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期權如何交易 其交易流程是怎樣的
期權交易是一種權利的交易。在期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在支付了一筆費用(權利金)之後,獲得了期權合約賦予的、在合約規定時間,按事先確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
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擁有有對等的權利和義務。
與此不同,期權交易中的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買方支付權利金後,有執行和不執行的權利而非義務;賣方收到權利金,無論市場情況如何不利,一旦買方提出執行,則負有履行期權合約規定之義務而無權利。
期權交易中,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使買賣雙方面臨著不同的風險狀況。對於期權交易者來說,買方與賣方部位的均面臨著權利金不利變化的風險。這點與期貨相同,即在權利金的范圍內,如果買的低而賣的高,平倉就能獲利。
相反則虧損。與期貨不同的是,其風險控制在權利金範圍內。期權空頭持倉的風險則存在與期貨部位相同的不確定性。由於期權賣方收到的權利金能夠為其提供相應的擔保,從而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時,能夠抵消期權賣方的部份損失。
Ⅱ 個股期權的合約條款
個股期權合約的條款包括以下主要內容:合約標的名稱(代碼)、期權類型、合約單位、到期月份、行權價格、行權價格間距、最後交易日、行權日、行權交割方式、交割日等
合約類型為認購期權或認沽期權。 (1) 認購期權 (Call Option) 認購期權買方有權利根據合約內容,在規定期限(如到期日),向期權賣方以協議價格(行權價)買入指定數量的標的證券(股票或 ETF);而認購期權賣方在被行權時,有義務按行權價賣出指定數量的標的證券。 (2) 認沽期權 (Put Option) 認沽期權買方有權根據合約內容,在規定期限(如到期日),向期權賣方以協議價格(行權價)賣出指定數量的標的證券(股票或 ETF);而認沽期權賣方在被行權時,有義務按行權價買入指定數量的標的證券。
合約單位指單張合約對應的標的證券(股票或 ETF)的數量。 股票期權合約單位如下:1)20元(含)以下 每張合約標的正股數為10000股 ;2)20元至100元(含)每張合約標的正股數為5000股; 3)100元以上每張合約標的正股數為1000 ;對於ETF期權合約單位為 10000。當標的證券發生權益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情況時,會對該證券作除權除息處理;此時期權合約需要作相應調整,調整後合約單位取其整數部分,對剩餘尾數按除權除息日調整後參考權利金對權利方和義務方進行結算(義務方向權利方支付剩餘尾數*調整後參考權利金*張數)。由於價格變動加掛新的合約以及掛牌新月份的合約,採用調整前的合約單位。
合約到期月份為當月與下月, 以及 3 月、6 月、9 月及 12月中連續兩個季月(下季與隔季), 共4個月份合約,同時掛牌交易。
合約最後交易日設為每個合約到期月份的第四個星期三(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合約行權日同最後交易日(E日)。 行權交割為E+1日(對被行權者,E+1日可准備標的證券;對行權者,行權證券E+1日日終到賬,T+2可賣出)
合約到期日同合約最後交易日。
履約方式為歐式。即期權合約的買方(權利方)在合約到期日才能按期權合約事先約定的履約價格提出行權
行權價格即期權的履約價格。對於認購期權,買入方有權利以行權價格從期權的賣出方買入標的證券。對於認沽期權,買入方有權利以行權價格賣出標的證券給賣出方
平值期權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根據靠檔原則(按四捨五入,正中間往價格高靠),取掛牌前一交易日標的證券的收盤價最接近的那一檔按行權價格間距確定的行權價格。但因合約調整而改變行權價時,調整後的行權價不靠檔。
行權價格系列 對於同一標的證券在每一個到期月,設置多個僅行權價格不同,而其他要素完全相同的期權合約,這些合約的不同價格構成了一個行權價格系列。行權價格系列將至少包括1個平值(行權價格採用根據行權價格間距進行靠檔後,可能是價外或價內)、1-2 個虛值、1-2個實值。
行權價格間距 採用分級靠檔的方法,根據行權價的不同,設置不同的價格間距。行權價格相鄰的合約間距按下設置:
1元或以下 0.05 | 1元至2元(含) 0.1 | 2元至5元(含) 0.2
5元至10元(含) 0.5 | 10元至20元(含) 1 | 20元至50元(含) 2
50元至 100元(含) 5 | 100元以上 10
合約交割 個股期權採用實物交割的方式,即在行權時,雙方進行股票的交割。對於認購期權,權利方根據行權價將對應的資金交給義務方,義務方將股票交給權利方;對於認沽期權,權利方將股票交給義務方,義務方根據行權價將對應的資金交給權利方。 在出現特殊情況下,可能採用現金交割的方式。
Ⅲ 新增股票期權合約品種怎樣新掛合約
對新增
股票期權
合約品種進行合約新掛。包括認購、認沽,四個到期月份(當月、下月及最近的兩個季月),五個
行權價
(1個平值、2個實值、2個虛值)組合共40個
期權合約
。
Ⅳ 上交所股票期權合約的履約方式是什麽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於2015年2月9日上市交易上證50ETF期權合約品種,其履約方式即行權方式為到期日行權(歐式期權)。
Ⅳ 股票期權的合約交易是t+0嗎
T+0到賬意思是當天賣出貨物收到的貨款當天到賬。
Ⅵ 股票期權合約要素有哪些
一張期權合約主要由5個要素構成:
一是合約標的,是指期權交易雙方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比如上交所股票期權合約標的是指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單只股票或ETF。
二是行權價格,是指期權買方行權時標的證券的買賣價格。
三是到期日,它是期權合約有效的最後一日,即在該日後,期權合約將被摘牌。
四是合約單位,是指單張合約對應的合約標的的數量。
五是合約類型,是指期權合約的權利類型,即一張期權合約到底是認購期權還是認沽期權。
Ⅶ 股票期權怎麼交易 股票期權購買流程怎樣的
股票期權的買賣交易流程如下:
買進一定敲定價格的看漲期權,在支付一筆很少權利金後,便可享有買入相關期貨的權利。一旦價格果真上漲,便履行看漲期權,以低價獲得期貨多頭,然後按上漲的價格水平高價賣出相關期貨合約,獲得差價利潤,在彌補支付的權利金後還有盈利。
如果價格不但沒有上漲,反而下跌,則可放棄或低價轉讓看漲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權利金 最大損失應為得到權利金-付出權利金差額。
看漲期權的買方之所以買入看漲期權,是因為通過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的分析,認定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他買入看漲期權,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
一旦市場價格果真大幅度上漲,那麼,他將會因低價買進期貨而獲取較大的利潤,大於他買入期權所付的權利金數額,最終獲利,他也可以在市場以更高的權利金價格賣出該期權合約,從而對沖獲利。
如果看漲期權買方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趨勢判斷不準確,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只有小幅度上漲,買方可履約或對沖,獲取一點利潤,彌補權利金支出的損失;另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下跌,買方則不履約,其最大損失是支付的權利金數額。
(7)股票期權怎麼選合約擴展閱讀:
股票期權交易的注意事項:
做期權交易需簽訂期權合同,期權交易的合同通常包括交易的幣種、數量、時間、交割方式(美式或歐式)、保險費率(期權價格)等內容。期權合同中規定的時間長短。簽約日與到期履約日之間相隔時間越長,保險費相應越高。因為期限長,期權賣方風險就大,而買方選擇的機會和餘地就越多。
合約簽訂的第二天,買方需向賣方支付的保險費(1%-5%)。一經付清,便獲期權。賣方在接受買方支付的保險費後,便要承擔合約期間匯率波動的風險。期權合約的買方稱為合同持有人,通常為廠商。期權合約的賣方稱為合同簽署人,通常是外匯銀行。
不管將來的價格形勢對買賣雙方是否有利,都必須執行而期權交易可執行,也可以不執行,完全取決於執行日的資產實際價格對投資者是否有利。期貨交易通過把價格固定下來,使價格波動的風險在買賣雙方分擔,但相對於期權交易,它的風險仍然較大。
期權交易合同相當於提供了一種保險,投資者可以從有利的價格波動中獲利,但他在不利的價格波動中所承擔的風險是有限的。期權投資者須預先付費,期權費相當於投資者付出的保險費,期權交易的參與者在期權交易中有四種基本參與者,賣方期權的購買者與賣出者,買方期權的購買者與賣出者。
Ⅷ 股票期權是什麼意思怎麼玩
假如你現在看中了任意一隻股票,當前股價假如是10元/股,你不確定這只股票會不會漲,那麼你可以花這只股票
約 10%的費用來買這只股票未來一段時間買賣的權利,如果未來這段時間這只股票漲到了12塊你就可以行使權力
以10 塊的價格購買這只股票,這只股票你就賺了兩塊錢1股,如果未來這段時間這只股票跌了你可以不行使權力
,不買這只股票,那麼你損失的也只是這只股票約10%的費用,不存在被套風險,你的損失是鎖定的,收益是無限
的
Ⅸ 股票期權每一品種代碼和名稱是怎樣設置的
你好,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合約的代碼和名稱的設置遵循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進行設置,具體規則如下: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決定於2015年2月9日上市交易上證50ETF期權合約品種,其合約交易代碼包含合約標的、合約類型、到期月份、行權價格等要素。上證50ETF期權合約的交易代碼共有17位,具體組成為:
第1至第6位為合約標的證券代碼;
第7位為C或P,分別表示認購期權或者認沽期權;
第8、9位表示到期年份的後兩位數字;
第10、11位表示到期月份;
第12位期初設為「M」,並根據合約調整次數按照「A」至「Z」依序變更,如變更為「A」表示期權合約發生首次調整,變更為「B」表示期權合約發生第二次調整,依此類推;
第13至17位表示行權價格,單位為0.001元。
合約簡稱與合約交易代碼相對應,代表對期權合約要素的簡要說明。
上證50ETF期權的合約簡稱不超過20個字元,具體組成依次為「50ETF」(合約標的簡稱)、「購」或「沽」、「到期月份」、「行權價格」、標志位(期初無標志位,期權合約首次調整時顯示為「A」,第二次調整時顯示為「B」,依此類推)。
合約編碼用於識別和記錄期權合約,唯一且不重復使用。
上證50ETF期權合約編碼由8位數字構成,從10000001起按順序對掛牌合約進行編排。
期權合約條款主要包括合約簡稱、合約編碼、交易代碼、合約標的、合約類型、到期月份、合約單位、行權價格、行權方式、交割方式等。
期權合約的合約單位、行權價格發生調整的,交易代碼及合約簡稱同時調整,交易與結算按照調整後的合約條款進行。
參考資料:《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交易規則》、《關於上證50ETF期權合約品種上市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