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隻股票成為ST股票,需要什麼條件嗎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滬、深交易所「)把股票風險警示分為兩類,一類叫退市風險警示,另外一類稱作其他風險警示。當一家上市公司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時,公司股票簡稱前就要冠「*ST「字樣。如果被實行的是其他風險警示,則其公司股票簡稱前就會被冠以」ST「字樣,成為一隻ST股票。
三、深圳創業板的ST規則
深圳創業板的ST規則與主板不同之處主要在於:
(一)觸發創業板上市公司ST的情形不包括」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三年扣非凈利潤為負且最近一年審計報告顯示公司經營的可持續性存在不確定性「這兩類情形。
(二)董事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決議會觸發創業板上市公司ST,但是不包括股東大會無法正常召開並形成決議的情形。
(三)觸發創業板上市公司ST的違規擔保的余額(擔保對象為上市公司合並報表范圍內子公司的除外)金額要在5000萬元以上,且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要在10%以上。
總之,對滬深主板的上市公司來說,觸發ST的情形差別不大,總計包括七大類情形。而對深圳創業板的上市公司來說,觸發ST的情形與主板略有不同。
以上根據滬深交易所2020年的最新上市規則總結。
2. 一隻股票一天可以做幾次操作
中國股市股票交易是實行T+1交易制度,就是指股民當天買入的證券不能在當天賣出,只能在第二天交易時間內後方可賣出,同一隻股票一天可以買賣幾次要看股民手中,在今天操作前持有該只股票數量和分幾次賣的情況而定。
一天中,買入的股票不能賣出,但是若前一天你手中持有今天要賣出的這只股票,今天就可以賣出(實際上是賣的昨天或以前買入的這只股票數量)。
數量不能超過昨天或者以前持有該只股票的總數量,手中持有的今天以前的數量可以一次性賣出,也可以分幾次賣出,賣出後今天還可以買回來,買了後今天就不能賣了。
(2)一隻股票一身可以有幾次st擴展閱讀:
T+1本質上是證券交易交收方式,使用的對象有A股、基金、債券、回購交易。指達成交易後,相應的證券交割與資金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個營業日(T+1日)完成。
拿A股來說,假定你T日買進A股1手,在T日的時候只是登記了這筆交易,那1手A股並沒有轉到帳戶上,所以不能在T日當天賣出。因此,在「T+1」日的時候這一手A股已經轉到了你的帳戶上了,所以你就可以選擇賣出了。
我國的T+1制度起始於1995年1月1日,主要是為了保證股票市場的穩定,防止過度投機,即當日買進的股票,必須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T+1在全世界范圍內是比較少見的。
3. 一年能有幾只sT股票腿市
沒有幾家退市,都是做做樣子罷了。
4. 一個股票虧損多長時間會出現ST字樣
股票簡稱前完以ST字樣,其意思是公司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當上市公司出現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異常,導致投資者難於判斷公司前景,權益可能受到損害時,公司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財務狀況異常指:
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均為負值;
2、最近一個付諸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即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和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低於注冊資本;
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其他異常狀況指:
(1)由於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導致上市公司主要經營敲詐遭受損失,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基本中止,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的;
(2)公司波及負有賠償責任的訴訟或仲裁事件,按照法院或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賠償金額累計超過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的凈資產值的50%的;
(3)公司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影響上市公司下沉經營活動的;
(4)公司出現其他異常情況,董事會認為有必要對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的;
(5)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破產案件,可能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產的;
(6)公司董事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董事會決議的;
(7)公司的主要債務人被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而公司相應債權未能計提足額壞賬准備,公司面臨重大財務風險的;
(8)中國證監會或交易所認定為狀況異常的其他情形。
*ST是「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簡稱「退市風險警示」,適用於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
1、最近兩年連續虧損的(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2、因財務付諸報告存在重大付諸差錯或虛假記載,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的;
3、因財務付諸報告存在重大付諸差錯或虛假記載,中國證監會責令其改正,在規定期限內未對虛假財務付諸報告進行改正的;
4、在法寶期限內未依法披露年度報告或半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定期報告」)的;
5、處於股票恢復上市交易後至其披露恢復上市的第一個年度報告期間的。
5. 一隻股票變成st以後怎麼辦
在平時的持股過程中我們經常會遇到自己持有的股票變成了ST,ST股票肯定是存在一些問題,對這些股票的給出了風險警示,很多股票剛被ST都會出現明顯的下跌,這個時候很多投資者會出現被套的情況,並且ST個股後期還存在退市的風險。
所以很多投資者自己股票的變成了ST不知道怎麼辦,這時候的其他投資者肯定是說,我只要不去購買連續兩年虧損的股票的,自己的股票就不會變成ST,就是不存在自己股票的變成ST不知道的怎麼辦的苦惱了,其實這種觀點太過於片面,下面我們就來重點講解下,股票在哪些情況下會變成ST,並且持有的股票變成ST後策略是什麼。
這個階段也是很多ST個股出逃的最好的階段,很多投資者會疑惑,我自己持有的ST個股如果沒有出現重組的請和扭虧的情況,但是ST板塊個股具備的聯動性,在板塊的帶動下,很多沒有預期的個股也會出現明顯的上漲。
總結:我們上面講解到了股票被ST的情況,如果個股出現重大違法的情況,退市風險較大,建議能夠及時止損,而對於的其他的情況被ST的情況,大家可以選擇兩個時間段出局,第一個是在9月中下旬做高拋和次年1月份的高拋,如果其他時間段賣的話,很容易出現割肉在地板上,盡力把虧損降到最低。感覺寫的好點個贊呀,歡迎大家關注點評。
6. 同一隻股票一天可以交易多少次
同一隻股票,當天可以交易多次,沒有具體的數量限制。比如昨日買入一萬股,今天可以分作100股賣出,賣出100次。但是當天買入的不能當天賣出,必須等到下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7. 一隻股票虧損多長時間要帶ST,這只ST股盈利多長時間就可摘掉ST
是連續虧損兩年要帶風險警示(ST),有一年盈利就可以摘帽
情況不一樣,滿足摘帽條件的ST 股票,在年度報告公布後,經董事會申請和交易所批准,即可「摘帽」。由於審核事項較多且程序復雜,從公布年報(一般也同時申請摘帽)到實施摘帽,時間間隔不等,從最近幾年的情況來看,最快的當天申請,當天獲批。
一.ST公司要摘帽,除了扭虧外還要滿足三個條件:
1、主營業務正常運營;
2、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
3、每股凈資產高於股票面值。
二.按照修訂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ST類股票想要摘掉*ST帽子必須全部符合如下條件:
1、並非連續兩年年報虧損(包括對以前年報進行的追溯調整)。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股東權益為正值,即每股凈資產為正值,新規定不再要求每股凈資產必須超過1元;
3、最新年報表明公司主營業務正常運營,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因此不能只看每股收益數據,還要看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每股收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沒有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5、沒有重大會計差錯和虛假陳述,未在證監會責令整改期限內;
6、沒有重大事件導致公司生產經營受嚴重影響的情況、主要銀行賬號未被凍結、沒有被解散或破產等交易所認定的情形。
若想一步到位摘掉*ST帽子,恢復10%的漲跌交易制度,在硬指標上必須是年報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凈資產三項指標同時為正值,才有提出摘帽的資格,交易所有權根據各家公司的具體情況來決定是否批准。
8. 一支股票連續幾年虧損,就會被ST,多久就會*S
一支股票連續2年虧損,就會被ST,連續3年虧損就會*S。
ST在股票上是指境內上市公司被進行特別處理的股票。*ST股是指境內上市公司經營連續三年虧損,被進行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
ST股票:1998年4月22日,滬深證券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和其他財務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英文為specialtreatment,縮寫為「ST」)。
其中異常主要指兩種情況:一是上市公司經審計兩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均為負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其股票交易應遵循下列規則:
財務狀況異常指: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股東權益為負值;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負值;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即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低於注冊資本;
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一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其他異常狀況指:
1、由於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導致上市公司主要經營設施遭受損失,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基本中止,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的;
2、公司涉及負有賠償責任的訴訟或仲裁案件,按照法院或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賠償金額累計超過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的凈資產值的50%的;
3、公司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影響上市公司正常經營活動的;
4、公司出現其他異常情況,董事會認為有必要對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的;
5、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破產案件,可能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產的;
6、公司董事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董事會決議的;
7、公司的主要債務人被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而公司相應債權未能計提足額壞賬准備,公司面臨重大財務風險的;
8、中國證監會或交易所認定為狀況異常的其他情形。
*ST的含義:
*ST為退市風險警示。以下七種情況會被交易所標以「*ST」標示:
①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②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後,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③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④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⑤處於股票恢復上市交易日至恢復上市後第一個年度報告披露日期間;
⑥在收購人披露上市公司要約收購情況報告至維持被收購公司上市地位的具體方案實施完畢之前,因要約收購導致被收購公司的股權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且收購人持股比例未超過被收購公司總股本的90%;
⑦法院受理關於公司破產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產。
(8)一隻股票一身可以有幾次st擴展閱讀:
*ST類股票想要摘掉*ST帽子必須全部符合如下條件:
1、並非連續兩年年報虧損(包括對以前年報進行的追溯調整),從現有ST的情況看,當年年報必須盈利;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股東權益為正值,即每股凈資產為正值,新規定不再要求每股凈資產必須超過1元;
3、最新年報表明公司主營業務正常運營,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因此不能只看每股收益數據,還要看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每股收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沒有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5、沒有重大會計差錯和虛假陳述,未在證監會責令整改期限內;
6、沒有重大事件導致公司生產經營受嚴重影響的情況、主要銀行賬號未被凍結、沒有被解散或破產等交易所認定的情形。
若想一步到位摘掉*ST帽子,恢復10%的漲跌交易制度,在硬指標上必須是年報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凈資產三項指標同時為正值,才有提出摘帽的資格,交易所有權根據各家公司的具體情況來決定是否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