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目前中國證券市場,股票 債券 基金 衍生工具這四大部分各佔多少比例 急求,謝謝了!
股票市值20-30萬億,債券(含地方債)30-40萬億,基金(貨、股、債)3-5萬億,衍生工具佔比很小。
⑵ 什麼是可交換債券
你好,所謂可交換債券(Exchangeable Bonds),是指上市公司股東將其持有的股票抵押給託管機構(或登記結算公司)之後發行的公司債券,該債券的持有人在將來的某個時期內,能夠按照約定的條件以持有的公司債券交換獲取股東發債時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權。可交換公司債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東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交換成該股東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債券。
可交換債券與可轉換債券類似,都是投資者持有債券,都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決定是否換為股票。可轉債轉換而來的股票是原上市公司沒有發行的,而可交債交換來的,則是上市公司已經發行且持有,並且託管於託管機構的股票。
可交換債券一般發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間,即母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期間,轉換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母公司發行債券前,需要將其持有上市子公司股票到指定機構凍結,作為可交換債券的抵押品。可交換債券的條款設計與可轉債券非常相似,發行要素通常也有:票面價格、利率、換股比例、發行期限、可回售條款、可贖回條款等。
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本質上沒有區別,都是債券嵌入了看漲期權、修正轉股期權、贖回期權、回售期權後形成的復雜衍生產品,可交換債券發行徵求意見稿也指出可交換債券主要條款參照可轉債發行條款執行,其中對修正條款、贖回條款、回售條款等設計和可轉債相應條塊設計沒有實質性區別。
在歐洲國家,可交換債券被廣泛應用於普通融資、減持股權套利以及並購的資本項目中,其形式也在不斷創新中,發行人在國內和國外發行可交換債券,標的股票也可以是國內或者國外的發行人所持股權。大股東減持公司股票多用可交換債券這種方式,避免有關股票因大量拋售而股價受到太大的沖擊;而很多企業為了提高透明度和向其他方向發展,都會發行此類債券以解除公司之間互相控制的情況。
在中國香港,和記黃埔就曾兩度發行可交換債券以減持沃達豐(Vodafone),而這兩度減持都平穩完成。
在美國,可交換債券發展很迅速,在1980年它還只佔與權益相聯的債券6%的比重,但是到1998年,它已經佔到了50%的份額。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⑶ 債券基金投資比例有什麼規定
以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的基金稱為債券型基金,因為其投資的產品收益比較穩定,又被稱為「固定收益基金」。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於債券的,界定為債券型基金(簡稱「債基」)。
與股票基金相比,債券基金主要投資於固定收益證券,受股市行情影響較小,因此風險較低;與投資於單一債券而言,債券型基金通過集中投資者的資金對不同債券進行組合投資,能有效降低單個投資者直接投資於某種債券可能面臨的風險,因此風險較低。
投資於債券定期都有利息回報,到期還承諾還本付息,因此債券基金的收益較股票基金而言,更為穩定。
(3)可交換債券抵押股票的比例擴展閱讀:
影響因素:
影響債券基金業績表現的兩大因素:
一是利率風險,即所投資的債券對利率變動的敏感程度(又稱久期)。
二是信用風險。在選擇債券基金的時候,一定要了解其利率敏感程度和信用素質。在此基礎上,才能了解基金的風險有多高,是否符合你的投資需求。
利率敏感程度:債券價格的漲跌與利率的升降成反向關系。利率上升的時候,債券價格便下滑。要知道債券價格變化,從而知道債券基金的資產凈值對於利率變動的敏感程度如何,可以用久期作為指標來衡量。
久期取決於債券的三大因素:到期期限,本金和利息支出的現金流,到期收益率。久期以年計算,但與債券的到期期限是不同的概念。藉助這項指標,你可以了解到,所考察的基金由於利率的變動而獲益或損失多少。
⑷ 可交換私募債券是什麼東西
你這段話基本上是斷章取義,在「擬以」之前應該是有該上市公司某一個股東的名稱,注意是上市公司的股東並不是上市公司自身,必須注意有些公司的母公司的集團公司與現在上市的上市公司的名稱是相近的,但實際上是不同的,建議你看清楚公司公告里所使用的名稱吧,一般就是該上市公司的某一個股東(正常是該公司的大股東)。另外這個債券是可以轉換成股份,但並不像是可轉債那樣會增加公司股本的,所謂的可交換私募債券中的交易的意義是指由上市公司的某一個股東以所持有的股票作為交換這些債券投資者行使以債券換取股票的股利。對於公司和已經持有該公司股票的投資者來說是沒有什麼利弊的,可以簡單的理解為上市公司的某一個股東以上市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物進行債務融資的行為,也就是說並不是上市公司自身的行為,上市公司自身的行為當然會影響上市公司和持有該公司股票的投資者,但現在是上市公司的某一個股東行為,雖然大多數是大股東行為,但這並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由於發行這類債券,在未來發生債券行使交換股票的股利時,會出現大股東「減持」股票的現象,這是屬於披露信息的范疇,故此在發行這類債券時上市公司是需要盡到披露相關持股比例較多的股東交易本公司股權的信息義務。
何為中小企業可交換私募債券呢?
深圳交易所將其定義為:中小微型企業依據《試點辦法》以非公開方式發行的,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條件可以交換成上市公司股份的中小企業私募債券,也可以理解為附換股條件的中小企業私募債品種。
其概念與上市公司可轉債有一定的相似,但區別在於,上市公司可轉債是上市公司以自己公司的股份作為轉換標的,而可交換私募債是指以發行人所持有的A股市場符合相應條件的股份,而不限於發行人自家股份作為轉換標的。
具體到可作為交換標的的股票,深交所的通知指出,可交換私募債券預備用於交換的股票應當是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股票;預備用於交換的股票在本次債券發行前,除為本次發行設定質押擔保外,應當不存在被司法凍結等其他權利受限情形;在可交換時不存在限售條件,且轉讓該部分股票不違反發行人對上市公司的承諾。
可交換私募債券在發行前,預備用於交換的股票及其孳息應當質押給受託管理人,用於對債券持有人交換股份和本期債券本息償付提供擔保。質押股票數量應當不少於債券持有人可交換股票數量,具體質押比例、維持擔保比例、追加擔保機制以及違約處置等事項由當事人協商並在募集說明書中進行約定。
換股期限為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後方可交換為預備用於交換的股票;換股價格應當不低於發行日前一個交易日可交換股票收盤價的90%以及前20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均價的90%,具體換股期限、換股價格以及換股價格調整機制等事項由當事人協商並在募集說明書中進行約定。
可交換私募債券持有人在換股期限內可以選擇交換股票或者不交換股票,而申請交換股票的,應當通過證券公司向本所申報換股指令。
⑸ 可交換公司債券與股價怎麼確定
一、可交換公司債券與股價怎麼確定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後將內部信息的變動信息進行整理然後就可以重新確定股價,公司因配股、增發、送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發行人股份變動的,調整轉股價格,並予以公告。轉股價格調整的原則及方式在公司發行可轉化債券時在招募說明書中事先約定,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這部分內容。
基本包括:
1、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等情況當可轉債發行後,發行人面向A
股股東進行了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股份合並或分拆、股份回購、派息等情況使股份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時,轉股價將進行調整。
(1)調整公式設初始轉股價為P0,每股送紅股數為N,每股配股或增發新股數為K,配股價或增發新股價為A,每股派息為D,則調整轉股價P1為:送股或轉增股本:
P1=P0÷1
N)
增發新股或配股:
P1=(P0
AK)÷(1
K)
上兩項同時進行:
P=(P0
Ak)/(1
n
k)
派
息:
P1=P0-D按上述調整條件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進行轉股價格累積調整。
(2)調整手續因按規則需要調整轉股價時,公司將公告確定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調整後的轉股價。
2、降低轉股價格條款(特別向下修正條款)
當公司A
股股票收盤價連續若干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一定比例,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
作為新的轉股價。
(1)修正許可權與修正幅度例如,鞍鋼轉債(125898)規定,當鞍鋼新軋A
股股票收盤價連續20
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80%,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作為新的轉股價。20%(含20%)
以內的修正由董事會決定,經公告後實施;修正幅度為20%以上時,由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通過後實施。公司董事會行使此項權力的次數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一次,修正後的轉股價應不低於1999
年6月30日的每股凈資產值2.08
元人民幣和修正時每股凈資產值的較高者,並不低於修正前一個月鞍鋼新軋A股股票價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條第(1)款向下修正轉股價時,公司將刊登董事會決議公告或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
綜上所述,可交換公司債券與股價可以在發行了可以轉換的債券之後,然後公司將內部信息的變動信息進行整理,然後就可以重新確定股價,並且適當的予以公告。如果股價在確定後被降低的,那麼在招股說明會上會對其說明,投資者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轉換。
延伸閱讀:
債券投資如何防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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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債券是什麼?
⑹ 什麼是可交換公司債券
你好,可交換公司債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東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交換成該股東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債券。 可交換債券一般發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間,即母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期間,轉換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母公司發行債券前,需要將其持有上市子公司股票到指定機構凍結,作為可交換債券的抵押品。可交換債券的條款設計與可轉債券非常相似,發行要素通常也有:票面價格、利率、換股比例、發行期限、可回售條款、可贖回條款等。 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本質上沒有區別,都是債券嵌入了看漲期權、修正轉股期權、贖回期權、回售期權後形成的復雜衍生產品,可交換債券發行徵求意見稿也指出可交換債券主要條款參照可轉債發行條款執行,其中對修正條款、贖回條款、回售條款等設計和可轉債相應條塊設計沒有實質性區別。
⑺ 如何計算我的股票可配售可轉債比例
轉債知識入門:如何計算我的股票可配售可轉債比例?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對公司老股東進行配售,採用的配售比例方法並不一定相同,以深市的鞍鋼轉債(125898)和滬市的機場轉債(100009)為例:
鞍鋼轉債(125898)
配售比例與配售方法為按每股鞍鋼新軋A股股票配售2元可轉債的比例進行配售。本次優先配售採取取整的辦法,實際配售量以1000元為單位,凡按照配售比例計算出配售量不足仟元的部分,視為投資者放棄。
舉例如下:如在配售權登記日下午收市後某鞍鋼新軋A股股東持有400股鞍鋼新軋A股股票,按配售比例計算配售數量800元可轉債,根據取整配售原則,此數量少於1000元,視為該投資者放棄配售;如某投資者持有600股鞍鋼新軋A股股票,按配售比例計算配售數量1200元可轉債,根據取整配售原則,該投資者實際可配售1000元,其餘200元視為該投資者放棄;如某投資者持有2800股鞍鋼新軋A股股票,按配售比例計算配售數量5600元可轉債,根據取整配售原則,該投資者實際可配售5000元可轉債,其餘600元視為該投資者放棄。上述配售量的計算按股票帳戶進行,同一股票帳戶中託管在不同券商處的鞍鋼新軋股股票數量將按同一股票帳戶進行累加,根據累加額計算該股票帳戶可獲配數量。
機場轉債(100009)
在對老股東配售時,規定的配售方法為:以截止股權登記日收市後登記持有的股份數,按每100股可認購2張的比例計算,以四捨五入原則取整為1手的整數倍。社會公眾股股東可配售的機場轉債手數計算公式為:可配售可轉債手數=股權登記日收市後持有股數×2/1000(四捨五入取整)。
每個股票帳戶的認購數量不得低於1手(10張),超過1手的必須為1手(10張)的整數倍。
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關於配售部分的內容。
⑻ 關於發可交換公司債券後,用來轉換的股票是從哪來的謝謝各位大蝦幫忙答!
看來兄弟是在時刻關注著股市政策的最新動態,而不是僅僅關注木頭腦子的可轉債(看看今天上市就破發的新鋼轉債就知道了)。
現在可交換債券還僅僅是一個設想,是為解決大小非而設計的。他是上市公司大股東(不一定是上市公司)以持有的公司股票做抵押,低息發行債券,然後約定債券持有人在未來某段時間可按一定比例轉換為公司的股票。
由此可見,用來轉換的股票是從大股東(當然也可能是而股東,總之是大小非)處來的,公司總股本並沒有增加,決不是什麼增發之類的不著邊際的東西!
結果實質是,大股東通過放棄持有的股票而獲得發債時的資金,等於延遲了減持時間,減小了現實的大盤壓力。
當然這些只是設想,最後能不能成行,具體細節條款還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