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市股票先有批文還是先有代碼
深圳交易所目前實行完全按照發行批文的文號進行排序,同一天發行的幾個股票按照其批文的文號按照順序確定證券代碼
上海交易所目前實行的是號碼選擇,即發行人可以申請選擇證券代碼
❷ 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批文的公告是什麼意思
定向發行就是向特定的對象發行,打比方說網路向阿里巴巴定向發行,就是只有他們交易股票是曾加的對公司有利
❸ 證監會++++核准+++新股首發++如何發布
根據IPO審核流程,證監會受理上市申請材料後,便進入「預審階段」。發行部的預審員對申報文件進行初審後,向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出具書面反饋意見(至少有一次),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必須在10個工作日之內作出書面回復(編註:目前第一次意見反饋的時間已延長到30日),一般都需要申請延期回復,這個過程非常耗時。在見面會時還要向保薦人進行問核程序。
如果預審員認為對企業情況已基本了解,無需再進行反饋,預審員將出具初審報告,並召開發行部的部務會(即預審會)。之後,發行部門將對招股書進行預披露,發行人、保薦人在發審會上當面回答發審委的意見;在投票表決贊成後,擬上市企業最終獲得發行批文。
按照正常的審核程序,主板(包括中小板)擬上市企業,從申報材料到上會一般需6個月。而每逢季末,尤其是每年3月底和9月底。
ipo審核需過10道關:
1. 材料受理、分發環節 中國證監會受理部門工作人員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證監會令第66號)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等規則的要求,依法受理首發申請文件,並按程序轉發行監管部。發行監管部綜合處收到申請文件後將其分發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同時送國家發改委徵求意見。審核一處、審核二處根據發行人的行業、公務迴避的有關要求以及審核人員的工作量等確定審核人員。
2. 見面會環節 見面會旨在建立發行人與發行監管部的初步溝通機制。會上由發行人簡要介紹企業基本情況,發行監管部部門負責人介紹發行審核的程序、標准、理念及紀律要求等。見面會按照申請文件受理順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一,由綜合處通知相關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見面會參會人員包括發行人代表、發行監管部部門負責人、綜合處、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負責人等。
3. 問核環節 問核機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做好盡職調查工作,安排在反饋會前後進行,參加人員包括問核項目的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的審核人員、兩名簽字保薦代表人和保薦機構的相關負責人。
4.反饋會環節 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審閱發行人申請文件後,從非財務和財務兩個角度撰寫審核報告,提交反饋會討論。反饋會主要討論初步審核中關注的主要問題,確定需要發行人補充披露、解釋說明以及中介機構進一步核查落實的問題。 反饋會按照申請文件受理順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三,由綜合處組織並負責記錄,參會人員有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和處室負責人等。 反饋會後將形成書面意見,履行內部程序後反饋給保薦機構。反饋意見發出前不安排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與審核人員溝通(問核程序除外)。 保薦機構收到反饋意見後,組織發行人及相關中介機構按照要求落實並進行回復。綜合處收到反饋意見回復材料進行登記後轉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按要求對申請文件以及回復材料進行審核。 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收到反饋意見後,在准備回復材料過程中如有疑問可與審核人員進行溝通,如有必要也可與處室負責人、部門負責人進行溝通。 審核過程中如發生或發現應予披露的事項,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應及時報告發行監管部並補充、修改相關材料。初審工作結束後,將形成初審報告(初稿)提交初審會討論。
5. 預先披露環節 反饋意見落實完畢、國家發改委意見等相關政府部門意見齊備、財務資料未過有效期的將安排預先披露。具備條件的項目由綜合處通知保薦機構報送發審會材料與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發行監管部收到相關材料後安排預先披露,並按受理順序安排初審會。
6. 初審會環節 初審會由審核人員匯報發行人的基本情況、初步審核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其落實情況。初審會由綜合處組織並負責記錄,發行監管部部門負責人、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負責人、審核人員、綜合處以及發審委委員(按小組)參加。初審會一般安排在星期二和星期四。 根據初審會討論情況,審核人員修改、完善初審報告。初審報告是發行監管部初審工作的總結,履行內部程序後轉發審會審核。 初審會討論決定提交發審會審核的,發行監管部在初審會結束後出具初審報告,並書面告知保薦機構需要進一步說明的事項以及做好上發審會的准備工作。初審會討論後認為發行
人尚有需要進一步落實的重大問題、暫不提交發審會審核的,將再次發出書面反饋意見。
7. 發審會環節 發審委制度是發行審核中的專家決策機制。目前發審委委員共25人,分三個組,發審委處按工作量安排各組發審委委員參加初審會和發審會,並建立了相應的迴避制度、承諾制度。發審委通過召開發審會進行審核工作。發審會以投票方式對首發申請進行表決,提出審核意見。每次會議由7名委員參會,獨立進行表決,同意票數達到5票為通過。發審委委員投票表決採用記名投票方式,會前有工作底稿,會上有錄音。 發審會由發審委工作處組織,按時間順序安排,發行人代表、項目簽字保薦代表人、發審委委員、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發審委工作處人員參加。 發審會召開5天前中國證監會發布會議公告,公布發審會審核的發行人名單、會議時間、參會發審委委員名單等。發審會先由委員發表審核意見,發行人聆詢時間為45分鍾,聆詢結束後由委員投票表決。發審會認為發行人有需要進一步落實的問題的,將形成書面審核意見,履行內部程序後發給保薦機構。
8. 封卷環節 發行人的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需要進行封卷工作,即將申請文件原件重新歸類後存檔備查。封卷工作在落實發審委意見後進行。如沒有發審委意見需要落實,則在通過發審會審核後即進行封卷。
9. 會後事項環節 會後事項是指發行人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招股說明書刊登前發生的可能影響本次發行及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應予披露的事項。存在會後事項的,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應按規定向綜合處提交相關說明。須履行會後事項程序的,綜合處接收相關材料後轉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按要求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按照會後事項相關規定需要重新提交發審會審核的需要履行內部工作程序。如申請文件沒有封卷,則會後事項與封卷可同時進行。
10. 核准發行環節 封卷並履行內部程序後,將進行核准批文的下發工作。
❹ 本周14家公司獲批文,下周4家IPO,新股發行要加速了嗎
新股發行一直都是A股市場最頭疼的問題,每周都會定期發布新股發行數量,新股發行已經成為常態化。根據周末新股消息數據得知,本周已經有14家公司獲得批文,同時證監會核發了4家公司IPO批文,單純從數量來看,同比以往新股發行確實有所加速了。
新股發行一旦加速對二級市場必然會造成巨大的沖擊,要知道每發行一隻新股就要從股票市場融資一定的金額;按此進行推斷,新股發行數量越多,對股票市場融資的金額就越大;當IPO發行量超過二級市場負荷之時,就會造成股市嚴重失血,從而導致股市出現大跌。
就拿本周IPO數量來看,一周就是14家批文,新股發行從每周2家上升為4家,從數據上說明新股發行節奏加快,發行速度確實有加速的跡象了。
當然目前IPO加速,間接性反映一個信號,證明當前A股市場的行情不錯,只有在行情好的時候IPO才會進行加速的,上面已經分析過IPO是否加速會根據股市行情的好壞成正比例的;接下來如果A股行情繼續走高,IPO加速是必然的事。
我們作為投資者永遠都是記住一點,A股是重融資輕回報的市場,新股發行是不可能暫停的,只會隨著行情進行調整,降低發行數量或者發行速度,想要停止IPO發行是不現實的,這就是為什麼A股股票數量大幅增加的主要因素。
❺ 股票發行核准制和注冊制
證券發行注冊制是指證券發行申請人依法將與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和資料公開,
製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機構審查,
主管機構只負責審查發行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的一種制度。
其最重要的特徵是:在注冊制下證券發行審核機構只對注冊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不進行實質判斷。我們稱作形式審核,主要在美國公司上市常見上市方式。。
證券發行核准制即所謂的實質管理原則,以歐洲各國的公司法為代表。依照證券發行核准制的要求,證券的發行不僅要以真實狀況的充分公開為條件,而且必須符合證券管理機構制定的若干適於發行的實質條件。符合條件的發行公司,經證券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取得發行資格,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證券。這一制度的目的在於禁止質量差的證券公開發行。我們稱作實質審核,主要是歐洲和中國常見上市方式
形式審核(注冊制)與實質審核(核准制)的區分在於審核機關是否對公司的價值作出判斷,是注冊制與核准制的劃分標准:
1、形式審核(注冊制)其最重要的特徵是:在注冊制下證券發行審核機構只對注冊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不進行實質判斷,指的是在披露哲學的指導下,「只檢查公開的內容是否齊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而不管公開的內容是否真實可靠,更不管公司經營狀況的好壞……堅持市場經濟中的貿易自由原則,認為政府無權禁止一種證券的發行,不管它的質量有多糟糕,注冊制還主張事後控制
2、實質審核(核准制)不僅行政機關對披露內容的真實性進行核查與判斷,而且還需要指行政機關對披露內容的投資價值作出判斷,對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進行實質審核,核准制主張事前控制。
3、注冊制與核准制相比,注冊組具有發行人成本更低、上市效率更高、對社會資源耗費更少,資本市場可以快速實現資源配置功能。審核時間相對比較短
4、注冊制主要證監會形式審核,中介機構實質性審核。中介的誠信對公司市場相當重要。核准制是中介機構和證監會分擔實質性審核職責,政府的審核工作量很大。
注冊制的形成一般是在市場化程度高,金融市場更加成熟、制度更加完善,監管主體嚴格有效、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更自律,投資者素質更高的國家,這也是未來金融發展的一個方向。
❻ 非公開發行的股票什麼時候可以賣
非公開發行的股票通常是對機構投資者發行的股票。根據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對非公開發行股票有以下規定:
第九條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並經股東大會批准;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第十條發行對象屬於本細則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等限售期過了以後(也就是解禁),上市公司提前通過市場公告宣布非公開發行股解禁上市日後,這些股票才可以上市交易.
❼ 今天有新發行的股票可以申購嗎
11月13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在進一步介紹IPO重啟後發行節奏安排時表示,先期已獲得批文的28家公司中,已進入繳款程序的10家公司,將在11月20日左右刊登招股書,剩餘18家公司分兩批啟動發行。
而投資者需格外注意的是,先行重啟的這10隻新股,還是沿用老規矩——先掏錢,再打新。這10隻新股分別為讀者傳媒、博敏電子、道森股份、安記食品、邦寶益智、中科創達、潤欣科技、凱龍股份、三夫戶外和中堅科技。
有業內機構預計,上述10隻股票共募資超40億元,頂格申購需要150萬元以上,凍結資金或近1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