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結合企業破產清算的清償順序,談股票與債券的風險差異
1、二者清償順序不同
債券代表著債務關系,因此在公司解散時受償程序是:債券先清償,有剩餘則按比例進行股份分紅。
2、二者超資產引起的法律後果不同
股票面值超資產不是破產原因,而債券總值超資產是引起破產的法定原因。
3、二者需要承擔的風險不同
由公司債券特點所決定,其流通范圍和流通頻率小於股票,交易價格的變動也較為平穩。因此,債券投資基本是無風險的。而股票是一種有風險的投資。股權是權益類證券,投資者持股便是股東,對公司享有一定的權益,同時也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和義務,投資者就是公司的管理者,公司破產,損失就該股東分擔。
㈡ 一家公司可能在明年破產,相比較而言,是持有這家的股票還是持有這家公司的債券為什麼
按照成熟市場上看,應該是持有債券的人獲得清償的機會更大。比如美國,公司破產可能僅僅是因為現金流斷了,就會被宣布破產,然後開始拍賣資產來清償了。
但在國內,情況非常特殊。國內目前對債權人的保護太弱。公司破產很難。真要破產了,那幾乎都是資不抵債了,就算拍賣也沒東西可拍了。所以,國內如果是債權多半會要求抵押,至少還能有個抵押品。剩下的就是盡量快通過司法凍結劃扣,搶在破產前能拿到什麼先拿什麼。真要等到破產,恐怕是什麼都沒有了。
但如果是上市公司或者是特種行業,那還有一樣東西值錢就是它的身份。殼資源或者金融許可證什麼的,這個有可能使企業起死回生,又是一種中國特色。
具體情況,你說的不清楚,還需要你自己分析了。
㈢ 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和股票的收益排序
C 解析
㈣ 公司的清嘗順序是先嘗還高級債務、擔保債務、一般債務、普通債券、次級債券、優先股、普通股。對嗎
不是的,《企業破產法》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 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 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破產費用
(一)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二)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
(三)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
共益債務:
(一)因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
(二)債務人財產受無因管理所產生的債務;
(三)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
(四)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
(五)管理人或者相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六)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進一步加大保護普通職工的利益,控制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薪資支付;《民事訴訟法》和《企業破產法》兩者相比,《企業破產法》由於頒布時間晚,更適應中國經濟情況的發展,其表述更為更為完善,更為具體。
(4)當企業破產是他的股票債券排序擴展閱讀
據《破產法》40條: 債權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前對債務人負有債務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張抵銷。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銷:
(一)債務人的債務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後取得他人對債務人的債權的
(二)債權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負擔債務的,但是,債權人因為法律規定或者有破產申請一年 前所發生的原因而負擔債務的除外;
(三)債務人的債務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取得債權的;但是,債務人的債務人因為法律規定 或者有破產申請一 年前所發生的原因 而取得債權的除外。
據《破產法》109條: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破產清償順序總結:
1、債權人和債務人互負債務,抵消債務人財產,40條規定的除外;
2、擔保債權;
3、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償付遵循以下原則:
1、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
2、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破產費用。
3、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或者共益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
總結: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二者的清償順序,外部按先後,內部按比例。
㈤ 如果公司破產,先支付股票還是債券
破產財產在優先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以下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拖欠稅款;
3)破產債權。
如仍有多餘,按持股比例分配給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