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票據法》中的票據也是證券,但是他跟這些股票、債券這些證券有什麼不同這些
「票據」屬於貨幣證券,是指本身能使持有人或第三者取得貨幣索取權的有價證券。貨幣證券主要包括兩 大類:一類是商業證券,主要包括商業匯票和商業本票;另一類是銀行證券,主要包括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股票和債券」屬於資本證券,是指由金融投資或與金融投資有直接聯系的活動而產生的證券。持券人對發行人有一定收入的請求權。它包括股票、債券及其衍生品種如基金證券、期貨合約等。資本證券是有價證券的主要形式,狹義的有價證券即指資本證券。
詳細的內容可以參考 網路中的「貨幣證券」、「資本證券」解釋
Ⅱ 證監會,股票,債券,票據,哪項不是金融工具
你好,第一項不是金融工具,第一項是監管機構,他監管著所有的金融市場
Ⅲ 債券出質與票據出質的區別
出質,物權行為的一種。將本人所佔有的物質於他人,不要求一定是所有。出質,也就是質押,分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就是把自己所有的物品或權利交付出去作為抵押。
票據質押所確立的是設質背書的被背書人一種附條件行使票據權利的資格。這種條件不是質權的成立條件,而是行使條件。
債權質押是指以可讓與之債權為標的設定質權。例如甲欠乙10萬元,為擔保該債權的清償,甲以其對丙的13萬元債權向乙設定質權,即為債權質權之設定。
票據質押相比債權質押來說,是公司的其它有價證券(如子公司股票或其它債券)作為擔保所發行的公司債券。發行質押債券的公司通常要將作為擔保品的有價證券委託信託機構(多為信託銀行)保管,當公司到期不能償債時,即由信託機構處理質押的證券並代為償債,這樣就能夠更有利地保障投資人的利益。在美國,這種債券被稱為「抵押品信託債券」。
Ⅳ 股票,債券和基金有何異同
股票、債券和基金都同屬於一種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最重要的金融工具,從本質上來講,他們都是資本證券。都可以作為籌資的手段與投資工具,三者還是有明顯的區別的。
一、股票、債券與基金的區別
股票、債券與基金的區別主要體現在5個方面,分別是發行主體的不同,收益穩定性的不同,保本能力的不同,經濟利益關系的不同以及風險性的不同。
1、發行的主體不同
股票的發行主體是上市公司,債券的發行主體是國家企業或者是地方的公共團體,而基金的發行主體是基金公司。
5、風險性不同
股票是金融市場的主要投資對象。股票的交易和轉讓率都很高,市場價都價格變動幅度也會很大,安全性比較低,風險很大,但是也能夠獲得非常高的預期收入。
而債券的一般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要低很多,其價格波動的范圍不會很大,因此風險相對股票要小很多。
基金的風險性視不同種類的基金而不同,指數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風險同樣很高,而混合型基金風險相對低一點,債券型和貨幣型基金風險就更低了。
二、債券、股票和基金的關系
我們從動態上來講股票收益率的和價格與債券的利率和價格互相影響。具備聯動性,一般來說他們都會發生同向的運動,也就是說股票市場上漲,債券市場也會發生上漲,股票市場下跌
債券市場也會發生下跌,但是他們上漲和下跌的幅度相差甚遠。
指數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由於大多數資金是投資股票的,因此股市上漲,這些基金也會上漲,股市下跌,這些基金也會下跌。
Ⅳ 股票是什麼樣的 票據
你好,票據是按照一定形式製成、寫明有付出一定貨幣金額義務的證件,是出納或運送貨物的憑證。廣義的票據泛指各種有價證券,如債券、股票、提單等等。股票是上市公司發給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投資者的一種憑證,每一份股票代表的公司權力是相等的。股票可以在特定的市場內進行轉讓、買賣,但是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購買的資金。
Ⅵ 請問什麼是股票、債券、本票、匯票、支票
通俗的說,股票就是股權的憑證,也就是說你所持股份的憑證;
債券是債權的憑證,也就是發債公司開據的憑據;
本票是銀行出據的銀行票證,見票如見錢;
匯票也是銀行出據的票證,見票如見錢,但有時間和收款人限制;
支票,是由付款人自己簽發的,信用級別較低,即使帳戶沒錢,付款人也可以自己開出支票,也就是平常所說的空頭支票。
Ⅶ 票據、債券、股票分別對企業對企業發展有什麼影響
票據、債券、股票分別對企業發展提供短期、中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持。
Ⅷ 應收票據和債券股票有什麼區別
債券是由國家機關、金融機構、社會團體、企業為了籌集資金向投資人出具的,保證在一定期限內按照約定的條件,到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票據指由出票人簽發,無條件約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額,可流通轉讓的有價證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權力的憑證。如匯票、本票、支票等。
二者區別在於:
1、票據一般可以自由轉讓,債券的轉讓則需要一定的條件。
2、債券的發行需要一定的條件,票據不需要。
3、商業票據有帶息和不帶息之分;債券一般帶息,在還本時一般要支付利息。
Ⅸ 股票債券中浮動利率票據(FRN)是什麼含義
固定利率債券指在發行時規定利率在整個償還期內不變的債券。固定利率債券不考慮市場變化因素,因而其籌資成本和投資收益可以事先預計,不確定性較小。但債券發行人和投資者仍然必須承擔市場利率波動的風險。如果未來失察功能利率下降,發行人能以更低的利率發行新債券,則原來發行的債券成本就顯得相對高昂,而投資者則獲得了相對現行市場利率更高的報酬,原來發行的債券價格將上升;反之,如果未來市場利率上升,新發行債券的成本增大,則原來發行的債券成本就顯得相對較低,而投資者的報酬則低於購買新債券的收益,原來發行的債券價格將下降。
浮動利率是指發行時規定債券利率隨市場利率定期浮動的債券,也就是說,債券利率在償還期內可以進行變動和調整。浮動利率債券往往是中長期債券。浮動利率債券的利率通常根據市場基準利率加上一定的利差來確定。美國浮動利率債券的利率水平主要參照3個月期限的國債利率,歐洲則主要參照倫敦同業拆借利率(指設在倫敦的銀行相互之間短期貸款的利率,該利率被認為是倫敦金融市場利率的基準)。如1984年4月底,前蘇聯設在英國倫敦的莫斯科國民銀行發行了5000元美元的7年浮動利率債券,利率為倫敦同業拆借利率加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