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事權利的本質是什麼
民事權利是民事主體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其他有關法律所享有的權利。
民事權利包括:
①財產權,其中有財產所有權、財產繼承權、與財產所有權相關的經營權、承包經營權等。
②債權,有合同之債,無因管理之債,不當得利之債、侵權行為之債等。
③知識產權,有著作權、專利權、注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等。
④人身權,公民有生命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婚姻自主權等,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 ~
㈡ 民事權利的種類
民事權利的種類
分為兩大類(財產權和人身權),共五種:
財產權:財產所有權,債權,繼承權,知識產權
人身權:知識產權,人身權.
知識產權既具有財產權的性質,又具有人身權的性質.
㈢ 民事權利的權利分類有哪些
民事權利是民事主體依法享有並受法律保護的利益范圍或者實施某一行為(作為或不作為)以實現某種利益的可能性。簡單的說就是權利主體對實施還是不實施一定行為的選擇權。
民事權利包含以下含義:
民事權利
1、權利是法律關系的主體享有的利益范圍或者為某種行為的可能性;
2、權利是權利主體要求他人實施某種行為或者不實施某種行為,以實現其利益的可能性;
3、在權利受到侵害時,權利主體得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濟。
㈣ 民事權利的認識
民事權利是民事主體依法享有並受法律保護的利益范圍或者實施某一行為(作為或不作為)以實現某種利益的可能性。簡單的說,就是權利主體對實施還是不實施一定行為的選擇權。在理解權利的概念時,要注意與權能和許可權相區分。其中,權能通常指權利的具體形式;而許可權是法律准許當事人意思發揮作用的限度范圍。
那麼民事權利包括哪些呢?我們可以從以下的角度來劃分:
1、根據民事權利是否以財產利益為內容,民事權利可分為財產權和人身權。
財產權,是指以財產利益為內容,直接體現財產利益的民事權利。財產權既包括物權、債權、繼承權,也包括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
人身權,是指不直接具有財產內容,與主體人身不可分離的權利。包括人格權和身分權。
2、根據權利的作用,民事權利可分為支配權、請求權、抗辯權和形成權。
支配權,是指主體對權利客體可直接加以支配並享受其利益的權利。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都屬於支配權。
請求權,是指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抗辯權,廣義上是指抗辯請求權或否認他人的權利主張的權利,有的稱為異議權;狹義上是指對抗請求權的權利。
形成權,是指權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關系發生變化的權利。
3、根據民事權利的效力范圍,民事權利可分為絕對權和相對權。
絕對權,又稱對世權,是指其效力及於一切人,即義務人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權利。物權、知識產權、人身權都為絕對權。
相對權,又稱對人權,是指其效力及於特定人的權利,即義務人為特定人的權利。債權為典型的相對權。
4、根據兩項相互關聯的權利之間的關系,民事權利可分為主權利與從權利。
主權利,是指兩項有關聯的權利中不依賴另一權利可獨立存在的權利。
從權利,是指兩項有關聯的權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權利制約的權利。
5、根據相互間是否有派生關系,民事權利可分為原權利與救濟權。
原權為基礎權利,是權利性民事法律關系中的權利。
救濟權是由原權派生的,為在原權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現實危險而發生的權利,是保護性法律關系中的權利。
6、根據權利有無移轉性,民事權利可分為專屬權與非專屬權。
專屬權,是指無移轉性,權利人一般不能轉讓,也不能依繼承程序轉移的權利。人身權就屬於專屬權。
非專屬權,是指具有轉移性,權利人可以轉讓,也可依繼承程序移轉的權利。財產權多為非專屬權
㈤ 民事權利的概念和分類
不涉及刑事犯罪的,都屬於民事,比分家產而上法庭的叫民事.傷人案屬於刑事
㈥ 民事權利概念解釋
簡單點.舉同一個民事主體.即你自己.假定你有某些財產的繼承權.然而對於這個民事權利.你既可以依法繼承.也可以放棄繼承.這就是為或不為的可能性.
㈦ 民事權利能力的概念!
民事權利能力:自然人參加民事活動的資格。注意幾個要點:
(1)出生時起,死亡時止。
(2)出生的標准:獨立呼吸。
(3)死亡方式: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
(4)出生時間、死亡時間如何認定:口訣「一證明,二登記,除非這倆是假滴」。
(5)胎兒問題: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條件:胎兒娩出時是活體。
㈧ 民事權利包括那四個內容
民事權利包括以下方面:
財產所有權,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與其他物權相比,財產所有權具有如下特徵:所有權為自物權。所有權為獨占權。所有權為原始物權。所有權為完全物權。所有權是具有彈性力、回歸力的權利。
人身權,人身權,是指法律賦予民事主體的與其生命和身份延續不可分離而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民事權利。
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又稱智力成果權,是指智力成果的創造人和工商業生產經營標記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權利的總稱。其內容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
財產繼承權。財產繼承權是指公民依法承受死者個人所遺留的合法財產的權利。
民事權利是民事主體依法享有並受法律保護的利益范圍或者實施某一行為(作為或不作為)以實現某種利益的可能性。簡單的說,就是權利主體對實施還是不實施一定行為的選擇權。在理解權利的概念時,要注意與權能和許可權相區分。其中,權能通常指權利的具體形式;而許可權是法律准許當事人意思發揮作用的限度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