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樣的股權激勵退出機制靠譜
新商業新股權,和你一起開拓新時代,這里是名庭股權內參。 今天的話題是,企業設置股權激勵,員工怎麼退出? 為什麼要有退出機制? 有退出機制員工才更有安全
『貳』 期權和股權的區別,主要在於概念、行使方式、退出機制三個方面
1、概念上的區別
股權:是指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期權:是指公司授予某些人(一般為公司高管、核心員工等)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
2、行使方式不同
股權:協議約定的是股權,則享有股東應有的各項權益。
期權:行使期權,需要先用現金購買股權,然後才能享受股權所具有的各項權益。
3、退出機制不同
股權:退出機制上就是是否贖回,是否保留的選擇。
期權:退出機制上就是是否贖回,是否行權,是否保留。比股權多了一項是否行權。
期權的一些特點:
1、股份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免費贈予,而不附帶任何條件,但期權需要附帶一些條件,如業績條件,入職時間條件等等,而且期權需要4年時間分批成熟,成熟也就是歸屬的意思,
歸屬後可以行權,也可以不行權,行權就需要有一定的價格,即使這個價格遠遠低於公司估值每股的價格,員工象徵意義上出一些費用把一定份額的股票歸屬於自己所有。
2、對員工來說,自己成為了擁有公司股份的一員,當公司發展不錯,估值很高,並購或者上市後,可以獲取到遠遠高於工資的收入,實現財富自由的夢想。
3、留住核心員工,大家齊心協力、風雨同舟把公司做好,形成一個具有自動生命力的公司,競爭力增強,更容易在商戰中獲勝。
4、 期權的發放:聘請專業律師規劃期權激勵方案,起草並與員工簽訂期權授予協議。
5、員工行權:每滿足一定的條件(這個條件有可能是入職的時間條件,也可能是業績條件及其他條件),即可歸屬一部分期權,期權也就是一定數額的有價值的股票,
員工此時就可以以比較低的價格支付給公司,獲取到這部分股票自由買賣的權利,當公司估值比較高或者上市時就可以以較高的價格出售這批股票,獲取高額收益。
6、離職員工的期權處理:沒有滿足條件的期權,也就是沒有成熟的期權在員工離職時失效,成熟後並行權的期權在期權授予協議裡面,一般會給公司兩種選擇,一種選擇是回購,一種是放棄回購。成熟的期權員工不行權的視為自動放棄期權,期權歸公司所有。
7、期權未上市前行權後的期權可以在員工之間自由買賣,一般不允許向公司 之外的人與機構出售,公司上市後可以公開發行出售。
『叄』 股權激勵,員工怎麼退出
新商業新股權,和你一起開拓新時代,這里是名庭股權內參。
今天的話題是,企業設置股權激勵,員工怎麼退出?
那麼到底該怎麼制定退出機制呢?
根據我們合一團隊(微信:名庭聊股權)的經驗,名庭可以給你一些參考方案:
已成熟的股權可以由公司回購。
如果是正常離職的話,價格可以這樣定:員工購買股權的原價+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利率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有所上浮)。如果員工是因為違紀、泄露機密、失職瀆職等原因過錯離職的,價格可以這樣規定:以員工購買股權的原價,或者「本金+期間損益」,二者按照低價收購。
沒有成熟的股權,直接原價回購。
當然了,退出機制的設計還有很多種,就像世界上沒有兩片相同的葉子,股權激勵也不可能有一個醫治百病的模板。還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真要操刀股權激勵,還是交給專業的人更靠譜。
ok。今天的內容就是這樣,我是合一股權的股權架構師房名庭。咱們下期內容再見。
『肆』 股票期權激勵制度
我們就為您提供股權激勵這個方面的案例分析,供您參考之用!
「人力資源」與「人力資本」的本質差異是看它是否持有公司股權。有股權就是資本。那麼,不同類型、不同階段的企業又如何設計自己的股權激勵方案呢?
股票期權——高科技公司
背景特點:
某公司是一家在境外注冊的從事網路通信產品研究、設計、生產、銷售及服務的高科技企業,在注冊時就預留了一定數量的股票計劃用於股票期權激勵。公司預計2006年在境外上市。目前公司處於發展時期,但面臨著現金比較緊張的問題,公司能拿出的現金獎勵很少,連續幾個月沒有發放獎金,公司面臨人才流失的危機。在這樣的背景下, 設計了一套面向公司所有員工實施的股票期權計劃。
主要內容:
1)授予對象:這次股票期權計劃首次授權的對象為2003年6月30日前入職滿一年的員工。
2)授予價格:首次授予期權的行權價格為$0.01,被激勵員工在行權時只是象徵性出資。以後每年授予的價格根據參照每股資產凈值確定。
3)授予數量: 擬定股票期權發行最大限額為1460500股,首次發行730250股。期權的授予數額根據公司相關分配方案進行,每年可授予一次。首次授予數額不高於最大限額的50%;第二年授予數額不高於最大限額的30%;第三年授予數額不高於最大限額的20%。
4)行權條件:員工獲授期權滿一年進入行權期,每年的行權許可比例是:第一年可行權授予總額的25%,以後每年最多可行權授予總額的25%。公司在上市前,暫不能變現出售股票,但員工可在公司股票擬上市而未上市期間內保留或積累期權的行權額度,待公司股票上市之後,即可以變現出售。如果公司3年之後不上市,則要求變現的股票由公司按照行權時的出資額加上以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回購。
案例分析:
1) 激勵模式:這是一家典型的高科技企業,公司的成長性較好。最適合高科技企業的股權激勵模式就是股票期權。由於該公司是境外注冊准備境外上市,沒有國內上市公司實施股票期權計劃存在的障礙,因此選擇採用股票期權計劃是很合適的。
2) 激勵對象:對高科技企業而言,人才是根本,在其它條件相似的情況下,企業如果缺乏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就無法吸引和穩定高素質的人才,也就無法取得競爭優勢,實現長期發展的目的。該公司員工90%以上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其中30%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因此該方案以全體員工為激勵對象是一個明智之舉,它將公司的長遠利益和員工的長遠利益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有助於公司凝聚和吸引優秀的人才,建立公司長期發展的核心動力。
3) 激勵作用:該方案的激勵作用來自於公司境外上市後的股價升值和行權後在不兌現的情況下持有公司股票享有的所有權利,激勵力度比較大,但由於周期較長,對於更需要現金收入的員工來說這種方式就較難起到激勵效果。
員工持股——院所下屬企業
背景特點:
某科研院所下屬企業於 2000年由研究所出資成立,是一個以冶金及重型機械行業非標設備設計成套及技術貿易為主業的科技型企業,目前在編人員80%以上為具有中高級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公司成立以來,國家沒有實質性投入,只是投入品牌和少量資金;通過管理層與員工的不懈努力,公司資產飛速增值。為了解決公司員工的創業貢獻與公司目前股權結構不相符合的問題,該公司決定進行股份制改造。該公司先請某機構設計了一份股份制改造方案。該方案依據資本存量改造的思路設計。由於該方案未能解決無形資產估價問題,被該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否決。該公司再邀請經邦重新設計股份制改造方案。經邦力求多贏,依據存量不動,增量改制的思路重新設計股份制改造方案。在新方案中,該公司的注冊資本擬由原來50萬元增加至人民幣500萬元;在增資擴股中引入員工持股計劃,即其中40%的股份將通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由高管層和員工持有,另60%的股份仍由研究所持有。該方案已獲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目前激勵效果初步顯現。
主要內容:
1) 授予對象:包括公司董事在內的所有在職員工。
2)持股形式:員工持股計劃擬在3年內完成,由公司擔保從銀行貸款給員工持股會,員工持股會用於購買本公司40%的股份後再分配給員工,其中的10%由員工直接出資購買,另外30%由日後每年公司分紅歸還本息。然後根據當年歸還本息的數額按照員工的持股比例將股份再轉給員工。
3)授予數量:員工持股會的股份分配在全員范圍內分3層次進行:第一層次為核心層(董事、總經理),占員工持股會持股總數的50%,其中最高20.44萬,最低13.26萬;第二層次為技術骨幹層,占員工持股會持股總數30%,主要為工齡較長的且具有高級職稱者,包括重要部門的部門經理,其中最高9.75萬,最低7.42萬;第三層次為員工層,占員工持股會持股總數的20%,包括工齡較短或具有中級職稱的部門經理、各部門業務員,其中最高4.48萬,最低0.63萬。
案例分析:
1)激勵模式:公司原先規模較小,且屬國有研究所下屬的科技型全資子公司,職工人數只有30人左右,且多數為中高級職稱的技術人員,因此在增資擴股中引入員工持股計劃比較適合。一方面可以解決增資擴股的部分資金來源,另一方面可以讓員工分享公司的成長價值,以未來公司的利潤轉化為員工的股份,有利於形成長期激勵機制。
2)激勵作用:公司在職員工通過擁有公司股權參與企業利潤的分享,有助於增強企業對員工的凝聚力,利於形成一種以」利益共享」為基礎的企業文化,還有一定的福利作用,體現了國有資產控股公司的特徵。
乾股+實股+期權——民營科技企業
背景特點:
這是一家由三個自然人出資成立的網路信息技術公司,是華東地區著名的Internet應用平台提供商和基礎網路應用服務商。公司發展迅速,年銷售額增長率達到500%,公司在幾年高速發展過程中,引進了大量的管理、技術優秀人才,也建立了一套工資、獎金收入分配體系。經邦咨詢認為:為了適應公司的戰略規劃和發展,構建和鞏固企業的核心團隊,需要重新界定和確認企業的產權關系,本企業實施股權激勵的目的不是單純為分配企業目前的財富,而是為了使公司創業者和核心骨幹人員共享公司的成長收益,增強公司股權結構的包容性,使企業的核心團隊更好地為企業發展出力,更具凝集力和效率。因此,經邦咨詢為其設計了一套乾股+實股+股份期權的多層次長期激勵計劃。
主要內容:
1)授予對象:高管層和管理、技術骨幹共20位。
2)持股形式:
第一部分,持股計劃:在增資擴股中由高管層和管理、技術骨幹自願現金出資持股。
第二部分,崗位乾股計劃:
A、崗位乾股設置目的 崗位乾股的設置著重考慮被激勵對象的歷史貢獻和現實業績表現,只要在本計劃所規定的崗位就有資格獲得崗位乾股。
B、崗位乾股落實辦法 崗位乾股的分配依據所激勵崗位的重要性和本人的業績表現,崗位乾股於每年年底公司業績評定之後都進行重新調整和授予,作為名義上的股份記在各經理人員名上,目的是為了獲得其分紅收益。崗位乾股的授予總額為當期資產凈值的10%。
第三部分,股份期權計劃:
A 、股份期權設置目的 股份期權設置著重於公司的未來戰略發展,實現關鍵人員的人力資本價值最大化。
B、股份期權的授予 從原股東目前資產凈值中分出10%轉讓給被激勵對象。依據每位經理人員的人力資本量化比例確定獲受的股份期權數。如本計劃開始實施時一次性授予,可假定為2004年1月1日。以一元一股將公司當期資產凈值劃分為若乾股份,授予價格即為每股一元。行權時經理人員以每股一元的價格購買當時已增值的公司股份。
案例分析:
1)激勵模式:這是一個處於高速成長期的民營企業,構建一個穩定的核心團隊和留住員工最關鍵。通過多層次的股權激勵方案設計,一方面通過自願原則實現員工主動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分享公司的成長價值;另一方面通過崗位乾股設置體現員工對公司的現實貢獻;再通過股份期權設計反映公司的戰略規劃,構建長期穩定的核心團隊,獲受股份期權的人數最少,只是少數有發展潛力的公司核心人員。這種模式是一種開放的、動態的、既民主又體現公司意願的設計。
2)激勵作用:這個方案既通過乾股設置實現了短期激勵,又通過現金購股和股份期權實現了長期激勵,體現了公司原股東的股權包容性和一種利益共享的企業文化,有較好的激勵效果。
業績股票——上市公司
背景特點:
這是一家綜合類的上市公司,其業績較為平穩,現金流量也較為充裕。正值公司對內部管理機制和行業及產品業務結構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和重組創新,企業結構發生了較大的調整。為了保持業績穩定和公司在核心人力資源方面的優勢。經邦咨詢考慮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幹員工實行業績股票計劃,既是對管理層為公司的貢獻做出補償,同時也有利於公司吸引和留住業務骨幹,有利於公司管理制度的整體設計及與其它管理制度之間的協調和融合,降低制度安排和運行的成本。
計劃內容:
1)授予對象: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幹員工。
2)授予條件:根據年度業績考核結果實施獎罰。考核合格,公司將提取年度凈利潤的2%作為對公司高管的激勵基金,購買本公司的流通股票並鎖定;達不到考核標準的要給予相應的處罰,並要求受罰人員以現金在6個月之內清償處罰資金。
案例分析:
1)激勵模式:這是一家綜合類的上市公司,其業績較為平穩,現金流量也較為充裕,因此比較適合實行業績股票計劃。
2)激勵對象:該方案的激勵對象包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幹員工,既是對管理層歷史貢獻的補償,又能激勵管理層為公司的長期發展及股東利益最大化而努力,有利於公司吸引和留住業務骨幹,保持公司在核心人力資源方面的優勢。另外,這樣的激勵范圍因為涉及人數不多,使公司的激勵成本能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激勵范圍比較合適。
3)激勵作用:該公司激勵方案確定的激勵力度為不大於當年凈利潤的2%,雖然公司的凈利潤基數較大,但分攤到每一個被激勵對象後與實施業績股票激勵制度的上市公司總體比較是偏低的。如:公司某年度的凈利潤為1.334億元,按規定可提取266.8萬元的激勵基金,激勵對象如果按15人計算,平均每人所獲長期激勵僅為17.8萬元。在該公司的主營業務以傳統產品為主的時候,由於傳統行業的企業對人才的競爭不像高科技企業那麼激烈,因此,激勵力度偏小對股權激勵效果的影響不會太明顯。但近年來,該公司已逐步向基礎設施公用事業轉移,並在原有產業中重點投資發展一些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場潛力較大的高科技產品,實現產品的結構調整和高科技創新,而高科技企業對人才的爭奪將會比傳統企業激烈得多,此時的激勵力度應隨之調整。
另外,在該方案中,所有的激勵基金都被要求轉化為流通股,這可以強化長期激勵效果,但同時短期激勵就無法強化了。因此可以考慮將激勵基金部分轉化為股票,而部分作為現金獎勵留給個人,這樣就可以比較方便地調節短期激勵和長期激勵的力度,使綜合的激勵力度最大化。
希望上述回答您能滿意!
『伍』 一個靠譜的股權激勵退出機制如何設計
第一是公司原因導致激勵方案變動;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公司合並分立;公司不願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於公司原因重大調整等。
第二是員工原因導致的變動。員工原因導致的變動分主客觀原因,主觀原因有:違規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主動提出離職(含勞動合同到期,公司願意續簽,激勵對象不願續簽的情形)等。客觀原因有:激勵對象因病、傷殘、死亡等不能繼續為公司工作的。
根據上述不同的原因,有不同的退出回購機制。如根據激勵對象實際出資額;實際出資額加固定年息;回購時對應公司上一年末經審計的凈資產;回購時公司上一輪估值等進行回購。
同時結合時間線,從簽訂 股權激勵協議及繳款時開始,經過一定期限的服務期,再到服務期屆滿,有些公司有上市規劃還要區分是否成功上市的情形等。最後結合股權激勵模式是限制性股份還是期權或是其他模式,並根據公司的規劃,是否分紅等情形綜合考慮制定個性化、制度化的退出機制。
通常情況下,服務期內激勵對象因主觀原因無法繼續履行服務的,將會認定激勵對象未能履行義務,沒有達到股權激勵的目的,一般以激勵對象實際出資額進行回購即退回本金。考慮的更深遠一些,若公司出現虧損,激勵對象又觸犯公司紅線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大股東還按照實際出資額回購則對公司及大股東不利,筆者建議以實際出資價格或對應的公司審計凈資產的較低者進行回購,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並在回購價款中予以扣除。
服務期內 激勵對象因客觀原因無法繼續履行服務的,通常以實際出資價格或給予部分的利息補償。
服務期屆滿後,激勵對象的服務義務已履行完畢,此時退出回購機制應相應寬松,實際出資額加固定年息作為最低保障相對合理,屆時還應當結合公司未來規劃,若實現上市目標後,是否增加服務期等仍需要考慮完善。
有些老闆可能會想,若幾個激勵對象同時要求回購,會對自己產生較大資金壓力。筆者建議,若激勵對象行權時為分期出資,故大股東回購也可以分期回購,通常會約定大股東可選擇一次性回購或分幾年回購,給予大股東充分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