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市投資七種風險有哪些
你好,股市風險的概念
買入股票後,在預定的時間內不能以高於買入價將股票賣出,發生賬面損失或以低於買入價格賣出股票,就會造成實際損失,這種損失叫做風險。風險主要包括有以下幾種。
1 購買力風險
購買力風險,又稱通貨膨脹風險,是由於通貨膨脹引起的投資者實際收益率的不確定。證券市場是企業與投資者直接融資的場所,因而社會貨幣資金的供給總量成為決定證券市場供求狀況和影響證券價格水平的重要因素,當貨幣資金供應量增長過猛,出現通貨膨脹時,證券的價格也會隨之發生變動。
2 利率風險
利率是銀行信用活動中的存貸款利率。由於利率是經濟運行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經濟杠桿,它會經常發生變動,從而會給股票市場帶來明顯的影響。一般來說,銀行利率上升,股價下跌,反之亦然。
3 匯率風險
匯率與證券投資風險的關系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本國貨幣升值有利於以進口原材料為主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不利於產品主要面向出口的企業,因此投資者看好前者,看淡後者,就會引發股價的漲落。
4 宏觀經濟風險
宏觀經濟風險主要是由於宏觀經濟因素的變化、經濟政策變化、經濟的周期性波動以及國際經濟因素的變化給股票投資者可能帶來的意外收益或損失。
5 社會、政治風險
穩定的社會、政治環境是經濟正常發展的基本保證,對證券投資者來說也不例外。倘若國家政治局勢出現大的變化,如政府更迭、國家首腦健康狀況出現問題、國內出現動亂、對外政治關系發生危機時,都會在證券市場上產生反響。
6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是股票持有者面臨的所有風險中最難對付的一種,它給持股人帶來的後果有時是災難性的。在股票市場上,行情瞬息萬變,並且很難預測行情變化的方向和幅度。
7 金融風險
金融風險與公司籌集資金的方式有關。我們通常通過觀察一個公司的資本結構來估量該公司的股票的金融風險。資本結構中貸款和債券比重小的公司,其股票的金融風險低;貸款和債券比重大的公司,其股票的金融風險高。
8 經營風險
經營風險是指由於公司的外部經營環境和條件以及內部經營管理方面的問題造成公司收入的變動而引起的股票投資者收益的不確定。經營風險的程度因公司而異,取決於公司的經營活動,某些行業的收入很容易變動,因而很難准確預測。
『貳』 用宏觀經濟學分析我國為防範金融風險做出的舉措
第一、抑制資產泡沫
許多國家爆發金融危機都是由資產泡沫被刺破引起的,日本20世紀90年代發生金融危機就是這個原因,由此我國防範金融風險也必須抑制資產泡沫。
所謂資產泡沫,就是指資產價格上漲過快。在我國,資產價格只統計兩種:一種是股價,另一種是房價。抑制資產泡沫既要防止股價漲得太快,又要防止房價漲得太快。目前我國抑制資產泡沫不是指股市,而是指樓市,因為我們估計未來五年內,我國資本市場基本上是平穩上升的過程,股市是慢牛,未來的資產泡沫不可能出現在股市,理由主要是:現在的證券監管部門把監管作為第一要務,對於內部交易、買殼賣殼、資本大鱷,還有場外配資等問題非常關注,不可能出現問題;另外,新股發行(IPO)速度在加快,這么多的新股上市,把股價抬很高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為什麼說目前抑制資產泡沫的核心是樓市呢?住房供給與剛性需求的關系,這是觀察房地產最主要的角度。如果住房供給過多,超過剛性需求了,就會形成泡沫。現實中,經常有住房供給超過剛性需求的現象,這是房地產業的特點。房子只要有居住功能就必然有另外兩個屬性:投資屬性和金融屬性。這兩個屬性一定會引發另外兩個需求:投資性需求和投機性需求。投資性需求指買房是為了收房租;投機性需求指買房是為了拉動房價,賺取差價。住房供給一旦大幅超過了剛性需求,泡沫就會被刺破,日本20世紀90年代的房地產市場波動就是因此產生的。
1985年日本完成了工業化和城市化,大量的資本無處可投,銀行就把資本貸給人們買房買地,人們買房之後再抵押給銀行,之後獲取70%的貸款再投資,這種買房子的目的不是為了居住,不是剛性需求,是投資和投機性需求,由此拉動住房價格不斷上升。美國為了剪日本的羊毛,迫使日本簽訂了《廣場協議》,要求日元每年升值5%,每年不做任何事情都有5%的回報,導致外資大量涌進日本。流進日本的大量外資也是買房買地進行投資或投機。可這並沒有使日本出現問題,因為在日本當時的建築法下,房子過度增加是不可能的,所以雖然需求旺盛,但房子供給是基本穩定的。後來日本修改了建築法,允許拆掉舊房建新房,導致住房供給突然增加。到1989年初,一些日本經濟學家預測,住房供給遠遠超過了剛性需求,如果繼續放任的話住房泡沫就要被刺破了,建議政府趕快實施緊縮政策,於是日本政府在1989年3月開始實施緊縮政策,首先把股市泡沫刺破了,造成大量的上市公司出現虧損,這些上市公司開始拋售房子;緊接著外資流出。與此同時,日本實行房價稅,就是擁有多套房產的個人要交稅,這導致擁有多套房產的個人也開始拋售房子。上市公司、外資和擁有多套房產的個人,三大力量同時向市場拋售房子,最終房地產泡沫在1990年被刺破。到現在為止日本還沒有完全從危機中走出來。
日本的教訓告訴我們,房地產泡沫不能繼續吹大,但現在也不能被刺破,只能抑制。對此辦法有兩個:一個是出台中短期對策,一個是建立長效機制。中短期對策有兩條:一條是嚴格約束投資性需求和投機性需求,因為由這兩類需求拉動的住房供給一定會超過剛性需求。剛性需求不限制,可以放開,但是投資性需求和投機性需求必須受到嚴格限制,現在採取的是限購和限貸政策。一線城市每戶家庭最多隻能買兩套房子,再買就是投機性需求了,就要嚴格限購限貸了;另一條是約束開發商的行為,嚴格控制其融資渠道,控制新房價格。另一個辦法是建立長效機制。什麼是長效機制呢?就是實施租售同權政策、調整一線城市的布局。中央提出建設雄安新區。雄安新區的功能是承載北京非首都功能,調整北京發展的空間布局。首都功能就是四個:政治中心、國際交往中心、文化中心、科技創新中心,除此之外都是非首都功能。比如,經濟中心不是首都功能,大量的企業會被遷走。再比如,教育、金融、醫療等都不是首都功能,很多大學、研究機構、金融機構和醫療機構會被遷走或在別的地方開設分支機構。這些功能的外遷,必然伴隨著人口的流出,由此北京的房價自然會得到有效的控制。
所以說,防範金融風險第一件事是抑制資產泡沫,重點是樓市而不是股市。
第二、穩住外匯
亞洲金融危機爆發的主要原因是這些國家的外匯出了問題,因此對外匯的波動要謹慎對待。2016年中國外匯開始出現波動,一個是人民幣持續貶值,二是外匯儲備持續減少。人民幣持續貶值和外匯儲備持續減少會帶來金融風險,因此2016年初國務院提出要穩住外匯,從2016年10月開始迄今推出了三條對策。
1、,已經放開的領域一定要堅持繼續放開,不能再回到資本管制的老路上去。凡是承諾放開的領域就繼續堅持,比如,一張身份證一年可以兌換5萬美元,但沒有放開的暫時不再放開。對於個人來講,在外匯方面有三個領域沒有放開:一是海外不動產投資,曾經討論過要不要放開,後來明確暫時不放開。二是海外的證券投資,就是在國外證券市場上進行股票投資,也曾討論過要不要放開,現在也明確暫時不放開。三是海外的投資類保險。我們放開了消費類保險,比如,個人可以購買美國的醫療類保險,但投資類保險就沒有放開。以上三項不僅沒放開,還在逐漸收緊。比如,從2017年8月21日起,在海外刷銀行卡單筆超過1000元人民幣的,銀行就需向有關方面報告;如果連續25天刷卡單筆超過1000元人民幣的,銀行需要核查是正常消費還是轉移外匯資金。這些措施都是為了穩住外匯。
2、,限制海外並購。但是對於技術類並購則繼續支持。對於海外收購新產品製造企業這種技術類的並購會大力支持,但是非技術類並購則要嚴格審查。海外不動產投資,海外收購酒店、影院、體育俱樂部等,這類投資會受到一定的限制。
3、,支持海外投資使用本幣人民幣,尤其是「一帶一路」投資。未來「一帶一路」投資使用人民幣投資,不再動用外匯儲備。這對推動人民幣國際化有好處。「一帶一路」投資中我們是主導方,有權選擇貨幣的種類。目前已經有69個國家和地區把人民幣作為其外匯儲備,比如歐央行就將人民幣納入其外匯儲備。人民幣和盧布即將以金價作為基礎實現直接兌換。2016年,中國是俄羅斯最大的貿易夥伴。人民幣與盧布直接兌換一旦成功,會大幅減少外匯儲備的消耗,這對穩住外匯有巨大的意義。
大致上穩住外匯就是這三個對策:一是外匯改革中承諾已經放開的政策會繼續堅持;二是對技術類並購予以支持,非技術類並購嚴格審查;三是「一帶一路」投資中盡量使用人民幣。這三條對策執行好了,外匯就基本上穩住了。
第三、穩住債務
很多國家爆發金融危機是由債務引起的,2007年美國的次貸危機還引發了一場國際性的金融危機。
債務分三種:個人債務、企業債務和政府債務。
一是個人債務。一般認為,我國的個人債務不會太高,因為中國人比較節儉、保守,不像美國人習慣於借貸消費,習慣於儲蓄。近些年,我國個人負債率上升很快,2015年我國個人負債為GDP的30%,2016年為44%,總量達到了74萬億元,雖然沒有達到警戒線,但其過快上升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
二是企業債務。我國企業負債率明顯偏高,其中主要是國有企業的負債率高,已經遠遠超過了警戒線。因此中央提出去杠桿的重中之重是國有企業。決策層降低國有企業杠桿率的決心是堅定的,有兩個例子可以說明。一個是中國聯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改制中,國家讓出了絕對的控股權。另一個例子是東北特鋼。過去我們是剛性兌付,購買國有企業的債券最後國家都給兜底了。但東北特鋼是破產重組的,不再是剛性兌付。中國聯通混改和東北特鋼破產重組這兩個例子告訴大家,只要下決心把國有企業的負債率降下來,國有企業的負債率就一定會降下來。其實這個過程中會給民營企業提供很多機會。
三是政府債務。現在看來,中央政府債務並不高,因為我們安排每年的財政預算時會堅持一個原則,即當年的赤字率不能超過當年GDP總量的3%。主要是地方政府負債率太高,雖然賬面上不高,但潛在的負債率卻很高。其中政府平台債務實際上是政府債務,但表現為企業債務。後來地方政府又多了兩條增加債務的途徑:PPP項目和產業引導基金。一是盲目擴大PPP項目,甚至是包裝出PPP項目來,PPP項目是要政府回購的,表現為企業負債,實際上也是政府負債。2016~2017年,PPP項目負債超過4萬億元。二是地方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產業引導基金應該動用財政支出。但地方財政往往通過銀行借款,表現為企業負債,實際上也是政府負債。PPP項目和產業引導基金在過去兩年增加了6萬億元的地方性債務。
總體來講,穩住債務要關注個人債務過快上升,解決好國有企業負債率過高的問題,解決好地方政府潛在債務上升問題,防止發生金融風險。
第四、治理金融秩序
金融秩序混亂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由改革引起的,改革方向是對的,但是如果規則沒有跟上,就會出現秩序混亂;二是由金融創新引起的亂象。
我國還是以間接融資為主的國家,整個國家的負債率很高。過去幾年放開了非銀行金融機構,經濟領域出現了各類投資公司、保險公司、基金。這個改革方向沒有錯,但是相關規則沒有跟上,於是就出現了很多問題。比如,我國2014年放開各類投資公司,投資公司的投資承諾回報一度達20%~30%,這種商業模式顯然不能維系。再比如,放開各類基金。基金本該是用自有資金投資,但一些基金動用的是銀行資金,我們一清理外圍基金,股市就大跌。基金現在存在的很多問題,與相關條例缺乏有關。
還有金融創新引起的亂象,比如比特幣。比特幣至少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比特幣很難被監管,出現較多藉助於比特幣進行洗錢、犯罪的行為;二是比特幣的數量依賴於挖礦的速度,其數量不是政府可以調控的;三是以太幣、萊特幣、瑞波幣等各種數字貨幣的不斷產生,會對比特幣的價值產生很大的沖擊,其價值具有很大的不穩定性,其中潛在的風險是我們未知的,因此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叫停ICO。各種金融創新中蘊含的風險是對監管部門巨大的挑戰。
我們所講的治理金融秩序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由改革伴生的,一個是由金融創新引起的。金融亂象怎麼解決,要研究,這是金融治理的方向。
第五、運用好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
黨的十九大報告第一次提出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未來一段時間,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是我國貨幣政策的基調。2002年我國的貨幣供應量M2隻有16萬億元,2017年是165萬億元,翻了差不多10倍。衡量一個國家貨幣是否超發了有一個重要的指標,即貨幣供應量與GDP的比例。我們現在貨幣供應量佔GDP的比重在200%以上,如果貨幣供應量再繼續這樣多下去,會引發金融風險。
反映貨幣政策的重要指標就是貨幣供應量和貨幣供應量增長速度。過去貨幣供應量的增長速度是兩位數,2017年6月份開始降到一位數了,增長速度是8.8%。2017年7月份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實行穩健的貨幣政策。這一信號釋放後,很多企業提出了輕資產的目標,出現了大量賣資產的現象,因為這種高負債、高增長的模式只有在寬松的貨幣政策下才能維系,一旦國家堅定不移地實行穩健的貨幣政策,這種高負債、高增長的模式肯定維系不了。
另一個是宏觀審慎政策。金融風險經常在順周期下積累。在順周期,人們往往會認為未來很好,不顧及風險,會盲目擴張,盲目負債,結果留下了爆發金融風險的可能。順周期時期,恰恰是金融風險積累時期。因此,在順周期的時候,給機構、業務設計一個控制風險積累的辦法,採取逆周期政策,達到控制風險的目的,這是宏觀審慎政策的目標。另外,市場中行業之間、上下游之間以及企業之間的風險會相互傳染,控制這些傳導性風險,也是宏觀審慎政策的目標。預計未來一段時間還會有很多新規則出台,來防止這種風險的蔓延。
『叄』 金融學二專論文題目和提綱
金融學專業二學位論文選題
題號 論 文 題 目
J1 我國融資租賃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J2 我國融資租賃業現狀及發展前景
J3 「以客戶為中心」的商業銀行運作模式分析
J4 「中部崛起」的資本市場支持
J5 ETF國外經驗借鑒及中國制度建設
J6 QFII對中國證券市場的影響
J7 按揭貸款的風險及防範
J8 巴塞爾新資本協議與商業銀行風險管理
J9 保險基金投資研究
J10 保險資金直接入市對基金業的影響
J11 表決權信託研究
J12 不良貸款與經濟增長關系分析
J13 不良資產證券化在我國發展障礙及對策
J14 財務管理視角下的國有商業銀行上市問題研究
J15 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協調
J16 存款准備金制度的國際比較
J17 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動態學分析
J18 當前國際貨幣體系現狀評述
J19 盯住浮動匯率制度的優缺點分析
J20 短期資本流動與金融脆弱性
J21 對沖基金與金融風險
J22 對完善銀行同業拆借運作管理機制的探討
J23 發展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的思考
J24 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抑制與突破路徑
J25 反洗錢的成本與收益研究
J26 房地產信貸的風險分析和防範政策
J27 改善我國商業銀行內控制度建設的思考
J28 公共債務管理問題
J29 公司並購中若干問題的探討
J30 公司型基金與中國基金業發展的政策選擇
J31 公益信託問題
J32 構建商業銀行內部控制體系的幾點設想
J33 股權分置改革問題
J34 股市規范化與政府行為的規范化
J35 關於融資租賃創新的探索
J36 關於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發展的思考
J37 關於提高金融資產質量問題
J38 關於托賓稅的討論
J39 關於我國財務公司發展問題的探討
J40 關於我國商業銀行上市問題的思考
J41 國際金融體系改革方案評析
J42 國際經濟政策協調分析
J43 國際收支調節的市場機制研究
J44 國際銀行業的風險研究
J45 國際資本流動對貨幣供給量的影響
J46 國際資本流動與資本管制
J47 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研究
J48 國外外資銀行監管現狀及對我國的啟示
J49 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問題:資本充足率角度的理解
J50 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累積的階段性與體製成因
J51 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成本分析
J52 國有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問題探討——一個歷史演進和制度變遷的視角
J53 國有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的探討
J54 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有關問題的研究
J55 國有商業銀行建立和完善營銷體系的思考與建議
J56 國有商業銀行上市研究
J57 國有商業銀行引入經濟資本管理研究
J58 國債櫃台交易與證券市場的發展
J59 國債市場的發展研究
J60 貨幣替代的影響及對策
J61 貨幣危機理論述評
J62 貨幣政策傳導機制
J63 貨幣政策有效性分析
J64 貨幣政策與資本資產價格
J65 機構投資者行為研究
J66 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淺析
J67 加強和完善在華外資銀行監管
J68 加強內部控制 防範銀行經營風險
J69 建立我國有問題銀行的處理機制
J70 建立與完善商業銀行信息披露制度的思考
J71 結匯資金來源構成及對貨幣供應量的影響
J72 金融創新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J73 金融創新對商業銀行財務會計的影響
J74 金融創新與銀行核心競爭力
J75 金融電子化進程中的安全建設
J76 金融分業監管與混業監管的效率比較
J77 金融風險的國際傳遞
J78 金融風險的市場化補償機制
J79 金融機構反洗錢分析
J80 金融機構破產制度與金融監管協調機制
J81 金融監管體制創新:從分業到混業
J82 金融監管效率的理論分析與經驗判斷
J83 金融企業上市:背景、效應和策略
J84 金融企業上市問題淺析
J85 金融全球化趨勢下我國銀行業監管問題探討
J86 金融全球化與貨幣政策
J87 金融全球化與金融主權
J88 金融體系的國際差異與成因分析
J89 金融體制與經濟現代化的互動關系
J90 金融危機的傳染機制分析
J91 金融危機的預警體系研究
J92 金融需求變化與縣域金融機構市場定位
J93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存續發展之路分析
J94 金融自由化與金融監管
J95 經濟轉軌與金融發展的互動關系
J96 境外資本流入的途徑、規模與影響的實證研究
J97 利率風險的實證研究
J98 利率市場化的體制效應與經濟效應
J99 利率市場化進程中商業銀行的利率風險管理
J100 論獨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中的作用
J101 論發展我國公司(企業)債券
J102 論國有商業銀行與外資商業銀行的競爭
J103 論建立以客戶為中心的商業銀行運作體系
J104 論金融風險的國際傳遞與我國對策
J105 論金融工程在公司並購中的運用
J106 論金融控股公司——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發展設想
J107 論民營企業融資結構及其優化
J108 論年金信託在我國的發展
J109 論票據風險的特點及防範措施
J110 論權證在股權分置改革中的運用
J111 論商業銀行基層行防範票據風險的有效途徑
J112 論商業銀行拓展中間業務的對策思考
J113 論商業銀行信息披露與金融監管
J114 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
J115 論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完善
J116 論投資銀行在公司並購中的作用
J117 論投資銀行在金融業中的地位
J118 論網路銀行的發展
J119 論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
J120 論我國發展直接融資的必要性
J121 論我國股票市場的財富效應
J122 論我國股市的「晴雨表」與「政策市」
J123 論我國交易所基金(ETF)的發展
J124 論我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
J125 論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風險控制
J126 論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構建
J127 論我國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證券化
J128 論我國商業銀行防範市場風險的策略——金融衍生工具的應用及風險管理
J129 論我國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風險及對策
J130 論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創新
J131 論我國商業銀行公司金融業務的創新
J132 論我國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
J133 論我國上市公司的資產重組
J134 論我國證券市場的對外開放
J135 論我國證券市場的國際化
J136 論縣域金融市場發展
J137 論新形勢下信託公司盈利模式的構建
J138 論信託模式的資產證券化
J139 論證券投資基金的基本功能
J140 論中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優化
J141 論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
J142 美國經常項目逆差可持續性問題探析
J143 美國現代融資租賃業的發展及其對我國的借鑒
J144 美元化的成本和收益
J145 民間借貸的現狀、困境與發展出路
J146 農村信用社的產權制度與組織結構研究
J147 農村信用社的道德風險研究
J148 農村信用社的股權機構與治理結構
J149 農村信用社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
J150 農村信用社的預算軟約束問題研究
J151 農村信用社的組織控制和市場控制
J152 農村信用社制度變遷中的路徑依賴問題研究
J153 農村政策性金融改革問題
J154 歐洲貨幣一體化及其對亞洲貨幣合作的啟示
J155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發展方向
J156 企業債券市場的風險評估及管理
J157 企業債券市場發展問題
J158 欠發達地區的金融環境及其改善
J159 欠發達地區的金融抑制與金融市場發展
J160 欠發達地區民間借貸規模與結構的實證研究
J161 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制度與結構的創新研究
J162 欠發達地區農戶信貸資金需求影響因素的實證分析
J163 欠發達地區鄉村債務的規模、結構、風險與效應
J164 區域貨幣合作淺析
J165 區域金融發展的一般理論研究
J166 區域金融中心的發展戰略
J167 區域經濟發展與金融機構變遷
J168 區域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政策支持
J169 區域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的協調研究
J170 人民幣國際化問題研究
J171 人民幣匯率機制改革與資本項目開放
J172 人民幣匯率機制與貨幣政策
J173 人民幣自由兌換研究
J174 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控制
J175 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置的對策研究
J176 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的度量及防範
J177 商業銀行存款准備金制度研究
J178 商業銀行的創新發展與內控制度建設
J179 商業銀行非信貸資產管理研究
J180 商業銀行分銷渠道發展初探
J181 商業銀行個人信貸業務的發展與風險控制
J182 商業銀行客戶經理制問題研究
J183 商業銀行上市前後財務管理比較
J184 商業銀行特殊性的歷史考察
J185 商業銀行提高資本充足率的有效途徑
J186 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研究
J187 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服務收費的探討
J188 上市公司控制權配置實證研究
J189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現狀及對策
J190 上市公司業績的動態分析
J191 市場經濟中政策金融的發展
J192 試論我國金融企業上市的特殊性
J193 試論我國商業銀行金融創新
J194 試析制約我國消費信貸發展的因素及抒解對策
J195 提升商業銀行核心競爭力的路徑分析
J196 通貨膨脹與我國壽險業的發展
J197 投資銀行與資產證券化
J198 投資者保護基金設立的思考
J199 托賓Q值理論在我國的背反
J200 拓展商業銀行市場營銷的思考
J201 外匯市場做市商制度研究
J202 外資銀行進入對中資銀行的影響研究
J203 外資銀行在華發展的利弊分析
J204 完善與發展基金市場研究
J205 問題金融機構的處置方式比較
J206 我國MBO中存在的若干問題分析
J207 我國保險公司上市問題
J208 我國保險市場的開放研究
J209 我國保險市場發展研究
J210 我國城市商業銀行的改革與發展
J211 我國房地產投資信託模式及發展對策研究
J212 我國公司融資模式研究
J213 我國股票指數期貨交易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J214 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國際化戰略
J215 我國國債發行方式研究
J216 我國國債規模研究
J217 我國國債期限結構設計
J218 我國績差上市公司的業績變動分析
J219 我國金融創新的制度分析
J220 我國金融風險的制度性成因及對策探討
J221 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風險因素分析
J222 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思考
J223 我國民營銀行設立路徑選擇與發展探討
J224 我國農村信用社的改革與發展
J225 我國票據市場的發展與商業銀行改革
J226 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J227 我國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的探討
J228 我國商業銀行發展模式
J229 我國商業銀行利率風險管理研究
J230 我國商業銀行業務創新
J231 我國上市公司IPO定價研究
J232 我國上市公司收購中的若干問題及政策選擇
J233 我國上市公司所有權與控制權關系研究
J234 我國上市公司要約收購問題研究
J235 我國上市公司質量問題研究
J236 我國上市公司資產重組模式研究
J237 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J238 我國同業拆借市場的發展與商業銀行改革
J239 我國網路銀行的現狀及其發展策略探討
J240 我國網路銀行體系的完善
J241 我國銀行客戶經理制完善與發展
J242 我國銀行業改革中的銀企關系探討
J243 我國證券公司的內部風險管理研究
J244 我國證券公司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
J245 我國證券市場發展戰略
J246 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路徑及風險防範
J247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完善與發展
J248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環境與對策
J249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規范化發展的思考
J250 我國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的比例研究
J251 我國資本市場功能定位及評價
J252 我國資本市場制度風險成因及防範
J253 西方匯率理論的最新進展
J254 西方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方法借鑒
J255 西方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的度量及對借鑒
J256 現代商業銀行表外業務拓展策略分析
J257 現金需求的規模與波動性研究
J258 小額農貸的風險及其分擔、補償機制研究
J259 新興市場的匯率制度選擇
J260 信託——優化企業融資結構新途徑
J261 信用評級與銀行業監管
J262 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關系
J263 亞洲貨幣合作有關問題的探討
J264 亞洲貨幣合作中人民幣的作用
J265 銀企雙贏最大化的發展策略探討
J266 銀行改制上市與治理結構改善
J267 銀行結算操作難點與對策分析
J268 銀行卡業務健康發展的若干思考
J269 銀行危機解決方案評析
J270 銀行危機理論述評
J271 銀行系基金管理公司制度建設的若干思考
J272 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制度設計
J273 銀行信託合作初探
J274 引進QFII對我國證券市場的作用
J275 預算軟約束與資本配置效率
J276 債務危機解決方案評析
J277 正式金融制度安排與民間借貸的生存空間
J278 證券公司退出機制研究
J279 證券市場投資者信心重塑
J280 證券市場與現代企業制度關系研究
J281 證券投資機構超常發展與國有商業銀行對策
J282 證券投資基金與商業銀行協同發展的思考
J283 政府幹預下、農村信用社的產權制度與治理機制改革
J284 指令驅動制度與報價驅動制度比較研究
J285 中國《反洗錢法》的基本框架研究
J286 中國貸款利率風險定價實證研究
J287 中國的貨幣政策工具研究
J288 中國地方政府債權市場發展研究
J289 中國房地產信貸業務的現狀評價與政策建議
J290 中國風險投資業的現狀、問題與改善對策
J291 中國個人信用制度研究
J292 中國股票期權的實踐、難點與政策選擇
J293 中國股票市場的風險防範與化解
J294 中國股票市場過度投機產生的原因及治理
J295 中國股票市場交易制度創新研究
J296 中國股票市場制度缺陷與修正
J297 中國股市走勢與經濟走勢的異動機制
J298 中國國債市場發展對商業銀行的影響及對策
J299 中國貨幣政策目標的選擇
J300 中國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的選擇
J301 中國金融風險現狀及化解對策研究
J302 中國金融市場培育與拓展
J303 中國金融職能的嬗變與反思
J304 中國經常項目順差可持續性探析
J305 中國民間金融的現狀、問題和治理對策
J306 中國農村居民儲蓄函數研究
J307 中國企業並購中若干問題的探討
J308 中國契約型基金的制度缺陷
J309 中國區域性金融政策的比較
J310 中國上市公司控制權市場研究
J311 中國網路銀行發展與金融監管
J312 中國小額信貸組織體系研究
J313 中國信託業:契機與發展空間
J314 中國信用卡產業發展研究
J315 中國證券市場存在的問題
J316 中國證券市場演進的歷史考察
J317 中國證券市場風險存在的客觀基礎
J318 中國證券市場監管體系重構
J319 中國證券市場諸多二難困境的歷史透視
J320 中國中小企業融資困境與出路
J321 中國中央銀行宏觀調控體制的變遷與反思
J322 中國資本市場可持續發展問題研究
J323 中國資產證券化的思考
J324 中國資金外逃的規模及影響
J325 中小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問題研究
J326 中小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研究
J327 中小企業板市場的風險探析
J328 中小企業融資的國際比較及其啟示
J329 中小企業融資途徑的差異及選擇策略
J330 中小企業信貸約束問題的實證分析
J331 中央銀行的貨幣發行成本問題研究
J332 中央銀行再貸款法律問題研究
J333 中央銀行資金安全制度研究
J334 中央銀行最後貸款人制度研究
J335 重債務國(HIPC)的債務問題研究
J336 主權債務違約的理論分析
J337 主權債務重組機制分析
J338 主權債務重組中的法律問題
J339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銀行資產證券化的突破口
J340 專業銀行/國有商業銀行的市場化改革與效應
J341 資本管制的效果分析
J342 資本市場的差異與公司融資
J343 資本賬戶自由化的理論及政策分析
J344 資產管理公司運作中的若干政策問題
J345 資產證券化問題研究
J346 最優貨幣區理論的最新進展
J347 論我國信託機構在理財市場中的行業定位
J348 銀信合作途徑探討
J349 信託業與證券業,合作還是競爭?
J350 銀行不良資產化解中的信託思路
J351 論信託在房地產融資中的作為
J352 論我國信託業發展的國際化取向與實現路徑
J353 信託業產品創新思路研究
J354 年金信託與年金保險的比較研究
J355 論信託模式的信貸資產證券化在我國的運用
J356 抵押公司債信託——推動企業債市場發展的新思路
J357 對我國租賃業發展中引入信託融資機制的思考
J358 我國信託業監管的有效性分析
J359 對建立我國信託業風險緩沖機制的思考
J360 對我國建立信託受益人保護基金的思考
J361 對構建信託機構評級指標體系的思考
J362 我國信託機構的產品組合與風險狀況考察
J363 產業轉型中的融資租賃功能考察
J364 國際融資租賃業的發展及對我國的啟示
J365 對我國租賃機構業務定位的思考
J366 租賃公司融資新思路——租賃債權證券化
J367 論我國融資租賃業的創新發展思路
J368 商業銀行關系借貸問題研究
J369 貧困群體金融服務創新研究
J370 村鎮銀行發展問題研究
J371 金融創新與金融穩定
J372 社會醬與小額信貸
J373 金融機構戰略聯盟管理研究
J374 結構金融產品的設計與風險防範
J375 新會計准則對商業銀行會計核算的影響
J376 全球經濟失衡問題研究
J377 外匯風險管理問題研究
J378 銀行業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問題研究
J379 中國銀行業跨國並購問題研究
『肆』 風險控制措施類別包括哪幾類措施
風險,就是生產目的與勞動成果之間的不確定性,大致有兩層含義:一種定義強調了風險表現為收益不確定性;
而另一種定義則強調風險表現為成本或代價的不確定性,若風險表現為收益或者代價的不確定性,說明風險產生的結果可能帶來損失、獲利或是無損失也無獲利,屬於廣義風險,所有人行使所有權的活動,應被視為管理風險,金融風險屬於此類。
二、管控措施
控制手段
具體說來,主要包括以下幾大部分:
1、控制體系
西方發達商業銀行的發展經驗說明,大凡風險控製得比較好的商業銀行,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即不僅建立了完善的風險管理體制,而且建立了垂直的風險控制機構體系。具體說來我們應在總行一級設一個風險控制委員會,全行的首席風險控制官擔任這個委員會的主席。
2、獨立性
這種獨立性不僅表現在風險控制要獨立於市場開拓,還表現在程序控制、內部審計和法律管理三個方面。從程序控制上看,包括:採用合適的會計政策,確定合適的呆賬准備金比例,內部報告和外部報告;
從內部審計上看,包括:控制和管理政策的確立,控製程序完備性的測試,確認銀行內部的操作辦法符合外部監管的要求;從法律管理上看,包括:銀行活動符合法律要求,與監管部門保持聯系,為業務活動提供合同文本、警告違約風險等。
3、指標體系
完善商業銀行風險控制的各項指標體系,建立一套專門的信貸資產法律。風險控制主要是通過科學的風險指標體系來實現的,包括銀行資產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等一系列指標,並根據這些風險指標及時提供的預警信號嚴格控制風險、消除風險。鑒於目前逃、廢銀行債務已成為一個社會問題,非常有必要依靠法律的力量予以保護。
4、規章制度
商業銀行應當逐步建立一套有效的風險控制制度體系,其中應包括建立健全以整體風險控制為目標的資產負債管理制度,以局部風險控制為內涵的授權授信、審貸分離及崗位操作與責任約束制度,以風險控制和評估為核心的風險管理制度和以風險轉化為內容的保障制度。
在貸款增量和存量考核方面,首先要堅持貸款第一責任人制度,即誰放誰收,存量方面除密切注意監測貸款的流動性比率外,還要對那些即將形成的風險或已經形成的風險貸款劃分責任,把貸款增量和存量在流動過程中形成的風險額與責任人的工資獎金掛鉤,建立貸款風險抵押承包制和責任人比例賠償制度,定期考評,根據任務完成情況兌現獎罰。
通過完善的規章制度使各業務部門相互制約,相互監督,既要給予業務部門應有的權力,又要防止將權力過於集中在某個部門。
5、獎懲制度
考核風險控制官業績好壞的主要指標當然是銀行的資產質量,而資產質量是由分散的單筆資產業務組成的,因而對全行總體資產質量狀況、單筆貸款的質量狀況應當清清楚楚記錄下來。對歷來風險控制嚴格、尺度把握准確的風險控制人員,銀行要有所激勵。如果經過審計和調查,發現市場拓展人員或風險控制官在一筆貸款運作過程中有故意過失,則應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6、風險文化
要把風險控製作為一種文化、一種靈魂注入金融工作中。我們所說的企業文化,它是一種能支配企業行為的思想性、靈魂性的東西,而風險文化是一個成熟商業銀行文化的重要內涵,這個內涵就是風險威脅生存。
『伍』 金融市場學里股票投資的風險種類和成因是什麼
我學的證券投資學里把股票的基本風險分為兩大類,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系統性風險又包括市場風險、利率風險、購買力風險三種。
市場風險是指由於證券市場長期趨勢變動而引起的風險。股票行情變動受多種因素影響,但決定性的因素是經濟周期的變動。經濟周期的變化決定了企業的景氣和效益,從根本上決定了股票行情的變動趨勢。
利率風險是指市場利率變動引起證券投資收益不確定的可能性。市場利率的變化會引起證券價格變動,進而影響了收益的確定性。利率從兩方面影響證券價格:一、改變資金流向;二、影響公司成本。一般來說,利率與證券價格呈反向變化。
購買力風險又叫通貨膨脹風險,是由於通貨膨脹、貨幣貶值給投資者帶來實際收益水平下降的風險。
非系統性風險是指對某個行業或個別公司的股票產生影響的風險,通常由某一特殊因素引起,與整個證券市場的價格不存在系統、全面的聯系,只對個別或少數股票的收益產生影響。
股票的非系統性風險主要是指經營風險。
經營風險是由於公司經營狀況變化而引起盈利水平改變,從而產生投資者預期收益下降的可能。
『陸』 如何控制股票投資風險
有經驗的股票投資人經常說,股票投資得先學會虧錢,即學會虧小錢。這也說明股市投資中虧錢是人之常情,那麼怎麼做到只虧小錢呢?這就講到了務必風險控制(即風控)。金融企業的人都知道,任何金融公司(比如主要的銀行、保險、證券等)除了設立合規部門外,還會專門成立風險評估部門,可見,對於金融行業,風控何等的重要,我想也是因為金融行業的產品實質是金錢吧。股票投資人也一樣,只不過是個體金融者而已。
作為個人,我們只能自己把控好這一關。困難的是執行監督都是本人,堅守是需要極強的自律。
風控的核心就是分散風險和減少風險。分散風險即俗語:不要把雞蛋放入同一個籃子里,具體操作就是資金管理和不要買同一隻股,資金管理在前面已單獨一文解說了,這里不再重復了。不買同一支股,准確地說不要買同類同行業的股,比如證券股,要漲一起漲,要跌一起跌,所有資金買了5隻證券,與買一隻股的風險是基本等同的。所謂減少風險即堅決止損,關於止損也請參考前面寫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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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防範與化解金融風險的對策主張有哪些
論金融危機的法律防範
作者: 劉俊海 | 2004年12月12日22時19分 | 【內容提要】 內容提要
本文從分析金融危機的爆發原因入手,主張從從公法與私法(民商法)兩個層面上構建防範金融危機的法律機制。作者指出,政府幹預過多過濫,不可能有效地預防和化解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只能加劇和推動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的爆發;腐敗行政、低效行政、黑箱行政本身就是金融隱患,過多過濫的審批本身就是金融風險;為防範金融風險,政府幹預市場經濟的法律形式必須限制在五個層次上。本文還從民商法的視角提出了防範金融危機的法律對策,即:積極穩妥地完成全部國有專業銀行的公司制改革;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和國家控股的商業銀行全面推行強制擔保貸款制度;及早改變目前過分依賴於商業銀行的危險局面,依法鼓勵發展直接資本市場;盡快建立公司重整制度,實施公司拯救計劃,避免公司、企業不必要的破產;預防泡沫經濟,必須預防泡沫企業的滋生和蔓延;強化商業銀行、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義務與責任;進一步強化公司的社會責任,避免由於過分強調公司的營利性而破壞應有的信用關系、金融秩序、交易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作為股東有限責任原則的例外,人民法院應當適用否認公司法人資格的法理保護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一、引言
源於1997年下半年的亞洲金融危機,先是給泰國、印度尼西亞、韓國和馬來西亞經濟以重創,1998年底又席捲了菲律賓、香港、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對當前發生在亞洲地區和其他地區(如巴西、俄羅斯)的金融危機的實質應當有清醒的認識。金融危機的背後隱藏著深刻的經濟危機,經濟危機又可能進一步誘發政治危機和社會危機。雖然我國的金融市場和人民幣幣值在東南亞金融風波面前保持了相對穩定,但金融法制不健全,金融監管薄弱,金融秩序仍有待整頓。1998年12月9日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指出,「加快制定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有效機制」。因此,必須採取切實有力措施完善現行的中國法治,從制度上防範金融危機。
一國金融危機的爆發既有國內的原因(內因),也有國際大環境的原因(外因);就內因而言,既包括市民社會和市場機制本身存在的金融隱患,也包括政治國家和政府幹預誘發的金融隱患。因此,要從根本上防範金融危機,必須對症下葯,從公法與私法(民商法)兩個層面上構建防範金融危機的法律機制。由於篇幅所限,本文僅探討國內公法與國內私法中的金融危機防範問題。當然,從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角度探討國際金融秩序與經濟秩序的安定性與可信賴性、加強各國之間的立法協調與金融監管合作也是非常必要的。
二、從公法的視角看政府幹預在防範金融危機中的應有角色
(一)政府幹預過多過濫,不可能有效地預防和化解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只能加劇和推動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的爆發
現在有一種觀點,認為我國目前能夠倖免金融危機的原因在於,政府對經濟生活進行了有效的干預,於是開始懷疑市場機制的作用,認為市場機制不如政府幹預可靠。筆者認為,必須承認以下事實:我國目前能夠倖免金融危機的原因很多,不僅有正確、及時的政府幹預,也有20年來改革開放所逐漸形成的堅實的基本市場經濟體制框架;亞洲金融危機給我國經濟生活已經造成了負面影響,而且這種影響有可能繼續加深;雖然我國人民幣的匯率穩定,但我國也為此付出了巨大代價;我國存在著不少爆發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的隱患。
毋庸置疑,為避免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的陰影,我國離不開政府幹預;即使亞洲金融危機過去了,我們仍然要充分發揮政府幹預的積極作用。但問題在於,如何界定政府幹預市場經濟的范圍,如何處理好政府幹預這只「有形的手」與市場機制這只「無形的手」之間的相互關系,如何規范政府幹預市場經濟的行為。如果片面迷信政府幹預萬能論,不注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一味縱容、鼓勵不符合公正、效率、法治精神的政府幹預行為,不僅不會阻撓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最終建立,而且會加劇和推動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的爆發。成也蕭河,敗也蕭河。過去人們經常把「亞洲經濟奇跡」主要歸因於強大的政府幹預;今天亞洲金融危機的爆發在很大程度上也主要歸咎於強大、過度的政府幹預。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腐敗行政、低效行政、黑箱行政本身就是金融隱患;過多過濫的審批本身就是金融風險。
(二)為防範金融風險,政府幹預市場經濟的法律形式必須限制在五個層次上
恰當地界定政府幹預市場經濟的范圍,必須遵循以下原則:既要重視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方面的基礎性作用,又要注意發揮政府在彌補市場機制缺陷、維護良好市場秩序方面的導向和校正作用;既要著力塑造和保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市民社會,預防政府行政權對商法自治領域的不當侵入,又要強調和樹立政府在經濟生活中的應有權威;既要告別政府萬能論,避免重彈政府大包大攬的老調;又要摒棄政府無為論,反對漫無邊際地削弱政府職能;既要堅決轉變和革除政府直接管理企業的舊職能,又要創造性地擴充和發展政府幹預市場經濟的新職能。
上述理念已經成為我國當前經濟體制改革的主導思想。但是,把理念轉化為現實,比起把理念表達清楚更為不易。在操作層面上如何解決好政府幹預與市場機制、企業自治之間的銜接與契合,法學界似乎還缺乏深入的探討。筆者認為,以經濟行政機關和企業的相互關系為座標,政府幹預市場經濟的法律形式可以從以下五個層次上去觀察:
1• 尊重企業商法自治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 簡稱尊重型干預)。
這是第一層次的干預。商法自治是私法自治原則(Prinzip der privatautonomie
)或意思自治原則(L』 autonomie de la volonte
humaine)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根據該原則,企業在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容忍的范圍和限度內,有權為了追求自身的經濟利益,以自己的名義實施各種商事行為,從而為自己創設一定的商事權利、設定一定的商事義務,國家對此只能消極地予以確認和保護,而不能積極地予以干涉和妨礙。企業商法自治原則是市場經濟和市民社會的需要和體現,也是現代商法和經濟法的共同基礎。企業商法自治原則又可以引申出三項基本原則:(1)企業財產所有權尊重(所有權絕對或所有權不可侵)原則。企業的生存和盈利,要求這個企業擁有實實在在的財產所有權(包括法人所有權)、特別是可以使用的資源,最為典型的包括資本、勞動、管理與技術。(2)企業的商事行為自由(含契約自由)原則。盡管有些當代法學家發出了「合同死亡」的慨嘆,但契約自由在商法中作為一項根本原則並未發生動搖。(3)過錯責任原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誰有過錯,誰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營風險。該原則有利於鼓勵企業放心大膽地開展商事流轉、締結各種商事關系,更好地取得利潤的最大化。
在市場經濟社會,市場風險和金融隱患無時不在、無處不在。企業商法自治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要求建立利益與風險、權利與義務對稱機制,要求實現決策權利、決策利益與決策風險的企業化、分散化,能夠在微觀層次上自動、公平地抑制體制性金融危機的爆發。這種避險功能的發揮表現在兩個層次上:首先,有利於實現市場風險與政治國家的隔離,既避免了政治國家製造的市場風險,又能把現有的市場風險局限於市場機制之中,從而防止了市場風險對政治國家的沖擊;其次,能夠合理地在市場主體之間分配市場風險,從而實現市場機制本身對市場風險的吸收和消化。因此,在一般情況下,債務人的違約、企業的資不抵債與關門破產不會誘發體制性的金融風險與信用危機。可見,為避免政府幹預製造不必要的金融風險,為避免全體納稅人與全社會承擔本不應由自己承擔的金融風險,必須強調企業商法自治、誠實信用、契約自由與自己責任等基本市場法則。
當前,經濟行政機關轉變職能的重要內容就是,尊重企業財產所有權和企業的經營自由,滿腔熱忱地推動企業主體的商人化、法人化和平等化,推動企業行為的市場化、自由化、契約化、競爭化、公平化、公正化、規范化和誠信化。政府作為市場經濟中的「裁判員」,要主動撤離資源的配置活動,不得隨意越過市場、直接干預企業的投融資等商事活動,更不得與民爭利。政府投資上項目,應當精而又精,把有限的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重復建設,重復投資本身就是金融隱患。強調企業自治或企業意思自治,是政企分開、轉變政府職能、實現商事權利由政府回歸企業的關鍵。因為絕大多數商事活動是靠無形的手,即市場主體的個體自我調節機制去實現的。在這個意義上說,尊重型干預就是不幹預、少干預;微觀干預最少的經濟行政機關是最好的經濟行政機關。
鑒於我國多年實行計劃經濟體制,政府尚未完全養成自覺尊重企業商法自治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的習慣,政府的這種尊重義務應當被視為當前我國經濟行政機關對企業所負的首要義務。要在實踐中做到這一點,就需要在觀念上打破人們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盲目迷信國家和政府、甚至認為國家和政府萬能的固有觀念。在相當長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階段,我國將實行「小政府、大市場、大社會」的市場經濟體制,國家和政府不可能為公民個人和企業提供「從搖籃到墳墓」的一攬子福利,並因此而取消公民個人和企業的自我奮斗。
2•保護企業公平競爭與公正交易應有秩序( 簡稱保護型干預)。
這是第二層次的干預。僅僅尊重企業商法自治還是不夠的。因為企業的經營自由,在不法利益和不良動機的驅使下,有可能被濫用。假冒偽劣、限購排擠、商業賄賂、商業欺詐、虛假廣告、非法傳銷、傾銷、搭售、圍標、行政壟斷、經濟壟斷等丑惡商事現象也會滋生蔓延。沒有健全的市場管理法治,就沒有消費者和企業賴以公正交易和公平競爭的大舞台,政府進行宏觀調控的信號也會失真,從而誤導企業行為。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政府應當堅決制止和反對損害消費者和競爭者利益的不法、不正當行為,為企業和經濟組織創造良好的公平競爭與公正交易秩序,努力培育和維持一個涵蓋各類生產要素的、成熟、開放、誠實、公平、統一的社會主義大市場。要維護市場經濟的公正性、公開性、公平性,經濟行政機關必須發揮應有的保護性職能。但政府不得為了私利而限制公平競爭、壘起行政壟斷和地方保護主義的「籬笆牆」。行政壟斷和地方保護主義不僅保護落後,壓抑競爭;而且阻礙資金流、物流與信息流在全國大市場內部的循環,在深層次上潛伏著金融隱患。所謂「地方保護主義是塊臭豆腐,聞著臭、吃著香」的實用主義態度必須予以糾正。
保護型干預與尊重型干預是密切相連的。因為,保護企業公平競爭與公正交易應有秩序,實際上就是要保護企業商法自治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不被濫用。但要明確,企業商法自治原則受到了侵害,並不必然導致行政權的干預。在很多情況下,博大精深、體系嚴密的民商法原則和制度,包括誠實信用原則、公序良俗原則、合同制度、民事侵權制度和民事責任制度等,都足以被企業和市場主體自覺引用,從而鏟除不法、不當的市場行為,理順受害人與不法、不當行為人之間的利益關系,恢復市場的正常秩序。而且,即使行政權介入的結果,導致了不法、不當行為人的行政法律責任,也不能代替受害人與不法、不當行為人之間私法關系的再調整。經濟行政機關以行政罰款代替民事賠償的做法更是錯誤。
3•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 簡稱宏觀調控型干預)。
這是第三層次的干預。政府直接管理經濟的傳統模式要盡快向宏觀經濟調控模式轉變。在真正還權於企的同時,把大多數經濟行政行為由政府對企業的直接、微觀管理模式轉變為間接、宏觀調控模式。把綜合經濟管理部門改為宏觀調控部門,絕不是簡單的名稱更換。宏觀經濟調控要「抓大放小」,該管的管住、管好;不該管的,放開、放活。宏觀經濟調控的對象與其說是企業,不如說是市場。因為,政府原則上不能直接介入企業的微觀商事活動,對企業決策直接產生影響作用的,與其說是政府,不如說是被政府引導和調控的市場。政府、市場、企業這三者的關系可以概括為政府調控市場、市場引導企業。
宏觀經濟調控以追求社會整體經濟利益、宏觀利益為目標。如果說市場機制和商法自治原則的主要功能是保持和增強企業活力,那麼宏觀調控和宏觀調控法律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對國民經濟進行合理的調節,確保國民經濟經濟有序運行。所謂「沒有微觀管理權,宏觀調控權必然用不好」的觀點是錯誤的。
要確保國民經濟宏觀調控的方向正確、效果良好,就必須明確宏觀調控的目標。在實踐中,對此存在著廣狹不同的解釋。狹義解釋僅限於經濟增長率和全國商品零售價格漲幅;廣義解釋除覆蓋這兩項內容外,尚包括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率、居民消費價格漲幅、財政收支差額、貨幣發行量、外貿進出口總額、人口自然增長率、城鎮登記失業率、農村貧困人口減少數量、主要工農業產品產量、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基本建設計劃新增主要生產能力、廣播電視人口覆蓋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實際增長率。
筆者認為,宏觀調控的目標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在不同的社會經濟政治背景下,有著不同的內容。但不管在何時何地,宏觀調控的目標還是具有一些本質性的要求,那就是:平衡經濟總量,優化經濟結構,防範金融風險,抑制通貨膨脹,推動國民經濟的穩定、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其中,總量平衡與穩定發展是宏觀調控目標中的精髓。當然,這種目標需要因時制宜、因地制宜,允許在不同的情形下有所側重。但是,片面追求國民經濟發展速度是錯誤的,在當前亞洲金融危機加深和世界經濟衰退的情況下,更是有百害而無一利。本世紀初的「泰坦尼克號」就是因為船長輕信了一位記者的建議、為創造輿論轟動而全速行駛、最終撞遇冰山而沉沒的。
為了實現宏觀調控的目標,就要設計一系列宏觀經濟調控手段。這些手段主要包括:(1)政策引導。即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方針和產業政策,在此基礎上制定行業規劃和行業政策,控制總量平衡,規劃和調整產業布局;(2)杠桿引導。即根據產業政策和規模經濟要求,運用利率、稅率、匯率和價格政策等經濟杠桿,引導企業調整產品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調整,實現資源合理配置;(3)信息引導。政府要及時發布各類與企業經營密切相關的宏觀調控政策及其貫徹情況的反饋信息,從而引導企業決策行為;(4)市場准入。即政府為了實現特定的宏觀調控的目標,根據法律規定,對適格企業發放行政許可。未獲行政許可的企業不得進入特定市場。為兼顧宏觀調控的有效性與經濟行政的廉潔性與公正性,應當嚴格規制政府發放行政許可的范圍與程序。行政許可的適用范圍要少些,少些,再少些;精些,精些,再精些。鋪天蓋地的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不僅起不到防範金融危機的作用,反而會對金融危機的爆發產生推波助瀾的作用。既然行政審批無法擔保上市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對投資者和社會負責,保障不了企業在被審批後一定能夠承擔社會責任,為何不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審批,代之以行政登記和高強度的社會信息披露制度呢?(5)行政指導。即政府為了實現特定的社會經濟利益目標,運用其享有的行政權,引導和規勸企業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6)法律監督。事中和事後的監督,與事先引導同等重要。政府要加強對企業商事行為的監督檢查,制止違反宏觀調控法律制度、破壞宏觀調控的企業活動。
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絕不是互相孤立、互不搭界的。它們應當彼此協調、相互銜接、相輔相成,共同構成一個內在統一的有機整體,即宏觀調控體系。在一部龐大的全國性宏觀調控大機器中,每個調控部門只不過是一個螺絲釘。因此,各個宏觀調控部門一定要識大體、顧大局,隨時牢記共同的宏觀調控目標。要強調部門間的團結、合作、溝通、默契和團隊精神。宏觀調控機制內部不能發生內耗。尤其是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這四家宏觀調控部門,要力戒不同的宏觀調控手段之間各自為戰、互不協調,甚至互相矛盾、互相抵銷、讓企業和市場主體搞不清究竟以哪個調控手段的馬首是瞻。值得指出的是,雖然我國的金融風險監管機構體系已經初步形成,既包括中國人民銀行,也包括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保監會等監管機構。但是,這種多頭監管的體系也存在著各自為政、互不協調的弊病,亟待改革。這對於深化金融改革,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金融調控監管體系,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應當明確,宏觀調控法的重心與其說是規制被調控者的行為,不如說是規制調控者的行為。宏觀調控者應當自覺接受法律的規制和監督。
4•促成企業享受法定權利和利益( 簡稱促成型干預)。
這是第三層次的干預。這一干預的特點是促成和幫助企業取得最佳的經營效果。它既不同於消極的尊重型干預和保護型干預,也不同於直接的給付型干預。其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例如,提供企業決策和經營活動所需要的信息和咨詢;協調企業與其他單位之間的關系,保障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為企業正常的購並活動、投融資活動和其他商事活動,清除地方政府、政府部門或其他社會組織的不正當干預;為企業擺脫歷史包袱、輕裝上陣而建立和完善職工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體系。
政府進行促成型干預要注意度的把握,力求幫忙而不添亂、熱情而不專斷,力戒喧賓奪主、包辦代替,更不得助紂為虐。例如,政府可以為民營企業的合並和重組創造條件,但不得越位干預,硬性捏合、拉郎配;政府可以為企業的股票上市清除障礙,但不得搞「捆綁上市」、「包裝上市」的惡作劇;若此等等。
5• 向企業提供某種經濟利益( 簡稱給付型干預)。
這是第四層次的干預。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適當的經濟利益給付也是必要的。經濟行政機關有義務為了推動整體社會經濟利益(如鼓勵開發中西部地區、鼓勵開發高科技產品、鼓勵產品出口創匯、鼓勵民間投資、鼓勵企業承擔社會責任),而向企業政府采購、政府補貼和獎勵(如出口補貼、退稅、貼息)等經濟利益。當前,我國固定資產投資不是過熱,而是偏冷。為確保國民經濟的可持續增長,政府應當加大對科教、農業和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資力度,從而拉動市場內需,帶動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政府還可以直接向企業提供定單,與企業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包括政府采購合同在內的經濟行政合同將會愈來愈成為國家干預市場經濟的重要有效形式。
政府的給付型干預不僅適用於企業,而且也適用於作為公民個人的勞動者、消費者等市場主體。如政府有義務為勞動者創造就業機會、提供社會保障體系等。從廣義上說,經濟行政機關向企業提供的信息和社會服務,實質上也是一種給付,只不過與傳統的財物型給付有所不同而已。
給付型干預是圍繞特定的宏觀經濟調控政策,或者為了國民經濟的整體利益而展開的,不是為了企業的個體經濟利益而搞扶貧救濟、「普渡眾生」。應當充分體現平等對待的原則,不得開後門。因而,這與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無止境地向企業輸血、企業無休止地向經濟行政機關要錢要物的「跑部錢進」現象不同。
(三) 經濟行政權的行使要遵守法定、效率、公平、人權尊重四原則
1•經濟行政權法定原則
經濟行政權法定原則應予尊重。雖然政府與被干預企業之間不平等,但也要貫徹經濟行政權主體法定、內容法定與發動程序法定原則。要杜絕違法行政、脫法行政、賣法行政、弄法行政。經濟行政權的行使不僅要合乎行政法,也要合乎民商法和經濟法的規定。民商法和經濟法實質上都是對經濟行政權的限制。因為行政權力與商事權利都是資源的法律配置方式,二者此消彼長,是一種零合關系。商事權利的應有生存空間被確認、擴大了,行政權力的濫用空間也就相應地縮小了。行政權力製造的金融風險就能降到最低限度。
經濟行政行為本身就是法律手段。不少官方文件經常把經濟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相提並論,有違法治精神。因為,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都是法律手段;二者有時很難劃分,如稅收手段;法治經濟也不容忍超法律的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建議把上述提法改成「民事手段、行政手段和刑事手段」或者「立法手段、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的三分法。
不僅具體行政行為要合法,抽象行政行為也要合法。在政府制定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時,既要大膽地推進經濟體制改革、果敢地進行制度創新,也要注意避免無謂的名詞創新,預防和減少不應有的概念混亂。經濟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中的術語應盡量與現行法律和基本法學原理中的術語一致起來。為解決好這一問題,政府部門應當自覺、主動地聘請法學家參與經濟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論證、起草和把關。
2•效率原則
經濟行政權的行使要體現合法性原則,也要體現效率原則。政府要增強服務和效率意識,自覺樹立尊重市場主體合法利益的市場主體本位意識,從骨子裡面剔除輕視企業權利、鄙視商法自治的封建官本位意識。要增強政府的公僕意識,必須十分強調納稅人的主人意識、公民的人權意識。一些政府工作人員誤以為「經濟法治」是指政府用法律手段(法)治企業、整企業,而不是指依法保護、成全、服務於企業。這種觀念急需轉變。要破除官氣十足的衙門作風,克服「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說、事難辦」的怪現象,制止公文丟失、公文旅行、審批速度過慢、甚至謊稱公文丟失、拖著不辦、坐等進貢行賄等封建社會舊官場上惡劣伎倆的重演。經濟行政機關應當有一部可資遵循的、對辦事期限作出明確規定的《行政程序法》。依筆者之見,如果經濟行政機關超過了法定辦事期限,仍然不給予明確答復,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對;那麼,有關的企業和市場主體有權推定經濟行政機關已經默示地表示同意。此種推定權,應當得到所有經濟行政機關,乃至全社會的尊重。其他經濟行政機關不得以該機關沒有審批、蓋章為由,拒絕為企業和市場主體提供行政服務。
3•公平原則
經
『捌』 金融學主要學些什麼 對股票投資有幫助嗎
金融學對炒股有很大的好處,金融學主要課程:高等數學、計算機應用、外語、金融專業英語、管理學、會計學基礎、西方經濟學、貨幣銀行學、金融市場學、中央銀行概論、商業銀行經營管理學、銀行信貸管理學、儲蓄與消費信貸、銀行會計學、證券投資學、保險學、國際金融、國際銀行業務、外匯業務、國際結算、財政與稅收等。
炒股過程
1、到證券公司開戶,辦理上證或深證股東帳戶卡、資金帳戶、網上交易業務、電話交易業務等有關手續。然後,下載證券公司指定的網上交易軟體。
2、到銀行開活期帳戶,並且通過銀證轉帳業務,把錢存入銀行。
3、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或電話交易系統把錢從銀行轉入證券公司資金帳戶。
4、在網上交易系統里或電話交易系統買賣股票。
5、手續費在100元左右(每家證券公司是不同的)。股市低迷時,一般免費開戶。
6、買股票必須委託證券公司代理交易,所以,必須找一家證券公司開戶。 買股票的人是不可以直接到上海證券交易所買賣的。
備註:辦理開戶手續的步驟:開立證券帳戶 、開立資金帳戶 、 辦理指定交易。