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發行股票與發行債券籌資的相對優缺點
1、發行股票籌資的優缺點
優點:股權籌資是企業穩定的資本基礎,股權資本沒有固定的到期日,無需償還,是企業的永久性資本;股權籌資是企業良好的信譽基礎;股權資本不用在企業正常運營期內償還,不存在還本付息的財務風險。
缺點:資本成本負擔較重;容易分散企業的控制權,控制權的頻繁迭變,勢必要影響企業管理層的人事變動和決策效率,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信息溝通與披露成本較大。
2、發行債券籌資的相對優缺點
優點:資本成本較低,債券的利息允許在所得稅前支付, 公司可享受稅收上的利益;可利用財務杠桿;保障公司控制權,持券者一般無權參與發行公司的管理決策;便於調整資本結構。在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以及可提前贖回債券的情況下,便於公司主動的合理調整資本結構。
缺點:債券通常有固定的到期日,需要定期還本付息,財務風險較高;發行債券的限制條件較長期借款、融資租賃的限制條件多且嚴格,從而限制了公司對債券融資的使用,甚至會影響公司以後的籌資能力;籌資規模受制約。
(1)發行股票來贖回債券擴展閱讀:
發展企業債券籌資具有的現實意義
1、債券融資是企業資金需求的必要手段 資金不足是目前企業普遍面臨的一個困難,其根源在於大量的資金需求與資金供給不足之間的矛盾。企業謀求發展導致資金需求量的大幅攀升。
2、改變現有的金融結構,優化資本結構。企業進行債券籌資增加了一個非常有效的渠道,能大量吸收個人與機構手中的儲蓄,使其轉化為投資,從而達到直接增加籌資比重,優化資本結構的目的。
3、有利於推動中小企業的發展。由於受股市擴容的限制,中小企業無法在股市上得到資金支持,依靠銀行貸款和政策無法解決。另一方面社會上存在著一批投資者,他們對投資高科技、高收益、高風險的企業有著濃厚的興趣。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吸納閑散資金投入中小高科技企業,是解決這些企業籌資的重要途徑。
❷ 發行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
這個不好說,得看發行公司得目的,下面具體介紹一下:
1、如果企業想更好的發展,那肯定是利好。上市公司發債,募集資金,都會在發債說明書上面說明資金用途,單純從發債角度看來,都是用於擴大經營的,是利好;
2、如果企業是發展遇到大困難,想搞小動作,那肯定是利空。如果企業債券的項目不明確,那麼就盡量不要投資。
(2)發行股票來贖回債券擴展閱讀:
以國債、金融債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為主要投資對象的基金稱為債券型基金,因為其投資的產品收益比較穩定,又被稱為「固定收益基金」。根據投資股票的比例不同,債券型基金又可分為純債券型基金與偏債劵型基金。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參考資料:發行債券-網路
❸ 發行股票與發行債券有什麼不同
一,發行股票與發行債券的不同:
發行股票的話,股票投資者就會成為你公司的所有者(股東),雖然現在股市中確實存在很多公司賺錢了不分紅的情況,但這不能改變投資者是你公司的所有者的這一特點。
發行債券的話,債券購買人就是你的公司的債權人(債主)了 。債主的權利是到期收到利息和本金。發行債券公司的義務就是按期支付利息和本金了。
發行股票的話,股東是有權利對公司的管理進行投票的,假如股東持有的股份足夠多的話,公司的決策就得聽他的了。債權人沒有對公司管理投票的權利。
還有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分別就是這兩者的融資成本,發行股票和債券都是需要計算成本的。發行債券的利息是成本,發行股票支付股息也是成本,還有發行費等等。
❹ 贖回條款怎麼影響債券價格
可贖回條款的存在,降低了該類債券的內在價值,並且降低了投資者的實際收益率。一般而言,息票率越高,發行人行使贖回權的概率越大,即投資債券的實際收益率與債券承諾的收益率之間的差額越大。為彌補被贖回的風險,這種債券發行時通常有較高的息票率和較高的承諾到期收益率。
許多債券在發行時含有可贖回條款,即在一定時間內發行人有權贖回債券。事實上含有可贖回條款的主要是公司債券,國家一般不再發行這種債券。這是有利於發行人的條款,當預期收益率下降並低於債券的息票率時,債券的發行人能夠以更低的成本籌到資金。這種放棄高息債券、以低息債券重新融資的行為稱為再融資。發行人行使贖回權時,以贖回價格將債券從投資者手中收回。初始贖回價格通常設定為債券面值加上年利息,並且隨著到期時間的減少而下降,逐漸趨近於面值。盡管債券的贖回價格高於面值,但是,贖回價格的存在制約了債券市場價格的上升空間,並且增加了投資者的交易成本,所以,降低了投資者的投資收益率。為此,可贖回債券往往規定了贖回保護期,即在保護期內,發行人不得行使贖回權。這種債券稱為有限制的可贖回債券。常見的贖回保護期是發行後的5至10年。
❺ 可轉換債券和可贖回債券有什麼區別,各自賦予哪一方權利
可轉換債券賦予投資者額外權力,可將債轉為股。可贖回債券賦予融資者額外權力,可提前還款贖回債券。
可轉換債券和可贖回債券區別如下:
1、意思不同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可贖回債券亦稱可買回債券,是指發行人有權在特定的時間按照某個價格強制從債券持有人手中將其贖回的債券,可視為是債券與看漲期權的結合體。
2、權利不同
可轉換債券賦予投資者額外權力,可將債轉為股,所以發行價格會高於同等條件的普通債券;可贖回債券賦予融資者(債券發行者)額外權力,可提前還款贖回債券,對投資者不利,所以發行價格會低於同等條件的普通債券。
3、期限不同
可轉換債券規定當債券市場價格高於協定價格一段時間後,發行公司有權提前贖回,而當市場價格低於協定價格一段時間後,發行公司有義務提前贖回。可轉換債券給予投資者在將來某一時間,按照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股票的權利。相當於給了投資人一個看漲期權。所以利率通常較低。
❻ 為什麼溢價發行的債券容易贖回
談點個人理解:
溢價發行的債券的溢價部分是資本公積,即是企業資本構成中的一部分,而且是不能夠輕易使用的部分,其使用是要經過董事會的批準的。
因此溢價發行的股票在回收時有必要的資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