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IPO新規終於啟動了 哪些要點散戶不可不知
證 監會核准了7家企業的首發申請,其中,上交所3家(東方時尚駕駛學校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天創時尚鞋業股份有限公司),深交 所中小板1家(鷺燕(福建)葯業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3家(廣州高瀾節能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蘇州設計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順新型葯用包裝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上7家企業為今年1月1日新股發行制度改革新規施行後,首批適用新規發行的公司。
這批新股將在春節前陸續安排發行,發行日同一天全市場只安排1家新股進行申購。申購不再有凍結資金,巨額資金打新現象將不復存在,新股發行不會對市場資金面產生影響。
新規便意味著對舊有規則的修改,對於打新一族來說,圍繞著未來新股申購究竟應該如何操作,依舊存在諸多疑問。
根 據上證所披露的信息,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說,這些新、老打新規則的區別是:一是取消了在申購時就全額繳納申購資金的規定,投資者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中 簽數量繳納申購款;二是明確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納認購資金情形的,將被列入限制申購名單,自其最近一次放棄認購次日起的 180日(含次日)內不得參與網上新股申購。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格外規定,小盤股全部網上發行,即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2000萬股(含)以下且無老股轉讓計劃的,直接定價全部向網上投資者發行
B. ipo是什麼意思重啟對股市的影響,ipo重啟新股申購新規實施細則
IPO重啟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分流了股市原有的資金,造成供給加大,假如新股的盤子很大則會吸收大量的資金,而如果是中小盤則不會產生太大影響,更多的是信心層面的影響。
另外新股發行還能吸引場外資金,增加市場資金總量。 在新股發售期間,由於大量資金短期離開股市去申購新股,短期對大盤那會造成很大影響。
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券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 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C. 根據IPO新規,網下配售股票在公司上市當天能否賣出
可以,現在已經取消了3個月的鎖定期
自去年以來,證監會開始推行新一輪的新股發行制度改革,今年4月28日,在公開徵求意見基礎上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提高網下配售比例;引入個人投資者參與新股詢價;市盈率高於同行業平均市盈率25%要公告或重新詢價;部分原始股東持股可向網下投資者轉讓;取消機構網下配售股份三個月鎖定期等。
D. 股市ipo新規內容是什麼新規還有門檻限制么從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明年實行 ,門檻還是一萬的平均市值
新規就可以不用凍結資金直接申購了。
E. 港交所IPO新規將在什麼時候施行
4月24日,港交所正式公布《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的咨詢總結。這意味著香港市場討論4年之久的上市制度改革,塵埃落定。新上市規則將於4月30日生效。
針對生物科技公司在香港上市,港交所在咨詢總結中釐定以下目標,包括擬上市公司預期市值不能低於15億港元,從事核心產品研發至少12個月,核心產品臨床試驗已經進入第二期或者第三期。
至於不同股權架構的發行人,港交所的咨詢總結指出,相關擬上市公司上市最低預期市值需要達到400億港元,如果市值少於400億港元,則需要在最近一個財政年度,收入不低於10億港元。
同時,針對這類公司,不同投票權只可以給予上市公司在上市時或者上市後的董事,且不同投票權股份的投票權不得超過普通投票權的10倍。
此外,港交所在最終咨詢總結中,剔除了不同投票權受益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最高上限。
此外,港交所在咨詢總結中還公布了,將香港作為第二上市地的標准。針對的目標則主要是創新產業公司,相關公司需在包括在紐交所、納斯達克以及倫交所等地,最近至少兩個財年,有良好的合規記錄,在香港作為第二上市地時,預期市值最低100億港元。
F. 新股ipo新規下午16點公布結果什麼意思
在徵求意見稿中,證監會首次明確了直接定價發行只針對網上投資者,網上網下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首發規模70%的可中止發行,並對老股轉讓發行等做了進一步細化約定。
在業內人士看來,取消預繳款制度,將緩解市場打新資金的壓力,弱化抽血效應,此前每每有新股發行,就會有巨額打新資金被凍結,抽血嚴重。而證監會也曾表示,取消資金申購是因為現行制度造成巨資凍結。以2015年6月初為例,25隻新股凍結資金峰值5.69萬億元,如果配售後再繳款,僅需打新資金414億元。
對於中小企業的新股發行,徵求意見稿也做出了改動。為了節約成本,提高發行效率,意見稿規定公開發行2000萬股以下的,將取消詢價環節,由發行人、主承銷商協商定價。
徵求意見稿還表示,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票由主承銷商負責包銷。此前,券商與發行人簽訂的承銷協議都採用余額包銷制度。雖然新股申購一直保持火熱狀態,但總有中簽者忘記繳款,這也意味著券商要對這部分的無效申購負責。
修改後的新股發行細則徵求意見稿還延續了此前的黑名單制度,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得參與網上新股申購。
新股發行實施細則生變,投資者最為關心的當屬申購條件。北京商報記者發現,認購新股依然是按市值進行。投資者必須持有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發行的非限售流通A股市值1萬元以上方可參與打新(按網上申購日兩日前的前20個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且滬深兩市的市值不能合並計算,申購深市新股只能用深圳市場的市值。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天的市值可以重復使用,如果當天有多隻新股發行,投資者可以用已確定的市值重復參與多隻新股的申購。
《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規定,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當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過9999.9萬股,而上交所單個申購單位則為1000股。
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決定按現行制度恢復前期暫緩發行的28家公司中已經進入繳款程序的10家公司的新股發行,剩餘18家公司將分兩批發行。這也意味著投資者認購IPO重啟後前10家公司的新股仍需要先凍結打新資金再進行搖號。而有業內機構預計,上述10隻新股共募資超過40億元,頂格申購需要150萬元以上,凍結資金或近1萬億元。
G. IPO新規改變對股市影響多大
今年1月1日起施行新股發行制度改革新規。證監會稱,取消新股申購預繳款後,新股申購不再凍結資金,巨額資金打新現象將不復存在,新股發行不會對市場資金面產生影響。證監會統計發現,2015年6月初25家公司集中發行時,凍結資金峰值最高為5.69萬億元,如取消預繳款,投資者僅需繳納申購資金414億元。換言之,以往IPO扎堆申購導致二級市場被「抽血」現象將消失,投資者可能不必再擔心「打新魔咒」。
再次,與前兩年多隻新股在同一個交易日發行不同的是,這批新股發行將不再出現扎堆申購。證監會稱,考慮到新股申購系統剛上線,為保證新規實施初期交易系統的安全運行,上述7家公司將在春節前陸續安排發行,發行日同一天全市場只安排1家新股進行申購。而在1月8日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曾表態,為緩解新規下新股發行對交易系統的壓力,保證交易系統安全運行,初期新股發行將按各交易日均衡申購的原則安排,後期逐步進行調整。有市場分析認為,按各交易日均衡申購,有助於緩解市場對IPO沖擊的擔憂情緒。
盡管春節前的IPO發行家數不多,擬上市企業多數是小盤股,且實施申購新規則,但仍有市場人士認為,在目前市場尚不穩定的情況下放行IPO並非沒有風險,可能給投資者帶來一定心理影響。1月20日,上證指數沒能延續之前一天大幅反彈之勢,再度失守3000點大關,反映出市場對IPO仍較為敏感。
另有觀點認為,監管層態度較去年7月略有變化。當時面對持續暴跌,監管層宣布IPO暫停,重在穩定市場與穩定人心。而此次大跌並一度擊穿2850點,仍核准數量不多的IPO,顯示監管層注重把穩定市場、修復市場和建設市場有機結合起來。
當然,投資者不必擔心IPO擴容過度。證監會新聞發言人1月8日曾表示,將根據市場和交易系統初期運行情況,按照有利於增強市場活力、維護市場穩定的原則,合理安排新股發行。另外,證監會主席肖鋼1月16日在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再次強調,「注冊制改革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對新股發行節奏和價格不會一下子放開,不會造成新股大規模擴容。」這意味著監管部門會把市場承受力放在重要位置加以考慮。
H. IPO新規落地,需要注意哪些
具體來看,網上發行方面,本次修改的內容包括四個方面。
一是取消預繳款。取消新股申購預繳款後,投資者申購日(T日)申購但無需繳納申購款,T + 2日根據中簽結果繳納認購款。
二是落實申購約束機制。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納認購資金情形的,將被列入申購黑名單,自最後一次放棄認購次日起的180日內不得參與網上新股申購。
三是強調自主申購。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證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資者全權委託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四是棄購股份處理。投資者放棄認購的新股和無效認購的新股都將不登記至投資者證券賬戶,由主承銷商負責包銷或根據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並披露的其他方式處理。
I. IPO最嚴新規誰受影響最大
三問IPO最嚴新規
證監會:被否企業3年後才可重組上市
能借殼的標的將減少。2017年10月第17屆發審委亮相以來,IPO過會率一直保持低位。與此同時,並購重組的過會率一直保持高位。這種分化格局,導致一些企業左右搖擺,特別是在IPO被否後,面對IPO低過會率短期難改的現狀,符合上市條件的企業通過重組上市的意願日益強烈。新規實施後,2015年2月23日以來被否的IPO項目將受影響,這些被否標的資產將不能適用重組上市,「對殼公司而言,可能是利空。」
不過也有券商人士認為,新規主要是心理層面的深度影響。除個別企業外,大多被否的擬IPO企業並不具備借殼上市的條件和體量。借殼的優勢在於時間快,但弊端也很明顯。首當其沖的便是殼費問題,「當前殼公司市值幾個億到幾十個億,上市成本高,按PE換算後對企業凈利潤要求很高。」其他的弊端還包括股權稀釋嚴重,殼公司質量不穩定、優質殼稀缺、整合難度大等。
近年來IPO被否的企業,走重組上市的成功案例並不多。最近3年,共有146家企業IPO被否,排除已再IPO申報和已再次申請IPO的14家企業,其他132家企業目前都將不能適用重組上市。
2 加速化解堰塞湖?
據證監會最新數據,截至2月22日,證監會受理首發企業438家,其中,未過會411家企業中正常待審企業404家,中止審查企業7家。
截至本周末,今年以來已有22家企業終止IPO排隊,延續了去年四季度以來終止審核企業家數保持高位的常態。2017年全年,終止審查的企業數量為149家,僅12月就有45家終止審查,其中35家終止審查時間發生在後半個月。
終止審查企業數量的大幅增加,與此前的監管層表態不無關系。對於此次新規的影響,一位長期從事企業上市服務業務的律師表示,估計又有一批在會項目將撤材料,擬申報企業對帶病申報也會有所忌憚,或將加速化解堰塞湖。
3 IPO監管初見效?
據介紹,2017年,深交所不斷加強監管力度。深交所召開重組會136次,審核230家次的重組信息披露文件,發出重組問詢函件250餘份,就37家次重組方案存在的問題請示證監會,其中有16家次重組方案在「刨根問底」式監管下終止。
對於重組上市類方案,深交所表示,堅決貫徹從嚴審查理念,針對上市公司控制權與主營業務穩定性、交易資金來源等進行刨根問底式問詢,真正把好重組信息披露審查第一關。2017年以來「清殼式」重組問題逐漸突顯,上市公司存在淪為「空殼」的風險,對於此類方案,深交所快速反應、充分問詢,關注方案的合規性。
2017年,上交所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精神和證監會的總體部署,將防控市場風險、服務實體經濟中心任務,牢牢嵌入並購重組方案信息披露問詢中。全年累計審核重大資產重組預案99單,督促公司補充披露各類問題1100餘項,要求中介機構發表意見800餘次,監管約談財務顧問10餘次。經過監管,十餘單「類借殼」、標的資產質量疑點明顯和存在利益輸送嫌疑的重組方案主動終止。
此外,A股IPO新的審核動態機制也正在形成,一方面讓符合標準的企業可以IPO盡快上市;另一方面讓質量不足夠優質的企業知難而退,取消排隊或者撤回資料。既解決IPO「堰塞湖」問題,也提升過會企業質量。
規范誰誰影響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