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債券主要可劃分為哪幾類
公司債券主要可劃分為以下5類:
1.按是否記名
2.按持有人是否參加公司利潤分配
3.按是否可提前贖回
4.按發行債券的目的
5.按發行人是否給予持有人選擇權。
Ⅱ 什麼是股票什麼是債券它們如何分類
都是融資的重要手段
①股票是公司所有權的象徵,債券不代表公司所有權,只有領取債息的權利;
②股票是無限期的永久證券,債券為有限期的證券;
③股票股息以公司的經營業績而定,債券債息一般發行時就已經確定,浮息債券有區別;
④發行股票權的目的是籌集資本金,溢價款作為公積金,債券發行籌集資金用於公司周轉金,是負債;
⑤股票股息是公司利潤泊一部分(可分配利潤),債息是公司固定支出,計入公司成本,為財務費用;
⑥公司破產時,債券償還權比股權清償權更優先;
⑦股票價格波動大,風險大,債券反之。
Ⅲ 股票債券的分割
1.如果做過公證,這部分財產會全部屬於樓主的個人財產;
2.如果沒有做過婚前公證,這部分財產將視為無妻共同財產,樓主只能分得其市值的二分之一;
3.如果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婚前是你的儲蓄所購股票債券,法院將會有兩種裁定:A.現值小於期初投入值時,現值股票債券可歸樓主所有;B.原投資額大於期初投入額,則本金與增值後的一半歸樓主所有。
Ⅳ 債券的劃分有哪幾種
債券類型包括以下幾種:
記賬式債券: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的票券,投資者持有的債券登記於證券賬戶中,投資者僅取得收據或對賬單以證實其所有權的一種債券。我國債券市場的債券以記賬式債券為主。如果投資者在交易所債券市場進行記賬式債券的買賣,就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記賬式債券的買賣,則必須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託管賬戶;在證券公司或商業銀行櫃台買賣債券,則必須在證券公司或商業銀行的櫃台系統開立賬戶。
國債:在我國,國債是指由國家財政部發行的,以解決由政府投資的公共設施或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需要和彌補國家財政赤字為主要目的的債券。截至2007年2月底,財政部已發行尚未到期的記賬式國債余額為2.84萬億元。
憑證式國債:憑證式債券的形式是一種債權人認購債券的收款憑證,而不是債券發行人制定的標准格式的債券。我國近年通過銀行系統發行的憑證式國債,券面上不印製票面金額(而是根據認購者的認購額填寫實際的繳款金額),是一種國家儲蓄債,可記名、掛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起計息。在持有期內,持券人如果遇到特殊情況,需要提取現金,可以到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算,經辦機構按兌付本金的0.2%收取手續費。
央行票據:央行票據即中央銀行票據,是中央銀行為調節商業銀行超額准備金而向商業銀行發行的短期債務憑證,其實質是中央銀行債券。之所以叫「中央銀行票據」,是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點(從已發行的央行票據來看,期限最短的3個月,最長的也只有3年)。但央行票據與金融市場各發債主體發行的債券具有根本的區別:各發債主體發行的債券是一種籌集資金的手段,其目的是為了籌集資金,即增加可用資金;而中央銀行發行的央行票據是中央銀行調節基礎貨幣的一項貨幣政策工具,目的是回籠基礎貨幣,減少商業銀行可貸資金量。商業銀行在支付認購央行票據的款項後,其直接結果就是可貸資金量的減少。目前央行票據是貨幣政策日常操作的一項重要工具,央行固定於每周二和周四發行中央銀行票據。央行票據目前是我國債券市場上託管規模最大的一種債券。截至2007年2月底,央行已發行尚未到期的央行票據為3.39萬億元。
企業債券:企業債券,是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在我國,企業債券泛指各種所有制企業發行的債券。在西方國家,由於只有股份公司才能發行企業債券,企業債券即公司債券,它包括的范圍較廣,如可轉換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等。
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發行公司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間內一舉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股份的公司債券。按照最新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可轉換債券的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6年。《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還規定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可以發行可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普通可轉換公司債券中的轉換權一般是與債券同步到期的,行權後債券注銷;而可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認股權和債權分開上市交易,認股權的行權不影響純債的存在。普通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轉換前是公司債形式,轉換後相當於增發了股票,兼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性質。普通可轉換公司債券與一般的債券一樣,在轉換前投資者可以定期得到利息收入,但此時不具有股東的權利;當發行公司的經營業績取得顯著增長時,普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持有人可以在約定期限內,按預定的轉換價格轉換成公司的股份,以分享公司業績增長帶來的收益。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純債部分與一般的債券完全一樣,認股權和一般的認股權證一樣,認股權行權相當於一次股票增發。
金融債券:金融債券是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依照法定程序發行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很大部分靠吸收存款,但有時它們為改變資產負債結構或者用於某種特定用途,也有可能發行債券以增加資金來源。我國目前的金融債券種類非常多,包括政策性銀行債、商業銀行債券、非銀行金融機構債券、證券公司債、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等。其中政策性銀行債發行規模最大,截至2007年2月底,三大政策性銀行已發行尚未到期的金融債為2.31萬億元。
短期融資券:短期融資券是指企業依照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短期融資券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65天,無需擔保,憑借企業的信用發行,是目前我國債券市場上唯一真正意義上的信用債券。短期融資券是目前債券市場發行最頻繁的債券品種,截至2007年2月底,已發行尚未到期的短期融資券只數為224隻,在各債券品種中居首位;規模為0.25萬億元。
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簡稱ABS)是指發起人把若干筆資產進行捆綁組合,構造一個資產池,然後將資產池出售給一家專門從事該項目基礎資產的購買並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特殊目標機構( Special purpose vehicle,簡稱SPV),SPV以購買到的資產為基礎發行證券,並委託發起人處置資產,資產處置形成的現金迴流用於向證券購買者支付證券本息。目前國內債券市場的資產支持證券主要是兩類,一類是以商業銀行信貸資產為基礎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一類是以可產生穩定現金流的企業資產為支持發行的資產支持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
Ⅳ 股市中 債券 怎麼樣劃分級別
債券信用評級最突出的作用是將所評債券如約還本付息的可靠程度公諸於眾,向廣大投資者提供風險情報,從而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目前,我國企業債券在發行時開始刊登債券發行公告,對風險、財務等有關信息有一定披露。但是,就絕大多數投資者而言,由於自身財力、時間和專業知識等諸多因素的限制,難以依靠自身力量去調查掌握債券市場上各種債券的風險情況。而債券信用評級結果是對債券如約還本付息風險的度量,並用簡單直觀的符號向社會公布,藉助評級,投資者很容易了解各種債券的風險情況,比較各種債券的信用級別及其變化情況,選擇合適的投資對象。在債券二級市場上,投資者也可根據評級機構公布的債券信用級別,及時調整自己持有的債券品種,使投資的風險與收益結構合理化,盡可能避免或減少所持債券的風險,減少損失。債券評級結果還能給國家法規限定投資風險等級的機構投資者提供投資依據,如保險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社會保障基金等。
信貸(債券)評級是投資者依照協議取回投資款項的指 標。因此,機構將評估等級分為:
*「投資級」(Investment Grade)——指拖欠債務的可能性相當低,如期償債的能力良好。屬於這個范圍的是國際長期評級「AAA
」至「BBB」和短期評級「F1」至「F3」。
*「非投資級」或「投機級」(Speculative Grade)——指拖欠債務的可能性偏高,或者已經發生。屬於這個范圍的是國際長期評級「BB」至「D」和短期評級「B」至「D」。
類似的:
對外貿易企業的信用等級分為4等7級,即AAAA、AAA、AA、A、B、C、D等級別。
第四條 A等(亦稱A級)
是指信用等級高的對外貿易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遵紀守法,信守承諾,履行合同;有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和人員;沒有發生對社會有不良影響的失信行為;信用觀念強。經評定綜合得分(滿分為100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為AAAA級,80分~89分的為AAA級(含80分、89分),70分~79分為AA級(含70分、79分);65分~69分為A級(含65分、69分)。
第五條 B等(亦稱B級)
是指信用狀況一般的對外貿易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能夠遵守法規,沒有發生對社會有較大影響的失信行為;有一定信用觀念。經評定綜合得分在60分~64分的為B等(含60分、64分)。
第六條 C等(亦稱C級)
是指在經營活動中發生有損企業誠信的嚴重事故的對外貿易企業。經評定綜合分數在59分以下(含59分)。
第七條 D等
(NR)因受評對象成立未滿一年或關鍵性資料缺失,無法評定信用等級的。
Ⅵ 債券的分類標准一般有( )。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措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並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債券的特徵
·償還性:即必須規定債券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如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償還本金。
·收益性:一方面投資者根據固定利率,可取得穩定的、一般高於銀行存款利率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可在證券市場上通過較低價買進、較高價賣出獲得價差收入。
·流動性:即變現力,指的是在償還期屆滿前能在市場上轉變為貨幣,以滿足投資者對貨幣的需求;或到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抵押,以取得相應數額的抵押貸款。
·安全性:債券與其他有價證券相比,投資風險較小。
債券的種類
根據不同的分類標准,可對債券進行不同的分類:
(1)按發行主體的不同,債券可分為公債券、金融債券、公司債券等幾大類。
(2)按償還期限的長短,債券可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長期債券和永久債券。
(3)按利息的不同支付方式,債券一般可分為附息債券和貼息債券。
(4)按債券的發行方式即是否公開發行來分類,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
(5)按有無抵押擔保,債券可分為信用債券、抵押債券和擔保債券等。
公司債券
所謂公司債券指的是由股份公司發行並承諾在一定時期內還本付息的債權債務憑證。公司債券的基本特點 。公司債券除具有債券的一般性質外,與其它債券如公債券、金融債券相比,有其自身的特點:
(1)收益較高。
(2)風險性相對較大。
(3)與公司股票相比,持有人權利內容不同。公司債券持有人只是公司的債權人,而不是股東,因而無權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決策。但在收益分配順序上優先於股東。
公司債券的分類
(1)按是否記名,分為記名公司債券和不記名公司債券。我國目前發行的債券大多屬於不記名式的。
(2)按債券持有人的受益程度和方式不同,分為參加公司債和非參加公司債。
(3)按有無抵押擔保,分為有抵押擔保公司債券和無抵押擔保公司債券。有抵押擔保公司債券又分為不動產抵押公司債券、動產抵押公司債券和信託抵押公司債券。
(4)按償還期限不同,分為短期公司債券、中期公司債券和長期公司債券。
(5)按可否轉換股票,分為可轉換債券和不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
企業可轉換債券是指發行債券的股份有限公司許諾,在一定條件下,債券的持有者可以將其轉換成公司的股票。
可轉換債券一般是在企業初創階段,需要大量中長期發展資金而獲得較少,但預計今後效益看好的情況下發行的。發行這一債券的目的是讓公眾在一段時間內只得到較低的利息,但債券一旦轉換成了股票,那麼,就能得到較為豐厚的收益。在此利益驅動下,投資者就會踴躍購買債券,這樣,企業就能以較少的代價獲得所需要的資金。
企業可轉換債券是一種潛在的股票,在發行時要明確轉換的時間、轉換的比例、轉換時是按面值還是按市價等事項,以防轉換時發生糾紛。當然,購買這種企業可轉換債券還是有一定風險的,如果企業發展情況不好,那麼,換成股票後,其收益就很小。
債券與股票的區別
(1)性質不同:債券是一種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憑證,債券持有者是證券發行單位的債權人,與發行單位是一種借貸關系。而股票則是股權證書,股票持有者是股份公司的股東,股票所表示的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2)發行主體不同:債券的發行主體可以是股份公司,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銀行和政府。而股票發行主體必須是股份公司和以股份制形式創辦的銀行。
(3)發行期限不同:債券有固定的期限,到期還本付息;而股票是無期限的,不存在到期還本的問題。
(4)本金收回的方法不同:債券持有者可以在約定日期收回本金並取得利息;股票不能退股,但持有者可以通過轉讓售出股票收回資金。
(5)取得收益的穩定性不同:債券持有者獲得固定利息,取得的收益相對穩定,風險較小。但當公司盈利很大時,債權人的利益卻不能隨之增加;而股票持有者的收益不固定,收益多少因公司的經營情況和利潤而定,具有較大的風險性。
(6)責任和權利不同:債券的購買者無權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對其經營狀況亦不付任何責任;而股票的持有者有權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決策,並享有監督權,但也必須承擔公司經營的責任和風險。
(7)交易場地不同:債券的交易大部分是通過場外交易市場進行,而股票大都在證券交易所內進行。
(8)付息辦法不同:債券利息的分配是累積性的而且是稅前開支。而股票則是按股權分配的股息在稅後利潤中支付。
債券的發行
(1)債券的發行條件:債券的投資價值是由面值、利率、償還期限和發行價格這四方面決定的,這四個要素也稱為債券的發行條件。面值、利率、償還期限是債券發行的基本因素,這三個要素決定債券的基本投資價值,所以通常決定債券的面值、年限和利率。但由於市場利率水平經常變動,為使發行條件的決定具有一定的彈性,保留發行價格這一要素,可以根據發行時的市場利率水平進行微調,通過市場決定債券的發行價格。若發行價格為面值時,稱為平價發行,發行價格在面值以下的稱作折價發行,發行價格在面值以上的稱作溢價發行。
(2)債券的發行方式:債券的發行方式分為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兩種。直接發行就是發行主體自身完成發行手續,進行募集的方式。間接發行是發行主體通過中介人進行債券的發行事務。現代債券的發行大部分採用間接發行的方式。發行方式又包括集團認購、招標發行和私募等
你好
Ⅶ 債券有哪幾種分類
1.按發行主體分類
(1)國債 : 由中央政府發行的債券。它由一個國家政府的信用作擔保,所以信用最好,被稱為金邊債券
(2)地方政府債券:由地主政府發行,又叫市政債券。它的信用、利率、流通性通常略低於國債
(3)金融債券: 由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信用高、流動性好、安全,利率高於國債
(4)企業債券: 由企業發行的債券,又稱公司債券。風險高、利率也高
(5)國際債券: 國外各種機構發行的債券
2.按償還期限分類
(1)短期債券: 一年以內的債券,通常有三個月、六個月、九個月、十二個月幾種期限
(2)中期債券: 1-5年內的債券
(3)長期債券: 5年以上的債券
3.按償還與付息方式分類
(1)定息債券: 債券票面附有利息息票,通常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利息,利率是固定的。又叫附息債券
(2)一次還本付息債券:到期一次性支付利息並償還本金
(3)貼現債券: 發行價低於票面額,到期以票面額兌付。發行價與票面額之間的差就是貼息
(4)浮動利率債券:債券利率隨著市場利率變化
(5)累進利率債券:根據持有期限長短確定利率。持有時間越長,則利率越高
(6)可轉換債券: 到期可將債券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
4.按擔保性質分類
(1)抵押債券: 以不動產作為抵押發行
(2)擔保信託債券:以動產或有價證券擔保
(3)保證債券: 由第三者作為還本付息的擔保人
(4)信用債券: 只憑發行者信用而發行,如政府債券
Ⅷ 債券的種類有哪些
你好,債券一般可以分為利率債和信用債。
(一)利率債
利率債是指直接以政府信用為基礎或是以政府提供償債支持為基礎而發行的債券。由於有政府信用背書,正常情況下利率債的信用風險很小,影響其內在價值的因素主要是市場利率或資金的機會成本,故名「利率債」。在我國,狹義的利率債包括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國債由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以中央財政收入作為償債保障,其主要目的是解決由政府投資的公共設施或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需要和彌補國家財政赤字,其特徵是安全性高、流動性強、收益穩定、享受免稅待遇;地方政府債是指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以地方財政收入為本息償還資金來源,目前只有省級政府和計劃單列市可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市場機構一般認為,廣義的利率債除了國債、地方政府債,還可包括中央銀行發行的票據、國家開發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發行的金融債、鐵路總公司等政府支持機構發行的債券。
利率債信用風險小,但不一定是對於信用違約絕對「免疫」,也有可能出現本息兌付延期乃至實質性違約的情況。例如,歐洲債務危機期間,希臘等國家的主權債務就曾出現過違約。
(二)信用債
信用債是指以企業的商業信用為基礎而發行的債券,除了利率,發行人的信用是影響該類債券的重要因素,故名「信用債」。我國債券市場上的信用債包括非金融企業發行的債券和商業性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非金融企業發行的信用債主要有三大類:一是銀行間交易商協會注冊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具體品種有中期票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二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的企業債,具體品種有中小企業集合債、項目收益債和普通企業債等;三是證監會核准或證券自律組織備案的公司債,具體品種有普通公司債(包括可交換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等。其中普通公司債按照發行對象的范圍不同,又可細分為面向所有投資者公開發行的公司債(俗稱「大公募」),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人數沒有上限的公司債(俗稱「小公募」),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人數不超過200人的公司債(俗稱「私募公司債」)。金融類信用債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