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看漲期權買方最大的損失是什麼應該怎樣理解
看漲期權買方最大損失就是期權購入的成本或期權費,由於看漲期權是賦予期權的買方一個在約定的時間內以約定的價格行使買入標的物的權利,並不是義務,故此期權買方最大損失是購入期權的成本或期權費。
❷ 指數期權的股票指數期權
股票指數期權是在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基礎上產生的。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或該時間之前,以某種價格水平,即股指水平買進或賣出某種股票指數合約的選擇權。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權合約於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出現。該期權的標的物是標准·普爾100種股票指數。隨後,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迅速引進了指數期權交易。指數期權以普通股股價指數作為標的,其價值決定於作為標的的股價指數的價值及其變化。股指期權必須用現金交割。清算的現金額度等於指數現值與敲定價格之差與該期權的乘數之積。
股票指數期權賦予持有人在特定日(歐式)或在特定日或之前(美式),以指定價格買入或賣出特定股票指數的權利,但這並非一項責任。股票指數期權買家需為此項權利繳付期權金,股票指數期權賣家則可收取期權金,但有責任在期權買家行使權利時,履行買入或者賣出特定股票指數的義務。
最早的股指期權交易是1983年3月11日由CBOE推出的,那就是S&P100指數期權交易,緊接著美洲股票交易所(AMEX)也推出了主要市場指數(MMI)期權,2008年CBOE和AMEX分別將二元期權列為正式的交易品種,其中就包括股指二元期權交易。盡管股指期權交易是在股指期貨交易之後產生的,但經過多年的發展,目前世界上股指期權的交易量已超過了股指期貨的交易量,成為股市衍生產品市場中的又一顆明星,而較晚出現的股指二元期權,因交易便捷簡單同時風險可以預先控制等特點而發展得更為蓬勃,目前在全球最大的二元期權交易平台Meetrader,股指二元期權已經成為第二大交易量的品種,僅次於外匯二元期權。
❸ 期貨、期權、股票指數
股指期貨就是以某種股票指數為標的的期貨合約,例如目前國內唯一推出的滬深300指數期貨;而股指期權是指以某種指數期貨合約為標的的期權,期權其實也可以理解成是期貨的一種分支,只不過期權交易的只是一種權利。例如:滬深300指數期權(目前國內還沒推出任何期權)的全稱應該叫:滬深300指數期貨期權;期權更復雜一點,期權交易分四種:買進看漲期權、買進看跌期權、賣出看漲期權、賣出看跌期權,其中,買方有選擇是否行權的權利,而賣方沒有權利,只能被動的接受,所以,期權的買方可以收益無限大,但是損失最多就是權利金;而賣方則是損失無限大,而收益卻最多是權利金,所有,通常情況下,期權的賣方通常手中都有相應的期貨合約,賣出期權只是為了保值。
❹ 股票指數期權的套期保值功能
1.利用看跌股票指數期權進行套期保值。例如,某證券公司與一家上市公司簽訂協議,3個月內按每股8美元的價格包銷100萬股該公司股票,簽約後該證券公司便買入50份3月期的某看跌股票指數期權合約,每份期權合約價格為80美元, 合約執行價格為指數點1000,若每一點代表100美元,則50份合約的總價值為1000×100 ×50=500萬美元。3個月後,股票指數下跌到950點,該證券公司執行期權合約,獲利(1000-950)×100×50-50×80=24.6萬美元。但是,受到股指下跌影響,股票以每股7.50美元發行,則該證券公司損失50萬美元。由於採取了購買看跌期權的套期保值措施,該公司少損失24.6萬美元,最終損失為50萬-24.6萬=25.4萬美元。若在3個月後,股票指數上漲到1050點,則放棄執行期權,但此時因指數上漲而導致公司股票發行價上升到8.2美元/股,則在股票上贏利20萬美元, 除掉購買期權的費用50×80=4000美元,最終凈贏利為19.6萬美元。
2.利用看漲股票指數期權進行套期保值。例如,某投資者由於某種原因需要賣出10萬股A公司股票,假定股票賣出價格為10美元/股。但該投資者預計日後股票市場會上漲,於是便買入50份S&P100股票指數的看漲期權,每份合約的購買費用為40美元,到期日為6月1日,執行價格為500點。若在期權的到期日, 指數現貨價格為540點,A公司股票上漲到12美元/股。則該投資者在股票上的相對損失為(12-10)×100000=20萬美元,但投資者執行期權合約, 他在指數期權交易上贏利(540-500)×100×50-50×40=19.8萬美元,最終凈損失為2000 美元;反之,若在到期日,股票指數下跌到480點,則該投資者放棄執行期權,損失期權購買成本50×40=2000美元;而A公司股票跌到9美元/股,則在股票上相對贏利( 10-9)×100000=10萬美元,最終該投資者凈贏利為98000美元。
在以上看漲期權的套期保值例子中,假如該投資者採取股票指數期貨的辦法來進行套期保值。例如,他以執行價格500點買入50份3月期的S&P100股票指數期貨,在6月1日的到期日,指數現貨價格為540點,A公司股票上漲到12美元/股,則該投資者的最終凈損失為0。但是,若在到期日,股票指數反而下跌到480點,A 公司股票價格跌到9美元/股,則投資者在股票上相對贏利(10-9)調100000=10萬美元,而在指數期貨上虧損為(500-480)xl00x50= 10萬美元,最終凈贏利為0。
因此,利用股票指數期權可以對有關的資產進行套期保值,鎖住價格變動的風險,同時也可以獲取價格有利變動中的收益。而利用股票指數期貨來對同樣的資產進行套期保值,也可以鎖住價格變動方面的風險,但該過程中投資者放棄了價格變動中獲利的機會,即用價格有利變動的收益來換取對價格不利變動損失的風險防範。這就是二者在套期保值、防範風險方面的本質區別。但作為兩種工具,股票指數期權和股票指數期貨是不能替代的。
總而言之,利用股票指數期權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將會出現四種不同的情況,即買入看漲指數期權、賣出看漲指數期權、買入看跌指數期權及賣出看跌指數期權。如果以X表示股票指數期權的執行價格,以表示到期日的股票指數價格, 購買期權費用為C,則歐式期權的四種收益情況可表示為:
(1)買入看漲期權:Max(St-x-C,-C);
(2)買入看跌期權:Max(X-St-C,-C):
(3)賣出看漲期權:
-Max(St-X-C,-C)=Min(X-St+C,C);
(4)賣出看跌期權:
-Max(X-St-C,-C)=Min(St-X+C,C)。
不難知道,股票指數期權的購買者(多頭)的最大損失可以控制在一個有限的數額上,即為購買期權的費用,而收益可能是較大的;而股票指數期權的出售者(空頭)的贏利是有限的,即為出售期權的價格,而損失可能是較大的。通常某個投資者可以是一筆股票指數期權的多頭,同時也可能是另外一筆股票指數期權的空頭,其最終的收益狀況取決於他所持有的全部期權合約的組合投資收益。
❺ 為什麼保護性看跌期權的的盈虧點為So+p還有最大損失又是怎麼推出來的謝謝
一、買入看跌期權損益平衡點 如果投資者買入一張9月份到期的執行價格為27元、以萬科股票作為標的、看跌的股票期權,繳納權利金400元。 買入看跌期權損益平衡點的計算公式為: 損益平衡點=看跌期權的執行價格-繳付的 權利金/100 根據公式,該投資者的損益平衡點為: 23元=27元-400元/100
二、示例分析 根據看跌期權的實值條件:X>S0。當萬科股票價格(S0)在到期日高於27元(X),不行使該期權。投資者的最大損失是繳付的權利金400元。當萬科股票價格在到期日位於27元之下23元之上,由於是實值期權,投資者行權,產生部分虧損。比如: 在到期日,萬科股票價格為26元,由於為實值期權,投資者行使合約,投資者的收益為(27元-26元)×100-400元=-300元。 當萬科股票價格在到期日位於23元之下,投資者行使期權後,獲得利潤,且萬科股票價格越低,獲得的利潤越大,有獲得無限利潤的機會。三、損益圖 上述情況如圖所示。
由以上分析可得,此種策略的潛在利潤是無限的,潛在虧損有限。
❻ 股票看跌期權賣方遭致的最大損失是什麼
最大損失是當股價跌倒0時,這時看跌的賣方需要以執行價格買入市價為0的股票。但這之前賣方已經收到了買方支付的看跌期權價格。因此,損失為(執行價格-0-看跌期權的價格)。或者可以這么想。看跌期權的賣方損失為: max( 0, 執行價格-股價)-看跌期權價格。這個式子里期權價格和執行價格都是已知數,只有當股價等於0時,這個式子才能取到最大值。
看跌期權又稱賣權選擇權、賣方期權、賣權、延賣期權或敲出。看跌期權是指期權的購買者擁有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賣出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但不負擔必須賣出的義務。認沽權證就是看跌期權,具體地說,就是在行權的日子,持有認沽權證的投資者可以按照約定的價格賣出相應的股票給上市公司。
❼ 股票指數期權交易的簡述
股票指數期權是在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基礎上產生的。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或該時間之前,以某種價格水平,即股指水平買進或賣出某種股票指數合約的選擇權。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權合約於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出現。該期權的標的物是標准·普爾100種股票指數。隨後,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迅速引進了指數期權交易。
股票指數期權賦予持有人在特定日(歐式)或在特定日或之前(美式),以指定價格買入或賣出特定股票指數的權利,但這並非一項責任。股票指數期權買家需為此項權利繳付期權金,股票指數期權賣家則可收取期權金,但有責任在期權買家行使權利時,履行買入或者賣出特定股票指數的義務。
❽ 做空股票認購期權收益和損失是有限還是無限
理論上是有限的,實際上來看,絕對能虧光你的艙底資金,能否稱之為無限?
回答來自:國內最大的開放性投資社區——豐登街APP
❾ 股票指數期權的設計參數
1、股票指數
股票指數是股票指數期權的標的物或基礎資產,是開展股票指數期權的重要基礎。在國外,許多股票指數期權與股票指數期貨的標的物相同,如S &P500指數期權和S&P500指數期貨均以標准普爾500種股票價格指數為標的物,紐約證券交易所的綜合指數期貨和相應推出的綜合指數期權等等。若能夠先在國內推出股票指數期貨之後,再推出相應的指數期權,則是完全可行的。另外,參照國外一些交易所的做法,中國還可以設計以國外股票指數為標的物的股票指數期權,這樣就可盡量避免對目前國內股票指數可能帶來的一些影響。
2、乘數
乘數即為每1點股票指數所代表的金額,則一份股票指數期權合約的價值=指數點×乘數。我們在設計股票指數期權的乘數時,必須綜合考慮證券市場投資者的結構,行為方式及對有關風險的監管控制等多種因素。
3、品種
設計股票指數期權的品種主要考慮兩個問題,即對歐式與美式期權的選擇以及期限的類型。從實踐經驗來看,美式期權能夠帶給投資者更大的方便,因為它可以在到期日之前隨時執行合約,因此,其價值也比歐式期權大。在國外,股票指數期權的合約月份一般為3月、6月、9月及12月。
4、最小波動點
最小波動點是股票指數期權的最小價格變化,各個國家對不同期權品種有不同的規定。例如,美國對期權價格大於3美元的股票指數期權, 其最小波動點為1/8個指數點;而對於期權價格小於3美元的股票指數期權, 其最小波動點為1/16個指數點。
5、保證金
交納股票指數期權的保證金是期權出售者單方面的事情(這與期貨保證金不一樣)。股票指數期權的購買者,在支付全部的期權價格後,對其就不再有保證金的要求,因為其最大損失僅為已交付的期權購買價格。而股票指數期權的賣方則承擔基礎資產(指數)價格變動的全部風險,通常要求他將收到的期權出售價格作為保證金。另外,一旦價格變動不利於期權的賣方,交易所還要求賣方額外交付保證金。
❿ 在股指期權市場上,如果預期股市會在交易完成後迅速上漲,以下哪種交易風險最大() A.賣出看漲期權
如果公司的股息政策不能為投資者創造大量現金流,他將該金額再投資於公司的股票,或者賣掉他所擁有的一部分股票以產生他所需的現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