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是干什麼的
1、負責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葯品(含中葯、民族葯,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擬訂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推動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
建立食品葯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葯品安全風險。
2、負責制定食品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國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
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食品安全標准,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3、負責組織制定、公布國家葯典等葯品和醫療器械標准、分類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制定葯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
負責葯品、醫療器械注冊並監督檢查。建立葯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擬訂並完善執業葯師資格准入制度,指導監督執業葯師注冊工作。參與制定國家基本葯物目錄,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制定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4、負責制定食品、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並監督實施。
5、負責食品葯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葯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6、負責制定食品葯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葯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7、負責開展食品葯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國際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8、指導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9、承擔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省級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10、承辦國務院以及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1)醫葯監督管理局擴展閱讀:
職能轉變取消的職責:
1、將葯品生產行政許可與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兩項行政許可逐步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
2、將葯品經營行政許可與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兩項行政許可逐步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
3、將化妝品生產行政許可與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兩項行政許可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
4、取消執業葯師的繼續教育管理職責,工作由中國執業葯師協會承擔。
5、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職責。
B. 葯品監督管理機構,葯品監督管理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有什麼區別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本來就是政府機關,就是公務員啊。 但是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下屬有2個事業單位,一個是食品監督所,一個是食品葯品檢驗所。這2個事業單位,食品監督所在以後的事業單位改革後 肯定是向靠政府公務員方向。而食品葯品檢驗所就難講了,因為有很多地方食品葯品檢驗所自己想靠向企業,並且世界上很多國家的食品葯品檢驗部門也是屬於企業性質的。不過我國有自己的國情,現在很難講事業單位改革後,食品葯品檢驗所的性質,到底是歸於企業,還是靠向政府機關。
C. 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
關於葯品批准文號的識別
關於統一換發並規范葯品批准文號格式的通知
國葯監注〔2002〕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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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監督管理局,解放軍總後衛生部:
葯品批准文號是葯品生產合法性的標志。《葯品管理法》規定,生產葯品「須經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批准文號」。由於歷史的原因,目前,已上市葯品的批准文號的格式不盡相同,這種情況,不利於進行統一管理和監督。為加強葯品批准文號管理,根據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做好統一換發葯品批准文號工作的通知》(國葯監注〔2001〕582號)要求,現又規范了新的葯品批准文號格式,並將在近期對全國葯品生產企業已合法生產的葯品統一換發葯品批准文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葯品批准文號格式:國葯准字+1位字母+8位數字,試生產葯品批准文號格式:國葯試字+1位字母+8位數字。
化學葯品使用字母「H」,中葯使用字母「Z」,通過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整頓的保健葯品使用字母「B」,生物製品使用字母「S」,體外化學診斷試劑使用字母「T」,葯用輔料使用字母「F」,進口分包裝葯品使用字母「J」。數字第1、2位為原批准文號的來源代碼,其中「10」代表原衛生部批準的葯品,「19」、「20」代表2002年1月1日以前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葯品,其它使用各省行政區劃代碼(見附件一)前兩位的,為原各省級衛生
行政部門批準的葯品。第3、4位為換發批准文號之年公元年號的後兩位數字,但來源於衛生部和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的批准文號仍使用原文號年號的後兩位數字。數字第5至8位為順序號。
有關批准文號的換發說明見附件二。
二、每種葯品的每一規格發給一個批准文號。除經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葯品委託生產和異地加工外,同一葯品不同生產企業發給不同的葯品批准文號。
三、自2002年1月1日以後批准生產的新葯、仿製葯品和通過地方標准整頓或再評價升為國家標準的葯品,一律採用新的葯品批准文號格式。
四、自2002年1月1日以後批准發給的化學葯品《進口葯品注冊證》,其注冊證號格式亦作部分改變,其中字母「X」改為「H」,其它部分不變。原已發給的舊格式注冊證號在換發《進口葯品注冊證》時用新格式取代。
五、葯品批准文號及化學葯品的進口葯品注冊證號換發後,印有原格式批准文號及注冊證號的包裝標簽在2003年6月30日後禁止流通使用。
附件:1.葯品批准文號採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
2.統一換發並規范葯品批准文號格式說明
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
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葯品批准文號採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
代碼
省(自治區、直轄市)
代碼
省(自治區、直轄市)
110000
北京市
420000
湖北省
120000
天津市
430000
湖南省
130000
河北省
440000
廣東省
140000
山西省
450000
廣西壯族自治區
150000
內蒙古自治區
460000
海南省
210000
遼寧省
500000
重慶市
220000
吉林省
510000
四川省
230000
黑龍江省
520000
貴州省
310000
上海市
530000
雲南省
320000
江蘇省
540000
西藏自治區
330000
浙江省
610000
陝西省
340000
安徽省
620000
甘肅省
350000
福建省
630000
青海省
360000
江西省
640000
寧夏回族自治區
370000
山東省
650000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410000
河南省
附件二:
統一換發並規范葯品批准文號格式說明
一、凡原衛生部核發的葯品批准文號,統一換發為國葯准(試)字相應類別,數字前兩位為「10」,3、4位為原批准文號年份的後兩位數字,後4位順序號重新編排。如:「衛葯准字(1997)X-01(1)號」換發為「國葯准字H10970001」。
二、2001年12月31日以前由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的葯品批准文號,凡不同於新的批准文號格式的,也按新格式進行統一換發。原年份為「1998」、「1999」的,換發後第1、2位為「19」;原年份為「2000」、「2001」的,換發後第1、2位為「20」。第3、4位仍為原批准文號年份後兩位。詳見下表:
原文號
新文號
順序號
國葯准(試)字X00000000系列
國葯准(試)字H00000000
不變
國葯准(試)字(1998)X -0000號系列
國葯准(試)字H19980000
重新編排
國葯准(試)字(1999)X –0000號系列
國葯准(試)字H19991000
自1000起編排
國葯准字XF00000000系列
國葯准字H00000000
自3000起編排
國葯准字(1998)XF -0000號系列
國葯准字H19980000
自3000起編排
國葯准字(1999)XF -0000號系列
國葯准字H19990000
自4000起編排
國葯准(試)字(1998)Z -0000號系列
國葯准(試)字Z19980000
不變
國葯准(試)字(1999)Z -0000號系列
國葯准(試)字Z19991000
自1000起編排
國葯准字ZF00000000系列
國葯准字Z00000000
自3000起編排
國葯准字(1998)ZF -0000號系列
國葯准字Z19980000
自3000起編排
國葯准字(1999)ZF -0000號系列
國葯准字Z19990000
自4000起編排
國葯准(試)字(1998)廠家S –0000號系列
國葯准(試)字S19980000
重新編排
國葯准(試)字(1999)廠家S –0000號系列
國葯准(試)字S19991000
自1000起編排
國葯准字SF00000000系列
國葯准字S00000000
自3000起編排
國葯准字(1998)SF -0000號系列
國葯准字S19980000
自3000起編排
國葯准字(1999)SF -0000號系列
國葯准字S19990000
自4000起編排
國葯准字(年號)D -0000號系列
國葯准字T00000000
重新編排
國葯准字(年號)J (S)-0000號系列
國葯准字J00000000
重新編排
葯用新輔料批准文號
國葯准字F00000000
重新編排
三、原省級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葯品批准文號,換發時,應根據其原批准文號中的省份簡稱,在新格式葯品批准文號中使用相應省份代碼,新批准文號數字第3、4位為換發年份的後兩位,順序號重新編排。
例如,原化學葯品「京衛葯准字(1996)第000001號」換發為「國葯准字H11020001」,字母和數字含義依次是:「H」為化學葯品,「11」為北京市的行政區劃代碼前兩位,「02」為換發之年2002年的後兩位數字,「0001」為新的順序號。
通過地方標准整頓或再評價升為國家葯品標準的葯品,現為地方葯品批准文號,或已經換發為國葯准字XF00000000等類型,但不同於新批准文號格式的,也應按上述要求,加入省份代碼,進行統一換發。中葯葯品批准文號換發後,不再使用「ZZ××××-」前綴。
參考資料:http://www.yacou.net/phb/4yp/gyzz.htm
D.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干什麼
負責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葯品(含中葯、民族葯,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擬訂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推動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葯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葯品安全風險。
(4)醫葯監督管理局擴展閱讀:
1998年3月份,根據人大決議,組建新的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將原國家醫葯管理局行使的葯品流通監管職能、衛生部行使的葯政葯檢職能、國家中醫葯管理局行使的中葯流通監管職能統一交由新組建的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行使。
2003年,在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的基礎上成立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葯品(包括中葯材、中葯飲片、中成葯、化學原料葯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葯品、生物製品、診斷葯品、放射性葯品、麻醉葯品、毒性葯品、精神葯品、醫療器械、衛生材料、醫葯包裝材料等)的研究、生產、流通、使用進行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負責食品、保健品、化妝 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查處;負責保健品的審批。
E.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是什麼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職能調整之後,我們的工作范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制訂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起草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制度。
(二)負責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三)制訂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四)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衛生監督管理和有關化妝品審批工作。
(五)負責葯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負責制定葯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
(六)負責葯品、醫療器械注冊和監督管理,擬定國家葯品、醫療器械標准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葯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負責葯品、醫療器械再評價和淘汰,參與制訂國家基本葯物目錄,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葯和非處方葯分類管理制度。
(七)負責制定中葯、民族葯監督管理規范並組織實施,擬定中葯、民族葯質量標准,組織制訂中葯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中葯飲片炮製規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中葯品種保護制度。
(八)監督管理葯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葯品、麻醉葯品、毒性葯品及精神葯品,發布葯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九)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十)指導地方食品葯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擬定並完善執業葯師資格准入制度,指導監督執業葯師注冊工作。
(十二)開展與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有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國務院及衛生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F.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什麼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制定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起草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
(二)負責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三)制定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四)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衛生監督管理和有關化妝品的審批工作。
(五)負責葯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負責制定葯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
(六)負責葯品、醫療器械注冊和監督管理,擬訂國家葯品、醫療器械標准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葯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負責葯品、醫療器械再評價和淘汰,參與制定國家基本葯物目錄,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葯和非處方葯分類管理制度。
(七)負責制定中葯、民族葯監督管理規范並組織實施,擬訂中葯、民族葯質量標准,組織制定中葯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中葯飲片炮製規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中葯品種保護制度。
(八)監督管理葯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葯品、麻醉葯品、毒性葯品及精神葯品,發布葯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九)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十)指導地方食品葯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擬訂並完善執業葯師資格准入制度,指導監督執業葯師注冊工作。
(十二)開展與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有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國務院及衛生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G.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怎麼簡稱
NMPA全稱為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National Medical Procts Administration
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重組,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就是原來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但是英文名改了
H. 衛生局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是一個意思嗎
衛生局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不是一個意思。
一、衛生局的意思
衛生局,是地方各級醫院的主管部門。下設辦公室、醫政科、健教所、愛衛會等職能部門,分管食品衛生,執業醫師法的實施,醫療事故的處理等等工作。
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意思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務院綜合監督管理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食品和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的直屬機構。
(8)醫葯監督管理局擴展閱讀
衛生局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機構職能:
一、衛生局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當地實際,研究起草衛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
2、負責制定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依法監測傳染病,建立預警機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發和蔓延;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與促進。
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1、負責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安全、葯品(含中葯、民族葯)、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擬訂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推動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
2、負責制定食品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國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
I.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好還是衛生局好
衛生監督所跟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區別是監督范圍不同,主要職責不同,機構職能不同。
一、監督范圍不同
衛生監督所:衛生監督所的監督范圍包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范圍、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監管、公共場所和生活飲用水監督抽檢、學校衛生和傳染病防治監督。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監督范圍包括食品、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監督管理。
二、主要職責不同
衛生監督所:對所轄區內的企業、事業單位貫徹執行國家的衛生法令、條例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對違反衛生法規並造成危害人體健康的情況,進行嚴肅處理。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起草食品安全、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擬訂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
負責制定食品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制定、公布國家葯典等葯品和醫療器械標准、分類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食品葯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葯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三、機構職能不同
衛生監督所:衛生監督所是加強衛生管理的重要手段,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是主要的衛生監督管理執行機構,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是衛生監督的具體責任部門。衛生監督工作通過監督檢查等手段來實施。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完善葯品標准體系、質量管理規范,優化葯品注冊和有關行政許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葯品風險預警機制和對地方的監督檢查機制,構建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葯品安全風險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