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股票期權所得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征管規定是什麼
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40號)規定:「二、對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取得股票期權在行權時,納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由<關於「取消個人取得股票期權或認購股票等取得折扣或補貼收入個人所得稅納稅有困難的審核」的後續管理>(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號)確定於2016年01月28日失效),可自其股票期權行權之日起,在不超過6個月的期限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其他股權激勵方式參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3項個人所得稅事項取消審批實施後續管理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號)規定: 「二、關於「取消個人取得股票期權或認購股票等取得折扣或補貼收入個人所得稅納稅有困難的審核」的後續管理:
(一)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40號)規定,納稅人若選擇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其扣繳義務人應在股票期權行權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備案手續,報送《個人取得股票期權或認購股票等取得折扣或補貼收入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備案表》(見附件2)。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由扣繳義務人留存備查。」
② 一道注會題
這里說的每份期權的公允價值3元不是行權價格而是股票的公允價值與行權價格的差
③ 股票期權屬於管理者薪酬的一部分么
這是我在網站看到的,不知道適合不適合您這種情況 規范化的股票期權方案應包括:受益人的范圍、股票的數量、股票的分配依據、股票期權的授予時機、行權價格的設定、認股權的有效期限、股票期權的等待期限等。由於股票期權是一個嚴密和龐大的項目,所以不可避免的涉及稅收、會計、股票期權的計劃與股東的利潤攤薄、行權股票來源等要選擇和必須面對的問題。 1、 公司要成立一個專門的薪酬委員會,負責全面實施,該委員會有權決定每年的股票期權額度、受益人、時機的選擇及出現突發事件時對股票期權計劃進行解釋或做出重新安排。 2、 受益人范圍的安排。據最近一家人力資源顧問公司以國內的高科技企業、跨國公司對國內員工給予期權的調查,受益人范圍僅限於企業的經營者、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這與國外的情況有所不同。 3、 股票期權的分配依據。按照崗位、學歷、工作業績的不同,對每個人的進行評分,並按照其得分在全體受益人總分中的比例進行期權的分配。 4、 股票期權的數量。一般來講,用於期權計劃股票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 5、 股票價格的確定,以公司與受益者簽定股票期權合同當天的前一個股票的平均市價或前五天的交易日平均價的較低價格為基準,對於新上市的公司,沒有多少市場價格可以參考,可以以公司股票的發行價為行權價格。 6、 股票期權的授予時機,可以一次全部授予,也可以根據受聘、升職、每年的業績考核,根據公司當年整體業績來決定適合股票期權的數量。 7、 股票期權的等待期。一般股票不能在授予後立即執行,正因如此它才被視做是對受益人長期的激勵措施。90年代初實行的內部職工股與之形成了鮮明的對照,公司的股票剛一上市,公司的職工馬上把股票拋出去,這部分風險收入,沒有風險,也不會將員工的利益與企業長期的經營聯在一起,起不了長期激勵的作用。 8、 股票期權的實施,如果股票期權的有效期是十年,在公司上市前不允許行權,公司上市後,可以行權,行權的數量可以採取勻速時間表,也可以採取加速時間表,如果採取勻速時間表,每年可以行權10% 9、 行權時機的選擇,期權的受益者中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人員只能在"窗口"期,即年報或中報公布收入和利潤等指標後的第三個工作日開始至六月、十二月的第十天為止,因為他們比普通的受益者掌握更多的信息,其它人不受這個限制。 10、 股票期權的結束條件,員工如果自願離開,可以對持有的股票期權可行權部分行權,當管理者或員工違反法律等,公司有權收回認股權未執行部分。 授予,以獲受人在通知單上簽字為證。獲受人可在期權允許的限額內自行決定行使數量,並有權決定是長期擁有還是在市場上拋售以期權所認購的股票。 通常情況下,股票期權不可在授予後立即執行,獲受人只有在股票期權的授予期結束後,才能獲取行權權。行權權一般是按照授予時間表分批進行,行權權的授予時間表因公司、授予時間、獲受人身份的不同而各有所別。公司的董事會有權縮短經理人持有的股票期權的授予時間,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甚至可以在當日將所有的不可行權的股票期權變為可以行權的股票期權。 在美國,部分公司的股票期權計劃有以下特殊規定:對於已獲贈但是按照授予時間表尚不能行權的股票期權,經理人可以行權;但是行權後只能持有,而不能出售,同時公司有權對這部分股票以行權價進行回購。在香港,期權可在方案給定的時間內由獲受人部分或全部行使,(行使前)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表示期權行使及行使的股份數量,每次通知單必須附有按行權價計的相應股份認購匯款單,公司在接到附有審計員確認書的通知單及匯款單28日內,將把相應的股份全部劃撥到獲受人(或其個人合法私人代表)的賬戶上。
④ 股票期權如何能導致股東之間以及公司的管理人員利益沖突
沖突在於股票期權轉換為普通股後擴大了股本,稀釋了原有股份,原股東股票價值減少。但是,股票期權作為企業激勵的一種方式,期權股轉換為普通股的條件滿足後才能實現轉換,往往這種情況是資產價值的迅速擴大,盈利能力的增強,雖然擴大了股本稀釋了股份,但是實際上是提高了股票價值。對股東和管理者都是雙贏的措施。
⑤ 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取得股票期權所得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據一些地方稅務部門反映,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對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以下簡稱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轉讓本公司股票期權行權時無足額資金及時納稅問題,經研究,現就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取得股票期權所得有關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取得股票期權所得,應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6]902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二、對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取得股票期權在行權時,納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自其股票期權行權之日起,在不超過6個月的期限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其他股權激勵方式參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四、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二00九年五月四日
⑥ 注會《股份支付》教材上有道例題不怎麼看的懂!
該題中說明了「這些職員從20×2年1月1日起在該公司連續服務3年,即可以5元每股購買100股A公司股票」 所以以3年為限確認相關股份支付的總額 所以每一年佔1/3 第一年就乘以1/3 第二年就乘以2/3再減去第一年確認的金額 第三年直接用總數減去頭兩年的總額即可
200×100×(1-20%)×18×1/3
200*100就是200個管理人員的總的股份期權
1-20%是剩餘的人員手中的期權 已走的20%的人就不再形成對企業的期權
18是授予日公允價值 准則規定 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相關費用 不確認其後續公允價值變動
1/3上面已解釋
⑦ 注會--稅法--個人所得稅--股票期權問題
您可以去論壇討論,會有很多不同的考友為您解答的。
⑧ 管理層收購員工持股管理者股票期權的區別和聯系
企業高管股權激勵的14種常見方式
在當前經濟危機蔓延、公司業務受限和資金緊缺的背景下,企業集團如何激勵高層管理者、下屬企業經營者和骨幹人才?在「企業集團管理之七:經濟危機背景下如何薪酬創新」一文中,我們曾經提出了五項建議舉措,其中之一便是,可以嘗試股權激勵。本文與大家分享,常見的14種股權激勵的方式,僅作概要列舉。事實上,每一種方式都有其利弊和適用的背景條件,個別方式已經被政策喊停,各家企業可以有所了解,有選擇地使用。這14種股權激勵方式如下:
1.1 股票期權
2.2 股票增值權
3.3 限制性股票
4.4 模擬股票
5.5 賬面價值股票
6.6 業績股票
7.7 儲蓄參與股票
8.8 股票無條件贈予
9.9 影子股票
10.10 經營者持股
11.11 員工持股計劃
12.12 管理層收購
13.13 延期支付
14.14 優先股
⑨ CPA會計第十八章股份支付,市場業績條件下的股份支付例題
1.股份支付分2種條件,一是服務期限條件,二是業績條件。業績條件又分市場條件(關於股價的變動)和非市場條件~。雖然本題沒有完成股價的市場條件,但是其它非市場條件全部滿足,應該確認費用
2.11年CPA會計教材我看了下,是「股價增長10%以上的市場條件未得到滿足」但可行權已經滿足,相關服務已經發生
3.通常市場條件就是關於股價的條件,因為可行權是根據非市場條件滿足而確認的,所以市場條件不影響對可行權的股價,你可以看看書中教材關於非市場條件的那個例題,關於利潤實現的
⑩ 公司員工有股票期權,什麼意思
企業員工股票期權(以下簡稱股票期權)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規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業員工的一項權利,該權利允許被授權員工在未來時間內以某一特定價格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上述某一特定價格被稱為授予價或施權價,即根據股票期權計劃可以購買股票的價格,一般為股票期權授予日的市場價格或該價格的折扣價格,也可以是按照事先設定的計算方法約定的價格:授予日,也稱授權日,是指公司授予員工上述權利的日期:行權,也稱執行,是指員工根據股票期權計劃選擇購買股票的過程;員工行使上述權利的當日為行權日,也稱購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