首、上議院和下議院。議會在最高元首的召集下舉行會議。通常,會議召開的間隔時間最長不能超過半年。
(10)馬來西亞安華擴展閱讀:
君主是馬來西亞的權力的形象,武裝力量的總司令,但這些僅是象徵意義。馬來西亞聯邦君主由統治者議會輪流選舉產生,任期為5年。
統治者議會是由馬來西亞柔佛、彭亨、雪蘭莪、森美蘭、霹靂州、登嘉樓、吉蘭丹、吉打、玻璃市9州世襲蘇丹或拉惹,還有馬六甲、檳城、砂拉越、沙巴4個州的州元首組成。
馬來西亞的國家元首雖然是世襲,但是由於是聯邦制,所以輪流做東,非常特殊。這有點像瑞士的聯邦委員會制度,只不過聯邦委員會成員並不是世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