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哪裡可以查到所有實施股票期權的公司 在哪裡下數據啊 求助啊。
這個只有交易所內部有,或交易盤面有一些
B. 07年伊利股票期權 信息披露出現什麼問題
按照伊利的股權激勵計劃,共授予激勵對象5000萬份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為13.33元/份,2006年12月28日為股票期權授予日。按照新的企業會計准則,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應當在等待期的每一個資產負債表日,將取得的員工提供的服務記入成本費用,記入成本費用的金額按照授予日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計量。據公司此前測算,該筆股票期權授權日的公允價值為14.779元/份,按照股份支付准則進行會計處理,損益影響總額為73895萬元。
伊利前三季度已經實現凈利潤3.3億元,從伊利股份發布的業績預虧公告來看,在2007年度經營性凈利潤沒有發生重大波動的情況下,伊利股份2007年度激勵期權費用攤銷可能超過4億元。在市場人士看來,2007年伊利股份需攤銷大額激勵期權費用在預料之中,但出乎意料的是,伊利股份攤銷的額度會如此之大,甚至使原本盈利幾個億的財務報表出現虧損。雖然它只是在股權權益中計入一個借項,對公司的業務實際沒有影響。
但在投資者看來,伊利股份是上市公司,其凈利潤應該屬於全體股東,但公司的實際做法像是「高管拿公司全年的盈利來給自己買股票」,嚴重挫傷了投資者的持股信心。另外,信息披露不對稱,公司股權激勵方案早已確定,若相關賬務處理會對經營業績構成重大影響,則應及時公告,為何此時才予以公告,有為機構撤退「打掩護」的嫌疑。眾所周知,伊利是A股市場頗具知名度的績優藍籌,在公司無任何不利信息、大盤火爆連創新高的2007年第三季度,基金卻集體減持了公司4000多萬股股票,機構們「先知先覺」的統一行動令人生疑。
實際上,伊利股份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期長達8年,完全沒有必要在兩個年度內就將費用全部攤銷。在一般投資者眼裡,一個前三季度還巨幅盈利的公司,全年卻出現虧損,投資者最直觀的感受是:是不是上市公司出了什麼問題。(
C. 股票期權是什麼意思呢
期權是交易雙方關於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
就個股期權來說,期權的買方(權利方)通過向賣方(義務方)支付一定的費用(權利金),獲得一種權利,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特定股票或ETF。
當然,買方(權利方)也可以選擇放棄行使權利。如果買方決定行使權利,賣方就有義務配合。
D. 股權激勵計劃信息披露備忘錄 有哪些不同點
1、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存量,即從二級市場購入股票,則按照《公司法》關於回購股票的相關規定執行;
2、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增量,即定向增發方式取得股票,則
(1)提取激勵基金應符合現行法律法規、會計准則,並遵守公司章程及相關議事規程。
(2)提取的激勵基金不得用於資助激勵對象購買限制性股票或者行使股票期權。
二、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成為激勵對象問題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原則上不得成為激勵對象。除非經股東大會表決通過,且股東大會對該事項進行投票表決時,眾多創造關聯股東須迴避表決。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迅速騰達配偶及直系近親屬若符合成為激勵對象的條件,可以成為激勵對象,但其所獲授權益應關注是否與其所任職務相匹配。同時股東大會對該事項進行投票表決時,關聯股東須迴避表決。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折扣問題
1、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存量,即從二級市場空間購入股票,則按照《公司法》關於回購股票的相關規定執行;
2、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增量,即通過定向增發方式取得股票,其實質屬於定向發行,則參照現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有關定向增發的定價原則和鎖定期要求確定價格和鎖定期,同時考慮股權激勵的激勵效應。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50%;
(2)自股票授予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激勵對象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若低於上述標准,則需由公司在股權激勵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對股東權益的攤薄影響,我部提交重組審核委員會討論決定。
E. 如何查閱上交所已發布的股票期權相關規則和通知
您可以可登陸上交所網站主頁,點擊股票期權鏈接進入股票期權版塊,在業務規則和業務指南中可以查詢。網址:http://www.sse.com.cn/assortment/options/home/。
F. 股票和股票期權之間到底有什麼區別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的背後都會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期權指買方在交付了期權費後即取得在合約規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協議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股票的權利。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眾多方法之一,屬於長期激勵的范疇。
股票期權是 上市公司給予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在一定期限內以一種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普通股的權利。
股票期權是一種不同於職工股的嶄新 激勵機制,它能有效地把企業高級人才與其自身利益很好地結合起來。
股票期權的行使會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權益。是由持有者向公司購買未發行在外的流通股,即是直接從公司購買而非從 二級市場購買。
G. 什麼是股票期權,如何界定股票期權
一、什麼是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一般是指經理股票期權(Employee Stock Owner,ESO),即企業在與經理人簽訂合同時,授予經理人未來以簽訂合同時約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公司普通股的選擇權,經理人有權在一定時期後出售這些股票,獲得股票市價和行權價之間的差價,但在合同期內,期權不可轉讓,也不能得到股息。在這種情況下,經理人的個人利益就同公司股價表現緊密地聯系起來。股票期權制度是上市公司的股東以股票期權方式來激勵公司經理人員實現預定經營目標的一套制度。
所謂股票期權計劃,就是公司給予其經營者在一定的期限內按照某個既定的價格購買一定公司股票的權利。公司給予其經營者的既不是現金報酬,也不是股票本身,而是一種權利,經營者可以以某種優惠條件購買公司股票。
股票期權是應用最廣泛的前瞻性的激勵機制,只有當公司的市場價值上升的時候,享有股票期權的人方能得益,股票期權使雇員認識到自己的工作表現直接影響到股票的價值,從而與自己的利益直接掛鉤。這也是一種風險與機會並存的激勵機制,對於准備上市的公司來說,這種方式最具激勵作用,因為公司上市的那一天就是員工得到報償的時候。比如一家新公司創建的時候,某員工得到股票期權1000股,當時只是一張空頭支票,但如果公司搞得好,在一兩年內成功上市,假定原始股每股10美元,那位員工就得到1萬美元的報償。
二、如何界定股票期權
將股票期權作為一個特定的法律關系來看,其構成應當包括法律主體、法律客體以及其法律內容三個部分。
1、股票期權的法律主體
股票期權的法律主體包括出讓主體和受讓主體兩個方面。所謂出讓主體是指將企業的股票期權賦予企業經營者的授予人,而受讓主體則是指企業股票期權的受益人。
理論上對股票期權的出讓主體有不同的意見,一認為是企業的所有者;也有人認為是企業本身。武漢市在實踐中則是由國有資產管理局作為出讓主體。但就目前的實際情況而言,由企業本身作為出讓主體得到了更多的認同,具體來說,應當由公司董事會行使該權力並應設置專門的、獨立的薪酬委員會作為具體的工作機構。
股票期權的受益人是指股票期權授予的對象和范圍。由於股票期權是給予企業經營者的一種遠期報酬,其受益人理所當然是企業的經營者。在我國,企業經營者的范圍主要是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及總經濟師在內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在歐美國家的企業中,董事一般不是股票期權計劃的受益人。但是,我國國有企業有其特殊之處,其董事實際由政府任命,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所有者代表,並且大部分的企業董事同時又是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因而董事會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決策具有實質性的重要影響。因此,這就決定了應將企業的董事會成員納入到股票期權的受益人范圍中。而監事由於其擔負著監督董事和經營者的特殊責任,其與董事和經營者的利益應當趨異,因而監事理應被排除在股票期權計劃的受益人之外。
2、股票期權的法律客體
股票期權的法律客體是指股票期權的授予人和受益人的行為所共同指向的客觀對象,即認股期權。認股期權屬於介於物權與債權之間的一種民事權利,具有債權的基本特徵,同時也是物權的延伸權利,首先,認股期權缺乏支配效力,沒有優先效力和追及效力,是因契約而產生的一種民事權利,所以其不應屬於物權范疇。其次,由於持股期權一旦行使就會產生新的物權或導致物權的轉移,同時其也具備權利主體特定、標的物特定等物權的特徵,因而認股期權也不完全屬於債權范疇。
3、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
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是指法律主體(授予人及受益人)之間就法律客體(認股期權)的權利義務關系,換言之,是授予人與受益人之間的契約關系。這種契約關系至少應當包括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行權期、行權價以及行權數量等四個要素。
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是指受益人行使其股權索取權的特定契約條件,即受益人在滿足何種條件或基於何種情形時可以行使其權利。行權條件一般約定在授予受益人股票期權的契約中,主要是對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的考核指標,如企業在資本市場的股價增幅、凈資產的增長、盈利能力的提高以及市場份額的擴展等。
股票期權的行權期是指股票期權的受益人行使其股權索取權的時間安排,是股票期權制度得以實施的重要環節。期權被授予後必須經過一段時間的鎖定才能開始逐步行權,這個期間至少是在授權的一年以後。比如某企業的期權有效期為5年,其中前兩年股票期權不可行權,後3年為行權期。也有企業設計的鎖定期獨具匠心,如我國最早實行經營者群體持股和期股計劃的埃通公司規定:延期支付有效期8年,8年後一次性行權,行權價為股票面值(1元)。設定行權期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期權制度的原始動因,等待的過程就是激勵的過程,以約束和促進經營行為的長期化,這一激勵過程同時也是對持股人員的再篩選過程,不合格持有人將先後被淘汰出局。
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指認股期權人購買企業股票的價格,也即公司股東大會通過的由認股期權人購買的股票的確定的價格。行權價格的確定是整個股票期權制度的核心,行權價格在授予期權時已經確定,該價格實際上就是期權持有人奮斗的基礎和贏利的基準,在此基礎上通過期權持有人的努力使企業股票的市場價格節節攀升,其增值部分就是持有人的激勵回報。
股票期權的行權數量是指授予受益人行使股權索取權的數量,這是股票期權制度中的又一個重要環節。股票期權的行權數量需考慮期權激勵效果和所有者利益的均衡,此外對二級市場的沖擊和影響也不能忽視,數量過多或過少均難以起到預期的激勵效果並可能對企業帶來不利。企業的一般原則是股票期權總數不得超過企業總流通股本的20%或總股本的7——8%。
由於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是契約關系,那麼就應當遵循「契約自由」的原則,由授予人和受益人根據企業的特定情況和其各自的目標自行約定行權條件、行權期、行權價以及行權數量,只要這種約定並不違反法律的規定,也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則其契約關系就是合法有效的。
H. 如何查看各個上市公司實施股票期權
有的上市公司寫明,有的是協議里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