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鹽鐵官營」是什麼意思
就是鹽和鐵這兩種產品只能由政府貿易,私人貿易是違法犯罪的行為。
2. 古代中國鹽鐵官營的制度開始於什麼時候
鹽鐵專賣制度起始於春秋時期齊國管仲提出的「官山海」政策,即對鹽和鐵一起實行專賣。秦商鞅變法,控制山澤之利,也實行鹽鐵專賣。當時的山海之產主要是鹽、鐵,官府壟斷經營,寓稅於價,使人民避免不了征稅,又感覺不到征稅。
「官海」即齊國政府明確規定食鹽屬於國有,但在生產上實行官督民產,規定百姓在特定時間、特定地域煮鹽;最後齊國政府設置鹽官,統一收購、統一運輸、統一銷售。「 官山」與此類似,國家把鐵礦開采交給百姓承包,並根據產值按三七比例分取利潤。
3. 鹽 鐵 (茶)官營的歷史。
鹽鐵官營
春秋名相管仲在齊國實行的「官山海」,大約是我國歷史上最早實施的鹽鐵專賣政策,它使齊國迅速致富,成就為春秋時期的第一個霸主。不過,盡管管仲倍受後人推崇,他死後的數百年裡,除銳意變法的商鞅外,卻很少有人效仿他的強國之策。直到漢武帝時期,朝廷因連年征討匈奴,中央財政日漸空虛,而民間富商「冶鑄煮鹽,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這才發現鑄錢和煮鹽對國家賦稅的極端重要性,由此催生了在中國歷史上時斷時續實施了長達2000餘年的「鹽鐵官營」政策。 所謂「鹽鐵官營」,就是將冶鐵、煮鹽的經營權全部收歸中央政府。就鹽業官營而言,鹽商們只有得到政府的特許,才能以交納重稅為條件獲得經營權。
鹽政管理
從漢開始的歷朝歷代,無不強調鹽在國民經濟中的極端重要性。《漢書•食貨志》稱鹽為「食者之將,人人仰給」;《魏書•食貨》稱:「鹽者,國之大寶」;《新唐書•食貨志》稱:「天下之賦,鹽利居半,宮闈服御、軍餉、百官俸祿,皆仰給焉」;《元史•食貨二》稱:「國之所資,其利最廣者莫如鹽。」 因此,歷朝歷代都很重視鹽政管理。歷史上實施鹽政管理的最高衙門,漢代為大司農。唐代先為最高行政機構尚書省,後專設鹽鐵使。宋代權歸太尉府。元代的鹽政最高管理機構是中央政府中書省。明、清兩代,則均類屬於尚書省的戶部衙門。 各個朝代地方鹽政管理官員,均按產區設置,漢代叫鹽官。唐代前期,與中央主管名稱基本一致,叫鹽鐵轉運使,後期改稱鹽鐵使。元、明、清三代大體都叫「轉鹽運使司鹽運使」,簡稱「鹽運司」。鹽城鹽務在元、明、清三代類均屬於兩淮都轉運鹽使司管轄。 各朝代基層鹽官,漢即稱為鹽官,唐為鹽池鹽井監,宋為鹽倉監,元、明、清三代在各大鹽場設鹽課司。
4. 漢武帝鹽鐵官營政策的影響
鹽鐵官營 漢武帝實行的財經政策。西漢初年對鹽鐵業採取自由經營政策。漢武帝時,為增加政府財政收入,打擊工商業者,實行鹽鐵由國家壟斷經營,並設置行政機構具體管理。在中央於大司農之下設鹽鐵丞,總管全國鹽鐵經營事業,於地方各郡縣設鹽官或鐵官經營鹽鐵產銷。鹽官營的辦法是:民制、官收、官運、官銷。募民自備生產費用煮鹽,政府提供主要的生產工具牢盆(煮鹽用的大鐵鍋)以間接控制其生產,產品由官府收購。鐵的官營官府控制更緊,包括直接組織開礦冶煉,鑄造器物及銷售,即控制了生產和流通的全部過程,不像鹽的民制官收。民私自煮鹽和鑄鐵在受釱左趾的刑罰,工具有產品沒收入官。管理鹽鐵事業的官吏,多為商賈出身。鹽鐵官營雖然在增加國家財政收入,抑制商人勢力,改進與推廣先進技術方面起了積極作用,但亦不免帶有封建官營事業共有的弊病,如不少鐵器質量低劣,規格不合要求,價格昂貴,還有強迫人民購買及強徵人民作役的弊病。昭帝始元六年(前81)鹽鐵之議時,賢良文學曾對鹽鐵官營大加攻擊,但事關財政收入,除罷關內鐵官外,鹽鐵官營並未廢止。漢元帝初元五年(前44)鹽鐵官曾與齊三服官、常平倉等一同罷廢。永光三年(前41)又因財政困難而恢復。王莽行五均六筦,鹽鐵官營亦是其中內容,到地皇二年(22)廢除。
5. 漢武帝實行鹽鐵官營制度的原因
為了統一國家財政,鹽鐵國有可以打擊各地分封的諸候使其在無能力以此造反,也可以使百姓穩定,無鐵打造兵器,無鹽聚斂錢財,沒人可以造反,對分封七國來說又進一步被削權,最終消亡奠定了基礎。
6. 漢代「鹽鐵官營」政策的背景
漢武帝時,為增加政府財政收入,打擊工商業者,實行鹽鐵由國家壟斷經營,並設置行政機構具體管理。在中央於大司農之下設鹽鐵丞,總管全國鹽鐵經營事業,於地方各郡縣設鹽官或鐵官經營鹽鐵產銷。鹽官營的辦法是:民制、官收、官運、官銷。募民自備生產費用煮鹽,政府提供主要的生產工具牢盆(煮鹽用的大鐵鍋)以間接控制其生產,產品由官府收購。鐵的官營官府控制更緊,包括直接組織開礦冶煉,鑄造器物及銷售,即控制了生產和流通的全部過程,不像鹽的民制官收。民私自煮鹽和鑄鐵在受釱左趾的刑罰,工具有產品沒收入官。管理鹽鐵事業的官吏,多為商賈出身。鹽鐵官營雖然在增加國家財政收入,抑制商人勢力,改進與推廣先進技術方面起了積極作用,但亦不免帶有封建官營事業共有的弊病,如不少鐵器質量低劣,規格不合要求,價格昂貴,還有強迫人民購買及強徵人民作役的弊病。昭帝始元六年(前81)鹽鐵之議時,賢良文學曾對鹽鐵官營大加攻擊,但事關財政收入,除罷關內鐵官外,鹽鐵官營並未廢止。漢元帝初元五年(前44)鹽鐵官曾與齊三服官、常平倉等一同罷廢。永光三年(前41)又因財政困難而恢復。王莽行五均六筦,鹽鐵官營亦是其中內容,到地皇二年(22)廢除。
7. 漢朝鹽鐵官營的原因
國家沒錢。
8. 漢武帝實行鹽鐵官營的原因
鹽鐵和酒類官營,實行均輸平準、算緡告緡等,這雖然充裕了封建國家的財政,為漢武帝的文治武功奠定了經濟基礎。
9. 漢武帝時代實行鹽鐵官營制度的背景是什麼
1、和匈奴的戰爭導致漢帝國財政的困難,急需解決。
2、漢朝初期,允許私人經營鹽鐵,導致商人、貴族富可敵國,影響中央集權。
3、桑弘羊等人經濟政策的影響。
資料延伸:
鹽鐵專賣起始於春秋時期齊國管仲提出的「官山海」政策,即對鹽和鐵一起實行專賣。秦商鞅變法,控制山澤之利,也實行鹽鐵專賣。當時的山海之產主要是鹽、鐵,官府壟斷經營,寓稅於價,使人民避免不了征稅,又感覺不到征稅。
漢初開放民營,使經營鹽鐵的商人富比王侯,漢武帝迫於財政壓力和對商人「不住公家之急」的反感,在桑弘羊的主持下「籠鹽鐵」,將鹽鐵的經營收歸官府,實行專賣。在產鹽和產鐵的地方,分設鹽官和鐵官進行管理。鹽專賣採取在官府的監督下由鹽民生產,官府定價收購,並由官府運輸和銷售。鐵專賣採取官府統管鐵礦採掘、鋼鐵冶煉、鐵器鑄造和銷售等一切環節。東漢時取消鹽鐵專賣,實行征稅制。
三國、兩晉注重專買,南北朝時征稅制復起。隋至唐前期,取消鹽的專稅,和其他商品一樣收市稅。唐安史之亂後,財政困難,鹽專賣又開始實行。
此後歷朝歷代,都加強了鹽專賣,對鐵則實行征稅制,不再與鹽同例看待。鹽鐵專賣使封建國家獲得了可觀的收益,特別是鹽,一直是歷代封建政府牢牢掌握的最重要的專賣商品,其收入是歷代政府的重要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