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資委可以自己發行股票嗎
這個當然不可以,國資委沒有這個權利啊,再說了它又不是企業和公司,所以它沒有權利。
『貳』 國資委控股的股票,對股票本身和散戶來說有什麼意義沒有謝謝!
國資委控股的股票,至少沒有像在股市裡的大戶、小戶一樣炒作。有穩定的一段時期。但不見得就是好的行業股票。股市是投機者的墳墓,也不是投資者的天堂。錢少千萬不要玩股票。
『叄』 國資委持股較高對股票股價一般有什麼影響
一般來說,國資委持股對於上市公司的股價還是有一定的支撐作用,畢竟國資委減持股票需要預先審批通報,而且現在國企改革是熱點。
『肆』 股票期權&限制性股份單位&股票的區別
首先 股票期權是另外一種 基於上市公司的 金融產品 跟股票沒有必然聯系
其次 限制性股份單位 是指不流通的 或者限制流通的股份 跟股票的總股本和流通股是一個道理
最後 三者 都是金融產品 但是沒有直接 和必然的聯系
如果還有疑問 可以追問我
希望 對您有所幫助
『伍』 中煜國資是正規股票期權嗎
類似於期權的產品而已,正規期權要求投資者的門檻很高,小心騙局。
機構和平台做類似的產品,需要有與他們合作的券商,並能夠提供與券商合作的合同;業務人員不刻意隱瞞自己真實身份,公司的地址真實可查,經營資質沒有問題,能夠查詢到完整的官網。具備以上信息能夠初步確認平台的真實性,僅供參考,詳情請咨詢
『陸』 受限股票單位與股票期權的區別有哪些
你好,通貨網給予如下解答:
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的八大差異:
1、權利義務的對稱性不同。股票期權是典型的權利義務不對稱激勵方式,這是由期權這種金融工具的本質屬性決定的。期權持有人只有行權獲益的權利,而無必須行權的義務。限制性股票的權利義務則是對稱的。激勵對象在滿足授予條件的情形下獲得股票之後,股票價格上漲,限制性股票的價值增加;反之股票價格下跌,限制性股票的價值下跌。股票價格的漲跌會增加或減少激勵對象的利益。
2、激勵與懲罰的對稱性不同。由於權利和義務對稱性的不同,激勵與懲罰的對稱性也不同。股票期權並不具有懲罰性,股價下跌或者期權計劃預設的業績指標未能實現,受益人只是放棄行權,並不會產生現實的資金損失。而限制性股票則存在一定的懲罰性。在激勵對象用自有資金或者公司用激勵基金購買股票後,股票價格下跌將產生受益人的直接資金損失。限制性股票通過設定解鎖條件和未能解鎖後的處置規定,對激勵對象進行直接的經濟懲罰。
3、行權價和授予價格的區別。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是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時所確定的、激勵對象購買上市公司股份的價格。行權價格具有明確規定,不應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筆者認為,從授予價格的經濟學含義考慮,授予價格應為激勵對象的真實購買價格。由於激勵對象的真實購買價格並不同於計劃草案公布時的股票市場價格,一般與市場價格存在折價,而且各公司不同方案的真實購買成本差異很大,所以中國證監會有關文件沒有對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進行具體規定。
4、價值評估的區別。股票期權的估值一般按照金融工程學中的期權定價模型(如B-S模型或者二叉樹定價模型)進行測算,依賴於股票市價、行權價、股票收益率的波動率、期權有效期限、無風險利率、股票分紅率等參數決定。而管理層的激勵股票期權與作為普通金融工具的期權存在各種現實差異(如激勵股票期權無流通市場、存在等待期等),無論採用B-S還是二叉樹定價模型計算的期權價值,都不能符合激勵期權的真實價值。而限制性股票的價值估值則十分簡單,限制性股票的價值即為授予日的股票市場價值扣除授予價格,並無針對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的諸多差異及其對企業的影響,筆者認為限制性股票優於股票期權,特別是在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更應該選擇限制性股票未來的等待價值。兩者的差異可理解為限制性股票只有內在價值,而股票期權擁有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
5、會計核算的區別。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的規定,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都屬於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以授予職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在授予日,對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確定公允價值(即上述評估價值)。對於股票期權,在等待期內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對可行權的期權數量進行估計,按照授予日確定的公允價值,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和資本公積。對於限制性股票,一般並無等待期,授予後即讓激勵對象持有股票。如果採用激勵基金購買股票方式,則將激勵基金計入下一期的成本費用和扣減銀行存款。如果採用定向發行,則增加公司股本和銀行存款,對於企業來說,並無成本費用。
6、對企業財務影響的區別。股票期權主要體現在計劃等待期內逐年對公司的人工成本費用增加,同時增加資本公積。因此,期權成本會減少企業利潤,但不影響企業的現金流。由於期權估值較高(包括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規模較大(可達公司股本的10%),因此對公司利潤的負面影響可能比較大(比如伊利股份和海南海葯的2007年報中因期權成本過大導致凈利潤變為虧損,成為轟動一時的事件)。
限制性股票對公司財務的影響,主要是提取激勵基金方式下產生的現金流出和成本費用增加,其他兩種方式下並無直接的不利影響。
7、激勵力度的區別。就股權激勵的股本規模而言,二者並無區別,總股本的10%均為上限,而且二者是一種此消彼長的關系,國資委另外增加一項規定,要求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首次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時授予的股權數量原則上應控制在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1%以內。
股票期權計劃總份額一般事先均確定,而限制性股票數量可能是事先確定的(如採取定向發行方式),也可能是不確定的(如寶鋼、萬科等採取激勵基金購買方式),最終限制性股票的數量實質上取決於年度公司利潤的完成,因為提取激勵基金均來自於年度利潤的增量,能夠買到的股票數量則依賴於當時的股價。
就同樣數量的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而言,期權的激勵力度弱於限制性股票。
8、 稅收制度。根據相關規定,授予員工股票期權時,不需要征稅。員工行權購買股票時,其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行權價)低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的差額,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員工在出售股票時,對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柒』 國資委《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工作指引》制定發布了嗎
經咨詢國資委,《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工作指引》已經出台。
『捌』 國家隊持股與國資委控股有什麼不一樣
那當然不一樣 國家隊主要是匯金 國資委的話有很多啊
『玖』 主題:股票期權和RSU(限制性股份單位)是不是一回事
不是。
股票期權指買方在交付了期權費後即取得在合約規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協議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股票的權利。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眾多方法之一,屬於長期激勵的范疇。
股票期權是上市公司給予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在一定期限內以一種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普通股的權利。
限制性股票(restricted stock)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的八大差異:
1、權利義務的對稱性不同。股票期權是典型的權利義務不對稱激勵方式,這是由期權這種金融工具的本質屬性決定的。期權持有人只有行權獲益的權利,而無必須行權的義務。限制性股票的權利義務則是對稱的。激勵對象在滿足授予條件的情形下獲得股票之後,股票價格上漲,限制性股票的價值增加;反之股票價格下跌,限制性股票的價值下跌。股票價格的漲跌會增加或減少激勵對象的利益。
2、激勵與懲罰的對稱性不同。由於權利和義務對稱性的不同,激勵與懲罰的對稱性也不同。股票期權並不具有懲罰性,股價下跌或者期權計劃預設的業績指標未能實現,受益人只是放棄行權,並不會產生現實的資金損失。而限制性股票則存在一定的懲罰性。在激勵對象用自有資金或者公司用激勵基金購買股票後,股票價格下跌將產生受益人的直接資金損失。限制性股票通過設定解鎖條件和未能解鎖後的處置規定,對激勵對象進行直接的經濟懲罰。
3、行權價和授予價格的區別。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是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時所確定的、激勵對象購買上市公司股份的價格。行權價格具有明確規定,不應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筆者認為,從授予價格的經濟學含義考慮,授予價格應為激勵對象的真實購買價格。由於激勵對象的真實購買價格並不同於計劃草案公布時的股票市場價格,一般與市場價格存在折價,而且各公司不同方案的真實購買成本差異很大,所以中國證監會有關文件沒有對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進行具體規定。
4、價值評估的區別。股票期權的估值一般按照金融工程學中的期權定價模型(如B-S模型或者二叉樹定價模型)進行測算,依賴於股票市價、行權價、股票收益率的波動率、期權有效期限、無風險利率、股票分紅率等參數決定。而管理層的激勵股票期權與作為普通金融工具的期權存在各種現實差異(如激勵股票期權無流通市場、存在等待期等),無論採用B-S還是二叉樹定價模型計算的期權價值,都不能符合激勵期權的真實價值。而限制性股票的價值估值則十分簡單,限制性股票的價值即為授予日的股票市場價值扣除授予價格,並無針對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的諸多差異及其對企業的影響,筆者認為限制性股票優於股票期權,特別是在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更應該選擇限制性股票未來的等待價值。兩者的差異可理解為限制性股票只有內在價值,而股票期權擁有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
5、會計核算的區別。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的規定,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都屬於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以授予職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在授予日,對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確定公允價值(即上述評估價值)。對於股票期權,在等待期內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對可行權的期權數量進行估計,按照授予日確定的公允價值,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和資本公積。對於限制性股票,一般並無等待期,授予後即讓激勵對象持有股票。如果採用激勵基金購買股票方式,則將激勵基金計入下一期的成本費用和扣減銀行存款。如果採用定向發行,則增加公司股本和銀行存款,對於企業來說,並無成本費用。
6、對企業財務影響的區別。股票期權主要體現在計劃等待期內逐年對公司的人工成本費用增加,同時增加資本公積。因此,期權成本會減少企業利潤,但不影響企業的現金流。由於期權估值較高(包括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規模較大(可達公司股本的10%),因此對公司利潤的負面影響可能比較大(比如伊利股份和海南海葯的2007年報中因期權成本過大導致凈利潤變為虧損,成為轟動一時的事件)。
限制性股票對公司財務的影響,主要是提取激勵基金方式下產生的現金流出和成本費用增加,其他兩種方式下並無直接的不利影響。
7、激勵力度的區別。就股權激勵的股本規模而言,二者並無區別,總股本的10%均為上限,而且二者是一種此消彼長的關系,國資委另外增加一項規定,要求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首次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時授予的股權數量原則上應控制在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1%以內。
股票期權計劃總份額一般事先均確定,而限制性股票數量可能是事先確定的(如採取定向發行方式),也可能是不確定的(如寶鋼、萬科等採取激勵基金購買方式),最終限制性股票的數量實質上取決於年度公司利潤的完成,因為提取激勵基金均來自於年度利潤的增量,能夠買到的股票數量則依賴於當時的股價。
就同樣數量的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而言,期權的激勵力度弱於限制性股票。
8、 稅收制度。根據相關規定,授予員工股票期權時,不需要征稅。員工行權購買股票時,其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行權價)低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的差額,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員工在出售股票時,對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