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購買股票和債券的有關的稅有哪些
購買股票主要的稅就是印花稅。其它的是券商收取的交易規費。債券是不用交印花稅的,只需交千分之一的交易規費。
現行印花稅是交易金額的千分一。AB股都是一樣。
交易規費中AB股是不同收取的。上海,深圳交易所收取的費用也不同,比如上海收取過戶費是每千股1元,深圳股是不用收取過戶費的。
A股交易規費中券商收取不高於千分三的手續費,其中包含了經紀傭金,交易風險基金等費用:深圳大約是萬分之2.175,上海是萬分之1.68。
B股除了交易傭金,還有交易風險基金,經手費等等,約為萬分之8左右。
B. 出售債券的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如下:
(1)購入時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面值 1 000 000
利息調整 120 000
貸:銀行存款 1 120 000
(2)第一年末(應收利息=100*10%=10萬,利息收入=112*8%=8.96萬元)
借:應收利息 100 00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10 400
投資收益 89 600
債券盡管種類多種多樣,但是在內容上都要包含一些基本的要素。這些要素是指發行的債券上必須載明的基本內容,這是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權利與義務的主要約定,具體包括:
1、債券面值
債券面值是指債券的票面價值,是發行人對債券持有人在債券到期後應償還的本金數額,也是企業向債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的計算依據。債券的面值與債券實際的發行價格並不一定是一致的,發行價格大於面值稱為溢價發行。
2、償還期
債券償還期是指企業債券上載明的償還債券本金的期限,即債券發行日至到期日之間的時間間隔。公司要結合自身資金周轉狀況及外部資本市場的各種影響因素來確定公司債券的償還期。
交易程序
1.投資者委託證券商買賣債券,簽訂開戶契約,填寫開戶有關內容,明確經紀商與委託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2.證券商通過它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託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務。
3.辦理成交後的手續。成交後,經紀人應於成交的當日,填制買賣報告書,通知委託人(投資人)按時將交割的款項或交割的債券交付委託經紀商。
4.經紀商核對交易記錄,辦理結算交割手續。
方式
上市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C. 購買和出售債券的會計分錄
購買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50000
應收利息 1500
貸:銀行存款 51500
計提4,5,6月利息分錄均為:
借:應收利息 500
貸:投資收益 500
同時6月還多一筆收到利息的分錄:
借:銀行存款 3000
貸:應收利息 3000
計提7,8月利息分錄同4,5月
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 524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50000
應收利息 1000
投資收益 1400
債券包含了以下三層含義:
1.債券的發行人(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機構)是資金的借入者;
2.購買債券的投資者是資金的借出者;
3.發行人(借入者)需要在一定時期還本付息。
債券作為一種債權債務憑證,與其他有價證券一樣,也是一種虛擬資本,而非真實資本,它是經濟運行中實際運用的真實資本的證書。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償還性
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
流動性
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場的實際狀況,靈活地轉讓債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實現投資收益。
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債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對穩定,不隨發行者經營收益的變動而變動,並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D. 股票和債券在賬務處理上有什麼區別
發行債券屬於負債,分錄: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付債券 如不按面值發行,差額記入應付債券-利息調整 發行股票屬於權益類科目,增加股本 借:銀行存款 貸:股本(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
E. 關於股票和債券的稅收問題
都不是,分紅在發下來之前就被扣稅了
公司發紅利都是發稅後的
F. 出售短期持有的股票、債券或到期收回債券如何做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投資收益(按借方差額)
貸:短期投資(按短期投資的賬面余額)
應收股息(按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利潤或利息)
投資收益(按貸方差額)
G. 企業出售上市公司股票,持有期間股票有分紅,如何繳納增值稅
如果持有期間,股票有分紅,計算增值稅時,需要調減股票成本的,與營業稅時一樣。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2〕9號)第十四條規定,股票、外匯、債券和其他金融商品,「買入價是指購進原價,不得包括購進其他金融商品過程中支付的各種費用和稅金。」因此,筆者認為,在轉讓金融商品計算增值稅時,其轉讓成本也不得包含購買該金融商品時發生的相關稅費。
H. 出售股票時借方記投資收益,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為什麼記貸方,它是負債,負債減少不應該記借方嗎
我剛剛學到這,剛想了半天才想明白,其實這個時候稅費還沒有支付,可以看成在公司自己的籃子裡面把一項收益轉移成了一項應付未付。並沒有與外界的往來。下一步在交稅的時候會借應交稅費,貸銀行存款。這個時候才是交稅的時候。這么想應該是對的吧。
I. 現在買賣股票、債券是否還交稅求最新稅法規定······謝謝
1、營業稅: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的規定,股票屬於金融商品,企業買賣股票、有價證券應徵收營業稅;個人買賣股票、有價證券暫免徵收營業稅。
2、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根據《城建稅暫行條例》、《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企業繳納。
3、企業所得稅(企業買賣)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企業買賣股票(未超過12個月)、證券(證券投資基金除外)所得應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買賣證券投資基金所得不征企業所得稅。證券投資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不徵收企業所得稅。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4、個人所得稅(個人買賣):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等文件規定,個人買賣股票及開放式基金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但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應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買賣其他有價證券所得應征個人所得稅。
5、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買賣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繼續予以免徵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04]173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相關工作的通知》(上證交字[2008]16號)等文件規定,企業及個人買賣封閉式基金免徵印花稅;企業及個人賣出上市公司股票徵收印花稅、買入不征;企業及個人買賣其他股票徵收印花稅;其他有價證券不徵收印花稅。
J. 會計處理出售債卷和股票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有何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核算分為:
1.企業取得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應收股利/利息(宣告發放的股利)
投資收益(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
2.收到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應收股利)
3.資產負債表日:
1)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時,按差額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時,按差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
1)結轉成本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投資收益(損失為紅字)
2)結轉公允價值變動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或紅字)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或紅字)
股票和債券都屬於交易性金融資產,他們的核算都是一致的。只是利息涉及到兩個科目而已。那就是股票的利息計入「應收股利」;債券的利息計入「應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