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市中觸發禁開線,禁止開倉是什麼意思
估計是掛單價格超過了限制范圍
2. 上交所期權交易對50ETF期權持倉限額有什麼規定
新開立合約賬戶期權合約賬戶權利倉限額:20張,總持倉限額:50張,單日累計開倉限額:100張合約賬戶開立滿一個月且期權合約成交量達到100張的客戶。
具備三級交易許可權,風險承受能力為進取級且評估日期在一年之內權利倉限額:1000張,總持倉限額:2000張,單日累計開倉限額:4000張。
期權櫃台交易市場(或稱場外交易)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櫃台期權交易是指在交易所外進行的期權交易。期權櫃台交易中的期權賣方一般是銀行,而期權買方一般是銀行的客戶。銀行根據客戶的需要,設計出相關品種,因而櫃台交易的品種在到期期限、執行價格、合約數量等方面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外匯期權出現的時間較晚,現在最主要的貨幣期權交易所是費城股票交易所(PHLX),它提供澳大利亞元、英鎊、加拿大元、歐元、日元、瑞士法郎這幾種貨幣的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合約。目前外匯期權交易中大部分的交易是櫃台交易,中國銀行部分分行已經開辦的「期權寶」業務採用的是期權櫃台交易方式。
3. 什麼是期權的限倉制度
限倉制度是期貨交易所為了防止市場風險過度集中於少數交易者和防範操縱市場行為,對會員和客戶的持倉數量進行限制的制度。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持倉的最大數額,不允許超量持倉。
限倉制度最原始的含義就是根據會員承擔風險的能力規定會員的交易規模。交易所通常會根據客戶和會員投入的保證金的數量,按照一定的比例給出一定的持倉限額,此限額即是該會員和客戶在交易中持倉的最高水平。如客戶進行期指交易時,必須到經紀商處開戶,同時存入一筆保證金。
(3)股票期許可權制開倉擴展閱讀:
進行投機交易的客戶號某一合約單邊持倉限額為100手。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不受100手持倉限額的限制。
某一合約結算後單邊總持倉量超過10萬手的,結算會員下一交易日該合約單邊持倉量不得超過該合約單邊總持倉量的25%。
為了防止大戶過量持倉,操縱市場,大部分交易所會員對會員所代理的客戶進行編碼管理,每個客戶只能使用一個交易編碼,交易所對每個客戶編碼下的持倉總量也有限制。
4. 什麼是股票期權的買入開倉
投資者買入期權合約新建立頭寸,成為期權的買方,即權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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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期權當客戶的風險達到百分之多少,櫃台系統限制開倉
、通條件:
投資者通營業部櫃台申請股票期權業務(允許代理辦理該項業務)必須滿足基本條件:
1.投資者適性評估90且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穩健型
2.申請戶託管公司交易終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用余額(含通融資融券交易融入資金或證券)合計低於民幣50萬元證券市值指證券交易所市交易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或者交易所規定其證券市值通港股通購買港股
3.指定交易公司6月並具備融資融券賬戶或者金融期貨交易經歷(金融期貨交易經歷指期貨公司完1筆交易即)
4.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交易所認相應等級知識測試(應逐級參加知識測試未通前等級考試參加等級考試知識測試績期效並用於其期權經營機構申請戶交易所另規定除外)
5.具交易所認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①投資者申請級交易許可權應具備期權模擬交易經歷:備兌倉、持標證券情況買入認沽期權(亦稱保險策略:持標證券前提買入相應認沽期權包括證券賬戶持標證券、已備兌鎖定標證券、融資融券賬戶持標證券或已質押標證券)及應平倉、行權
②投資者申請二級交易許可權應具備期權模擬交易經歷:申請級交易許可權所應具備模擬交易經歷、買入倉應平倉、行權
③投資者申請三級交易許可權應具備期權模擬交易經歷:申請二級交易許可權所應具備模擬交易經歷、保證金賣倉應平倉
6.存嚴重良誠信記錄存律、規、規章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事期權交易情形具體:
①民事行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能力自;
②證監及其派機構、期貨業協、證券業協、交所、結算、期權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期權經營機構所工作員及其配偶;
③家機關、事業單位(指機構);
④證券、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⑤未能提供戶證明文件單位或;
⑥證監及交所規定事期權交易其單位或
7.投資者進行股票期權交易賬戶立前須簽訂《金證券股份限公司股票期權投資風險揭示書》
二、股票期權交易簡介:
期權交易雙關於未買賣權利達合約股票期權說期權買(權利)通向賣(義務)支付定費用(權利金)獲種權利即權約定間約定價格向期權賣買入或賣約定數量特定股票或ETF買(權利
6. 什麼是股票期許可權開倉制度
上交所期權交易對股票期權實行限開倉制度,即任一交易日日終時,同一標的股票相同到期月份的未平倉認購期權合約(含備兌開倉)所對應的合約標的總數超過合約標的流通股本的30%時,自次一交易日起限制該類認購期權開倉(包括賣出開倉與買入開倉),但不限制備兌開倉。
7. 如何理解期許可權倉,限購,限開倉制度
你好,期許可權倉、限購、限開倉制度,與經常提到的保證金制度和強行平倉制度一樣,都是為了對期權交易的風險進行有效防範和控制而進行的一系列制度設計。
限倉制度:上交所ETF期權交易將實行限倉制度,主要是規定投資者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標的所有合約持倉(含備兌開倉)的最大數量。
限購制度:期權交易對個人投資者實行限購制度,即規定個人投資者期權買入開倉的資金規模不得超過其證券賬戶資產的一定比例。目前的相關規定是不得超過下述兩者的最大值:投資者在證券公司的全部賬戶自有凈資產的10%,或者前6個月日均持有滬市證券市值的20%,買入額度按整萬取整。
舉個例子,投資者前六個月日均持有滬市證券市值是37.5萬,目前賬戶總資產是43萬,那麼,證券賬戶總資產的10%是4.3萬元,前6個月日均持有滬市市值的20%是7.5萬,二者取其大並以萬為單位取整,投資者期權買入開倉的資金規模為7萬元。
限開倉制度:限開倉制度只是針對ETF認購期權,在任一交易日,同一標的證券相同到期月份的未平倉合約(含備兌開倉)所對應的合約標的總數超過合約標的上市可流通量的75%時,交易所自下一交易日起限制該類認購期權開倉,包括買入開倉和賣出開倉,但不限制備兌開倉。如果投資者在交易中發現某個認購期權合約無法買入,有可能是因為交易所對該合約採取了限開倉造成的。
由於目前股票期權還在全真模擬交易階段,因此本文只是為投資者介紹一下限倉、限購、限開倉的基本概念,關於其具體指標等規定,請投資者以未來正式發布的業務方案及業務規則為准。
8. 50期權做賣出開倉,最大限制多少張合約
初次參與的投資者最多持倉限額是20張,交易100張以後可以申請提高到50張。
上海證券交易所2015年2月3日晚發布《關於上證50ETF期權合約品種上市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2015年2月9日上市交易上證50ETF期權合約品種(簡稱「上證50ETF期權」)。上交所同日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持倉限額管理業務指引》,明確上證50ETF期權試點初期單個投資者的權利倉持倉限額為20張,總持倉限額為50張,未來將允許投資者申請提高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