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激勵對象授予220.60萬份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為105.14元什麼意思
應該是某上市公司給激勵對象(一般是公司高層員工)220.60萬份股票期權(不是現貨,是有一定期限的股票),期限到時可以以行權價格105.14元/每股的價格買到公司220.60萬份的股票(不管當時的股票價格是多少),當然,如果到時股票的價格低於105.14元,激勵對象也可以不買這些股票。
說白了股票期權就是一種權利,期限到時員工可買,也可以不買,員工可以自己決定。
2. 上市公司授予個人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款如何計算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規定:「二、(二)上市公司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款的計算,繼續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激勵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61號)等相關規定執行。股權獎勵應納稅款的計算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3. 股權激勵的期權授予價高於當前股價,這種情況下適宜行權嗎
股權激勵的期權價格低於目前的股票價格,不要行權。因為股票的這個股權激勵期權是為了讓你在股價漲得比較高的情況下,以較低的價格購入,前提就是股價漲的比你這個期權行權價格低,你這樣的購買才有意義。
在行使這個權利的時候,一般都是公司以原始股的價格給你的,這個期權價格,就是公司的這個期權行使價格是5塊錢。但是公司股票發行的時候,首發價格就已經到了18塊錢你仍然可以選擇以5塊錢的價格買入,經過一段時間的封閉期之後,你這個股票仍然可以在市場上正常流通和交易,按照18塊錢去交易,5塊錢直接變成18塊錢,你想一想是不是身價翻倍?
4. 取得國外股票期權如何納稅
在股票期權制中,個人取得的是將來購買股份的權利,這個權利賦予被授予人將來既可以選擇放棄購買,也可以在未來購買股票的權利,當然決定個人行權與否的關鍵是行權時股票的市價是否高於當初的行權價,因此個人在行權前是沒有收益,也不用征稅。
根據財稅[2005]35號文件的規定,員工在接受實施股票期權計劃企業授予的股票期權時,除另有規定外,一般不作為應稅所得,也就是說在接受股票期權時不產生納稅義務,也不用納稅。但如果員工在行權日前轉讓其股票期權的,則此時產生收入,其股票期權轉讓凈收入為就納稅所得額,按照個人工次薪金所得征稅,征稅時間其股票期權轉讓之月。如果員工到期選擇行權,則行權時股票的市價肯定是要高於起初的行權價,即以行權價買入該公司股票,此時由於市場價高於行權價,有收益產生,對於此部分收益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征稅時間為其股票期權的行權日所屬之月。對於行權後員工轉讓其行權所獲得的股票,即在二級市場轉讓股票,此時有收益,但對於此部分境內收益暫時免徵所得稅。如果行權後繼續持有,持有期間所獲得的股利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時間為公司派發股利之月。
對於非上市公司,由於非上市公司股票沒有可參考的市場價格,因此其股票期權行權時股票的市場價格則很難確定,為此國家稅務總局針對阿里巴巴雇員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權所得個人所得稅專門作出了一個批復,即國稅函〔2007〕1030號。根據此規定,公司在給予員工股票期權時如果存在實際或約定的交易價格,則行權時股票的市場價格按當時約定的交易價格確定,約定的交易價格與行權價的差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如果市場上存在與該非上市公司股票具有可比性的相同或類似股票的實際交易價格,則行權時股票的市場價格可參照該股票價格確定來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如果上述兩種情況都不存在,則行權時股票的市場價格可以暫按其境外非上市母公司上一年度經中介機構審計的會計報告中每股凈資產的價格來確定,依此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股票期權收入應納稅款的計算及舉例
按照財稅〔2005〕35號規定,個人因參加股票期權計劃而從我國境內取得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對於該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可區別於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資薪金所得,也就是說股票期權的所得單獨計算並徵收個人所得稅,而並不是與當月工資薪金合並計算,單獨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當月應納稅款:
應納稅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應納稅所得額/規定月份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規定月份數,其中規定月份數為員工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境內工作期間月份數,長於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下面以一例子來具體說明:
境內A企業為一家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公司,於2005年1月1日授予某高管人員張某10萬股股票期權,行使期限為5年,約定價格為當年1元/股。如果到了2010年1月10日,公司上市的股票價格上漲到5.8元/股,張某行權,即按1元/股購進10萬股該公司股票,不考慮其他稅費。另張某還獲得當月工資收入約6000元,月度業績獎3000元。則張某在2010年1月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該分為兩部分計算:
首先按照稅法計算張某該月工資薪金應交的個人所得稅:工資所得應納稅額=(6000+3000-1600)×20%-375=1105元。然後按照財稅[2005]35號文件的規定,單獨計算股票期權行權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額=〔100,000×(5.8-1)÷12×25%-1375〕×12= 103500元。按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適用45%稅率,速算扣除數為15,375,則張某在2010年1月份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105+103500=104605元。
如果張某將行權後所買進的股票於2010年3月以每股8元的價格價格出售50000股,則此時獲得的價差收入為資本利得收入,而對於個人行權後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取得的收入,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征免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我國現行稅法和政策的規定是暫時免徵個人所得稅。但對於個人轉讓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應按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依法繳納稅款。由於該公司為境外上市的企業,因此張某3月份轉讓轉讓股票應納稅額=50000×(8-5.8)×20%=22000元。如果該企業在境內上市,則對於張某轉讓股票的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如果張某繼續持有其手中剩餘股票,2011年6月其手中剩餘50000股每股分得現金股利0.2元。對於員工因擁有股權參與稅後利潤分配而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並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於個人獲得境內上市公司的股息、紅利所得減半徵收。此時張某2011年6月股息所得應納稅額=50000×0.2×20%=2000元。如果A企業為境內上市的企業,則張某獲得的現金股利的應納稅額為1000元.
5. 關於股票期權授予登記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基本算是中性的消息,完全按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規程進行的,不存在利好或利空的因素。
6. 上市公司授予個人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時間有何要求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規定:「二、對上市公司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適當延長納稅期限
(一)上市公司授予個人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個人可自股票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權獎勵之日起,在不超過12個月的期限內繳納個人所得稅。《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40號)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廢止。
......
六、本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7.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期權授予價格高於當前股價,離職該如何操作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股權授予價格高於當前股價,離職的時候可以有三種操作方式:
1.不行權放棄認購。
2.把期權轉讓給其他人。
3.按照當時約定由原來公司回購。
隨著越來越多的公司競爭激烈,很多公司為了留住人才都實施了股權獎勵計劃,這樣公司的員工就會努力工作,期望在股權方面獲得資產收益。但是離職的時候,很多公司為了自己的利益,會限制員工使用這項權利。因此離職之後對原公司的股權獎勵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三、按照約定和原公司達成協議,由原公司回購期權。公司員工離職之後,員工之前在公司獲得的股權獎勵期權授予價格高於當前股價,員工可以和原公司協商,讓原公司回購手裡面的期權。這樣員工可以得到之前的承諾的利益,公司也兌現了當時的承諾。
員工離職之後,手裡面的期權只要沒有限制條件,可以自行決定行權與否。大家對此有什麼其他看法,歡迎留言討論。
8. 股票期權激勵的會計處理
會計原則委員會第25號意見書(APB25)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根據APB25的規定,股票期權計劃分為兩種類型:補償性的和非補償性的。如果歸入非補償性的,該計劃必須符合以下四個條件:1、達到一定僱傭條件的全職雇員基本上全部有權參與計劃。2、股份必須平等,或根據工資比例授予。3、必須有限定行使的時間。4、不能給予超於市場價格基礎上所能給予的合理折扣。如在一般的"配股"中給予的折扣。只要不符合條件之一的,該股票期權計劃就視為補償性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一定要確認補償成本,因為補償成本可以等於零。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然而,基於對補償成本確認的強烈反對情緒,APB25延續了ARB143的做法,基本上取消了對所謂的固定股票期權補償成本的確認。因為將"補償成本"定義為授予日股票的市場價格與行權價格之間的正差額,並通常於授予日計算。這樣,如果股票期權的行權價等於或大於授予日的市場價格,不論今後任何時間股票的價值如何變動均無需確認補償成本。由於行使價格多數定為等於或高於授予日的市場價格,大多數的固定認股權計劃因此無需確認補償成本。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根據APB25,計算日期是指某一雇員得知可得到的認股權數量及認股權行使價格的最早日期。對於多數固定認股權計劃,上述兩個數據均在授予日得知。還需注意的是,即使受益人必須滿足其他條件,如該受益人必須在授予日後繼續服務該公司一段時間才可行使認股權,計算口仍然為授予日。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如果認股權計劃是補償性的,補償成本是以計算日市場價格與認股權行使價格之間的差額計算。除非在極少數情況下,股票是專門收購來滿足認股權計劃,並在收購後很快交付給認股權持有人,發行機構的股票機會成本不作參照。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此外,即使在計算日(一般為授予日)沒有發生補償成本,某些期後事件也可能引致需要確認補償成本。其中最重要的是: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1、認股權續期或延期,產生新的計算日,如果該日市場價格或公平價格超過了認股權行使價格,則需要確認補償成本。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2、為了清算以前作出的股票獎勵或認股權而向雇員支付現金,該項付款額需視為補償成本。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如果某認股權計劃包括向雇員支付補償,該補償應在與補償對應的服務期間予以確認。如果認股權的授予是無條件的(如認股權沒有待權期,所以在授予日便可以立即行使認股權),即其目的是酬勞雇員以前提供的服務,則補償成本應在授予日一次入賬。如果股票認股權是在部分或全部勞務提供之前授予,補償成本應在勞務發生的期間按配比原則確認。如果認股權計劃的待權期是一次生效的,補償成本基本上以直線法計提。而如果計劃的待權或是分期生效的,確認的方法便更為復雜。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下面,通過一個簡化的例題說明APB25關於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方法。在此,假設股票期權計劃的計算日和授予日相同且一次性生效。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例;假設ABC公司於2000年1月1日實施一項股票期權計劃,此時ABC公司的股票市價為20元/股,准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受益人)以每股15元的價格購買10000股。受益人可在授予日後5-10年內行使。公司不認為受益人會放棄此權利。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1、股票期權授予日的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股東權益--遞延補償支出5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東權益--股票期權5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2、隨著受益人提供勞務賺取股票期權,1-5年的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補償支出1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東權益--遞延補償支出1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3、受益人支付現金,行使股票期權,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現金15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股東權益--股票期權5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本1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19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二)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第123號准則(SFAS123)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1993年6月,FASB公布了人們期待已久的有關股票期權和其它以股票為基礎的補償安排的會計處理方案。這一方案如果採納,將取代APB25,對所有的固定或變動股票獎酬計劃,以授予日的股票價格為基準,用公允價值計算補償成本。這一方案的優點之一是它第一次運用同樣的方法處理固定和變動計劃,從而結束了現有準則(APB25和FASB解釋28)最令人煩惱的的一面。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但是,如前所述,FASB提出的方案遭到廣泛抵制,結果FASB被迫提出一個較為中庸的解決方法,即對公允價值法的採用僅作推薦。在SFAS123中,1993年方案中的公允價值法雖然得以保留,但是不作為強制的規定,而是推薦為較佳的方法。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SFAS123的規定中,與當前做法差距最遠的,是對基本按照市場價格或授予日(或計算日,假如兩者不同)的公允價值授予的固定認股權的會計處理。根據APB25,即使這類計劃被劃分為補償性的,通常也無須確認補償(因補償成本為零);而在SFAS123中,這類計劃的價值必須至少要以所謂的"最低價值"計算支出,即確認認股權的可遞延對行使價格的支付直至認股權的期間結束的價值,減去如果股票有股息支付而錯過的股息。最低價值確認為在服務期間分攤的補償成本。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SFAS123的涵蓋范圍比APB25廣泛。SFAS123適用於所有與股票有關的補償計劃,不論他們的名稱,亦不論雇員是得到股票或根據股票價格得到現金。這一廣泛的定義包括所有的股票購買計劃、固定和變化認股權安排、受限制股票和股票增值權。它還適用於正常商業過程中用股票交換商品和勞務的交易。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除了符合一定的限制條件外,所有股票認股權和相關計劃均為補償性的,並需採用SFAS123的計算方法和披露要求。因此,該准則遠較APB25嚴格。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上市公司的公允價值的計算是採用普遍承認的認股權定價模式,其中較常見的是Black-Scholes和二項式模型。這些模型考慮(1)認股權的期限;(2)授予日的市場價格和認股權的行使價格;(3)無風險利率;以及(4)該股票預計的股價波動。由於這些模型非常復雜,一般都採用計算機來計算。對非上市公司,除了對股價波動的計算外,採用的方法基本相同。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下面,仍然通過一個簡化的例題說明SFAS123關於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方法。在此,假設股票期權計劃的計算日和授予日相同且一次性生效。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例:假設ABC公司於2000年1月1日實施一項股票期權計劃,此時ABC公司的股票市價為20元/股,准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受益人)以每股15元的價格購買10000股。受益人可在授予日後5年行使。公司不認為受益人會放棄此權利。如果無風險利率為8%,預計每年支付現金股利0.5元/股,根據SFAS123計算的股票期權最低價值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1、股票期權授予日的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股東權益--遞延補償支出77885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東權益--股票期權77885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2、隨著受益人提供勞務賺取股票期權,1-5年的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補償支出15577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東權益--遞延補償支出15577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3、受益人支付現金,行使股票期權,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現金15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股東權益--股票期權77885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本1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217885
9. 現要離職,手上持有未上市公司的期權50000股,公司答應以每股6元的價格贖回,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股票期權,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6]902號),你應該已經行權了,現在是再次交易,就按照差價計算轉讓該股票期權所取得的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交稅。
根據《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京財稅[2005]792號)個人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行使股票期權取得的所得,仍由授予股票期權的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所以這個公司會從給你的錢中直接扣除個稅,不是你可以自己做籌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