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財務管理學中,股票投資與債券投資的區別是什麼
首先,可以把問題簡化來看,不要一看股票和債券,就覺得很深奧。
那麼先從統一性來講一講,這樣更加有利於理解他們的區別。
股票和債券,都是有價證券。通俗來講,有價證券也可以流通,類似於貨幣的功能。唯一不同的是,有價證券,相對於貨幣來講,承擔更大的金融風險,相應的,價格也會產生波動。舉個例子,你花了100萬買了某個公司的股票或者債券,因為這個公司信譽好、盈利能力強,導致有人願意花110萬從你手裡買走,反之則你只能賣出90萬元,這就是有價證券的金融功能的通俗解釋。
下面,可以先拋開有價證券的金融屬性,因為無論股票還是債券,都是相通的,只不過波動大小不一致,而且這種不一致,也與其本身屬性有關。企業經營風險的波動,給債券帶來的影響相對稍小,給股票帶來的影響波動較大,特別是在不健全的市場體系下,有可能因錯誤的信息導致股票市場的恐慌進而崩潰。
那先把有價證券還原為最原始的貨幣投資。這就好比有個公司,你入股(對應股票)還是提供借款(對應債券)。入股就分成,掙錢了分得多,賠錢了也跟著賠,這樣收益大,風險也大;同時,你把錢借給這個公司,他賠了賺了跟你沒關系(除非破產),你只收利息,這樣收益小,風險也小。
然後再返回,把原始投資方式,轉變為有價證券投資,這個類似於杠桿效應,會加倍的擴大原有的投資收益,也相應的加倍擴大投資風險。
所以,從本質上講,股票投資與債券投資的區別在於,風險和收益不同。
當然,股票和債券都有各自特殊的效應。股票,由於人們盲目的炒股,導致目前的股票不具備可測性,什麼股都能漲,什麼股都能跌,已經與企業的盈利和發展前途無關了,不存在可分析性,就算是大能,也只能預測大概,掙錢的也是賭對了而已。債券,按照目前的會計准則要求,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要求對金融負債進行公允計量,比如你發了100萬的債券,因為企業經營良好,現在值110萬了,也就變相相當於你最終要還一個價值110萬的證券,反之亦然。這個是一個經濟悖論,你企業經營良好了,反而負債大了,你企業經營差了,反而負債小了,這個在金融經濟中,也是非常容易迷惑人的。
㈡ 在股票市場上買債券分得的利息收入用繳稅嗎
股市裡買來的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 =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 20%
利息所得稅,是對個人和企業所得的利息收入徵收的一種稅。根據1950年12月19日由政務院公布的《利息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應征稅的利息所得包括:存款利息所得、證券利息所得,以及股東職工對本業戶墊款的利息。
個人所得稅:
個人轉讓境內上市公司的股票(限售股除外)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1、從2013年1月1日起:
一、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2、外籍個人從境內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3、國債利息、地方政府債券利息、金融債券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此外不免。
企業所得稅:
(一)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1、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2、國債利息、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此外沒有優惠政策,應該納稅。
㈢ 股票股利和債券利息或現金股利有什麼區別
股票中普通股股利是事先不知道的,只有到了年終分紅時才知道,那還要看這一年公司的贏利情況和公司下一年再投資的計劃而定的.但債券利息是不受這些影響的,利息已經標在了債券上,是已知的了,這和股票中的優先股相似,但優先股仍然屬於權益債券,只有剩餘求償權.債務債券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只要到時憑債券就可以去取利息了.
股票是權益債券,它是所有權的憑證,你購買了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理論上就可以管理公司事務了.但你是不能再通過把股票賣給公司而要回本金的,只能通過在二級市場(股票交易所)上買賣而要回本金,但這是有風險的,會有資本利差(買和賣之間的差價)產生的.如果你不賣一直持在手,就會有每年年底的分紅收入.
一般債券都是債務債券,比如國債.這只是債權與債務的關系,就是說債券發行方只有定時給你利息的義務,你是沒有管理公司的權力的,就是債權人只有要債的權力.如果公司破產了,清償時也是先還債權人(持債券的人)的,剩下的再還持股票的.
股票分紅中是有現金股利的,就是以現金的形式把應付的收益付給股東.當然還有非現金股利,比如像配股,送股,不是以現金的形式支付的.
㈣ 購買股票進行長期投資主要為了(),購買債券進行長期投資主要為了獲得()的投資收益,
購買股票進行長期投資主要為了(股利股息以及利差收益),購買債券進行長期投資主要為了獲得(債息,長期穩定的)投資收益。
㈤ 購買股票的會計分錄
您好!您的題目還不是很完整,我幫您完善一下,這樣方便解決您的疑惑。
一、假設用銀行存款1萬元購買股票(包含手續費),購買時,股票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1000元,公司將其劃分為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則分錄為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9 000
應收股利 1 000
貸:銀行存款 10 000
二、若是已經購買,支付了1萬元,股票中未包含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現金股利。而後,該股票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1000元,則分錄為
1.購買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0 000
貸:銀行存款 10 000
2.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 1 000
貸:投資收益 1 000
補充一下:實際收到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1 000
貸:應收股利 1 000
希望對您有用!
㈥ 購買和發行三年的債券,購買隨時拋售的股票,三個會計科目分別是什麼資產類還是負債類還是所有者權益
購買隨時拋售的股票,三個會計科目分別是: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收益、銀行存款。
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對於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購買三年的債券的會計科目分別是:持有至到期投資、銀行存款
企業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應按該投資的面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發行三年的債券的會計科目分別是:應付債券、銀行存款
企業按面值發行債券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債券票面金額,貸記「應付債券——面值」科目;存在差額的,還應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利息調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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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短期投資購入股票、債券的入賬價值就是指購入有價證券的面值嗎
不是。
短期投資購入股票、債券的入賬價值,包括在購入時實際支付的買價和稅金、經紀人傭金、手續費等附加費用,但不包括為獲得一項投資的同時而獲得的一項債權所發生的支出,即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
用公式表示:
(1) 短期股票投資入賬價值=買價+稅費等相關費用-應收股利
應收股利是指:短期股票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也就是說,取得短期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價款中所墊付的、被投資單位已宣告而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這部分應收股利不計入短期股票投資成本。
(2) 短期債券投資入賬價值= 買價+稅費等相關費用-應收利息
應收利息是指:短期債券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期而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這部分應收利息不計入短期債券投資成本。
㈧ 人們最初購買股票的目的是股息還是為獲得差價
1、目前,在我國股市購買股票的人群當中,只有少數人購買股票的目的是為了獲取股息;
2、大多數人購買股票目的是為獲得差價;尤其是在二級市場購買股票的中小散戶,幾乎都是為獲得差價;
3、關於「先有的股票還是先有的企業債券」?這個問題要從兩個范圍來看:
(1)、單從問題的字面意思看,應該是先有的股票,後有的企業債券。因為早在幾百年前世界上就有股市了,比如美國股市在前200多年就已經有了,有股市就有了上市交易的股票,甚至在沒有股市之前就有股票。而企業債券誕生於中國,是中國存在的一種特殊法律規定的債券形式,中國發行企業債券始於1983年,主要有地方企業債券、重點企業債券、附息票企業債券、利隨本清的存單式企業債券、產品配額企業債券和企業短期融資券等,非股份公司的企業也可以發行債券。
(2)、相對於我國滬深股市交易來說,就是先有的企業債券,後有的股票。因為我國發行企業債券始於1983年,而我國滬深股市是在此之後才有的,有了滬深股市才有滬深股市的股票。
㈨ 購買股票可以得股息收入,購買債券可以得利息收入,兩者都是金融資產收益,它們的區別在於
選B,並不是所有股票每年都會分紅派息,而債券的利息比較穩定且確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