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產權房一房二賣糾紛,法院不予受理,該如何維權
由於小產權房是不合法的不動產,小產權房的糾紛法院是不受理的,只能想辦法和房地產公司協商處理。
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小產權房的性質有兩種: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於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外村農民不能購買;另一種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佔用耕地違法建設的房子。
(1)小產權房買賣糾紛擴展閱讀: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效力一般認定無效為原則。但也區分不同情況:
1、對於發生在本鄉范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該房屋買賣合同認定有效。
2、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鄉以外的人員的,如果取得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3、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鄉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實際履行或者購房人尚未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該合同應作無效處理。
⑵ 小產權房發生糾紛應當如何處理
發生糾紛最好的處理辦法就是拿著相關的證據,然後去法院讓法院去判斷去裁決,這樣是最正確的。
⑶ 小產權房的買賣出現爭議時,法院會受理嗎如果受理,對房東的產權會造成什麼影響
我們所說的小產權房,是指現在風靡的,不具有授權房地產許可證的政府、部門,為了吸引投資,增加當地的財政收入而自己搞的一個所謂的「小產權證」這個東西。這個現象在城市地區一般是不會存在的,多存在於新農村發展速度較快,或者是有的所謂明星村。就現在的法律規定來看,無權政府這樣做是一種越權,有權政府是有權撤銷的,但是目前為止這個事情還沒有聽說被撤的,畢竟來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法律角度來看,小產權房絕對是違法的,現在法律雖然沒有明確的禁止,在現在農村土地不能進入土地市場這個口子國家還管的死死的,所以從這個渠道取得的所謂小產權房,是絕對的違章建築。如果說官司打到法院,這就是一個混合型的行政訴訟,而不是純粹的民事訴訟或者純粹的行政訴訟。核心的觀點是:房東取得的所謂的小產權房所有證,純粹就是一個違章建築,那個證純粹就是一個違法發放的行政許可,是要被宣告無效或者是撤銷的,你想想後果就知道了。房屋所有權是絕對取不到的。所以就目前來看,我勸你不要貪圖小便宜,買所謂的小產權房。
⑷ 遇到小產權房屋買賣糾紛怎麼處理
1、定金糾紛
定金糾紛是房產糾紛中的一個很常見的種類,合同簽訂時定金一定要以書面的形式進行約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約定要全面,特別是對定金退回的適用情況進行明確的說明。合同法中適用定金罰則,如果購房者不履行債務,沒有權利要求售房者返還定金。售房者如果不履行債務,需要向購房者返還雙倍定金。
2、一房二賣糾紛
一房二賣也是房產交易中常見的糾紛,簡單來說,一房二賣就是售房者將同樣的房子賣給兩個人。避免一房二賣,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購房者要保證定金是交給售房者;其次,查看售房者的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情況,最好將房屋所有權證書提存;第三,房子交易的款項不要一次性付清;最後,網簽要及時。
3、二手房買賣中承租人糾紛
合同簽訂完之後,很可能會出現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權,而導致原先的買賣合同無效,因此為購房者帶來了一系列的糾紛。所以,購房者買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調查,確保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應該要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承諾。
4、房屋質量糾紛
房屋質量一般在房屋交付之後購房者才容易發現,比如一些裂縫、滲漏等問題。如果您遇到這樣的情況,有以下解決辦法:第一,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第二,雙方協商調解;第三,向仲裁機構提起仲裁;第四,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正當權益。
5、中介費糾紛
很多人買房是通過中介,因此通過中介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很有可能因為一些原因無法履行,這個時候購房者想要要回中介費,但是中介機構卻不退。對於這樣的問題,需要具體分析,應該查看合同沒有履行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問題。簽訂協議的時候,最好在協議中約定好中介費的退回情況。
6、房屋廣告虛假糾紛
售房者買房的時候很喜歡對自己的房屋進行美化,比如形容房子有美好的環境、有假山、有公立學校等,但是最後購房者收房的時候卻發現與形容的完全不符。對於這樣的情況,購房者應該將廣告中有的事物寫進合同中,並且約定好虛假的話應該承擔什麼違約責任。
7、共有房產單獨處分糾紛
一般夫妻共同財產處分的時候容易出現這樣的糾紛,購房者事先沒有進行詳細的調查,也沒有看房產證,很有可能出現合同解除的風險。所以,購房者買房之前一定要查看房產證,詢問財產是否有共有關系。
8、小產權房買賣糾紛
很多小產權房因為價格比較低而受到很多人的青睞,但是購房者要知道買賣這種產權性質的房屋是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的。如果發生糾紛,買賣合同就是無效的,最後房子還要被退回。最購房者來說就是吃了很大的虧。
9、房屋配套設施無法及時使用糾紛
很多購房者買了房子但是住進去之後發現房子配套的暖氣等無法使用。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這些配套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因此,一定要在購房合同中對這些問題進行約定。
10、房產買賣中戶口遷出糾紛
購房者買房之後卻發現原房主的戶口還沒有遷出,購房者要求售房者盡快遷出,但是原房主卻遲遲不解決。對於這樣的情況,購房者一定要在合同的補充協議中進行約定,一定要約定好不履行的違約責任。
⑸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糾紛法院審理嗎
以上二個法條是對集體土地流轉的禁止及限制,並未對集體土地上所建房屋進行轉讓進行禁止和限制。法律及行政法規並沒有禁止小產權房屋買賣的明確規定。
⑹ 購買的小產權房出現拆遷糾紛要怎麼處理
合法取得的小產權房受法律保護,以非法手段取得的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出售人有返悔的權利,當發生拆遷糾紛時,只能要求原出售人退還原購房款和利息,拆遷賠償應由原產權人獲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即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小產權房也是建立在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因此,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只能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置換。
⑺ 購買小產權房後發生糾紛,購房人如何應對
價格便宜的房屋一般都會存在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可大可小,有很多不明真相的朋友在買了一些特殊房屋之後才發現不能辦理房產證書,這其中就包括小產權房子,小產權房子確實會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一些。那麼到底什麼是小產權房?購買小產權房子有哪些風險?
一、什麼是小產權房?
通俗點說,國家發產權證、能交易買賣的叫大產權房,平時我們能買到的普通商品房都屬於大產權房,其中包括70年產權、50年產權、40年產權三種。而國家不發產權證的就叫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的性質有三種:
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於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外村農民不能購買。
另一種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佔用耕地違法建設的房子。
最後一種是各類農業園或養老院的別墅:這類房屋一旦發生糾紛,購房者將無法得到賠償,因為作為前提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
二、購買小產權房子有哪些風險?
風險1、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
違規的小產權房並不具備房屋建設、銷售資格,也沒有在政府部門登記備案,這樣很容易出現一房兩賣、房屋爛尾、買賣合同無效等情況,導致購房者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就連房屋使用權也難以維持。
風險2、無法辦理房產證
對於建在集體土地上的小產權房,只有當地村民才能購買這類房產,除此之外,城市居民無法辦理房產證,只能憑借購房合同之類的證明材料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風險3、不受法律保護
由於無法辦理房產證,因此就無法行使轉讓、處分、收益與繼承等權益,也無法享受與商品房同等的法律保護地位。
風險4、無法辦理過戶
由於無法取得房產證,購房者將無法辦理過戶,這樣購房者的權益將大打折扣。
風險5、拆遷補償難
如果是補償性質的拆遷,由於因不是房屋合法人,購房者很難得到補償。若小產權房屋違反國家政策被強拆,購房人可能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索回放款的尷尬局面。
風險6、不確定性因素
由於法律上並沒有出台相應的保護條例,使得小產權房的未來充滿隱患,一旦國家全面清理小產權房,購房者將沒房可住。
風險7、房屋質量難以保證
由於小產權房在建造時,缺乏強有力的監管,導致房屋質量難以保證,這樣勢必會對購房者的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很大影響。
風險8、無法抵押貸款
小產權其房屋的產權證並非由國家的房管部門頒發的,該房屋不具備上市交易的條件。對於小產權房的業主來說,只是擁有了房屋的居住權,而不是擁有房屋的所有權,自然也就不能用來申請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