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期權合約通常包括哪些基本要素
您好,股票期權合約通常包括以下基本要素:合約類型、合約標的、合約到期日、行權價、合約單位、行權價格間距、交割方式。
『貳』 個股期權合約要素
個股期權合約要素包括:合約標的名稱(代碼)、期權類型、合約單位、到期月份、行權價格、行權價格間距、最後交易日、行權日、行權交割方式、交割日等。
『叄』 個股期權包括哪些要素
你好,個股期權合約通常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1)合約類型、
(2)合約標的、
(3)合約到期日、
(4)行權價、
(5)合約單位、
(6)行權價格間距、
(7)交割方式。
『肆』 股票期權合約要素有哪些
一張期權合約主要由5個要素構成:
一是合約標的,是指期權交易雙方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比如上交所股票期權合約標的是指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單只股票或ETF。
二是行權價格,是指期權買方行權時標的證券的買賣價格。
三是到期日,它是期權合約有效的最後一日,即在該日後,期權合約將被摘牌。
四是合約單位,是指單張合約對應的合約標的的數量。
五是合約類型,是指期權合約的權利類型,即一張期權合約到底是認購期權還是認沽期權。
『伍』 期權合約包括哪些要素
你好,期權合約主要有三項要素:權利金、執行價格和合約到期日。
『陸』 個股期權合約基本要素
你好,個股期權合約通常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1)合約類型、
(2)合約標的、
(3)合約到期日、
(4)行權價、
(5)合約單位、
(6)行權價格間距、
(7)交割方式。
『柒』 股票期權的設計主要包括哪些要素
你好,股票期權基本要素主要有以下幾點:
1.期權交易參加者
期權交易參加者包括選擇權買入者即買主,選擇權賣出者即賣主,中間商、經紀人等。
2.股票的協定價格
又稱期權行使價格,也就是指期權購買者履行選擇權時的結算價格。
3.股權價格
也稱保險費,這是選擇權買方支付給賣主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即購買期權合同的價格,其比例通常為協定價格的5~30%。
4.股票的種類和交易數量
每份期權合同都規定具體的股票種類和一定的數量,通常是每份100股。
5.期權合同的類別
合同須規定是看漲期權合同還是看跌期權合同,或是看漲看跌期權雙向合同。
6.有效日期
合同須註明選擇權合同的截止日期,規定何日到期失效。
『捌』 什麼是期權合約期權合約的四大基本要素是什麼
一、期權的概念
期權是一種能在未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特定資產的權利。
期權交易是一種權利的交易。在期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在支付了一筆費用(權利金)之後,獲得了期權合約賦予的、在合約規定時間,按事先確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擁有有對等的權利和義務。與此不同,期權交易中的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買方支付權利金後,有執行和不執行的權利而非義務;賣方收到權利金,無論市場情況如何不利,一旦買方提出執行,則負有履行期權合約規定之義務而無權利。
期權也是一種合同。合同中的條款是已經規范化了的。以小麥期貨期權為例,對期權買方來說,一手小麥期貨的買權通常代表著未來買進一手小麥期貨合約的權利。一手小麥期貨的賣權通常代表著未來賣出一手小麥期貨合約的權利;買權的賣方負有依據期權合約的條款在將來某一時間以執行價格向期權買方賣出一定數量小麥期貨合約的義務。而賣權的賣方負有依據期權合約的條款在將來某一時間以執行價格向期權買方買進一定數量小麥期貨合約的義務。
期權的價格叫作權利金。權利金是指期權買方為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而向期權賣方支付的費用。對期權買方來說,不論未來小麥期貨的價格變動到什麼位置,其可能面臨的最大損失只不過是權利金而已。期權的這一特色使交易者獲得了控制投資風險的能力。而期權賣方則從買方那裡收取期權權利金,作為承擔市場風險的回報。
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期權交易事實上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期權分場外期權和場內期權。場外期權交易一般由交易雙方共同達成
期權分買入期權和賣出期權。買入期權是指它給予期權的持有者在給定時間或在此時間以前的任一時刻按規定的價格買入一定數量某種資產或期貨合約的權利的一種法律合同。賣出期權給予其持有者在給定時間或在此時間以前的任一時刻,按規定的價格賣出一定數量某種資產或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的持有者擁有該項期權規定的權利,他可以實施該權利,也可以放棄該權利,期權的出賣者則
只負有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
期權的要素包括,1、敲定價,即敲定價格,期權合同規定的購入或售出某種資產的價格;2.到期日,期權合同規定的期權的最後有效日期為期權的到期日,3.標的資產,期權合同規定的雙方買入或賣出的資產為期權的標的資產;4.權利金,買賣雙方購買或出售期權的價格稱為權利金或期權的價格。
『玖』 期權交易的合約因素
1.買家或投資者(taker):是指購買期權的一方,或說購買權利的一方。2.沽家或賣方(grantor):是指出售權利的一方;3.權價或期權費(premium):是指買家向沽家支付的購買權利的費用,也稱保險費。期權費有著重要的意義;一是期權買家可能遭受的最大損失程度控制在期權費之內,二是期權賣家出售一項期權可立即得到一筆期權費收入。買方的損失或賣方的盈利均以期權費為准,不會超過。4.成交價:是指買家與賣家商定的遠期商品交易的價格,也稱基本價或合同價。5.通知日(declaration date):是指期權買家要求履行商品合同的交貨或提運時,必須在預先確定的交貨日或提運日前的某一天通知賣家,這一天即為「通知日」或「聲明日」。6.到期日:是指預先確定的交貨日或提運日,這一天一個已預先聲明的期權合約必須履行,它是期權合同有效期的終點。這一天也稱「履行日」。
在金融市場上的期權交易合約要素也同上,只是這里的「商品」是金融商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