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證券法案例分析 案例: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決定以發行債券的方式向社會籌集資金
1、是。內幕交易的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特定主體,是知悉內幕信息的人,即內幕人員。所謂內幕人員,是指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依本條第3款及《證券法》第68條的規定,內幕人員是指由於持有發行人的證券,或者在發行人或者與發行人有密切聯系的公司中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由於其會員地位、管理地位、監督地位和職業地位,或者作為雇員、專業顧問履行職務,能夠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包括:
1、發行股票或者公司債券的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有關的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
3、發行股票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4、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證券交易信息的人員;
5、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的職責對證券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6、由於法定職責而參與證券交易的社會中介機構或者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交易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
2、構成內幕交易罪。符合內幕交易罪的構成要件。
2. 請問有沒有這樣的上市公司融資案例:發行債券與發行股票同時進行。謝謝!
應該沒有,上市公司通常一次只採用一種融資方案
3. 介紹全聚德某一次的籌資行為(借款,發行債券,發行股票)
有個新浪微博叫SEO_上海的,裡面有相關的文章
4. 發行股票與發行債券方式籌資對股東或債主有何影響
1、發行股票籌資公司是不用還的,債主就是股東,享有股東的一切權利義務。當然股東的增加對公司會攤薄每股收益。
2、債券有利息,有償還期限,公司是要還的。發行債券產生的費用和利息要記入公司的財務費用,是期間費用。直接減少公司利潤。
3、能發股票當然考慮優先發股票籌資,期中的優勢太多了。公司一上市,由於發行市盈率的關系,公司的市值就會成倍增加,公司股東的資產也就會成倍增加,公司的知名度、形象、得到的市場機遇等等目前在國內與非上市公司相比那是不可同日而語的。而發行債券只是相當於借款,最多也就在利率、期限上比銀行貸款可能有一定優惠。
5. 財務案例討論(根據下列案例資料,對下列債券發行方案進行分析)
一、綜合案例分析
1、對教材59頁(三)案例,根據以下要求分析:
(一)確定分析主體
(二)分析的理論依據及具體論證
(三)結論
答:(一)確定分析主體
分析主體:廣東核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二)分析的理論依據及具體論證
一、債券發行的合法性分析: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2、國務院頒布《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的規定
比如: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企業債券管理辦法規定:企業債券得利率不得高於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40%;
(5)不存在下列情況:
1)前一次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的;
2)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且仍處於繼續狀態的。
二、債券發行內容分析:
1、分析企業的財務狀況:中廣核電集團的凈資產為118.9億元,2000年度實現業主收入67.9億元,利潤總額26.7億元,凈利潤18.9億元,而且從近年經營的業績來看,其主業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均呈穩定增長之勢。
2、分析債券籌資的發行規模:從前面分析看出,發行主體收入、利潤均呈穩定增長之勢。而且嶺澳核電站將於2002年7月和2003年3月投入商業運行。總之,核電集團有限公司未來將有巨大而穩定的現金流入,本期債券發行規模為25億元,相對而言只是個較小的數目,因此到期本息的償有足夠的保障。
3、分析債券籌資的期限策略:從投資項目的性質來看:嶺澳核電站為生產性投資建設項目,而通常一個企業為某項生產性投資建設項目籌集資金發行債券時,期限要長一些,因為只有在該項目投產獲利後才有成償債能力,該公司發行債券的年限7年,該期限有利於企業的償債。
4、分析債券的利率的制訂:該債券的利率為固定的年利率4.12%,對於長期債券而言,由於市場利率經常波動,固定利率很容易導致投資者的盈利有所下降或增加了不確定性,對個人投資者而言在扣除20%的利息稅後,所得利息為3.296%。同期銀行利率為2.25%。2001年五年期國債利率3.14%,公司七年期債券確定利率4.12%,扣除年限差異,其利差也為80個基本點左右,不算太高,但超過了同期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而與實際對比,2002年至2008年,我國金融機構五年期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分別為2.79%,3.6%,4.14%,4.41%,4.95%,5.22%,5.49%,處於利率上升通道,確定固定利率,恰好對公司有益。該債券信用級別高,屬國家開發銀行無條件不可撤消連帶責任擔保債券,風險低。因此,投資者者能夠獲得較高得利息收入。
5、分析還本付息方法:該債券選擇的還本付息方式是按年付息,到期一次還本。盡管在本金償付上一定程度有損財務穩健,但相對於其他方式,該方式現值最低的。
6、從債券其他籌資條件看:經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評定,核電集團有限公司發行得債券得信用等級為AAA,是企業債券中的「金邊債券」。從擔保的情況來看,本期債券由國家開發銀行提供無條件不可撤消連帶責任保證。因此具有準國債的性質,信用風險很小,可以看出,嶺澳核電站的工程債券每年將給總公司帶來巨大而穩定的現金流入,而且從2002年7月開始,嶺澳核電站開始投入商業運行,隨著發電量的逐年增加,其每年的現金流入增長很快。因此本期債券的償付有很好的保障。
(三)結論
根據案例資料,嶺澳核電站竣工後將為核電集團有限公司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從投資者角度講,該債券風險較低,具有準國債的性質,利率水平相對較高,因此投資價值也較高。
6. 股票發行和上市案例分析(案例隨便)
97年7月,A國有企業(以下稱「A企業」)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擬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並發行股票與上市。其擬定的有關方案部分要點為:
A企業擬作為主要發起人,聯合其他3家國有企業共同以發起設立方式於1999年9月前設立B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B公司」)。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的資產總額擬定為人民幣16500萬元。其中:負債為人民幣12200萬元,凈資產為人民幣4300萬元。B公司成立時的股本總額擬定為2750萬元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下同)。B公司成立1年後,即2000年底之前,擬申請發行6000萬社會公眾股,新股發行後,B公司股本總額為8750萬股。
如果上述方案未獲批准,A企業將以協議收購方式收購C上市公司(以下稱「C公司」)具體做法為:A企業與C公司的發起人股東D國有企業(以下稱「D企業」)訂立協議,受讓D企業持有的C公司51%股份。在收購協議訂立之前,C公司必須召開股東大會通過此事項。在收購協議訂立之後,D企業必須在3日內將該收購協議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證券交易所審核批准。收購協議在未獲得上述機構批准前不得履行。在收購行為完成之後,A企業應當在30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以公告。為了減少A企業控制C公司的成本,A企業在收購行為完成3個月後,將所持C公司的股份部分轉讓給E公司。
①A企業擬定由4家發起人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B公司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在5人以上,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但應當以募集方式設立,而不能以發起方式設立。
②B公司的資產負債率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發行前一年末的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得低於30%,而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的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僅達26.06%。
③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凈資產的折股比率不符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該折股比率不得低於65%,而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的凈資產為人民幣4300萬元,折成2750萬股,該折股比率僅為63.95%。
④各發起人在B公司的持股數額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在上市公司的股份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額不得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而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僅為2750萬股。
⑤按B公司申請發行社會公眾*股的額度,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比例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發起人認購擬上*市公司的股份數不得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5%,如果B公司申請發行6000萬社會公眾股,那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則僅達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1.43%。
(2)A企業收購C公司的做法存在以下不當之處:
①安排C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通過A企業收購C公司股權事宜有不當之處。因為,A企業收購C公司是受讓C公司股東的股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股權轉讓無須經過股東大會批准。
②由D企業履行報告義務和將收購協議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證券交易所審核批准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有關規定,收購協議簽訂之後,應由收購人,即A企業履行報告義務,而非D企業。此外,收購協議無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證*券*交*易所批准,僅向其作出書面報告即可。
③收購協議在未獲批准之前不得履行的表述不當。根據有關規定,收購協議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
④收*購行為完成後,A企業應當在15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公告,而非30日。
⑤A企業擬在收購行為完成3個月後轉讓所持C公司股份不符合法*律之規定。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收購人在收購行為完成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7. 企業發行股票和發行債券有何不同,對於企業來說兩者最大的區別
首先,股票和債券的性質就不同。
股票是股份公司為籌集主權資金而發行的有價證券,是持股人擁有公司股份的憑證,它表示持股人在股份公司中擁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股票發行分為設立發行和增發新股,發行方法有公開發行、配股發行、私募發行,股票必須由證券機構來承銷。
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兵到期償還本金的有價證券,是持券人擁有公司債權的憑證。
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債券累計發行總額不超過凈資產的40%,最近3年的利潤能支付債券一年利息!債券發行分為委託發行和自行發行!
希望採納
8. 上市公司為何要發行可轉債它和股票融資有什麼區別
因為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股票,它可彌補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價在轉券的可轉換期內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的持有者可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而獲得較大的收益。
區別:
1、基本含義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
股票融資:是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藉助股票這一載體直接從資金盈餘部門流向資金短缺部門,資金供給者作為所有者(股東)享有對企業控制權的融資方式。
2、優勢
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
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
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
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
股票融資:
(1)籌資風險小。由於普通股票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支付固定的利息,不存在不能還本付息的風險。
(2)股票融資可以提高企業知名度,為企業帶來良好的聲譽。發行股票籌集的是主權資金。普通股本和留存收益構成公司借入一切債務的基礎。有了較多的主權資金,就可為債權人提供較大的損失保障。因而,發行股票籌資既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程度,又可為使用更多的債務資金提供有力的支持。
(3)股票融資所籌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在公司持續經營期間可長期使用,能充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
(4)沒有固定的利息負擔。公司有盈餘,並且認為適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給股東;公司盈餘少,或雖有盈餘但資金短缺或者有有利的投資機會,就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
3、特點
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有若干要素,這些要素基本上決定了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條件、轉換價格、市場價格等總體特徵。
(1)有效期限和轉換期限。就可轉換債券而言,其有效期限與一般債券相同,指債券從發行之日起至償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續期間。轉換期限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間。
(2)股票利率或股息率。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轉換優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轉換債券作為一種債券時的票面利率(或優先股股息率),發行人根據當前市場利率水平、公司債券資信等級和發行條款確定,一般低於相同條件的不可轉換債券(或不可轉換優先股票)。
(3)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比例是指一定面額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普通股票的股數。
股票融資:控制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重大決策,收取股息,分享紅利等。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長期性。股權融資籌措的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
(2)不可逆性。企業採用股權融資勿須還本,投資人慾收回本金,需藉助於流通市場。
(3)無負擔性。股權融資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股利的支付與否和支付多少視公司的經營需要而定。
9. 某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券,對其股價及公司本身存在著怎樣的影響是利好還是利空
不能一概而論。
1、看債券類型,可轉換債券,折股後會稀釋每股業績,有一定負面作用,特別是量很大的時候。但同時也要看到其積極的一面,如果可轉債發行投入的項目效益非常好,也是很不錯的。總體評價:中性偏空。
2、看公司債券投入的項目,能不能帶來可觀的效益。
如果投資的項目肯定能帶來很大的經濟效益就是利好!比如經營黃金的上市公司,發行債券和增發新股是用來收購金礦,而黃金走勢堅挺的趨勢,必然給公司帶來持續更高的收益,那就是利好。看產生效益和債券利息的利率比較,高很多,債券就比增發還好。增發的好處在於增加公積金,缺點是股本增加參加利益分配的也增加了。
如果投資項目的效益不能確定,或者行業趨勢不確定甚至不好,則要特別小心,有可能債券發行和新股增發都會把這個企業拖死,典型案例:托普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