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什麼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調整因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而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其特徵表現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調整的對象具有特殊性,它只調整消費法律關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一部典型的向弱者傾斜的法律。A
『貳』 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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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該產品可能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說明該產品不符合在產品的質量標准或是不符合質量狀況,根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可以要求商家退貨。
這就好像汽車的召回制度一樣,只要產品有缺陷,雖然還沒有實際發生車禍,但是為了避免事故的產生,汽車生產廠家都要召回有問題的產品。
法律依據:
《產品質量法》
http://www.szbts.gov.cn/zcfggfxwj/zl/200810/t20081008_88933_4642.html
第四十六條 本法所稱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產品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是指不符合該標准。
第四十條 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1、 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2、 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
3、 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
銷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規定給予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生產者之間,銷售者之間,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
『叄』 有關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有哪些
有關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物權法》、《民法通則》、《侵權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
廣義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泛指調整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過程中,各種法律規范的總稱。主要包括:
關於產品質量方面的立法:《產品質量法》《進出口檢驗法》《國家標准管理辦法》《行業標准管理辦法》《企業標准管理辦法》《產品質量管理條例》等。
關於安全保障方面的立法:《食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葯品管理法》《化妝標識品管理規定》有關公平交易的法律:《計量法》《價格法》等。
消費者與經營者,國家與消費者,國家與經營者,其他社會組織與經營者、消費者之間的關系。
消費者一般是指為了生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個人或單位;
1、消費者的消費行為類型: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
2、消費行為的目的:滿足生活消費的需要;
3、經營者一般是指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人;
4、經營者包括法人、其他經濟組織、自然人;
5、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參照本法。
『肆』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內容是什麼
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該法明文規定,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消費者為生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享有以下權利:
1.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2.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3.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種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和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4.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5.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7.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消費者應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務的知識和使用技能,正確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8.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對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為保證消費者權利的實現,《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經營者應盡的十條法定義務。並規定了經營者的法律責任。如果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與經營者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其他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伍』 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相關法律有哪些
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相關法律如下:
1、《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2、《合同法》
3、《勞動合同法》
4、《物權法》
5、《民法通則》
6、《侵權法》
7、《產品質量法》
8、《專利法》
9、《著作權法》
10、《憲法》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享有以下九種權利:
一、安全權。即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人身財產不得受侵害;
二、知情權。即消費者享有知悉所購買商品或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
三、自主選擇權。即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自主選擇的權利,不受他人脅迫;
四、公平交易權。即消費者在質量、價格、計量交易條件等方面享有與所有消費者、經營者同等的權利;
五、求償權。即消費者的權益受到損害時有獲得賠償的權利;
六、結社權。即消費者有成立維護自身權利的組織,也就是當前的消費者協會;
七、受教育權。即消費者有獲得消費者權益方面知識的權利;
八、受尊重權。即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人格尊嚴、民族習慣等受到尊重的權利;
九、監督權。即消費者有對商品、服務、經營者、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消費者維權方面進行監督的權利。
『陸』 消費者保護法
現在的商家,看你不來真的,他就不願多承擔一點損失。
這樣的事情如果一個律師閑來無事的話商家不僅要賠而且還要貼。但是往往個人沒有過多精力為了這點小錢跟商家爭,商家也就利用了這點和他本身的財力去無形的壓制消費者。
如果你有時間和精力並且有法律支持的話,在幾個月的時間里,最終可以有的最好情況(如果你在工商、行政有人的話行政責任另說):
你會獲得參與此事包括訴訟的一切必要費用的賠償,商家的全額退貨款,賠禮道歉,如果牽扯訴訟商家還要負責全部訴訟費用。但是說白了,最後也沒多少錢。在雙方都認為不值的情況下一般不會走到如此地步。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時未作說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商品標準的;
(四)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
(七)服務的內容和費用違反約定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
第四十五條 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
對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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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沒有9折之說。
『柒』 什麼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維護全體公民消費權益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穩定,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5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2次修正。2014年3月15日,由全國人大修訂的新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簡稱「新消法」)正式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分總則、消費者的權利、經營者的義務、國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消費者組織、爭議的解決、法律責任、附則8章6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