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優先股 普通股 和 債券 的區別
1. 收益不同:優先股收益不受公司經營狀況影響,普通股收益主要看公司經營狀況。
2. 權利不同:優先股通常沒有參與公司管理決策的權利,普通股有。
3. 資產分配順序不同:公司破產清算時,優先股清償順序在普通股之前。
4. 退股情況不同:優先股和普通股都不能退股,但優先股可回售給公司。普通股只能在二級市場上變現。」
Ⅱ 債券與股票的區別是什麼
1、投資手段不同
兩者都是投資手段,主要依據就是信用,都能夠帶來投資收益。但兩者的區別還是有比較多方面的,比如投資性質上的不同,導致投資者性質不太一樣。股票投資者可以成為公司的股東,公司的經營狀況與股東的利益息息相關,股東有權從公司經營中獲取收益,有權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
但債券所投入的資金是發行人所需追加的資金,屬於負債的范疇,所以投資者只能成為發行者的債權人,與發行人之間產生的是借貸性質的債權債務關系,無權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的。
2、流通性上不同
在流通性上,股票是永久性投資,股東只能通過在股市中買賣轉讓才能收回投資,而且股票的流通性較強,交易價格起伏也就比較大。公司債券是有期限的一種債權憑證,可以定期收取本金,投資風險較小,其流通范圍和流通頻率均小於股票,交易價格的變動也沒那麼大。
3、收益和風險程度上不同
在收益和風險程度上也不太一樣,股票的股東是依法獲得股息和紅利的,但由於股市風險比較大,收益完全取決於被投資公司的經營狀況,比較不穩定;
與股票不同,持有公司債券的債權人獲得的主要收益是利息,比較穩定,最後投資者是不僅能收回本金也能收回利息,風險也沒有股票的大,所以債券是一種風險很小的保守性投資。
Ⅲ 股票的償還方式是什麼債券的償還方式是什麼
可以債券換成股票流通A股
Ⅳ 股票也屬於債券
股票不屬於債券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發行募集資本的融資手段。由此可見,兩者實質上都是資本證券。從動態上看,股票的收益率和
價格與債券的利率和價格互相影響,往往在證券市場上發生同向運動,即一個上升另一個也上升,反之亦然,但升降幅度不見得一致。這些,就是股票和債券的聯系。股票和債券雖然都是有價證券,都可以作為籌資的手段和投資工具,但兩者卻有明顯的區別。1.發行主體不同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2.收益穩定性不同
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
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3.保本能力不同
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
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風險性不同
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較低,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另外,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
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這一點
對公司的籌資決策影響較大,在決定要發行股票或發行債券時,常以此作為選擇的決定
性因素。
由上分析,可以看出股票的特性:第一,股票具有不可返遞性。股票一經售出,不
可再退回公司,不能再要求退還股金。第二,股票具有風險性。投資於股票能否獲得預
期收入,要看公司的經營情況和股票交易市場上的行情,而這都不是確定的,變化極大,
必須准備承擔風險。第三,股票市場價格即股市具有波動性。影響股市波動的因素多種
多樣,有公司內的,也有公司外的;有經營性的,也有非經營性的;有經濟的,也有政
治的;有國內的,也有國際的;等等。這些因素變化頻繁,引起股市不斷波動。第四,
股票具有極大的投機性。股票的風險性越大,市場價格越波動,就越有利於投機。投機
有破壞性,但也加快了資本流動,加速了資本集中,有利於產業結構的調整,增加了社
會總供給,對經濟發展有著重要的積極意義。
Ⅳ 在存續期內不償還本金的融資工具是( )。A 債券B 普通股票C 銀行存款D 國庫券
普通股票,不是債務,其它3種都是債務關系。
Ⅵ 債券與普通股票之間有什麼相同點和不同點
3個相同點:都是有價證券;都是籌措資金的手段;兩者收益率相互影響
5個不同點:
1.權利不同:債券是債權憑證;股票是所有權憑證;
2.目的不同:發行債券是公司追加資金的需要,它是屬於公司的負債,不是資本金。
發行股票是股份公司創立和增加資本的需要,籌措的資金列入公司資本。
3.期限不同: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一種有期證券。股票是一種無期證券/永久證券。
4.收益不同:債券可以獲得固定的利息。股票股息紅利不固定。
5.風險不同:股票風險較大,債券風險相對較小。
Ⅶ 上市公司資不抵債,股票無價值,普通股民需要承擔償還余債的責任嗎
普通股民是不需要承擔償還余債的責任的,
所需要承擔的只是股票貶值後的損失。
Ⅷ 普通股籌資、優先股籌資、債券籌資在籌集資金方面有什麼不同
普通股籌資
優點
發行普通股籌資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發行普通股籌資沒有固定股利負擔;發行普通股籌資是公司籌集資本最基本形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中抵消通貨膨脹。
缺點
資金成本較高;分散管理權
優先股的特徵
與普通股相比優先股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徵:
1.優先分配固定的股利。優先股股東通常優先於普通股東分配股利,且其股利一般是因定的,通常用一個定額或相當於股票面額的一定比率表示,較少受公司經營狀況和盈利水平的影響。所以優先股類似於固定利息的債券。
2.優先分配公司剩餘利潤和剩餘財產。在公司未發放優先股股利之前,不得發放普通股股利;當公司因經營不善而解散或破產清算時,在償還全部債務和付清清理費用之後,如有剩餘資產,優先股股東有權按股票面額先於普通股股東得到清償。總之,優先股股東具有剩餘利潤的優先分配權和剩餘財產的優先清償權。
3.優先股股東一般無表決權。在公司股東大會上,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表決權,通常也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
4.優先股可由公司贖回。發行優先股的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發行時的約定及根據公司的需要,可以採用一定的方式將所發行的優先股收回,調整公司的資本結構。
相對股票籌資而言,債券籌資的優點有:資金成本較低;保證控制權;具有財務杠桿作用。缺點:籌資風險高;限制條件多;籌資額有限。
Ⅸ 普通股、優先股和債券各自的優缺點
一、普通股
優點:
1、發行普通股籌措資本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這對保證公司對資本的最低需要、維持公司長期穩定發展極為有益。
2、發行普通股籌資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股利的支付與否和支付多少,視公司有無盈利和經營需要而定,經營波動給公司帶來的財務負擔相對較小。由於普通股籌資沒有固定的到期還本付息的壓力,所以籌資風險較小。
3 、發行普通股籌集 的資本是公司最基本的資金來源,它反映了公司的實力,可作為其他方式籌資的基礎,尤其可為債權人提供保障,增強公司的舉債能力。
4、由於普通股的預期收益較高並可一定程度地抵消通貨膨脹的影響(通常在通貨膨脹期間,不動產升值時普通股也隨之升值),因此普通股籌資容易吸收資金。
缺點:
1、普通股的資本成本較高。首先,從投資者的角度講,投資於普通股風險較高,相應地要求有較高的投資報酬率。其次,對於籌資公司來講,普通股股利從稅後利潤中支付,不像債券利息那樣作為費用從稅前支付,因而不具抵稅作用。此外,普通股的發行費用一般也高於其他證券。
2、以普通股籌資會增加新股東,這可能會分散公司的控制權。此外,新股東分享公司未發行新股前積累的盈餘,會降低普通股的每股凈收益,從而可能引發股價的下跌。
二、優先股
優點:
1、發行公司認為優九股比債券的風險更小。
2、可以避免使普通股權益得到稀釋。
3、可以避免類似於負債還本付息時集中的現金現象。
缺點:
1、優先股股息得不到減稅的好處。
2、增加了公司的財務風險,從而提高了普通股的資本成本。
三、債券
優點:
1、資本成本較低。與股票的股利相比,債券的利息允許在所得稅前支付, 公司可享受稅收上的利益,故公司實際負擔的債券成本一般低於股票成本。
2、可利用財務杠桿。無論發行公司的盈利多少, 持券者一般只收取固定的利息,若公司用資後收益豐厚,增加的收益大於支付的債息額,則會增加股東財富和公司價值。
3、保障公司控制權。持券者一般無權參與發行公司的管理決策, 因此發行債券一般不會分散公司控制權。
4、便於調整資本結構。在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以及可提前贖回債券的情況下,便於公司主動的合理調整資本結構。
缺點:
1、財務風險較高。債券通常有固定的到期日,需要定期還本付息,財務上始終有壓力。在公司不景氣時,還本付息將成為公司嚴重的財務負擔,有可能導致公司破產。
2、限制條件多。發行債券的限制條件較長期借款、融資租賃的限制條件多且嚴格,從而限制了公司對債券融資的使用,甚至會影響公司以後的籌資能力。
3、籌資規模受制約。公司利用債券籌資一般受一定額度的限制。我國《公司法》規定,發行公司流通在外的債券累計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凈產值的40%。
Ⅹ 普通債券和普通股
債的償還是優於股票的。
債務是有很高的優先順序。要先還欠的錢。
在收益分享方面股東也有更高的權益,而債務只按照約定的利息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