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某投資者在證券市場同時購入了某上市公司的股票和債券,現因該公司經營不善申請破產。
申請資產清算,股票補償和債券,債券優先於股票補償,等清算完畢,如果還完債權人的錢之後還有剩餘就根據所持的股份進行按比例補償,如果在清償完債務之後沒有剩餘,那股票價值為零
Ⅱ 請問有沒有這樣的上市公司融資案例:發行債券與發行股票同時進行。謝謝!
應該沒有,上市公司通常一次只採用一種融資方案
Ⅲ 股票和債券都是一種金融商品嗎為什麼
不是的,它們屬於有價證券。 股票與債券的比較
股票和債券都是有價證券,股票是股份公司公開發行用以證明出資人和股東身份的憑證,而債券是政府或企業為了籌集資金而公開發行的並且承諾在限定的時間內還本付息的證券。它們既存在共同之處,又有本質上的區別。
作為投資手段,股票和債券的作用是相同的,它們一方面可為投資者帶來收益,另一方面又能夠使發行者籌集到所需的資金。作為有價證券,經過有關部門審批核准後,兩者都可在證券市場進行買賣和轉讓,其流通價格均要受到銀行利率等多重因素的影響。
從投資性質來講,股票和債券有所不同。認購股票是向股份公司的投資,構成公司的自有資金。相應地,投資者成為公司的股東,與公司之間形成股東權與公司生產經營權的關系。公司的經營狀況與股東的利益息息相關,因而股東有權從公司經營中獲取收益,有權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而購買債券所投入的資金是發行人所需追加的資金,屬於負債的范疇。投資者成為發行者的債權人,與發行人之間產生的是借貸性質的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可向發行人行使債權,要求收取利息,但無權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所以股票和債券各自包含的權利內容就不盡相同,股票是一種綜合性的股東權,而債券則是債權,其內容包括到期收取利息和本金的權利,在債務人破產時優先分取財產的權利。
從收益多寡與風險程度來講,股票和債券有所不同。持有股票的股東依法獲取的收益是股息和紅利。由於它是從公司利潤中支出,故其數額事先難以確定,完全依賴於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狀況。經營好的,則可獲取大大高於公司債券的收益,而經營不善的,則可能低於公司債券的收益,甚至分文不收。與持有股票不同,持有公司債券的債權人依法獲取的收益是利息,其數額事先固定,並在企業的經營成本中支付,其支付順序要優先於股票的紅利。且企業經營效益的優劣與債券持有人的經濟收益呈鋼性關系,只要發債企業在經營上實現盈虧平衡,債券持有人到期就能收回本息,企業的盈利水平再高,債券的持有者卻不會因此得到額外的利益。
由於股票是一種沒有期限的永久性投資,股東不能要求退股,也不一定能獲取固定的股息和紅利,所以在經濟收益上股東要承擔較大的投資風險。而債券則是一種風險很小的保守性投資。原因是:①認購公司債券是有期限的借貸關系,公司債券持有人到期既可收取固定的利息,又可收回本金。②在收益分配上,公司債券持有人的地位優先於公司股東,特別是在公司經營虧損或破產時,要先償還公司債權人的本息,然後才能在股東之間分配盈餘或剩餘財產。③股票和公司債券的流通性有所區別。由於股票是永久性投資,股東不能退股,故只能通過在股票交易市場中買賣轉讓才能收回投資,加之股票投資的風險性很大,使得股票的流通性較強,相應地其交易價格也就受供求關系的影響而有較大幅度的變化,股東在轉讓股票時收回的金額與股票市場的波動直接相關。相比之下,公司債券作為有期限的債權憑證,可以定期收取本金,投資風險較小,其流通范圍和流通頻率均小於股票,交易價格的變動較為平緩。為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信用,確保償債能力,法律對於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有所限制。比如規定,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的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凈資產。如果股份有限公司對以前發行的公司債券有遲延支付本息等違約行為的,法律則規定不準再發行新的公司債券等。
股票與投資基金的比較
股票與投資基金,其一是發行主體不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股本時發行的,非股份公司不能發行股票。投資基金是由投資基金公司發行的,它不一定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且各國的法律都有規定,投資基金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在其發起人中必須有一家金融機構。
其二是股票與投資基金的期限不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憑證,它的存續期是和公司相始終的,股東在中途是不能退股的。而投資基金公司是代理公眾投資理財的,不管基金是開放型還是封閉型的,投資基金都有限期的限定,到期時要根據基金的凈資產狀況,依投資者所持份額按比例償還投資。
其三是股票與投資基金的風險及收益不同。股票是一種由股票購買者直接參與的投資方式,它的收益不但受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且還受股票交易者的綜合素質的影響,其風險較高,收益也難以確定。而投資基金則由專家經營、集體決策,它的投資形式主要是各種有價證券及其他投資方式的組合,其收益就比較平均和穩定。由於基金的投資相對分散,其風險就較小,它的收益可能要低於某些優質股票,但其平均收益不比股票的平均收益差。
其四是投資者的權益有所不同。股票和基金雖然都以投資份額享受公司的經營利潤,但基金投資者是以委託投資人的面目出現的,它可以隨時撤回自己的委託,但不能參與投資基金的經營管理,而股票的持有人是可以參與股份公司的經營管理的。
其五是流通性不同。基金中有兩類,一類是封閉型基金,它有點類似於股票,大部分都在股市上流通,其價格也隨股市行情在波動,它的操作與股票相差不大。另一類是開放型基金,這類基金隨時可在基金公司的櫃台買進賣出,其價格與基金的凈資產基本等同。所以基金的流動性要強於股票。
Ⅳ 混合型基金經理要同時懂股票和債券嗎
是的。混合型基金本就持有債權,股票,銀行存款等金融衍生品,所以必須對這些都要了解透徹。
Ⅳ 股票和債券能對沖
單一的只是關系的話股票和債券是同向變化關系,選擇兩種不同的金融工具在實際中進行對沖套期保值的話,會存在基差風險
對沖基金操作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市場趨勢策略。如宏觀策略, 主要是基金經理力求預測宏觀環境變化,並據此尋找機會。 如預估一個國家宏觀經濟不穩,貨幣可能貶值, 則對沖基金通常會賣空該國貨幣,以在未來貨幣實際貶值時獲利。 這就是老虎基金1985年預期美元下挫時進行獲利的方法。 二、重大事件驅動策略。利用重大事件,如並購、破產等進行投資, 多頭買入被兼並的公司,而空頭則賣出兼並公司等。 三、套利策略。如股票市場中立策略,同時持有股票的空頭和多頭, 空頭通過調整貝塔系數來對沖多頭的系統性風險, 以使整個投資組合對整個市場變動的風險暴露非常有限, 然後通過個股的選擇來獲利。 由於對沖基金的操作方法靈活多變, 可以運用市場上大量的衍生工具,所以可以有效地降低風險。同時, 對沖基金之間, 以及對沖基金與其他傳統資產類別之間的相關性均較低, 因此在進行資產配置時,可以幫助組合有效地分散風險。 對沖基金有這么多好處,那究竟風險大不大呢?對沖基金的風險, 主要來自三類: 一是市場風險。 賣空和衍生工具是對沖基金最常用的規避風險的方法。但是, 對沖基金也經常選擇保留一定的風險暴露倉位,加上杠桿操作, 虧損時會放大風險;另一方面,並非所有的風險都能得到對沖。 二是流動性風險。如果基金經理的預期與市場有較大出入, 導致投資組合凈資產值大幅下降時, 投資人可能出現大量贖回及提供融資杠桿方削減信用額度, 對沖基金將不得不在市場上緊急拋售組合,可能遭遇流動性風險。 三是信用風險。這包括所投資的低等級或危機債券的信用風險, 也包括對手方的信用風險。除此之外,很多對沖基金都是私募的, 其公開性和透明度較低,而費用較高。 比較著名的對沖基金,如喬治·索羅斯的量子基金,及朱里安· 羅伯林的老虎基金,都曾有過高達40%至50% 的復合年度收益率,業績耀眼。當然, 1998年長期資本管理公司的崩潰,也揭示了這個行業的高風險。 國內雖然暫時還沒有相關品種, 但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提到的認購和認沽權證, 已經用到了一些基本的衍生工具,投資人可以相應關注,先人一步
Ⅵ 在證劵交易市場交易股票,基金,債券的時候能同時在一個賬戶中進行嗎
可以,只要是掛牌交易的股票、基金、債券均可在同一賬戶交易,基金還包括代理的開放式基金。
Ⅶ 同時以股票,債券為投資對象的基金類型是那種
混合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是在投資組合中既有成長型股票、收益型股票,又有債券等固定收益投資的共同基金。
Ⅷ 同時也股票和債券為投資對象且比列都不超過百分之八十的是哪一類基金
同時把股票和債券作為投資對象,投資比例不超過百分之八十的,這是混合基金。
Ⅸ 公司或金融機構可否同時發行股票和債券
可以。發行股票和發債是企業兩種不同的融資手段,各有利弊。
發行股票的話,因為股票通常是溢價發行,所以實際的融資成本較低,而且籌得資金不用償還,沒有債務負擔;但是發行股票手續復雜,前期准備時間比較長,而且公司財務狀況會受到較多制約,同時,會導致股權稀釋,影響到現有股東的利益和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
發債的話,籌集資金的期限較長,資金使用自由,債券的購買者無權干涉企業的經營和決策,現有股東對公司的所有權不變,在一定程度上對發行股票融資和向銀行貸款兩種手段的不足有所彌補;但發債的成本一般會高於銀行貸款,償還本息對公司會構成較重的財務負擔。
一般來說企業會根據不同的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融資手段,企業會在不同時期不同階段先後使用不同的融資手段,但在同一時間內,企業通常只會選擇一種融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