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質押融資風險有多大
股票質押融資實質是質押貸款,其資金用途雖然可能會有限制,但監控難度顯然大得多,當股票市值下跌時,借款債權的風險就隨之增加。
股票質押融資一般由銀行、典當行等機構辦理,資金融出主體與融資融券有明顯區別。融資融券在各國採取了不同的運作模式。例如,在美國市場化分散授信模式和日本專業化模式下,融出資金的中介有證券公司和證券金融公司,但最終的資金融出方通常是銀行。我國採取的運作模式則規定資金融出的直接主體是證券公司,即證券公司以自有資金、證券向客戶融資融券;同時,確立了證券金融公司向證券公司提供轉融通的制度。
❷ 股票質押貸款的風險防範
嚴把券商准入關。借款主體的資質直接決定了銀行信貸資金的安全與否。為推進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工作,中國證監會對證券公司實行了分類監管。根據盈利能力、資產收益率、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存管等六個標准,將券商依次分為創新試點、規范、風險、淘汰等四大類。鑒於此,股票質押貸款應限制在符合貸款條件的創新試點和規范類券商,以創新試點券商為重點。同時,要嚴格統一授信管理,加強對借款人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的分析與監測,並通過監管部門和報紙、雜志、網路等媒體收集相關信息,實時、動態掌握借款人的經營狀況和風險狀況。
提升管理和操作層次。質押股票的優劣對於保障銀行債權至關重要。,用於質押的股票應業績優良、流通股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貸款人不得接受六種股票作為質物。在實際操作中,證券公司質押給銀行的股票往往不是單只股票,而是股票組合。這就需要銀行業務人員具備較高的專業水平,熟悉和掌握每隻股票的情況。為此,質押股票的審查權應高度集中,以適應審查工作的專業化要求。此外,為提高效率,強化風險控制,質物登記、市值監控及股票平倉等工作也要集中統一辦理。
強化技術支持。銀行開辦股票質押貸款業務,必須有專門的業務管理信息系統。該系統應具有質押股票交易處理、風險監控和業務管理功能,用於股票質押貸款全過程的管理與控制,包括客戶資料和貸款合同的管理、質押物管理、交易資金管理、風險控制、貸款發放、貸款收回、股票行情分析、確定質押率等。依託該系統,可以有效實現部分業務環節的自動處理和風險比率的自動控制。
❸ 如何防範股權質押融資常見風險
您好,股權質押貸款的風險防範:
1、謹慎選擇質押物在目前對股權質押還沒有具體的指引性法律條文的情況下,銀行在考慮發放股權質押貸款時應持審慎態度,特別對以非上市公司股權辦理質押的申請更應慎重。
建議採用流通性、保值性強的標的作為擔保物,股權質押只作為補充擔保來發放貸款。質物的選擇應以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為原則。由於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股權具有登記規范、產權清晰、變現性強等特點,對貸款銀行而言具有較高的擔保價值,因此,使用和接受這一擔保措施對借貸雙方都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為維護債權行權益,銀行不應接受下列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權作為質押貸款質物:
(1) PT、ST類上市公司;
(2)前6個月流通股的股價波動幅度超過200%的上市公司;
(3)可流通股股份過度集中的上市公司;
(4)被證券交易所停牌或摘牌的上市公司;
(5)流通股被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上市公司。
2、認真核實股權質押的合法性為防止因質押無效而無法轉讓股權以至銀行喪失債權實現的權利,應認真核實股權質押的合法性。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❹ 什麼是股權質押融資貸款,其所面臨的風險有哪些
一、什麼是股權質押融資貸款
股權質押貸款是指按《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權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前款規定的借款人或第三人為出質人。股權系指業經浙江省證券登記中心登記託管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證未上市股票和有限責任公司出資憑證。貸款人系指本省境內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城鄉信用社、信託投資公司及租賃公司等金融機構。貸款人同時為質權人。
二、股權質押融資貸款所面臨的風險
(一)股權價值波動下的市場風險。股權設質如同股權轉讓,質權人接受股權設質就意味著從出質人手裡接過了股權的市場風險。而股權價格波動的頻率和幅度都遠遠大於傳統用於擔保的實物資產。無論是股權被質押企業的經營風險,還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終結果都轉嫁在股權的價格上。當企業面臨經營困難出現資不抵債時,股權價格下跌,轉讓股權所得價款極有可能不足以清償債務。雖然法律規定質物變價後的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不足部分仍由債務人繼續清償。但是,由於中小企業的現實狀況,貸款人繼續追討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二)出質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風險。所謂股權質押的道德風險,是指股權質押可能導致公司股東「二次圈錢」,甚至出現掏空公司的現象。由於股權的價值依賴於公司的價值,股權價值的保值需要質權人對公司進行持續評估,而未上市公司治理機制相對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同時作為第三方股權公司不是合同主體,質權人難以對其生產經營、資產處置和財務狀況進行持續跟蹤了解和控制,容易導致企業通過關聯交易,掏空股權公司資產,懸空銀行債權。
(三)法律制度不完善導致的法律風險。現行的股權質押制度因存在諸多缺陷而給質權人帶來如下風險:一是優先受償權的特殊性隱含的風險。股權質押制度規定的優先受償權與一般擔保物權的優先受償權不同,具有特殊性。當出質公司破產時,股權質權人對出質股權不享有對擔保物的別除權,因為公司破產時其股權的價值接近於零,股權中所包含的利潤分配請求權和公司事務的參與權已無價值,實現質權幾無可能。二是涉外股權瑕疵設質的風險。我國《外商投資企業法》規定,允許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在企業成立後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或核準的期限繳付出資,實行的是注冊資本授權制,即股權的取得並不是以已經實際繳付的出資為前提,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可能以其未繳付出資部分的股權設定質權,給質權人帶來風險。
(四)股權交易市場不完善下的處置風險。在股權質押融資中,如果企業無法正常歸還融資款項,處置出質股權的所得將成為債權人不受損失的保障。目前,雖然各地區設置的產權交易所可以進行非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但其受制於《關於清理整頓場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8]10號文)中對於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交易「不得拆細、不得連續、不得標准化」的相關規定,一直無法形成統一的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市場。由於產權交易市場的不完善,絕大部分非上市公司股權定價機制難以形成,股權難以自由轉讓,質權人和出質人難以對股權價值進行合理的評估。價值評估過低,會導致出質人無法獲得更多的融資;價值評估過高,出質人質權將難以得到有效保障,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中小企業股權質押融資的規模。
❺ 股票質押和票據融資的風險有多大
股票質押當質押物的價值(按最新收盤價計算)低於質押時評估的價值時,必須歸還部分貸款或者增加質押物。否則貸款方有權處置質押的股票。
票據貼現融資,是指票據持有人在資金不足時,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後將余額支付給收款人的一項銀行授信業務,是企業為加快資金周轉促進商品交易而向銀行提出的金融需求。票據一經貼現便歸貼現銀行所有,貼現銀行到期可憑票直接向承兌銀行收取票款。
相對於股票質押,票據融資風險較小。只有當最初的出票人不能支付現金給承兌銀行時才會有風險。
❻ 股權質押融資是什麼,存在哪些風險
股票質押融資是用股票等有價證券提供質押擔保獲得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
它主要是以取得現金為目的,公司通過股票質押融資取得的資金通常用來彌補流動資金不足,股票質押融資不是一種標准化產品,在本質上更體現了一種民事合同關系,在具體的融資細節上由當事人雙方合意約定。正常情況下,無論股票是否處於限售期,均可作為質押標的。限售股質押,在限售期先於行權時間結束的,應當認定質押合同有效。
二、股權質押融資存在什麼風險?
股權質押融資存在以下風險:
1、股權價值波動下的市場風險
股權設質如同股權轉讓,質權人接受股權設質就意味著從出質人手裡接過了股權的市場風險。而股權價格波動的頻率和幅度都遠遠大於傳統用於擔保的實物資產。無論是股權被質押企業的經營風險,還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終結果都轉嫁在股權的價格上。當企業面臨經營困難出現資不抵債時,股權價格下跌,轉讓股權所得價款極有可能不足以清償債務。雖然法律規定質物變價後的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不足部分仍由債務人繼續清償。但是,由於中小企業的現實狀況,貸款人繼續追討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2、出質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風險
所謂股權質押的道德風險,是指股權質押可能導致公司股東「二次圈錢」,甚至出現掏空公司的現象。由於股權的價值依賴於公司的價值,股權價值的保值需要質權人對公司進行持續評估,而未上市公司治理機制相對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同時作為第三方股權公司不是合同主體,質權人難以對其生產經營、資產處置和財務狀況進行持續跟蹤了解和控制,容易導致企業通過關聯交易,掏空股權公司資產,懸空銀行債權。
3、法律制度不完善導致的法律風險
現行的股權質押制度因存在諸多缺陷而給質權人帶來如下風險:一是優先受償權的特殊性隱含的風險。股權質押制度規定的優先受償權與一般擔保物權的優先受償權不同,具有特殊性。當出質公司破產時,股權質權人對出質股權不享有對擔保物的別除權,因為公司破產時其股權的價值接近於零,股權中所包含的利潤分配請求權和公司事務的參與權已無價值,實現質權幾無可能。二是涉外股權瑕疵設質的風險。我國《外商投資企業法》規定,允許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在企業成立後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或核準的期限繳付出資,實行的是注冊資本授權制,即股權的取得並不是以已經實際繳付的出資為前提,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可能以其未繳付出資部分的股權設定質權,給質權人帶來風險。
❼ 股權質押融資的風險有哪些,股權質押融資要注意什麼
股權質押融資存在以下風險:
1、股權價值波動下的市場風險
股權設質如同股權轉讓,質權人接受股權設質就意味著從出質人手裡接過了股權的市場風險。而股權價格波動的頻率和幅度都遠遠大於傳統用於擔保的實物資產。無論是股權被質押企業的經營風險,還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終結果都轉嫁在股權的價格上。當企業面臨經營困難出現資不抵債時,股權價格下跌,轉讓股權所得價款極有可能不足以清償債務。雖然法律規定質物變價後的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不足部分仍由債務人繼續清償。但是,由於中小企業的現實狀況,貸款人繼續追討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2、出質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風險
所謂股權質押的道德風險,是指股權質押可能導致公司股東「二次圈錢」,甚至出現掏空公司的現象。由於股權的價值依賴於公司的價值,股權價值的保值需要質權人對公司進行持續評估,而未上市公司治理機制相對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同時作為第三方股權公司不是合同主體,質權人難以對其生產經營、資產處置和財務狀況進行持續跟蹤了解和控制,容易導致企業通過關聯交易,掏空股權公司資產,懸空銀行債權。
3、法律制度不完善導致的法律風險
現行的股權質押制度因存在諸多缺陷而給質權人帶來如下風險:一是優先受償權的特殊性隱含的風險。股權質押制度規定的優先受償權與一般擔保物權的優先受償權不同,具有特殊性。當出質公司破產時,股權質權人對出質股權不享有對擔保物的別除權,因為公司破產時其股權的價值接近於零,股權中所包含的利潤分配請求權和公司事務的參與權已無價值,實現質權幾無可能。二是涉外股權瑕疵設質的風險。我國《外商投資企業法》規定,允許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在企業成立後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或核準的期限繳付出資,實行的是注冊資本授權制,即股權的取得並不是以已經實際繳付的出資為前提,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可能以其未繳付出資部分的股權設定質權,給質權人帶來風險。
股權質押融資風險的防範:
針對上述股權質押融資活動中的一些風險主要可從以下兩方面著手建立有效的風險防範機制,不但可以規避股權質押融資過程中的風險,還能大力促進股權質押融資的良好發展。
1、加強對質押權的審查
在辦理股權質押融資時,一方面應對借款企業及被質押股權所在公司狀況進行嚴格審查。充分分析公司的管理水平、財務狀況、市場競爭力、發展前景和產權是否明晰等,對融資目的和投資項目進行科學論證,預測借款人未來償債能力和股權質押的實力,通過有效審查,鑒別出有實力的企業和有價值的股權。另一方面審查是否違反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如借款人為公司股東時,股權設質是否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如借款人為公司發起人之一,應審查其股份設質時公司成立是否已屆滿三年。
2、加強對出質公司的監督
對於股權質押融資來說,僅僅是監督和限制貸款單位的清償能力來控制風險是不夠的。要保證出質股權的保值和增值,防範股權出質的道德風險,對股權被質押單位的經營行為進行適當監督和限制是必要的還需要股權出質時的金融機構、出質人以及被出質股權的企業共同協商簽訂相關的合同,完善合同文本,實現對中小企業經營管理的持續性監督,提高銀行放貸積極性和主動性,進一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中小企業發展中必然會面臨外部融資,中小企業充分利用其股權進行質押融資,不但可以節省融資成本、降低融資風險,還可以充分認識到其股權價值,同時注意防範股權質押融資過程中的風險,如此可形成良性循環,在利用股權進行融資的同時還能提升其股權價值,對中小企業來講,股權質押融資是一個好的融資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