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可轉換債券轉換後是不是等於增發了股票
可轉債進行轉股就是將當初的債券轉成了股票,等於是變相增發.
『貳』 可轉公司債怎麼理解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可轉換公司債券 的全稱為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是指發行人依照法定程序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照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註: 可轉換公司債券一般要經過公司股東大會或董事會的決議通過才能發行,而且在發行時, 應在發行條款中規定轉換期限和轉換價格 。轉換價格是固定的,而不是像樓上所說的換為同等市值的股票。 它對股價的影響:理論上 肯定是對現行該股股價的一種沖擊,為什麼呢,因為債券換成股票,就意味著股票增加了,也就是賣方增加了,在市場需求不變甚至萎縮的時候,勢必會成為空軍的彈葯。 實際情況 有些是比如公司成長性很高,業績穩定增長,股東非常看好,都堅決持有不賣,就不會造成上面那種現象。 希望能幫助到你!
『叄』 關於發可交換公司債券後,用來轉換的股票是從哪來的謝謝各位大蝦幫忙答!
看來兄弟是在時刻關注著股市政策的最新動態,而不是僅僅關注木頭腦子的可轉債(看看今天上市就破發的新鋼轉債就知道了)。
現在可交換債券還僅僅是一個設想,是為解決大小非而設計的。他是上市公司大股東(不一定是上市公司)以持有的公司股票做抵押,低息發行債券,然後約定債券持有人在未來某段時間可按一定比例轉換為公司的股票。
由此可見,用來轉換的股票是從大股東(當然也可能是而股東,總之是大小非)處來的,公司總股本並沒有增加,決不是什麼增發之類的不著邊際的東西!
結果實質是,大股東通過放棄持有的股票而獲得發債時的資金,等於延遲了減持時間,減小了現實的大盤壓力。
當然這些只是設想,最後能不能成行,具體細節條款還不得而知。
『肆』 關於可轉債轉換時的問題
我暈,這么簡單的問題!可轉換債在轉換前是以債券形式存在,而在轉換後
是以股票形式存在.相當於增發了股票.那既然股票的面值現在是一元,
你說是要除以一還是十?也一樣的啊,你可轉債賬面價值現在只有192555476元了,相當於增發.
那你說增發融資192555476元每股1元,是要發多少股?
天啊,你這10分問了N次,他開始以100元每張買了20張,一共20000元,到期是債券面值是變成96元,你說轉多少股.你的債券貶值了,只能值19200元了,你拿他去換股票當然只能換這么多了!
『伍』 可轉換債券轉換成股票是全部的嗎
、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13號)第十二條 「 上市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發行的公司債券,可以附認股權、可轉換成相關股票等條款。……」 《關於國有金融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有關事宜的通知》(財金〔2013〕116號)「 一、國有金融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主體應當為境內外上市公司……」 由此可知,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主體,在我國目前為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眾公司,國有金融企業需為上市公司。
可轉換債券的發行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 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2) 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3)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 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 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 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本法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根據《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除符合一般上市公司證券發行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百分之六。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2)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百分之四十;
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根據《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及《創業板證券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委託具有資格的資信評級機構進行信用評級和跟蹤評級。資信評級機構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蹤評級報告。
根據《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提供擔保,但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十五億元的公司除外。提供擔保的,應當為全額擔保,擔保范圍包括債券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以保證方式提供擔保的,應當為連帶責任擔保,且保證人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額應不低於其累計對外擔保的金額。證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為發行可轉債的擔保人,但上市商業銀行除外。設定抵押或質押的,抵押或質押財產的估值應不低於擔保金額。估值應經有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創業板證券辦法》對於創業板上市的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並未規定需要擔保。
由此可知,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人的凈資產等方面應當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並且需要有資格的資信評級機構進行信用評級和跟蹤評級及符合法律的擔保方式。
『陸』 可轉換債券幾日後可轉換為公司股票
可轉換債券一般在相關債券發行多久後能轉股視乎相關發行條款而定,一般的條款設計是在相關可轉換債券發行後的一年以後就可以選擇將這些債券的票面面值按一定的轉換價格轉換成公司的股票。
『柒』 可轉債股票和增發有什麼區別
你好,轉債股票和增發的區別:
一個是發債券。一個發股票。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以上就是可轉債股票和增發區別的相關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捌』 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票時,是否增加公司股本
增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